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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我国开始全面推广“营改增”试点开始,建筑业、金融业以及房地产业等国家支柱产业便纷纷参与之中,目前正在逐步构建规范的增值税制度,而营业税已经淡出历史舞台。文章首先对建筑行业的“营改增”税负现状进行了阐述,然后分析了“营改增”对该行业税负的多重影响,最后提出了相应的行业应对办法。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行业;税负
“营改增”政策的出台改变的不仅是税制,而是国家的经济结构。当企业遵循该政策逐步实现转型升级后将会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从建筑行业的角度来看,“营改增”政策是一种新型的税务制度,能够实现税收的规范化[1]。与此同时,该政策能够为企业的经济发展提供良性条件,为建筑企业占领市场提供有效支撑。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众多建筑企业并不能适应由“营改增”政策带来的诸多变革,一些企业主体甚至发生了税负上升的现象,使企业内的经营管理产生了大幅度的动荡。因此,建筑行业想要实现降税目标,合理节约建筑成本,规避税务工作中产生的风险,就必须对该政策进行深入解读,了解该政策对本行业的影响,从而探寻出积极的应对方式。
一、“营改增”对建筑行业发展的正面意义
未实行“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在购入生产设备及相关材料时,通常需要支付含税价格,因而间接承担了销售方的增值税。当企业获得经营收入之后,又需要上缴营业税,因此就出现了建筑企业多次征税的情况。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不仅能够让建筑企业消除多次征税的负担,划清多税种的征收界限与范围,从根本上解决税负问题,而且还能通过以票控税的方式让税务机关提高对发票的管控能力,降低并杜绝虚假发票在市面上的流通[2],规范企业的合法性经营行为,从而规范整个市场体系,使该行业处在良性发展循环之中。
二、“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税负的影响
从发展意义的角度来看,“营改增”能够通过抵扣进项税额的方式减轻建筑行业的税负。但是从现实的角度出发,由于租赁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占比较大[3],因此许多企业经营者并不愿意开具发票或者是仅愿意开具税率为百分之三的普通发票。这一做法导致建筑企业难以取得成本发票,因而无法进行进项抵扣。“营改增”政策的反而不仅没有降低企业税负,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这一现状与出台该政策的本义不符。
(一)机械租赁费用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机械设备是必备武器。其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自身配备;二,分包;三,租赁。考虑到企业经营成本,目前以租赁作为常见。建筑企业通常会向租赁公司租赁所需的施工设备,而大部分租赁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个体工商户,因此只愿意开具税率为百分之三的普通发票,这就导致建筑企业无法抵扣租赁费的进项税额,从而让自身承担更多的增值税负担。
(二)施工材料费用
在工程建设成本中,购进施工材料产生的费用占到了一半以上。施工材料主要包括混凝土和钢材等建筑材料,同时也包括劳保用品和周转材料。建筑企业通过正规企业的渠道购置上述材料,但是税法已经规定,一般纳税人在销售混凝土及其他建筑材料时可直接选用征税率为百分之三的缴纳办法,当建筑企业获得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百分之三的税款,但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为百分之十[4],因此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始终处于有限状态,导致税负仍然有所上升。为了进一步节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施工方往往会选择在附近地区内购置原材料,这就使得可选择的供应商数量下降,如果附近区域内的供应商仍然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经营者为主,那么施工企业就难以获得可抵扣发票,时常出现无法抵扣的情况,这一现状也会给建筑企业造成额外负担。
(三)人工费用
在建筑工程成本中,人工费用占到了百分之三十左右[5]。目前我国的建筑业劳务人员多来自于派遣公司或者是闲散的农民工。派遣公司在简易征收办法下并不能实现进项税额的抵扣,即便是能够适用一般税率也无法获得充足的进项税额,也就导致劳务费用最终会由施工企业来承担。此外,零散的劳动力同样会使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增加。
三、建筑行业对于“营改增”政策的应对办法
(一)不断完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首先从管理机械设备的角度来看:建筑企业在租赁机械设备时,应挑选实力雄厚的大型公司,不仅能够获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用以抵扣税额,而且还能实现租赁费用的分期支付,这样既提升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利用率,而且增强了资金的使用流动性。在处理公司账务时,租赁费应该以分期的形式纳入到成本费之中,进而降低企业所得税额。此外,建筑企业可以自主购买机械设备。“营改增”政策出台之后,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同样能够以进项税额抵扣的形式降低支出成本。具体来讲,自助购买具有以下几点优势:一,建筑企业可以直接获取到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税负抵扣;二,部分机械设备能够代替人工操作,不仅压缩了人员成本,而且将人员成本转换了机械设备成本,提高了可抵扣税额。此举还可以提升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与效率。其次从管理采购材料的角度来看:建筑企业选择的材料供应商应以一般纳税人为主。有了该保障之后,建筑企业获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变得更加简便,同时也能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如果选择的材料供应商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建筑企业应该要求供应商代开专用发票。在使用材料时,建筑企业应做到有意识地加强管理力度,避免材料浪费,避免超额购入小额材料的情况发生。从管理人工成本的角度来看:施工企业应优先考虑劳务派遣公司,人工费用应由派遣公司支付。尽管施工企业无法通过进项税额抵扣的方式削减人工成本,但是同样能减少人工成本的支出,降低企业所得税额。从管理发票的角度来看:税务机关实施的以票控税制度实现了我国增值税的严格管控。由于进项税额抵扣始终需要建立在获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基础上,因此各企业需要加强对发票的管理。首先,建筑企业再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应该辨识发票的真伪性,其次,在取得专用发票之后,企业管理人员应该对该发票进行认证。认证方式有两种:一是前往税务机关;二是购买认证系统。如果逾期则失去了抵扣效力。
(二)培养专业化人才,做好税务筹划工作
税务筹划是指通过筹划出合乎法律和市场发展规律的生产经营活动,来降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税额,该工作应在履行纳税义务之前完成。“营改增”政策是我国税务政策不断发展而造就出来的一种产物,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凭据。该政策对建筑行业产生的影响体现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与会计核算、物资采购以及财务管理有关的工作。建筑行业需要参照自身的行业特点,并在了解增值税特点的情况下对企业内部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使其了解“营改增”的具体内容以及对该行业与本企业产生的影响,以便工作人员适应新环境带来的变化与要求。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的发票账务处理遵循了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在开具发票后,无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该将其纳入到企业收入或成本之中,并缴纳增值税。为此,会计人员首先要在观念上有所转变,将原来的营业税核算转变为如今的增值税核算,其次还要熟练掌握开具和管理增值税发票的方法与流程,确保账务和实际情况保持一致;从购置材料的角度来看,采购人员应该着重培养自身的索取意识,如果销售方无法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员应拒绝交易或要求销售方前往税务部门代开发票;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加强财务监督应是核心内容,尤其是对建筑合同的管理。当建筑企业不断招揽和培训出专业化人才后,才能依据不断变化的税收政策做好研究相关工作,并结合丰富的经验完成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使本企业能够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始终紧跟该行业和国家的发展步伐。
四、结语
“营造增”政策的出台,本义是为了解决建筑行业需要同时支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矛盾,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理论和现实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有时不仅没有通过抵扣进项税额的方式帮助建筑企业降低税负,反而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因此,国家应该考虑到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阻力,并不断修改和完善该政策。与此同时,建筑企业应该学会分析该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从而积极推行该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减负。
参考文献
[1]牛丽云.基于SWOT模型分析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税负的影响研究[J].会计师,2018(23).
[2]郭琳琳.“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税负影响的研究——以中国建筑为例[J].会计之友,2016(14).
作者:贾晓锋 单位:石家庄市长安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长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