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制造业税收管理要点

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船舶制造业税收管理要点,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船舶制造业税收管理要点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船舶制造行业也获得了飞速发展的空间,但由于船舶制造行业本身的特性,导致存在收税管理难度大且收税周期长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现在船舶制造业税收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提出了几条船舶制造业税收管理相关的意见。希望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关注船舶制造业的制造成本和所获利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的重视程度。

关键词:船舶制造业;税收管理;利润;实际问题

税收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依靠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权力,参与到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税收能够有效地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和经济增长。因此,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的义务。加强完善船舶制造业税收管理,提升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能够有效地保证行业的良好发展,是我国经济能够飞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目前船舶制造业税收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的监管难度大

船舶制造行业的经营方式主要有二种:一种是造船企业根据自身技术、资金、设备和场地等生产条件,按照市场需求,直接接单生产制造船舶进行销售;二是造船企业接受别的企业委托,委托方提供技术、资金等生产条件,被委托方提供场地和人员,向委托方收取租金和建造费用。上面两种经营方式因为可能存在两个企业或多个企业同时生产的情况,很难对加工方和委托方的原材料进行区分,双方企业可能发生交叉抵扣的情况,都对税收的监管及征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导致增值税难以准确计算征收。

(二)税款征收周期长

由于船舶生产工期一般超过12个月,且生产时所需要的原材料数量广且多,企业为了降低制造成本,往往采取预付方式在制造初期就购入大量原材料,这使得进项税额暴涨,形成留抵税额滚动。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这中间有一个较长的收款时间差,导致短期内税款无法及时到位。

(三)缺乏统一的征税方式

目前,我国各地均存在着不同的税收征管方式,对船舶制造企业更是缺乏有效统一的规定,造成税负的不平衡现象发生,这种不平衡现象不利于船舶制造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发展。

(四)税款存在流失现象

各地目前成立的船舶交易市场规定不够清晰明确,执行力度不够严格。主要表现在对新船和旧船的划定不够严格,企业刚刚才建造好的船舶,还未备案便也能参与交易,给部分制造企业偷税漏税提供了便利,造成国家财产流失。对中小造船企业税款征收难。中小造船企业财务核算相对不够健全,按双方协议合同生产,有时仅凭口头协议,在购买钢材、发动机等主要物资时不索取发票,销售也不开票,大量现金交易。同时,由于修理维护保养船舶业务的不确定性,客观上给这些小规模船厂造成偷税漏税之机。

二、如何完善船舶制造业税收管理的方案

(一)营造良好的税收氛围

税务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从依法缴纳税款给国家和企业带来的好处及偷税漏税造成的严重危害入手,营造良好的纳税氛围,让企业主动按时依法交税。同时应当加强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员的沟通交流,阐述企业法人应当承担的纳税义务,规范企业的财务处理、申报问题。加强同行业之间的联系,以便于协调企业和税务部门的关系。

(二)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培养

企业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培养,从根本上规范财务核算的流程。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当制定按照不同经营方式核算的方法计算出应当缴纳的税款额度,按时主动缴纳税款。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船舶制造企业,要改变以往常用的现金交易模式,建立起完善的账本,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船舶制造企业还应当建立起合理有效的税收评估模型,对税负进行评估测算,发现疑点或错误及时进行稽查和修改,查出的问题应进行企业内通报,以此来促进企业的规范合法经营。

(三)明确管理人员职责

船舶制造企业应当明确财务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日常监管。财务人员要加强日常的巡视和结算工作,建立起一套船舶制造企业的管理档案,对于企业的每条船只的生产合同需及时报备到国税部门。企业的开工制度还需要完善,对于开工生产的每条船只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如税务部门不清楚的地方应主动解释清楚。财务人员每月至少两次应对企业在建和下水的船只进行巡查比较,清楚知道每条船只的在建进度,进行登记造册。

(四)分清楚企业的责任和连带责任

政府部门应当尽到自己的责任,明确税收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变化。因为船舶制造本身的特性,制造周期一般较长,建议政府税收部门可以按照船只的制造进度来确定企业的销售收入情况,保证企业税款的及时缴纳。政府税务部门还应当明确纳税主体,确定好纳税企业的责任人,对接受委托船只制造或加工的企业按照签订的合同确定纳税的主体。分清船舶制造企业所要承担的纳税协助责任和连带责任,如企业应为没有按时向税收部门报备而造成漏税情况发生的企业应负主要责任,为其生产船舶的被委托企业则应负连带责任。对于船舶交易的规定法律也应清晰明确,如发现违规经济行为,责令其企业退回生产地做好纳税工作后才能交易。

(五)科学征收环境方面的税收

推进“费改税”政策的落实进程,做到生产企业的节能减排,政府还应将船舶制造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收费项目改为征税项目。对于制造行业现有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城市废水污染严重的情况,应当充分调查企业的污染情况,适当的征收环境保护税。如可以对船舶制造行业开征“工业企业污染税”按照企业的废水排放量和大气污染量实行定额征收。但由于各个企业规模的大小不一,制造船舶的种类不一,所以在征收工业企业污染税时要按照一定科学方式确定企业的污染量,根据污染量设立不同的征税单位,税率则按照船舶制造企业的污染程度实行累进税制。

三、用科学技术完善税务管理制度总体系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加快了各行各业的前进速度。我国原有的税务管理体制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扩宽税收信息收集,建立一个稳定、及时的税收平台能够有效地提高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在源头上完善税务管理总体制能够有效地杜绝各行各业偷税、漏税的行为发生,且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能够保证税务部门在面对一些企业出现的问题时合理有效的实行征税。定期抽查企业的征税情况,将相关企业的征税报表及时更新到税务库中,保障税务管理体制的稳定运行。

四、结束语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国家征税的重要意义之一,依法纳税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依法纳税是我国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船舶制造行业在我国的税收总量中占据着一定分量,但现有的船舶制造行业税收管理体系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企业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造成了国家资产的流失,也会为船舶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消极的影响。相信做到以上六点,并用科学技术完善我国税务管理总体系能够保障船舶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持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进步。

参考文献

[1]刘昌年,李毅心,刘卫忠等.内容型激励、税务人员组织公民行为与纳税服务质量相关性研究[N].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20,39(03):6-15.

[2]郑枫.目标作业成本管理模式在船舶制造业的运用研究[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9,9(08):103-104.

作者:袁伟 单位:威海中远造船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