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阶段稽察路径及侧重点

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阶段稽察路径及侧重点,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阶段稽察路径及侧重点

【摘要】水利工程建设稽察主要包括前期与设计、计划管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五个方面。本文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稽察为重点,分析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稽察这些问题的途径、方法及重点,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保证工程安全、干部安全。

【关键词】建设管理;稽察;重点

水利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水利工程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设施。为了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国家水安全,新中国成立以来,进行了大量水利工程建设,初步形成了防洪、减灾、灌溉、供水、发电等水利工程保障体系。近几年,针对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水利部、财政部、发改委和审计署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人畜饮水解困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作为稽察重点,严查过程控制与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秩序逐步得到规范,确保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本文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中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稽察为重点,浅谈几点认识。

1工程建设管理薄弱环节及稽察重点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主要反映在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方面。

1.1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自从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以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项目法人责任制存在问题较多,主要体现在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未组建项目法人或未履行报批、备案手续;项目法人内设机构简单,未明确各个部门管理责任制,内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项目法人未认真履行建设管理职责;未及时整理工程建设期间档案或档案管理不规范等方面。

1.2招标投标工作不规范

招标投标制不落实,主要体现在:评标专家组成不合理;未经报批而采用邀请方式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媒体、招标时限不符合国家规定;招标投标人资质不合规;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程序混乱,甚至出现倒置现象;招标完成后,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提交不及时或未提交等。

1.3工程监理工作薄弱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监理工作不到位主要体现在:监理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总监或监理工程师脱岗,监理工程师互相借用,监理工程师无证上岗;监理文件编制不规范或具通用性而缺少针对性;监理指令不规范,现场监理工程师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到位;验收等资料造假等。

1.4合同管理不到位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合同编制未严格使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执行存在延期兑付问题;中标单位未经许可,违法转包、分包主体工程建设项目,且建设期间监督与管理缺位,导致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2原因浅析

2.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认识欠缺

由于部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管单位未及时学习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组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沿用的“建设局、指挥部”等传统的管理方式更加有效、可靠,不想、也不愿意另外再建立一套“项目法人”管理组织,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造成工程建设管理无序。

2.2招标投标法贯彻不到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虽已颁布多年,然而,部分建设单位对法规熟视无睹,钻政策的空子,甚至有意规避,搞权钱交易,中饱私囊,导致诸如“部分标段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程序违规”“招标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规定也参与了招投标”等问题发生,造成招标投标工作混乱。

2.3监理队伍自身建设不足

工程建设监理不到位,主要原因是:部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数量严重不足,投标时借用监理资质中标,实际进入水利工程建设工地开展监理工作时,监理人员东拼西借,找替补队员,替代上岗,甚至以监理单位自己颁发的培训证代替监理工程师证上岗,出现“说外行话、办外行事”等外行人员从事监理工作问题。

2.4合同文本编制不规范

合同管理制最大的问题是合同文本编制不规范,原因是在个别管理者头脑中,对合同签订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只要是双方诚意合作,不管签订什么合同,也只是一种契约形式,不防碍、也不影响工程正常建设。殊不知,不规范的合同文件将导致合同执行缺少严密性,将为日后工程建设管理埋下大量合同纠纷等隐患。

3工程建设稽察关键环节

3.1抓好项目法人“龙头”建设

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抓工程项目建设根本,从源头上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稽察中,应按照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进行检查,确保“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的方向不变。从项目法人组建上报文件、报批及备案文件、内设机构名单、责任制及规章制度落实、现场履职(查影像资料)、档案管理等环节入手,深入稽察,确保项目法人责任制真实、有效。

3.2确实执行招标投标制

恶意串标、围标,致使一些低素质、低能力的施工企业进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承揽工程。稽察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从招标单位专家数量及质量、投标单位资质及承建力量、投标单位业绩、公告媒体及时间等方面检查招标投标制落实情况,铲除滋生腐败土壤,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3.3加强监理单位能力建设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控制、资金控制、质量控制的重要力量。稽察中,应在监理单位资质、从业人员及持证上岗人员数量、现场监理机构建立、监理文件编制情况、各种指令下达记录及效果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以此促进监理单位加强监理能力建设,强化自身素质建设,严格执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监理职责,使其成为项目法人的得力助手,工程建设资金、质量、安全的有力保护者。

3.4强化合同管理

合同示范文本是按照法律规定编制的文书,具有严密的逻辑性。稽察时,应对照合同范本,在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索赔、工程分包及转包等方面重点进行检查,提高甲乙双方合同制管理意识,尽量消除人为因素,减少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种合同纠纷,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4结语

水利工程是国家的基础设施,事关重大。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项制度,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中之重。强化工程建设过程稽察,准确把握稽察工作切入点,找出问题,督促整改,是工程建设管理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必要程序和手段,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

作者:黄智刚 单位: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