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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招标相关综述
1.工程招标资格准入
目前,我国仍然实行招投标资格准入制度。以招标为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证书、国际招标机构资格证书、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证书和工程招标机构资格证书是目前我国招标机构常见的四大资质证书。其中,工程招标机构资格证书又是招标机构从事工程建设类服务(如: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入场交易的必备要件。
2.工程招标的工作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中,招标机构的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入场登记,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标底,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编制、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完成与招标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二、对招标机构的工作风险分析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在接受委托进行招标的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一位有经验的招标人必须合理地预见这些风险并及时化解,才能顺利完成招标委托。通过工作经验分析,笔者认为监理单位“三控三管一协调”质量控制思想,不仅同样适用于招标机构,而且有助于防范招标机构的业务风险,提高工作质量。
1.招标进度风险
接触过项目管理的朋友大都清楚,招标进度是业主项目整体进度中的一环,而且大多处在项目网络计划图的关键路径上。因此,招标进度的延误或失败,会直接影响其紧后工作并延长项目周期,进而引起项目总投资造价的提高。以资格预审为例,目前大多数工程建设项目都设置资格预审环节,择优选择一定数量的合格投标人进入投标程序。熟悉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要点,掌握与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招标机构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一个严峻考验。笔者多年的从业体会是,一名从业新人(或只单一从事政府采购或国际招标的从业人员)是很难在短时间内胜任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的。以北京市为例,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备案,通过备案后才能对外发售。而根据经验,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从业人员需提交一份拟定好的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和若干份加盖相关印章的资格预审文件封面;然后,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会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该项目的特点对从业人员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阅,并在文件上标注不妥之处,就这些不妥之处约谈从业人员。只有经验丰富或专业扎实的从业人员,才能迅速领会与文件相关的内容及专业术语,并按要求进行改正。而对于只懂招标程序和流程的从业人员,则可能需要经过多轮的修改和提交才能获准备案。这样一来,原定的招标进度计划必将因资格预审文件一次次的不合格而延后,使招标机构面临对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同时也导致招标人面临计划开工日期延后带来的风险损失。
2.招标成本风险
招标成本风险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招标机构因未能尽职尽责(如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漏项或不准确、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准确等)而使招标人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二是招标单个项目结算时支出大于收入的可能性。招标成本控制工作对招标机构意义重大,项目的收入与支出可谓关乎机构的生存与发展。我国招标机构服务费的收取执行政府指导价,允许上下浮动,但不超过20%。但在实际工作中,招标人刻意压价或其他招标机构争相降价的情况却较为常见,使很多招标机构深陷“生存危机→减少投入→工作质量降低→信誉危机→生存条件恶化”的恶性循环的泥潭中。
3.招标质量风险
招标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和程序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各环节对具体的工作质量都有明确要求。对于招标机构而言,招标质量风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另一类是工作程序的履行质量。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为例,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招标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文件中并不是孤立的,理想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该是对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的全面综合表达。再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为例,对招标范围的界定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不仅是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章节的重要内容,而且在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多个章节中均有体现。因此,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有机联系、相互呼应,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和修订需要统筹全面,切忌孤立独行。但不少从业人员拿到文件范本后,常常是看了好几遍仍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甚至一些熟练的从业人员做的文件也常常会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问题。不少人在开标前几天才发现文件的问题,无奈只好顺延开标时间(注:相关法律法规有要求,招标文件重要内容变更后,应保证自变更日至开标之日不少于15天),进而使招标机构面临向招标人违约的风险。
4.招标合同风险
招标合同风险的含义也有两种:一是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风险,二是招标合同风险。前者是约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建设单位)与投标人(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之间权利与义务的书面文件,因题目所限,本文不作赘述。后者则是招标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招标协议,属于本文研究的范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合同》,是指导招标人和招标机构订立协议的示范文本。合同分为三部分: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部分和合同专用条款部分。合同通用条款是双方约定的关键,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还是中标人支付、招标机构是否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工作,以及收费标准如何、专家费是否需要招标人另行支付等等,均需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此外,实际情况中有的招标人有一定的倾向性,要求招标机构保证某某投标人中标,不能出“意外”,否则就不付费。还有一些招标人对招标流程一知半解,以着急签合同为由要求招标机构在几天内“补办”完招标手续等等。受利益的驱使,一些招标机构,为了区区一点服务费,置企业信誉和名声于不顾,什么话都敢说,什么活儿都敢接,严重扰乱了招标行业的市场秩序。
5.招标职业风险
招标工作,本质上是由招标专业技术人员为招标人提供的一种智力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技能,对能否顺利完成项目至关重要。工程招标机构能够顺利启动项目的前提条件是招标项目前期手续要齐全。以北京市为例,项目入场前,招标机构需协助招标人提供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的批复文件、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书、项目未开工承诺书、以及招标人与招标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招标机构还需提供招标机构资格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由招标机构开具的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缺漏一项,都将导致无法入场招标。而现实中较普遍的现象是,一方面,招标机构中具有执业资格(如: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往往不参与具体项目,而是将其执业资格证书授权给本企业的项目经办人员使用,这就造成了项目名义的负责人与项目实际的经办人严重脱节;另一方面,项目经办人越位成为项目实际的负责人,但他们多数却只“精通”招投标程序和手续,因缺乏专业技术知识和素养致使招标行业水平不高而为外界所诟病。
6.招标信息风险
招标信息直接影响招标工作的质量,招标信息方面常见的问题如: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信息不全、未在指定媒体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与修改时间不满足要求、评标前泄露评标专家名单及泄露具有保密要求的邀请招标内容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和披露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仅直接导致项目手续不合规,还有可能遭到投标人的质疑与投诉,影响招标工作质量。
7.招标协调风险
招标过程中的协调,根据业务部门沟通对象的不同,分为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内部协调包括业务部门内部、以及业务部门与招标机构内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活动;外部协调包括业务部门与招标人、投标人、造价咨询单位、专家及政府部门等协调工作。如果招标项目负责人不重视提高自身的沟通能力和协调水平,必将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影响招投标各方利益的实现。实践证明,有相当一部分招标人之所以更换招标,多与工作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沟通方式有关,而投标人提交无效质疑与投诉,也大多源起工作人员没有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三、招标机构工作风险的防范措施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招标机构要想立足,乃至取得长足发展,必须重视以上七类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为此,笔者从“三控三管一协调”的角度拟定了招标机构工作风险的防范模型。
1.招标进度控制
首先,招标工作启动前,应针对项目情况制定合理的招标进度计划,并将计划层层分解,描述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起止时间。其次,根据项目特点和机构的资源状况,确定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和参与者。第三,随着招标工作的不断推进,适时检查各项招标工作内容的完成状态,并及时进行纠偏,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2.招标成本控制
首先,签订招标合同前,应对项目建立整体上的认识,综合评估项目承接的可行性。其次,预测项目的收入、支出及净收益。第三,根据对收入支出的预测,合理地投入人员及其他相关资源。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很多机构的财务部门只是服务部门,根本起不到监控和预警作用。从项目风险管理的角度看,财务部门应在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比如提醒相关人员及时记录标书款、专家劳务费、会务费、投标保证金、招(中)标服务费等事项的执行情况,既对内监督预警,又对外合乎法律规范。
3.招标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绝不能局限于为招标人“跑跑手续”,而应像招标人的咨询工程师一样,提供基于发包承包交易过程中更丰富内容和更高质量内涵的智力服务,这就离不开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投入。只学习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远远不够的,至少还要系统地学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依据、方法和过程,能看懂图纸,了解施工相关的技术规范与要求,这样才能保证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有条件的招标机构除了设置招标项目负责人,还可以增设招标项目质量负责人,重视招标人的意见反馈,处理好投标人的质疑与投诉,提高项目的履行质量。
4.招标合同管理
理想状态的合同管理是,招标机构的法务及其他主管部门对每一份合同都进行层层审批,但在招标业务量庞大的情况下这其实是不现实的。现实中各大公司通行的做法是,法务部门(会同外部律师)制定合同范本,在规定范围内或情形中,授权单位主管业务副总对合同进行审批,这样时效性大大提高,同时合同风险也得以控制。
5.招标职业管理
首先,要强化职业风险管理意识,严格杜绝项目负责人与经办人的脱节。其次,规范员工操作和离职管理,离职员工应将项目过程文件和档案文件顺利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第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左右招标结果;禁止为招标人代办招标手续,搞虚假招标。
6.招标信息管理
招标信息管理要做到“三明确”,即:明确不同类型项目对信息公开程度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级别项目对不同信息媒体的要求,以及明确不同类型信息内容及时限的要求。同时,招标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注意坚持职业操守,保守相关各方的商业秘密。
7.招标过程协调
首先,招标业务部门应定期召开业务例会,汇报和沟通招标业务进展情况及问题,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周期较长或涉及财务收支较多的项目,可以安排财务部门通报项目财务收支情况,确保内部运行顺畅。其次,要规范人员的职业装束和礼貌用语,提高对外形象和沟通质量,及时协调外部工作矛盾,化解风险。
四、结束语
如今,工程发包承包交易活动日趋规范,招标机构的价值不应仅仅局限于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地履行招标手续,而应创造性地回归服务本源,向纵深发展。
作者:姚锐 单位:北京华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