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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面对当前职业病防治的严峻形势,如何落实源头治理的方针政策,离不开职业卫生工程的推进。本文从加强顶层设计、新型人才培养、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监督执法等多个角度入手,建言职业卫生工程建设的多项举措,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职业卫生工作,总书记多次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职业病防治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职业病防治法制、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但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职业病危害广泛分布于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几十个行业领域,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人数众多,职业病报告数量居高不下,中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能力普遍较弱,部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工程防护作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最重要的手段,也是防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最经济、最有效的一级预防措施,尚未得到应有重视,我国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相关专业机构以及人员十分紧缺,工程防护技术与装备的研发也严重滞后,亟需加强工程防护,强化源头治理。具体来讲,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顶层设计纳入总体规划
扎实做好工程防护、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好劳动者职业健康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只有完善顶层设计,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将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关键技术、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规划是工作开展的重要源头,是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航者,要尽快补齐工程防护关键技术领域短板,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没有项目支持、没有经费投入、没有人才保障是不行的。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将工程防护措施强制实施内容纳入相关标准。目前,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中职业卫生工程方面的标准较少,只有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过的安全标准(AQ)和少数几个行业的防尘规范。当前,我国企业工程防护措施实施效果较差与相关标准不成体系、缺少强制性实施要求有很大关系。
三是推动将注册职业卫生师纳入法律强制性要求,增加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和职业归属感。由于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职业卫生师职业资格制度,严重制约了职业卫生人才发展途径。要尽快推动《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工作,将职业卫生师纳入法律的强制性要求来,建立一系列职业卫生师职业资格制度,以适应我国卫生监管体制与疾病控制体系建设,推动我国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同时促进我国职业卫生工作与国际接轨。
二、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技术支撑体系
人才培养和支撑体系建设,是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保障,由于传统人才培养模式“重医轻工”、工程防护技术支撑能力薄弱,无法适应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新形势。探索“医工结合”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预防以及工程防护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构建完备的技术支撑体系,大力推进工程防护重点实验室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是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目前,虽然全国已有9所高校开设了职业卫生工程专业,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长期以来职业卫生工程人才培养的空白,但人才培养的规模仍面临较大缺口。要鼓励更多的高校开设职业卫生工程专业,深入探索实践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更多的高质量、复合型专业人才,为我国实现从源头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供必要的人才基础保障。
二是要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2020〕5号)要求,充分利用卫生健康系统内外技术资源,构建“国家—行业(领域)—省”的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网络,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三是要加快推进国家层面的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等工程防护重点实验室建设,以重点实验室建设为契机,创建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的科研创新转化平台,以重点实验室引领促进职业卫生工程学科发展、科技发展方向、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国职业病防治技术装备水平。
三、亟待信息化智能化创新
科技创新是引领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途径,随着5G通信、人工智能、矿山物联网等科技的快速发展,煤矿开采远程控制、装载车辆无人驾驶、重点岗位机器人巡检等科技成果已对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工作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当前,我国在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的基础理论、技术装备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尤其是在技术装备的信息化、智能化方面,需要取得突破性的创新。
一是要进一步积极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合作共建,深化产学研融合。以企业工程防护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发挥高等院校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各类科研院所及机构的积极性,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的突出问题,加强科技攻关研究,尽快突破急需急用技术的“瓶颈”,形成一批先进技术成果,并推进示范应用及推广,逐步扩大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我国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的能力与水平。三是强化技术装备智能化的引领作用。智能化是技术装备未来发展的方向,要对标国内外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前沿技术和科技方向,提早谋划、提早布局,集中优势资源研发集成机械、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的,具备自主分析、判断、控制能力的智能化技术装备。
四、以监督执法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及装备的应用实施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然而目前的情况是,企业管理层对于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重要性的认知以及采取防控措施的意识相对来说比较薄弱,尤其是相较于安全设施、环保设施,企业管理层对于这方面的认识则更显弱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作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必须加以重视和强化。
一是要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扩大治理范围,加大治理力度,通过专项治理引导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护设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遏制职业病高发态势。
二是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树立职业卫生监管的法治权威,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以执法督落实、促整改,特别是要注重强化以职业卫生“三同时”作为执法工作的切入点,推动企业落实源头治理。
三是要注重统筹协调、多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作用,建立长效协同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要管职业健康,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多措并举推进工程防护措施的落实。不容忽视的“新兴”职业病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的不断出现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的影响,新兴职业危害日益凸显,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新挑战。面对新形势、新挑战,需要我们在紧抓传统职业病危害防控的同时,围绕新兴职业危害的防治问题,积极应对。
一是开展前沿基础性、职业环境和职业工效学等研究,基于工艺技术、劳动者特征和作业负荷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职业环境和作业空间等的设计,以确保人机功能的合理分配和人机交互的协调高效。
二是积极推动将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新兴职业危害纳入保护范围,加强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制定相关疾病目录,组织起草防范职业紧张、职业性肌肉骨骼疾患等工作相关疾病技术指南及特殊行业、特殊人群职业健康保护技术指南。
三是关注职业心理健康,加强慢性疼痛、心脑血管疾病等职业相关疾病的健康指导,及时发现、预防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发展,关注职业人群的压力情绪、工作状态及作业风险,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
五、加大职业健康宣传教育
职业病危害防治牵涉到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要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各种渠道,不遗余力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推进职业健康教育走进课堂,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职业病危害防治中的基础作用,把宣传教育作为职业卫生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是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大对各级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效能,提升各类人员的职业健康素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二是在“互联网+职业健康”的信息化建设大背景下,依托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将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与互联网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形成以互联网为基础和信息技术为创新要素的职业健康宣传体系。
三是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积极开展职业健康达人、健康企业创建等活动,增强全人群职业健康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增强劳动者职业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福祉,是新时代职业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的时代背景下,多措并举,推进职业卫生工程建设,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将成为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务实举措。
作者:樊晶光 佟林全 熊强 张建芳 张震 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 国家卫生健康委粉尘危害工程防护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