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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潍坊市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工程建管、投资融资、产权改革和水价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推动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关键词】潍坊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潍坊市以小型农水重点县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为重点,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2009年以来潍坊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总投资34.5亿元,其中省以上投资22.8亿元,共实施了9个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开展了11个县市区27县次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目前,潍坊市已建成各类小型农田水利设施22万余处,共有小型水库663座、塘坝4710处、机井18.7万眼、小型泵站1473处。潍坊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1.07万hm2,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2万hm2,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得到很大提高。这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为极大地促进了项目区内现代农业的发展,为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1潍坊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做法
1.1规范工程建设程序
一是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所有财政投资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行招投标。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要求,完善招投标和质量监管程序,确保项目建设程序规范。从招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全过程抓好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方案评审、工程验收等工作,近年来评审、验收项目达到200多项,取得了很好效果。
1.2创新投资融资体制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涉农涉水资金项目整合力度,形成政策和资金合力。二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2016年预算资金2.53亿元。三是引导支持社会民间资本投入,拓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融资渠道。2016年引导社会资本投入0.66亿元。
1.3创新工程建管机制
市水利、财政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的实施意见》,在青州市、临朐县进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通过确认工程产权、明确管护主体、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维护经费、培育市场主体等改革措施,全面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创新,破解长期存在的产权归属不明、管护体制不顺、建管用脱节、责权利分离等问题。同时,注意突出创新,挖掘典型。一是青州市针对井灌区如何落实工程管护经费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设立了维修资金专户,实行储蓄式管理,滚动使用,专户资金已累计到555.9万元。二是临朐县丹河水库灌区“一申请、三管理”运行管理模式,综合效益显著。临朐城关街道灌溉协会代管“工程+水费”模式。目前纳入协会管理的村庄达16个,工程50余处,面积553.33hm2,累计收取水费42万元,计提维修基金4.2万元。
1.4完善农业节水体系
2015年部署编制《潍坊市农业节水灌溉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潍坊市基本实现农业灌溉节水化的目标。市政府先后印发了《潍坊市节约用水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潍坊市农田水利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对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了分解,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县市区。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建管资金渠道单一
潍坊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要以省以上财政资金为主,市县财政为辅的资金模式。近年来各级财政投入有了一定增加,但县、乡、村及农户经济实力弱,由于建后预期经济效益低且没有保障,引入社会资本难度大、数量少,资金不足,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资金投入单一致使新建工程资金短缺,达不到应有的规模、标准和质量;已建工程维护资金不足,工程老化失修,工程效益逐年衰减降低。
2.2各部门建设资金缺乏统筹协调
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发改、国土、农业等部门均有涉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但各部门对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是分别规划、分别招标,部门间缺乏有效协调机制。不同部门投资标准、建设内容和建设质量也有较大差异,甚至存在工程形式选择不合理、水源保证率低等问题,造成重复投资或资金实际使用效果较差,难以形成合力。
2.3管理权责不明
在小型农田水利建管过程中,重大轻小、重建轻管的现象显著,原因是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明确。潍坊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多由村级集体管理,缺乏资金用于工程管护;老百姓参与管护的积极性也不高。即使颁发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证》《使用权证》,也无法进行融资、交易。
2.4农业水价不健全
潍坊市机井灌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不够完善,无法做到精准计量,农业灌溉水费计收达不到成本价标准,收取率低,收取难度大,无法从水费中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资金;城市、工业和生活用水等挤占农业灌溉水源,没有形成补偿机制。农业水价机制不健全,水费征缴制度不完善,造成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3建议
3.1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新机制
通过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强化行业监管,推动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管理,探索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新机制。一是加大省以上财政投资力度,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保持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二是积极推行“建管一体化”,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建设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建设管理农田水利工程;三是因地制宜,采取合理的管理模式,择优选择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3.2深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通过确认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健全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
3.3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灌溉成本和农民承受能力,由政府部门确定农业灌溉用水指导价;加快农业灌溉计量设施建设;落实农业用水取水许可,使农业用水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建立农业水权、水市场,完善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3.4建立健全维修养护机制
建立市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基金,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保障机制,通过上级财政补助、奖补等经费,水费计提和本级财政资金等多渠道落实管护资金,对管护资金储蓄管理滚动使用。
3.5完善农业节水政策体系
要在国家层面完善农业节水法律法规,将工程产权、用水计量、农业水权、用水补贴和维修养护基金等制度进行明确;出台支持农业节水相关政策,在金融、税收、用电、占地等方面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纳入不动产登记交易范围。大规模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大力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大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措施推广力度,集中建设一批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区。
作者:苑波 赵金娟 单位:潍坊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