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工程跟踪管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公路工程档案跟踪收集管理尝试
【摘要】公路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记录。由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大,并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多方协作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在此期间形成多种类型档案,其数量大、价值高,是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资料,不仅是公路工程内在质量的重要凭证,同时也是后续公路改扩建、维保、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论文对公路工程档案的跟踪收集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强公路工程档案跟踪收集管理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公路工程;工程档案;收集管理;问题;对策
1引言
公路工程档案是在工程建设期间对道路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有效记录,同时也是道路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必要依据及前提条件。公路工程档案的跟踪收集管理是为了解决以往档案分散形成与集中利用之间的矛盾,其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后续各项业务的基础。
2公路工程档案跟踪收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工程档案的跟踪收集滞后于工程建设进度
由于公路工程现场管理系统中的管理者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不能及时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导致工程竣工后资料不齐、记录不全,甚至无法准确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严重影响工程技术文件体系的完善。特别是部分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不留存相关资料,竣工后才去收集,无法达到资料收集要求。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记录在施工过程中收集比较容易,但竣工验收后才去收集,最终会造成工程资料不完整、不规范[1]。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研究
摘要: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探索性工作,在应用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日益增多,亟需研究加以解决,以更好地促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改善和规范经费、物资管理,筑牢监督防线,全面提高投资效益。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跟踪审计;应用过程;问题;解决对策
近年来,跟踪审计在我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得到了较为迅速的推广和应用,但作为一种探索性工作,跟踪审计在应用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日益增多,亟需研究加以解决,以更好地促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改善和规范经费、物资管理,筑牢监督防线,全面提高投资效益。
一、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存在主要问题分析
(一)认识不统一,应用模式单一
跟踪审计比事后审计介入时间早、介入范围广、介入程度深,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对于跟踪审计,仍普遍存在认识不到位现象。有的认为跟踪审计是管理审计,应对被审单位业绩、目标、计划和程序提出意见,以改进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有的认为跟踪审计是全面审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什么领域都可以审计。在跟踪审计应用模式上,审计机构和人员往往不会结合具体情况,不分项目投资大小、营建机构管理水平高低,就是直接实行全方位“紧贴型”常驻现场审计,耗费时间较长、工作量较大、审计成本较高,导致现有审计资源使用效益不高、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二)责任划分不清,职能易发生偏移
高校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途径探究
【摘要】本文从工程审计提质增效的原理出发,结合高校工程审计工作的特点,探讨现阶段高校全过程跟踪审计所面临的挑战,并对未来如何优化高校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提出高校审计部门要明确审计监督角色、优化人才队伍、重视前期审计工作及完善审计制度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高校;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一、引言
1995年,我国颁布《审计法》规定国家项目的工程决算必须接受审计部门监督。2015年,教育部提出提升高校内部审计水平,要求审计模式由传统的事后审计逐渐过渡为全过程跟踪审计。随着“双一流高校”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校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加之高校项目大多
规模大、资金多、工期紧、质量要求高等特点,无疑对高校内部工程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寻求新的、适应高校特点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急不可待。
二、工程跟踪审计的意义、做法及理论上提质增效的角度与方法
1.工程跟踪审计的意义
建筑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研究
[摘要]建筑工程有着工期长,需要很多工种的人员参与,也需要大量的施工材料设备,这些都需要一笔巨额的费用。工程施工讲求的是质量与进度,在遵循经济性的基础上节约资本,节约资源,追求质量和进度,这就需要对工程造价加强控制管理,有必要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工作。
[关键词]全过程控制;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跟踪审计
前言
全过程的建筑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能够使对工程造价而进行的监督工作力度得以增强,使项目建设管理更加规范,项目投资效益能够得到提升,由此看出在建筑工程施工做好造价跟踪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基于此在下面的内容中从四个方面对相关问题展开了论述。
1跟踪审计内容
1.1实施主体
投资方法因为项目工程而不同,审计方式也因投资方式而不同,跟踪审计的内容也会因投资主体而不同,实施主体是单位、国家、社会的话,内部、国家、社会审计便是审计的内容。
高校工程审计现状
摘要:本文结合工程实例,从复审制、内外审结合制、全过程审计等模式入手,通过深入分析目前高校基建工程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揭示并确立了外部审计单位在高校基建工程审计中的主力军地位,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科学有效的外部审计单位管理机制,以期为高校基建项目工程审计工作提供借鉴和警示。
关键词:高校基建;工程审计
随着十二五、十三五国家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高校的办学规模在不断扩大,与之相适应的基建工程投资总额也在快速增长。同时,高校基建工程的审计工作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诸多工程审计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对高校基建审计相关问题展开研究,刘静(2011)提出了全过程审计在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结算等环节需要注意的要点;胡绍君(2012)提出了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结算与决算等阶段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郭智辉(2012)分析了工程施工阶段委托审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应该把握的几个要点;古志文(2012)剖析了高校基建项目审计的现状,并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等三个阶段提出了实施跟踪审计的路径;陈玉鹏(2014)从建设单位、审计客体、审计主体三个角度分析高校基建竣工结算审计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的对策;陈微云(2016)简要论述了高校基建项目全过程审计的加之、内容、重点及困难;郭晓东(2016)简要阐述了高校基建内部审计在目标定位、独立性、审计环境、制度及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然而,诸多研究中缺乏对高校基建现行审计模式优缺点的剖析,且案例不足,本文将结合某高校实际案例分析目前高校基建审计模式存在的问题。
1高校基建工程审计现状分析
高校在工程审计的模式上已经实现了三个根本性的转变,即内审制向复审制的转变、内审制向内外审结合制的转变、事后审计向重大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转变。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对高校基建投资的可靠性、合理性造成不小的影响。
1.1复审制
所谓复审制,就是在竣工验收后,首先将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经过监理单位的审核,然后由基建管理部门对监理单位审核后的竣工结算进行复审,最后由工程审计部门对基建管理部门复审后的竣工结算进行再一次复审,最终确定竣工结算造价。即施工单位戏称的“扒三层皮”。监理单位通常是高校自行招标确定,而且是费率招标,虽然在监理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的审减数额和比例有明确的奖励办法,但是监理单位对竣工结算的审减周期和审减数额往往不尽如人意。基建管理部门承担着高校的住宅、公建及维修改造项目从规划、报建、设计到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及结算的建设任务,人员少、任务重,造价管理人员既要预算变更造价、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又要认质认价主要材料、批复工程进度款、处理施工现场造价争议,对于时间紧张的竣工结算审核往往力不从心,只能是抓大放小、重点突破。工程审计部门承担着基建管理部门、后勤物业服务部门及其他三十多个二级学院的竣工结算审计任务,涉及专业面广、种类繁多,即便百万以上的项目全部外审,但是仅靠现有造价人员远远满足不了竣工结算审计的工作任务。以某高校新建学生食堂项目为例进行分析:项目合同造价2800万元,因施工过程设计变更较多,施工单位报审的竣工结算高达3800万元。监理单位初审历时4月,审减造价200万元;基建管理部门二审历时1月,审减造价200万元;工程审计部门委托的审计单位终审历时4月,审减造价400万元。可见,竣工结算审减的压力、审减的成效往往在终审阶段。
EPC模式投资工程跟踪审计探析
[摘要]一些地方政府建设工程采用EPC模式,与传统的施工承包方式相比,EPC模式有它的优缺点。本文通过对EPC模式下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分析了跟踪审计的难点和通过对EPC工程前期、招投标、设计方案、施工过程、工程结算等阶段,分析跟踪审计要点。
[关键词]EPC模式;跟踪审计;审计要点
1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简介
跟踪审计,是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全过程审计监督,与其他传统工程事后审计相比,跟踪审计是事中审计方式,可以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的偏差[1-3]。国家审计部门按照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对EPC工程各个阶段进行跟踪审计,对规范EPC工程管理,节约财政资金具有重大意义。就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而言,相较于传统的承包项目,EPC具有以下几大特点。其一,EPC总承包模式下,其发包人不应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应根据实际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深度了解,对工程进度实现全过程控制,以确保工程进度是否达到相关要求建设结果,能否满足相关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质量。发包人对EPC总承包项目,一般可采用两种形式,即“过程控制模式”以及“事后控制模式”[4-6]。其二,工程控制模式可以指发包人聘请相关的监理工程师,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环节,以保证发包人可以完成各环节的有效监控,实现全面管理。而事后监控,可以指发包人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有效的测评,以保证项目实施有效。其三,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可以对整体设计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负责,完成全面地运行。因此,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EPC总承包模式在实践当中,包含了不同的合同结构模式,总承包商对整个建筑项目负责。因此,对于后续建筑而言,承包商必须亲自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在实践中,总承包商会根据其自身的建筑经验,根据工程的相关业主要求,实现有效的分包,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其合同结构主要包含了3大类型[7-9]。其一,为交钥匙总承包。交钥匙总承包泛指其经过设计、采购或施工总承包,向业主提交一个具有使用功能的项目。作为典型的EPC总承包模式,其在建筑项目当中最为常见。其二,设计——采购总承包。与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样,二者均可以按照工程内承包合同。完成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的模式、建设工程等,其涉及的建筑材料,均需要由发包人完成。其三,在设计施工总承包当中,可以指有投资能力的总承包商,受相关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固定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同时,施工当中,总承包商承担全部投资,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业主向总承包商支付承包价格。
2EPC总承包模式优点
一方面地方政府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有效解决了业主方工程专业高素质管理人员紧张的问题,降低了业主方的风险,提高了管理效率;另一方面设计和施工是总承包方的主要工作,克服了设计与施工相互脱节的问题,提高了整个建设项目的整体效益。此外,其也涵盖了三大领域的优势。其一,可以强调以及发挥整个项目建设过程当中的主导作用,以确保整体工程建设的发挥有利于工程建设项目方案的有效优化。其二,可以克服设计、采购、相互制约,相互脱节的矛盾问题,帮助设计采购阶段完成合理衔接,实现建设项目,完成工程承包约定,以获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其三,建设工程质量主体明确,可以全面完成工程质量以及确保工程质量的责任人。
3EPC总承包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存在较多难点
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初探
一、造价跟踪审计运行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1、资源占有率偏高的问题
相较事后审计工作,跟踪审计在成本和资源占有率方面明显偏高。由于工程造价跟踪需要投入的审计人员多、审计环境复杂,且在审计内容和审计范围都比事后审计工作的量偏低。因此工程造价跟踪审计工作中能否配置足够的审计资源,将直接影响到跟踪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与审计质量。为此应加强对计量相关资料的严格检查,以确保工程计价和计量等审计资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从而提高审计的质量,充分发挥出跟踪审计在控制工程造价和促进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2、人员素质问题
对跟踪审计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财务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是两个有所区别的学科专业。工程造价审计工作需要以掌握工程技术与工程经济为主的造价员、工程师为主,而财务审计工作则要求以审计师和注册造价师为主。在工程造价的跟踪审计中,既需要两个专业的紧密结合,也需要两者相辅相成,才能确保工程项目在跟踪审计中不存在技术上的死角,从而有效控制和避免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的发生。因此,对跟踪审计的在业务上的能力水平与综合素质都有着较高的要求,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以促使其更新观念、更新知识,通过不断掌握新的技术与方法,能更好对从事到工程造价的跟踪审计工作当中。
3、风险不确定性问题
工程造价工作中的风险问题,主要是指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没有意识到被审计工程造价存在的错误与弊端,或者在相应的造价核算与审计单位业务中出现差错而没有被防止或纠正的情况下,采取不适当的审计方法和程序或者发表了与实际不符的审计结论,从而受到利害关系人的指控,甚至会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水利工程监理跟踪检测初探
摘要:跟踪检测是水利工程监理质量控制重要手段之一,模式为由施工单位实施、监理机构旁站监督。从质量控制效果上看,效力并不高。文章从合同、人员及现行规范3个方面,分析了跟踪检测效率不高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希望能够为提升跟踪检测效率提供借鉴。
关键词:监理;跟踪检测;平行检测;见证取样
SL288—201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跟踪检测由施工单位承担,监理单位需要对取样、制样及试验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并且特别规定了混凝土工程与土石方工程跟踪检测频率。跟踪检测是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机构必须实施的内容之一。从行业规范对跟踪检测的定义与作用分析,还是非常希望跟踪检测能在工程建设中起到较大的监督作用。但目前对于跟踪检测实施情况分析,一定程度上仅仅局限于“有没有”,只是一道工作程序,对于跟踪检测资料“好不好”无过多要求,也并未体现规范的作用,是水利工程监管体系中的一个较为明显的“短板”。大型水利工程实践中,施工单位一般会建立施工自检实验室,跟踪检测可以更直接、及时、客观地反映工程检测中发现的问题。
1跟踪检测实施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1.1监理合同内容不完善
合同管理是各参建单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目前参建单位对合同内容比较关心的是质量要求、进度控制及资金措施3个方面的要求。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中,一般不会对跟踪检测提出具体要求。监理制度在水利行业推广实施近30a来,给业主的观念之一是跟踪检测是由承包人负责,与业主没有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合同未进行特别约定的,跟踪检测就可不作为完成合同的依据。然而,SL288—2014明确规定,监理合同需要确定跟踪检测的项目和数量。监理合同内容不完善,是导致跟踪检测不能够较好实施的主要原因。
1.2专业检测人员难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