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个体税收管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城乡税收专项清查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县范围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提高我县税收管理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各部门、各单位相互配合综合治税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税收专项清理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开展等工作,各乡镇(场、街道)也设立相应办公机构。本辖区内的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由各乡镇(场、街道)牵头,财政、国税、地税配合完成。 二、检查范围 (一)全县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户。 (二)国地税实际管辖的但税负明显偏低及应征未征的纳税户。国税主要指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性质的纳税人,具体行业主要是矿山企业、竹木经销、服装加工、食品加工、砖瓦、沙石、石材、瓷砖、铝合金门窗、玻璃材料、塑料管材、金属管材等纳税户;地税主要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单位和实际施工单位(个人)等地税局管辖的纳税人。 三、检查时限 本次税收专项清理检查的税款所属期为年1月1日—年5月31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及以前年度税收违法行为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检查内容 (一)各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缴税情况。 (二)各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的账册、生产销售合同等与纳税相关的资料。 (三)清理检查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各项国、地税征收的税种。 五、检查处理 (一)被检查的纳税人在开展自查期间,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或补足少缴税款的,从轻行政处罚。 (二)各单位实施实地检查期间,发现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由检查小组向纳税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对查补的税款,责令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查补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对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责令限期办证,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对既未办理营业执照,又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全部纳入无证户管理,实行核定征收管理。 (四)被检查单位有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违法行为,或拒绝接受国地税机关检查情形的,按稽查程序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工作步骤 开展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年6月6日至6月10日) 通过媒体清理检查通告。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和社会宣传,向清理检查对象发送通告和自查表,通知纳税人自查、督促补税。 (二)第二阶段:清查实施阶段(年6月10日至7月31日) 在清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涉税违法行为应及时分别移送国、地税稽查部门深入检查。县政府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清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并适时开展实地督导,以保证整个清理检查工作科学、顺利、有效。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年8月1日至8月20日) 各单位对清理检查发现的涉税问题要速办速结,对行业税收管理问题,应及时认真研究制定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对各乡镇好的经验和做法将总结推广。各单位应于年8月20日前将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总结报县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开展县内纳税人税收清理检查,是我县加强税源管控、规范行业税收管理、增加税收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各单位领导要具体负责落实清理检查的组织工作,确保清理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此次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管控协作,同时明确内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边清查、边处理、边入库。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根据被检查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重点企业集中力量实施清理检查,然后总结出有效的检查方法以推动其他企业检查工作的开展。 (四)利用媒体,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目的,要积极主动汇报,争取相关部门最大支持,以不断营造依法行政、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总结,整改提高。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税收检查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统计汇总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结合本次清理检查的具体情况,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本县的税收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款流失。
税务分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9年,依靠县局党委和局领导的运筹帷幄和大力支持,依靠县局各股室分局的通力协作,经过分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中心工作和基本思路,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强化税源管理,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搞好队伍管理,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2019年工作总结
㈠大力组织税费收入
2019年,是征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个完整税收年度,面对税收体制改革时代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坚守原则,确保了税费管理的正常化。截至11月30日,分局共组织税费收入5587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1087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完成、工会经费、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均完成了县局分配的任务。
1、开展精确到每一个纳税人的税收收入预测,立足当前,着眼今后,在完成本年收入任务的同时,分析把握潜在的税源,为今后一段时间的收入工作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2、加强房、土两税的管理。房土两税税额虽小,但事关管理的水平、税收的公平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涉税信息,不仅增加了收入,而且为下一步强化自然人税收管理、推行大数据管税和实现依法治税夯实了基础。今年,我分局完成房产税214.8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19.84万元。
3、残保金和工会经费逐年稳步增长,为全县的残疾人保障事业和工会开展工作提供了财力保证。残保金自主申报以来,收入明显增长,残联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与此同时,我们严格审核工会经费的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收入满足了县工会开展工作的需要。2019年,分局完成残保金22.05万元;完成工会经费16.05万元。
互联网交易下税收征管问题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位居全球前列,互联网交易在经济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互联网交易与传统的交易方式不同,是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的一种应用。互联网经济在我国飞速发展的同时也给互联网经济的税收征管带来了重大挑战。由于缺乏税收征管制度、监管困难、获取交易信息的手段滞后以及民众的税收意识差等原因,导致国家税收收入流失。因此,解决和管理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问题是关键。本文分析了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现状及税收管理所面临的难题,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以加强我国互联网交易的税收征管。
关键词:互联网交易;税收征管;对策
一、互联网交易的特点
(1)贸易全球化。来自世界各地的资源和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传播到世界各地,电子商务基于当前的互联网信息技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扩大了传统贸易的范围,并增加了整体销售额。(2)交易虚拟化。电子商务交易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解决相关问题,例如咨询、订单签署、付款、订单完成和售后。(3)交易智能化。在线交易中,电子商务可以通过数字信息传输完成交易。买卖双方无需见面即可完成交易。(4)交易主体隐蔽。电子商务交易可以不用有固定的地址,所有交易都可以在线完成。
二、税收征管原则
(1)依法征税。任何企业和个人必须履行其纳税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行使税收职能,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规范和维护国家经济,提高税收政策的稳定性。(2)效率原则。各国政府通过政治权力来征税,利用经济支持企业并促进生产。根据相关数据调整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计划,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发展。(3)公共税收原则。它是指税收政策、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流程和税收方法的公开性,以促进公众监督。
三、税收征管的难点
市政办车辆税收征管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综合征管机制,加强源头控管 我市车辆税收征收实行地税、公安等部门“联合办公、税检同步、源头控税、协同管理”的征管机制。市地税局在公安车辆办证(或检测)场所设立车辆税收征收窗口,负责审查和征收车辆所涉及的各项税收。市公安交管部门在车辆入户、转籍、年度审验时对车辆税收实施源头监控,机动车辆在办理机动车入户、转籍、年度审验时,对未纳税的机动车主必须督促先办理完(免)税手续,凭完(免)税手续再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二、建立车辆纳税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 地税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安、交通部门车辆户籍管理信息,建立车辆税收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车辆税收征管工作。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适时或定期与地税部门进行车辆户籍以及停歇业、报废、注销等信息的交换,及时掌握车辆变动和纳税情况,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车辆税收整体征管工作水平。 三、统一标准,公平税负,建立税负稽核机制 地税部门要对代开票运输企业的车辆、个体营运车辆按照统一定税标准,认真实行单车核定征缴税款,公平税负。对自开票运输企业的挂靠车辆按车定税,凡是分不清自有车辆或挂靠车辆的,原则上一律实行按车核定征收税款。逾期未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车辆检测地的地税征收窗口追征应纳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四、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地税、公安、交通、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好车辆税征收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切实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车辆税收征管工作顺利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本意见的规定,擅自减免、调整车辆税收。 本通知自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地税局、公安局、交通局另行制定。 特此通知。
大数据分析下地方税收风险监管研究
【摘要】近年来,大数据技术迅猛发展并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在大数据背景下,数据快速增长给地方税收风险管理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增大了数据监管和数据管理的难度。文章通过分析大数据与税收风险管理现状,发现其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利用大数据分析管理税收风险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大数据;地方税收;风险管理;对策
2019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成立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该局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建立税收云平台来组织实施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管理税收数据以及税收数据交换和共享;并在此基础上统筹开展全国性、综合性的风险管理特征库,实现分析模型的建设、验证和推广。党的四中全会将“数据”增列为生产要素,数字革命与大数据时代俨然已经到来,特别是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已经日益凸现且更加重要,新的生产要素的来临对于国家税收征管与风险管理体系已构成挑战,那么如何依据大数据时代的特点完成地方税收风险管理是业界和学界亟待研究的课题。
一、大数据与税收风险监督管理的现状
随着时代的变迁,大数据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当今社会的主题,许多大中型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大数据技术的研发,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也促进了企业更好地发展。根据《2019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报告》披露的信息,国内大数据产业规模已经超过8000亿元,研发资金总投入超550亿元。总而言之,大数据技术激发了大部分行业的潜能,既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又为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在我国地方税收监管过程当中,就运用了大数据的方法,通过筛选税收风险疑点来及时给企业发出明确提醒,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达到有效规避税收风险的目的。这一举措,进一步推动了地税部门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加快了“放管服”政策实施力度。
(一)纳税主体与税收监管数据演化
当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以空前的广度、强度和速度跨地区、跨国界扩张转移,不仅经济规模在扩大,经济结构、经济主体、交易方式也在改变,特别是以数据作为基本要素的税收和经济活动,使得大数据作用空前重要。作为经济主体的纳税人,数量、结构、经营与核算方式等方面都在发生迅速的变化,到2011年我国进行了税务登记的个体纳税人为2400多万人;2018年为1.67亿人,增加了约1.4亿人。企业集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集团业务扩张和多元化经营渐渐打破行业、国界、区域的限制,导致税源国际化的趋势愈加明显;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日趋电算化、专业化、团队化;税收筹划、避税手段层出不穷,纳税人的不遵从行为造成了大量的税收流失,税收监管风险不断加大。而目前税务机关征管资源有限,传统的由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各税统管、单兵作战”的粗放型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税源急剧扩大、税源状况日趋复杂的形势,不利于降低税收风险。税收风险监督管理的流程包括:风险数据管理、风险数据审计、风险特征库建设、风险特征识别、风险等级分类排序、风险分类推送、风险分级应对、风险绩效考核等环节。在利用大数据系统进行闭环设计的流程中,需要使用实际操作完成分类把关、联动运行的运转机制。
地税部门年度工作要点
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中央确定了稳中求进的主基调,市里确定了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的预期目标,根据税收经济形势,结合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的工作思路是:按照“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围绕全面提升收入质量这个中心,突出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两个关键,健全税收征管、地税文化、纳税服务三项体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推进地税科学发展。具体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切实防范执法风险,进一步提升收入质量
(一)严格遵循收入原则。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通过信息化平台等手段,加强税款征收缴库的监督管理。强化收入调度,科学统筹指导,确保均衡入库。落实好省局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的实施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定期督导检查。加强税收预警分析,建立监控指标通报制度,科学开展地区间横向比对。落实好《收入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对出现收入质量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二)坚决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调整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和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利用网上执法检查信息,不间断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内控机制建设,提高执法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建立可行性论证和执行效果评估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项目,制定执法文书标准范本,推行标准化执法模式。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执法试点工作,保证一线窗口单位规范执法。启动执法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三)加强征管质效监控。加大征管质效监控力度,科学设置监控指标,改善监控方式,完善监控内容,实现发现问题—完善措施—监督落实的良性互动和梯次推进。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以整治假发票买方市场为重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金融、通讯、房地产、中介服务等高收入行业和转增股本、利息股息等非劳动所得项目的专项检查;推广信息化查账软件,对重点行业、税源大户实现信息化稽查,信息化查账率达20%。按照减免税管理工作规程,做好税收优惠成果统计,提高减免税审批、备案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做好税收政策的调研和落实。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密切关注营业税改革动向,及时跟踪增值税改革试点情况,监控分析全市新增、注销企业变动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相关行业营业税增减变化情况。配合政策调整和宏观调控,加强对通信业、房地产业、采掘业的税收调研,开展资源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税种研究。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类企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发展,发挥好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做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及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资源税征收方式改革、车船税税率调整等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做好减轻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等政策落实协调工作,及时掌握税源变化趋势。
(五)深化拓展税收分析。健全完善收入年度和月度预测,准确判断税收收入形势。充分利用税收快报、会计统计报表以及税收征管系统等各类数据,深化月度税收分析。围绕税收管理的难点、经济发展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重点,深化专题分析。利用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积极开展重点税源分析。尝试开展对会计核算各环节的税收资金运行进行季度分析,掌握税收资金运行变化规律。落实好《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加大涉税信息采集、处理以及综合利用力度,以政府网络搭建的信息交换平台为抓手,推动以政府考核为主的督导考核制度。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浅谈
企业税务风险指的是在开展税务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通常来说企业税务风险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本身的纳税行为与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符合,需要纳税的部分少纳税甚至不纳税,这使得企业将会面临补税、罚款等风险;二是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没有选择合适的税法进行使用,有优惠政策却没有用足,多缴纳了税款,增加了企业不必要的税收成本。在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能够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税务筹划水平,有效降低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还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一、大数据背景下企业税收工作呈现的特点
1.“放管服”已经成为常态化的税收管理工作。在国家号召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税务管理部门逐步推进更高水平的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将过去很多对纳税人的管理事项实现了从过去的备案制转变为备查制,不仅大力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还面向纳税人开展纳税培训,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组建微信群、QQ群等线上平台,及时分享最新的税务政策,将税收管理与税收服务更深层次的结合起来,发展成税务管理工作的新常态。
2.各种税收优化政策层出不穷。为了进一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下国家推行的减税降负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国家在税收领域也先后出台了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等在内的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常规的所得税、增值税等多个税种纳入其中,无论是减免的深入还是减免的力度,都在不断发展,优惠力度不断增加。
3.税收领域监管越来越规范,也更严格。在现行的税务金税三期工程中,税务部门与银行、房产、海关等多个部门进行有效对接,规范管理纳税人员的资料、发票、登记等,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及时监测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发现异常及时预警,能够有效监管纳税人纳税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二、大数据对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的作用
1.进一步推动企业资源整合。大数据分析所依赖的信息数据主要是在企业税务管理过程中传入的包括税务数据、生产数据、财务信息等在内的各种信息。建立大数据平台,科学合理的制定信息数据标准,严格审核处理企业税务管理过程中上传的信息数据,及时反馈企业的纳税情况,从而能够在大数据分析后及时有效识别税务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进行预防。与传统的税务管理方式不一样,大数据管理将一个个孤立的个体数据进行有效整合,从整体上把控企业存在的风险,不断优化改进企业税务风险预防措施,有效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危害。
税费征收保障工作通知
一、充分认识综合治税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全县税务部门不断加强税收征管,税收收入稳步增长,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各类经济主体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业务、经济行为等不断创新,税务部门难以全面、及时、准确地获取大量涉税信息,税收征管工作难度加大,面临税收流失风险。堵塞税收漏洞,必须加强部门协调,开展税收征管环境综合治理,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维护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和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构建“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信息支撑、司法保障”的综合治税新格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工作,支持、协助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款征收率和税收征管质效。
二、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一)涉及国税征收信息:
1、国税、地税部门:共享税务登记、注销登记、非正常户认定和纳税申报、税款征收信息;负责接收和应用各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定期通报信息交换情况。
2、工商部门: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年检验照信息、企业股权结构、增减资本和股权变更(转让)等情况。
3、公安部门:提供车辆上牌、年检情况和各类爆破物资、火工品购买、使用数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