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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建设论文
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一)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
纵观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化进程,我国始终坚定不移地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这一方略,必须更加重视法治文化的建设,因为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与思维模式,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积极推进法治文化的建设,让公民真正的尊重与信仰法律,遵守与维护法律,这是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最强有力的精神支持。
(二)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所有形式的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文化环境基础上的,和谐社会也必然有其独特的文化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能够培养广大公民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形成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的习惯,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建立有序的社会秩序,和谐的社会。
(三)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是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积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文化大繁荣提供了积极的外部环境,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现当代中国法治理念的社会主义文化。
检察机关法治化建设社会管理论文
一、检察机关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1.清除影响和制约社会管理创新的各种障碍
部分政府工作人员的贪欲和对公共权力的滥用,在创新社会管理上不可避免地形成诸多不应有的人为阻力。检察院可以采取以下三项措施来清除障碍:一是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将阻碍社会管理创新的腐败分子绳之以法,以清除隐匿于社会管理机体中的毒瘤。2011年以来某县检察院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6案81人,有效地遏制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为该县营造了一个清廉高效的发展环境。二是以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2011年以来发出检察建议48件,对在履职中发现的一些部门管理漏洞认真分析,形成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纳入有关部门的管理。三是对政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及跟踪巡访,从机制、制度、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2.防范处置因司法不公引发的突出社会矛盾
公平正义的失衡和司法人员道德的失范极易引起公众的不满,特别是在通信、网络技术发达的当今社会,因有关部门执法不公、不严而引起的事件更易受到人们关注和炒作,进而演变成群体性事件。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只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才能杜绝因司法不公而引发的新的社会矛盾,整个社会的发展环境才能得到净化。
3.营造促进社会管理有序运行的良好治安环境
首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创造良好法治环境。2011年以来,某县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77案252人,提起公诉354案470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次之,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违法犯罪多发人群、网吧等重点人群、行业的管理,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第三,积极开展法律宣传。通过赠送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的目的。
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研究
摘要:
自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的道路逐渐展开,根据我国国情,要实现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应当进行全面的普法教育,把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文化建设有效地结合起来,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摇篮,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将法治建设贯穿其中,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是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所以,在高校的教育中不能简单的进行法治教育或者道德教育,应当对二者进行革新,主要体现在使其相结合,共同推动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高校;法治文化建设;道德建设;革新
一、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的联系
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可以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逐渐的形成一种法治观念,并且通过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塑造学生的法治精神,从而使得受教育者自觉形成良好的法律行为和习惯。道德建设则是让大学生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学生的道德觉悟,增强道德素养,从而做出符合道德的行为。通过对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可以从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令他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做出的一系列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减少违法犯罪的存在。在当前的政治形势之下,进行高校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结合不仅符合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而且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策略也是相联系的。
(一)高校法治文化建设以道德建设为基础
高职教师师德师风法治化探究分析
[摘要]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师德师风法治化是教育法治化的重要内容。当前高职院校的师德师风问题主要体现在政治思想、师生关系、教学工作和教研科研等方面,可从加强道德自律、严格校规管理、坚持法律制约等方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实现师德师风法治化。
[关键词]师德师风;法治化;高职院校
教育是国之大计。在现代法治社会,学校治理与教育管理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因此应将教育纳入法律调整和限制的范畴,[1]即实现教育法治化。高校是教育法治化的重要阵地,高校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和具体表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承担着培养高质量应用型技能人才的重要职责,目前已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2]高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既要传授知识和技能,又要塑造学生的人格和品行,这就要求他们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渊博的知识储备,更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优秀的师德师风,还要熟悉教育法制,知法、懂法、守法,[3]在教育法治化的大框架下合规施教、依法执教,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加强高职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实现师德师风法治化十分必要。
一、教育法治化与师德师风法治化
教育法治化以教育法制为基石,而教育法制以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高等教育事关人才培养,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事关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国家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纲领性文件,就是为了切实规范高校管理,保障师生权利,明确师生义务,促进高等教育事业良性发展,实现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国家培养具有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的高质量应用型技能人才的重任,其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各领域内专业技术的实践应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因此,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依法治教是高职院校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教育大计,教师为本。[4]教师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优秀的教师队伍是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要求“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5]。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提出要“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并“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内容”。[6]可见师德师风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点,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而目前部分教师中存在的师风师德问题影响了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高职院校应高度重视师风师德建设,及时纠察师德师风问题,全面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升全体教师的师德修养,不断增强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长期以来,我国教师师德师风主要依赖社会道德制约管理,其约束力有限,在解决师风师德问题上难以起到伐毛洗髓的作用。而法律法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和普遍约束性。有法可依方能依法治教,因此,要将师德师风法治化作为教育法治化的具体路径,使之成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基石。
二、高职院校师德师风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高职教师师德师风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涌现出了许多深受学生喜爱和社会赞誉的好老师。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教师还缺乏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当前高职院校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主要体现在政治思想、师生关系、教学工作和教研科研等几个方面。
繁荣法学工作组织研究
200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省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职责,以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培养和组织德才兼备的法学研究队伍为主线,以加强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加强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机制创新、加强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各级法学会和研究会的自身建设为重点,团结和带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促进辽宁和谐稳定、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服务。 一、服务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重大课题研究工作的组织实施 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影响辽宁社会稳定矛盾纠纷调查研究》课题。近年来,我省上访量居全国前列,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集体访、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我省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关注。开展这一课题研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是法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的一个极好的“切入点”。由于这一课题研究涉及面广,参与部门较多,工作难度很大,对研究成果的质量要求非常高,我们必须认真落实李峰书记的指示,拿出主要精力,组织协调好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联合攻关,从理论研究、对策措施、专项治理等层面,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建议,在全局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抓好其他重点课题研究。省法学会今年围绕东北地区立法框架、实施“五点一线”战略法治环境研究、农村困难群体救助问题研究、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辽宁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论证研究、职务犯罪证据认定问题研究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等重点课题,整合全省法学资源开展联合研究。加强对2006年省法学会确定的7项重点课题的指导,确保课题质量,按期结项。 同时,按照中国法学会举办“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保障”大型主题论坛的要求,围绕第二届“东北法治论坛”、“环渤海法治论坛”的主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及区域性共同的重要法治问题贡献智慧和力量。 各研究会要结合专业特点,各市地法学会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选准重点研究课题,积极申报并开展国家、省级、市级立项的相关课题研究,把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对策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侧重于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及时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和法治实践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二、创新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法学研究组织体系和机制建设 加强学术委员会和法学专家人才库建设。学术委员会是各级法学会的最高学术评议和咨询机构。省法学会要进一步强化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已成立学术委员会的市法学会,应严格按照高标准调整、充实其成员,未成立的都要在今年上半年组建起来。省法学会法学专家人才库收录第一批成员后,按照不同专业、方向组织若干专业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参加由我会组织的重点课题研究、学术评审、法律咨询等活动。各市法学会也要尽快建立自己的法学专家人才库,并发挥好他们在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着力加强研究会建设。研究会是开展法学研究的主力军,要把加强研究会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省法学会要筹建以下研究会:依托辽宁大学法学院成立金融法研究会,依托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成立海商法研究会,依托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法理学研究会,依托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教育法研究会,依托团省委成立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依托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成立犯罪学研究会。各市法学会要根据本地区法学研究的优势和特点,吸纳省内外本学科、本专业的研究力量,本着“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积极建立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各级法学会对原有和新成立的研究会要制定管理规则,强化基础建设,加强学术规划和课题指导,规范学术年会,充分发挥其学术带动和辐射作用。按照中国法学会的部署,做好对相关法学社团的调研、接收和管理工作,健全法学研究的组织推动体系。要认真总结如何发挥和运用专业优势,使研究会工作更加活跃、更有实效的经验,为中国法学会召开首次全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加强合作研究。同相关部门开展合作研究,是法学会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的有效途径,既能够增强专家学者研究工作的针对性,提升课题的研究质量,也有利于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立法、执法、司法实践。今年适当时候,由省法学会与鞍山市法学会联合举行第四届“辽宁法治论坛”,主题是“影响辽宁社会稳定矛盾纠纷调查研究”邀请省内外法学界、法律界专家学者和相关职能部门实务工作者深入研讨,集思广益;各市法学会和各研究会也要围绕这一主题,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开展研究。省法学会正在与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法制办探索建立法学专家学者同职能部门联合调研、起草地方法规的合作机制,并与省直有关部门商定了今年的合作研究项目。各市法学会要主动加强与立法机关、政府部门、政法机关、企业单位的合作研究。省法学会各研究会要加强对各市法学会同一专业学科研究会学术研究活动的指导,广泛开展各研究会之间、各法学会之间、研究会与法学会之间的合作研究,倡导跨学科、跨地区联合研究,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进一步活跃全省的法学研究。 建立会员广泛参与法学研究的工作机制。省和各市地法学会要加强与会员的联系和沟通,采取向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发放会刊、组织参加各项学术研讨和国内外交流活动、评选表彰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p#分页标题#e#人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参与法学研究、学术交流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和活力。 建立健全法学研究成果评价、转化机制。法学研究的真正繁荣,不能只看研讨会的次数和论文的数量,而要看研究成果的转化率、采用率。我们要按照这个标准,进一步完善法学研究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和奖励办法,以加强应用研究、对策研究、合作研究为突破口,有效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省、市法学会和各研究会要对每年的论坛、研讨会、学术年会的优秀论文成果进行收集,组织专门力量筛选、提炼和深加工,对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支持再立项进行深化研究,形成指导性和实用性强的“精品”,通过《法治建议》等载体,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推动更多的成果进入决策层,指导法治实践。对研究成果(论文、专著、调研报告等)发表在国家一级刊物或在省法学会以上组织的各项评选中获奖、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或在国内产生了重大影响、被市以上领导机关采纳、在法治实践中取得实际效果的予以奖励。省法学会继续组织好第二届(2006-2007年度)全省十大杰出法学成果评选活动;发动广大会员积极参加、申报我省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并切实做好该奖项法学类成果的初评工作。各研究会和各市地法学会也要对优秀法学成果进行评选奖励,促进全省在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上取得明显成效。 三、开辟更多渠道,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和国内外学术交流 举办“双百”报告会。围绕“树立法治理念,建设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组织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我省的活动,邀请国内著名法学家作演讲,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法学理论支撑。 积极参与法制宣传。与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系列活动,纪念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周年,让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人心;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参与送法下乡进社区、科普周等活动,积极拓展法制宣传的新形式,使“五五”普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办好会刊和网站。继续办好省法学会和10个市法学会的内部刊物,指导另4个市法学会尽快创办会刊,进一步提高办刊质量。省法学会建立独立的网站,设置“学会公告”、“法学研究”、“学术交流”、“会员工作”、“学会介绍”、“法学人物”等栏目,有条件的市法学会和研究会也要开办网站,不断完善功能,加强信息交流,传播、推广法学研究成果和法学会工作经验。要与省、市新闻媒体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加大法学研究重大成果和法学会重要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学会的社会影响力。 活跃省内外学术交流。组织全省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各级法学会和研究会召开的学术研讨会及区域性研讨活动,认真撰写论文,广泛开展学术交流。继续组织市级法学会到先进法学会学习考察,交流和借鉴成功经验,推进我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 提高对外法学交流的学术含量。全年组织4批人员赴美国、加拿大、欧洲、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考察。从2007年起,省法学会与台湾玄奘大学法学院每年分别主办一次学术交流活动,围绕两岸关注的法学理论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四、适应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学会系统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决定,今年上半年继续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然后转入经常性教育。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文选》、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注重解决政治立场问题,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法学会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化学习,组织好专题学习讨论,在考试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要引导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法学教育研究、对外学术交流中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盲目崇拜、片面宣扬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价值观念的倾向,增强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在法学领域渗透破坏的能力,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占领政法意识形态阵地。精心组织一批法学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分专题进行系统宣讲,引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深入开展,从中发现和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学优秀人才。 继续全面贯彻中政委5号文件和“沈阳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制约市级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发展的问题。市级法学会的人员编制,要按照沈阳、大连各8人,鞍山、抚顺、本溪各5人,其他市3人以上的要求定编。虽然解决编制、级格、经费等问题难度很大,但只要我们用足中政委5号文件和我省有关文件,敢于和善于争取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领导,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就能够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现有的编制不能长期空编,要尽快选调、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还可以借用政法部门符合条件的“离岗未退休”人员帮助工作。有的市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年龄到限,应由市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及时接任,并报省法学会,今后均应照此办理。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法学会,至少要有一名专职干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把会员组织起来,把学术活动开展起来。各研究会要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所依托的主管单位提供办公场所、设施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各市地法学会和各研究会要参照省法学会的做法,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按进度检查落实。 从规范管理着手,加强会员队伍建设。 修改完善《辽宁省法学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关于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会员管理工作。各研究会和各市地法学会要通过发放《会员证》和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会员的核实、登记工作,并及时了解、掌握会员发展变化等情况,按时收缴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会费。#p#分页标题#e# 要增强服务意识,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使法学会真正成为“会员之家”。 加强培训工作。省法学会继续举办培训班,对市法学会领导及负责办公室、学术研究、会员工作的干部进行培训,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法学会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研究法学会工作的特点、规律,总结和交流繁荣法学研究、做好法学会工作的经验。各市法学会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今年年底,省法学会继续组织年终考评和评先活动,各市地法学会和各研究会要对照2006年度的考评标准,查找出存在的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以改进,努力把自身建设和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道德和法治教学中渗透优秀传统文化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背景下,教师要找到传统文化与学科的结合点,充分发挥传统文化以德育人的独特功能,引导学生在感悟我国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培养文化素养,提升心理品质,开发智能,激发对我国民族文化的尊重和热爱。
一、课题研究实施步骤及具体执行情况
在研究准备阶段,我们确定课题,建立科研小组,培训实验教师;讨论研究方法,制订实验方案;以课标为指导,分部分、分单元、分框题,利用网络和其他方式收集各种传统文化资料,为课题研究做好前期工作。在初步实践阶段,我们将收集到的传统文化资料分年级汇编成册;实施课题教学实验,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或阶段交流会,根据反馈情况及时调整研究方法,并根据教师的研究实验,撰写阶段性实验报告。接着,举行开题报告会,这意味着课题研究全面开始。课题组邀请濮阳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管仲杰、河南省特级教师王金明、濮阳市教育局教研室中学语文教研员曹洪彪参加开题报告会,本课题成员全部参加。会议肯定了课题的方案有效性与研究意义,研讨了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发展途径,并再一次强调了课题研究的注意事项。在全面开展阶段,课题组首先进行了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在道德与法治教育中渗透传统文化的现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道德与法治教师缺乏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德育关系的正确认知,传统文化素养及教学技能有待提升等。以此为问题依据和现实基础,我们提出在日常教学中进行文化溯源,通过教师修养的文化感染、课堂教学的文化熏陶、教学评价的文化启迪、课外活动的文化引航、网络平台的文化传播等多种途径,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之后,我们举行了课题中期报告总结会。专家们听了课题组这一阶段进行的各项工作的报告,对课题组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如下建议:1.继续创新传统文化教育方式,努力探索立体有效的文化渗透教育模式。2.充分发挥学科组优势,及时总结、整理阶段性研究成果。3.加强资料的收集,把课题申报评审表、课题实验方案、分阶段实施计划及阶段性实践工作小结认真整理、归档。4.课题组成员可以采取录课的形式了解课堂的各种细节,以便下一次的优化完善。最后是研究总结阶段。我们完善研究工作,整理、分析实验材料,总结特色经验,撰写科研论文和结题报告,进行课题研究成果展示和结题评估;对本课题研究过程及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形成课题总结报告,并将专题论文、调查报告、研究个案、传统文化教育读本、传统文化视频资料汇编成集,接受省市专家的评估验收,为开展成果推广工作和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课题组建立了严格的课题运行管理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研讨交流活动,从而保证课题研究真正落到实处。
二、课题成果概述
第一,我们提出“道德教育需要文化溯源,道德与法治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具有高度的价值契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道德与法治教育都具有人格塑造和价值引领的作用。第二,我们论证和揭示了道德与法治教育具有丰富的文化属性。道德与法治教育置于丰富的文化环境中,教育目的、教育主体、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各个要素都烙有文化印记,具有丰富的文化意蕴。第三,我们明确提出了道德与法治的价值追求。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旨在弘扬中华文化基本精神,打造充满人文关怀的道德与法治课堂,增强学生的文化认同和道德修养,实现立德树人、文化育人。第四,我们梳理了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内容。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遵循《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核心内容要求,体现《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内容要求,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道德与法治教材内容的契合点,讲述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第五,我们构建了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多元教育途径,营造多元立体的道德与法治教育文化环境。
三、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
首先,学生通过课堂渗透、文化活动、传统文化教育读本等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识到文化对于民族的重要性和“文化异化”,把“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代代相传的大事”记在心里。学生增强了学习传统文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了对社会现象的文化审视与深度思考,增强了文化自信与道德自觉。学生自觉践行传统文化,了解“仁义礼智信”等传统文化的理念和知识,这也成为我们课题组德育工作的创新点。其次,课题组通过撰写课题论文、优化教学设计、创新活动方案等方式,自觉肩负起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在师生共同研习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我们改变了教学方式和方法,成为学生学习的参与者、合作者、指导者、促进者。我们还自觉做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实践者,在校内教研组、校内大教研、学科教研联盟中不断传播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文化担当与渗透模式。这不仅提升了教研组成员的专业素质,还在全体教师队伍中传播了“以文化人、以史育人、以德树人”的育人思想。再次,课题组研究成果在成员所在学校的学科教学、德育工作、教师培养等多方面渗透,推动了学校的文化建设与素质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校园文化建设的基础。做好中华传统文化的渗透建设,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储备人才资源。同时,它也丰富了校园文化的内涵,提升了学校的文化品位。最后,发挥传承传统文化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课题组教师撰写的相关论文有8篇在CN刊物发表,依托课题研究成果的教学设计和公开课、优质课、示范课在省市参评,获得好评、引起反响,在传统文化浸润下的课题组成员获得诸多荣誉,围绕传统文化开展的各种文化实践活动也收获了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新时代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浅析
[摘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校腐败问题也在所难免的日益严重,推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日益成为学校反腐倡廉的一个重要抓手。本文以安徽大学、四川大学、浙江大学和郑州大学为研究样本,分析目前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成效及存在的共性问题,并从价值观塑造、制度建设、法治精神培育、载体创新四个维度去探究当前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基本路径。
[关键词]廉政文化;依法治国;价值观;法治精神
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层出不穷,腐败问题是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严重漠视,不仅危害学校的稳定发展,更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教育路径载体,是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关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长远性工程。
一、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
党的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明确提出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四个伟大”中起“决定性作用”。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总书记更是明确指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引领伟大斗争、伟大事业、最终实现伟大梦想的根本保证。从“决定性作用”到“根本保证”,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是关乎全局、至关重要的地位与作用。高校党的建设是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新时代高校党建提出了新的期许、新的任务、新的要求。高校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损害了教育公信力和公益性,侵蚀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高校内部加强纪律建设、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表明了我党对腐败问题的深恶痛绝和“零容忍”的态度,其作为一种事后惩治的手段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治病救人”不仅在于解决病痛,更要防范于未然,要从思想上树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意识,要通过教化真正破除腐败滋生的内生土壤。中国古代“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以文化之,文治教化”、“人文化成”的释义在深刻解释文化作用的同时,阐明了文化与教育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即文化是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是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载体。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就是要发挥文化润物无声、春风化雨的熏陶作用,将核心价值观、党纪国法和法治精神与实践等通过文化的触角渗入人心、渗入骨髓、渗入思想,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二、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十八大以来,全国高校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实效。鉴于此,我们从不同维度设计了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满意度调查问卷,并以安徽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和郑州大学为样本学校,向在校师生随机发放了600份调查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568份。参与问卷调查的对象中,教职员工占12%,本科生占55%,硕士生占21%,博士生占12%;其中,中共党员43%,派4%,共青团员47%,群众6%。四所高校问卷分析如下:
依法治国下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研究
【内容摘要】高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场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主阵地。高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不仅影响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级人才的培养,也影响着社会道德风尚的构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要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也要完善相应的制度,为践行依法治国作出贡献。
【关键词】依法治国;高等学校;师德师风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古今中外,对教师的定义和要求出奇的一致。教师的师德影响一代一代的青年,也影响了一个国家与民族的命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高校不是法外之地。高校教师承担教书育人的重要使命,更要懂法守法、严格自律,共同营造高校师德师风的清朗空间。法律是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手段,给高校教师行为规定了最低的尺度;内心的道德是法律的有效补充,对高校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离开法律底线谈师德师风建设,那便是空中楼阁,离开道德基础只谈法律,冰冷无情,无法获得高校教师内心的认可。因此,在依法治国背景下谈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这种德法并治的模式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
一、依法治国视角下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在与北京大学师生座谈时强调: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人无德不立,高校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高校教师要始终明确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当今世界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因此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也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
(二)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大学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其中人才培养是大学的基本使命。未来社会的发展离不开高等教育提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区域的高质量发展也离不开高校的人才支撑。高等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教学、科研,而高校教师作为教学、科研的主体,他们的师德师风影响着教学、科研的质量,进而影响着高等教育的发展。
(三)是教师自身发展的需求。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是大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而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是师德师风。仅仅是教学水平高的“教书匠”和科研能力强的“科研员”都不是好教师,应该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追求更高的境界,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像时代楷模曲建武一样,为学生点亮理想的灯,照亮前行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