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化宣传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法制文化宣传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法制文化宣传

区司法厅法治文化建设方案

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拓宽普法宣传新领域的重要举措。为切实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开展,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内涵,增添法治文化元素,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实施法治文化建设“七个一工程”的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富民强区,建设幸福”总体目标,贯彻《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有重点、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不断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教育、引导全区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

通过全面实施法治文化建设“七个一”工程,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提高法治文化元素含量,建立普法人才队伍,推出系列文化产品,打造符合我区实际的特色普法品牌,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法治、平安建设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从年4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法治文化建设“七个一工程”的各项内容,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拓宽普法途径,为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打造特色品牌打下坚实基础。法治文化建设“七个一工程”活动内容具体如下:

1、建立一项法律服务参与普法宣传新机制。有效整合法律服务力量,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投身普法工作,通过参与法制栏目制作、开展普法活动、参与普法讲师团等形式,扩大普法宣传面,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效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切实提高普法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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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活动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青春创业开发区、石膏工业园:

为全面实施我区“六五”普法和年依法治区规划,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定今年4月份开展全区第十七个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普法进程,打造法治文化,服务幸福

二、时间安排

从4月1日开始,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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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制教育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摘要:

法治乃国之根本,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民知法、尊法、守法才是国家强盛的根本原因。而学生是国家的希望、未来的栋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所有高校的义务与责任。高校在科普法制教育,建设校园法治文化过程中,可以通过从茶学思想入手来进行,茶学思想作为我国的一种传统思想,其不仅具有喝茶之道,还是一种悠然自得的精神文化。将茶学中以和为贵的思想与高校的法制教育合二为一让传统与现代互相结合,以此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关键词:

茶学思想;高校法制教育;校园法治文化

学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支柱,同样是社会最需要提升法律意识的群体。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在每一个校园都应该树立良好的法制教育风气,只有在学生时期就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将来在走上社会之后才能够明白孰可为、孰不可为。因此,每一所高校都应当有一个正确的法制教育思路与健全的法治文化体系。茶学思想是一种集以和为贵、互帮互助、成熟稳重为一体的传统理念,在这样的茶学思想下进行法制教育,能够减少高校学生冲动的个性,让学生变得更加成熟,具有责任心,对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1茶学思想融入到高校法制教育中的意义

1.1茶学思想下的高校法制教育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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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制教育强化思路

目前高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学生法制意识和观念的形成和发展与多种外因相关。学校是社会的一部分,在学生成长过程的诸因素中,家庭是基础,学校是中心,社会是环境,三者构成一个“三位一体”的大教育环境。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三者之间严重脱节,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教育体系,使学生的成长过程受到各种负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处于中心地位的学校教育,更是长期处于应试教育的体制之下,过分而片面地强调了学生的学校成绩而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和心理生理健康的引导,从而导致了学生在思想、心理、行为上的异化。现在很多高校经历了或正经历着合并、改制、扩展等改革过程,而且往往是处在城乡结合部高教园区。学校管理的集中和校区的分散,使校区间人员、物资、信息流通更加频繁,教育产业化、后勤社会化带动了校区商业活动的空前兴盛,大量外来人员居留其间,产生了很多治安问题,通过公安机关一项调查得知,在我省大多数高校周边,存在很多管理上的“真空”或“死角”,打架斗殴、偷窃、违规租房等违纪问题层出不穷。如去年针对某校区所进行的一次摸底调查中,发现约有90%以上的摊点系无证(照)经营。另外,当地居民擅自出租私房,“房东学生两不知”的现象普遍,租房被盗、房东学生发生纠纷等得不到有效的解决,给学生的行为意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加强和改进法制基础工作的对此

开放观念。校园周边环境的复杂化和学生宿舍管理的社会化,使法制教育所面临的客观环境日趋复杂。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和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对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制教育工作就是要具备开放意识和开放精神,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站在战略的高度对高校法制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进行超前的判断和把握。随着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在不同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在全球范围内相互渗透和相互激荡的情况下,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我校法制教育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场观念。要透切地了解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学校的发展形势及学校机关机构改革和后勤的社会化对学校、学生所带来的各种影响。要从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中站在受教育者的角度,分析和把握他们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观念、感受和意见、要求;要摸索出一条路子,使市场经济意识与法制意识相适应,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与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运用利益奖惩原则,扬善抑恶,使法制教育工作产生积极的价值导向功能。时效观念。建立一套快速的信息反馈机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到一有新情况马上能摸清底数、及时拿出解决方案;准备充分,要确保“人、财、物”的及时到位,努力营造出宣传氛围;紧密结合社会形势,找准宣传点,对宣传材料进行深挖掘、深加工。服务观念。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变以往法制宣传“一堂灌”、“上对下”的带有浓厚政治说教色彩的作法,突出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做好他们的顾问和先导。在服务方式上要做到超前服务、跟踪服务、主动服务;在工作作风上,要依法循章、文明礼貌、实事求是,公正严明。

建立领导机制。要强化校级领导小组的权威性和组织管理功能。要在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过程中贯穿落实法制教育。学生工作部门要走出去,扎下去,把工作重点放在校园双文明建设上。只有学生的文明(法制)意识加强了,日常行为规范了,才能真正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学生工作部门要适当改变原有的职责。逐步削弱它作为行政机构的指令性职能,转变为学生社会活动和自由活动的指导顾问机构。完善组织机制。加强对法制工作队伍的建设,在“校—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之间自上而下形成法制教育网络,以教工、学生两条线建立法制教育队伍。强化已建立的教工治保队伍,加强对她们的工作落实。加强对学生会治检部和学生社团的指导,鼓励他们深入到学生个体当中,开展一系列富有学生特色的活动,把法制教育活动生气勃勃地开展起来。

强化动力机制。建立和健全各项检查制度。在查处奖罚中落实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检查,在检查中落实法制教育工作,校创安办和保卫部门在创安考核、治安检查和查处案件时落实法制教育工作;教学部门要在具体教学过程中落实法制教育工作。要建立责任制,一旦出了问题就要逐级追究责任。建立合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创安”工作,开展定期检查,严格奖惩制度,把教研部门、行政管理与后勤服务部门的法制教育工作统一纳入到“创安”考核范畴内,真正使“创安”工作起到应有的监督、指导、考核作用,为法制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争取当地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周边居(村)委会治保组织的作用,把法制宣传阵地往校外拓展;联合当地工商、文化、城监、公安、卫生、新闻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的娱乐场所、商业摊点和暂住房等进行检查整顿,为法制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促成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良性互动。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行为规范形成的基础。要争取得到家庭的大力支持,要使家长明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道理,配合学校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做好“三个结合”,突出互补性和趣味性。经常性教育和阶段性教育相结合。以往工作中我们在阶段性教育上花的精力最多,在节假日来临之际、创安考核评估之际、某类案件频发之际,尤其强化了法制教育的力度。但是,在经常性教育上做得很不够,有时陷入被动。今后,我们要把更多的精力转到经常性教育上来,实行长效管理。全员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在做好个别教育的同时,着重做好全员教育。将法制课并入法律课中,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实行全员教育。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和法律课、道德修养课的讲授;增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网络安全法规的讲授,增加校纪校规以及治安处罚条例的讲授,增加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的讲授。走出去教育与请进来教育相结合。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示、实际案例分析、广播影像播映和学生自办刊物宣传等同时,着重做好走出去教育与请进来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方法,如组织学生参观反邪教图展、反吸毒图展等,组织观看消防电影,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法庭审判过程等,让学生尽可能多地参加社会法制实践。#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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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建设分析

摘要:在党的报告中指出:“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作为新时代舆论传播的重要载体,报刊杂志、微博微信、互联网等传统和新兴媒介时时刻刻都传播着社会舆论,是大众获得舆论消息最主要的来源,其具有传承中华民族优良美德、弘扬民族文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而作为其中的参与者——法制新闻记者必须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必须保证新闻的及时有效、公平公正、客观真实。本文从当前法制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具体表现出发,分析法制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和加强法制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出几点改进途径。

关键词:法制新闻记者;职业道德;改进途径

法制新闻记者通过图文视听途径将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社会信息及时有效地传播给社会大众,让人民群众能快速了解到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社会舆论等信息。由于一些法制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产生了一些不真实、略浮夸甚至虚假的宣传报道,影响了新闻的权威性。对此,在新时代加强法制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法制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具体表现

(一)有偿新闻肆意盛行

有偿新闻,即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报刊杂志等社会舆论工具,通过向法制新闻记者赠送钱财,帮助其新闻,以达到一定目的。当然,这里的有偿新闻通常是有害无利的,因为其丧失了新闻的客观真实和公平公正。比如,两家存在竞争的公司,一家公司为抢占市场,私下买通法制新闻记者,在头版头条等重要醒目位置大肆宣传自己公司产品,导致社会公众对其公司产品耳熟能详、纷纷购买,事实上该公司产品可能并不具备新闻宣传上的使用价值,而是法制新闻记者的浮夸宣传,对社会公众产生一种误导。

(二)虚假新闻大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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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民族团结法制宣传教育路径

[摘要]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民族关系的维护需要不断加强,民族问题的解决需要正确认识,如何充分利用资源,推进高校民族团结法制宣传教育已成为教育者要思考的重要问题。文章围绕民族团结与法制的良性互动关系及高校在民族团结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地位,从学校、教师、学生、校园文化、校外实践等多角度对高校民族团结法制宣传教育路径进行了创新及探究。

[关键词]高校;民族团结;法制宣传;路径

一、高校民族团结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

(一)民族团结与法制的良性互动关系

法制是民族团结的重要制度保障。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及各个国家领导人皆对民族团结法制思想做过相关论述。2014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强调:“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①这一思想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交相辉映,一脉相承。民族团结是维护民族关系的重要保证,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所在。在当今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我国各民族整体呈现出和睦相处、同舟共济的态势,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不同国家、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交融更为密切的同时,由于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不同,导致各民族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矛盾与纠纷。长期以来,国外敌对势力蓄意扩大民族发展中客观存在的问题,肆意宣扬不实言论,从未停止对中国的意识形态渗透战略。基于国内外形势以及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客观事实,民族团结的加强必须靠强有力的法律作为支撑,需要对破坏民族团结的所有行为都进行依法打击,这样才能保证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各种问题矛盾得到妥善处理。同时经过几十年实践,有力证明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是非常正确的,其为民族团结提高了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得到人民的拥护。民族团结为法制落实创造有利条件。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规范的,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其更好地实施需要人民从内心真正去拥护,主动去学习法律,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举办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坚持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人们的民族认同感、自豪感和凝聚力,从而促进对民族文化、法制等的理解认同。民族团结促进国家稳定发展,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国家法制的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从而民族团结方面的立法也日趋完善,内容和形式都更加丰富,更加顺应民心。任何人都有义务维护民族团结,进而通过民族团结创造的有利社会条件发展法制。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加强。②民族团结与法制二者相辅相成,协同发展,共同完善民族团结教育理论,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为维护新型民族关系和合理解决民族关系提供隐形力量和法理依据。

(二)高校是进行民族团结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阵地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高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主要阵地,该阶段的学生思想活跃,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不同的思想、文化、性格进行交流和碰撞,使其树立独立而自豪的民族感、向心力、凝聚力的同时,也易产生摩擦和矛盾。国外敌对势力常借助高校这一平台通过教育对下一代进行思想文化渗透。高校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法制宣传教育,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型人才,担负起适应新时代民族团结法制教育工作布局调整的探索者和引路者职责,有助于同学们确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是促进国家教育事业稳定发展的需要,是维护国家稳定、民族统一、社会和谐、边疆稳固、培养各民族优秀干部的关键,关系国家的长远利益。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民族团结法制教育的宣传发展,以期维护和解决长期客观存在的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共圆复兴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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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于“法律七进”活动,结合本乡实际,深入推动“法律五进”活动(进机关、学校、寺庙、村社、企业)。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创建和法治宣传,扎实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推动形成全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梅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1.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围绕迎接党的胜利召开,认真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相信宪法,真诚信仰宪法,主动运用宪法,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以国家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形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为党的的胜利召开、乡党委、政府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注重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脱贫、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梅家建设;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绿色梅家建设;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国防法律法规、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预防能力和国防观念,推动平安梅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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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根据地法制教育启发

土地革命时期根据地的法制教育活动

根据地法制教育是主体运用一定方法将根据地的法制传送给大众,影响大众身心的活动及其过程。因此,法制教育涉及到谁教育谁接受、教育什么以及如何教育的前后逻辑相继的三个要素,即法制教育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根据地法制教育的教育者。根据地法制教育的教育者非常广泛。从政权组织系统来说,根据1931年的《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的规定,乡、市级苏维埃、革命委员会作为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法制教育的教育者。在军队系统,根据1929年《古田会议决议》的规定:“中国的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它除了打仗消灭敌人的军事力量外,还要负担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重要的任务。”[4](P2)而具体承担宣传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组织是中国工农红军各级政治机关,其中最基层的党的连支部、党小组是直接承担者。在红军中还专门设立宣传队,进行包括根据地法制在内的宣传工作,如《红军纪律歌》中的“打土豪,分田地”等均是根据地法制的重要内容。此外,政权其他各级组织或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以及其他群众性组织等,也都承担着法制教育的责任,如选举委员会承担着“宣传选举法”的职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十家代表”承担宣传根据地法制的职责。除上述正式组织是法制教育的教育者外,有关政策和法规还明确了干部、党员、团员、积极分子等都承担着根据地法制教育的职责。如乡(市)苏维埃代表作为个体,负有将上级苏维埃的命令、指示和法律法规传达给其所代表的居民的职责。又如“村是基层行政单位,……其下设‘十家代表’,即每十家工农群众选出一名代表”,代表负责“宣传政府法令。”[5](P187)组织和个人的法制教育责任相结合,既保证根据地法制教育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完整性,又保证根据地法制教育的普及性、自我教育性、相互教育性。

根据地法制教育的受教育者———大众。土地革命时期,虽然仍是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但大革命的失败证明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已不能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完成革命任务,中国共产党只能独立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革命势力之社会基础是无产阶级、农民与城市小资产阶级的革命的联盟。因此,相对于大革命时期法制教育受教育者的广泛性,土地革命时期法制教育受教育者的范围开始缩小。《湘鄂赣边革命委员会革命政纲》使用“民众”概念,其范围限定于“工农兵”。1931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使用“劳动群众”、“劳苦民众”概念,其范围是“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2](P8)。军阀、官僚、地主、豪绅、富农及一切反革命分子,不属于法制教育受教育者的范围,而属于专政对象。表面看,受教育者的范围非常明确。而实质存在一些“边缘人”,他们究竟是受教育者还是专政对象?不同时期曾有过争议。在“左倾”路线时期,常常把农民中的中农、富农,城市贫民即城市中小商人与学生、游民等排除在受教育者之外。1931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一条对苏维埃共和国目的的规定是“……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2](P8)而到1934年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时将第一条修改为:“……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同中农巩固的联合,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2](P13)上述对受教育者范围的确定是宏观的,而作为受教育者的个体,在社会中存在角色差异,有的仍旧是普通民众,有的可能成为党员、干部、政府工作人员、积极分子等。普通民众毫无疑问是法制教育的受教育者,但对于非普通民众,诚如上文所言,他们还负有向普通民众进行法制教育的责任。因此,非普通民众具有双重角色,既是根据地法制教育的受教育者,也是法制教育的教育者。当他们是后一种角色时,法制教育就成为典型的大众自我教育模式。

土地革命时期根据地制定了包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1934)、《劳动法》等在内的几乎涉及了宪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民法、社会法、诉讼法等所有部门法的革命法制。面对如此丰富的根据地法制内容,斗争形势的严酷性,以及法制教育的目的是动员大众参加革命,不可能将全部法制内容详细地教授给作为受教育者的大众。因此,法制教育选择了“切合群众的斗争情绪”的内容,并针对不同对象确定教育的重点。主要针对劳苦民众最关心的政治地位、土地、工酬、劳动时间、妇女地位等,重点教育《宪法大纲》及苏维埃代表选举法、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刑法,而其他的法律法规则相对较弱。在上述法制中,也主要宣传教育法制的核心价值观。如,土地立法不仅明确规定了没收土地的对象、没收范围、对被没收土地者的处置,而且规定了分配土地的对象、分配办法、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查田等诸多具体制度。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内容也非常丰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1931)共12章75条,规定了劳动法适用的对象、雇用手续、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青工及童工、劳动保护、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地方组织、社会保险、劳资纠纷的解决等。有关婚姻的立法,不仅《宪法大纲》有明确规定,而且在有关婚姻法中规定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原则外,还具体规定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离婚、军婚制度等。但法制教育则主要传授反映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如原川陕苏区反映土地法的红军石刻标语是“打土豪分田地”,“实行土地法令”,“雇农、贫农、红军家属、定要分好田,中农的土地不够要补足,雇农要领导贫农、联合中农加紧查田运动”。反映劳动法的标语是“实行劳动法令”,“工作八小时制度”。反映婚姻法的标语是“男女平等”,“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教育上与男子一律平等”,“实行一夫一妻制”等[6]。

根据地法制教育的主要载体。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先后创办了许多报刊、杂志,出版了大量书籍,最著名的报刊当属《红色中华》。这些报刊、杂志均是法制教育的重要载体。但相对于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最有特色的是墙壁、岩石、木板、门板等载体,以及各种培训教育载体、群众性的法制实施活动载体和大众化的司法活动载体。墙壁、岩石、木板、门板是随处可见的存在物,不易毁坏,而且公开性及持续性非常强,以此为载体进行法制教育,可对大众施以持续且持久的影响,传播面也非常广。因此,受到当时教育者的重视,如福建省尤溪县发现的当年红军刻在木板上的宣传标语,其内容是:“工人增加工资,减少工作时间;……青工每日工作6小时;童工每日工作4小时。”[7]标语至今仍清晰可见。在赣南一带的许多农村老屋的墙壁上至今还保留有大量当年的法制教育标语、漫画。各种教育培训活动是法制教育的特色载体之二。当时,中央根据地、地方苏维埃政府和红军根据需要与可能,创办了培养干部的学校,以及提高大众文化水平的各种教育、培训组织,如识字班、读书班。这些众多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教育机构,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根据地法制,如1932年中央人民委员会第6号命令要求,文化程度稍高的政府工作人员“要成立读书班,以中央颁发的训令、通令、法令、条例和《红色中华》为教材。”[1](P220-221)又如1930年初,红七军在右江革命根据地恩隆县平马镇举办一个培训班,“宣传土地革命政策和土地法制”,培训内容主要有《右江苏维埃政府土地暂行条例》和《右江苏维埃政府共耕条例》等[8](P46)。根据地法制实施活动是法制教育的特色载体之三。根据地法制实施即法制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活动。根据地法制实施主要是实施选举法、苏维埃组织法、劳动法和婚姻法等。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不断地向大众宣传根据地法制,并且严格执行根据地法制,“在实践中宣传和执行民主法令”[9](P13),使大众分得了土地,得到八小时工作制,实现了婚姻自由,从而切身感受到根据地法制给自己生活带来变化,当然就更深刻地理解和认同根据地法制。大众化的司法活动是根据地法制教育的特色载体。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苏维埃法庭的群众化”,可以说是今天“大众化司法”的最初表达。大众化的司法审判主要体现为人民陪审制和公开审判制。由职工会、雇农工会、贫农团及其他群众团体选举产生陪审员,与司法人员一起进行案件审理。《革命法庭条例(草案)》还规定:“在未判决之前,主审应向群众征求对该案之意见。”[10](P330)而大众化司法审判的另一种形式是公开审判。要求审判前公开审判案件的情况,审判公开,允许群众旁听,甚至召开群众大会公审。此外,还组织巡回法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查清案情,迅速及时地处理案件,扩大人民司法教育群众、威慑敌人的作用。”[1](P470)大众化的司法不仅确保大众监督司法,更通过大众化司法让大众了解根据地法制的具体规定,以及根据地法制的价值观。上述载体的运用常常结合在一起,综合运用。如根据1933年8月9日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2号训令的规定,对选举法的宣传就综合运用了大众传播媒体、墙壁木板门板等特色载体、教育培训活动载体、根据地法制实施活动载体等。#p#分页标题#e#

根据地法制教育的表达形式。当时,根据地法制教育的表达形式多样,主要有文字语言、口头语言和文艺形式、美术形式等。美术形式即通过图画、漫画等方式进行法制教育,现赣南一带的农村墙壁上还可发现一些当年宣传根据地法制的漫画。文艺形式包括所言的“化装宣传”,通过戏曲、歌曲等形式宣传根据地法制。口头语言即通过演讲、座谈、谈话等形式以声音、形象等符号进行法制教育。应当说这种形式在当年应用得最多,是通过广大共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积极分子等进行面对面的艰苦的根据地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巨大的成效,但由于非物化性而较少保存下史料。“文字宣传根据革命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适时印发宣传资料及报刊专著,印发传单,捷报、墨书文献,标语口号,錾刻标语。”[6]其中最具特色就是大量的口号、标语。由于作为受教育者的大众普遍文化水平较低,甚至是文盲,因此,针对这种情况,不能教育根据地法制的全部内容,而应如同志所提出的要有针对性,简洁。口号、标语简单明了,易于传播,而且传播速度快,也易于大众所接受。因此,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非常重视宣传口号、标语,一方面明确规定了宣传标语、口号。1928年《湖南省委通告》规定的宣传口号是:“工厂归工人管理,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没收一切土地,分配农民耕种。”[11](P157)至今保留在赣南一带的许多农村老屋墙壁上的标语有“实行婚姻自由,反对买卖包办婚姻”;“反对翁姑虐待媳妇”,“废止童养媳”[12]。另一方面对标语、口号的书写提出规范。1929年4月红四军政治部134条标语的同时,特别规定了九条书写标语的注意事项:不要写草字、省笔字。慢一点写,力求写得好看,不要性急乱涂。不要写错,不要遗落字,……一律用笔写上墙壁,不准偷懒改用纸贴等。1929年10月,红四军前委宣传科编写了《宣传须知》,标语不仅被列为第一个宣传方式,而且再次明确了标语宣传的技术[12]。

土地革命时期根据地的法制教育对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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