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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法治教育策略思考
[摘要]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融入法治教育,既能够进一步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价值,又能够引导学生形成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与用法能力,实现高校育人的教育目标。本文简要分析了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立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法治教育的基础条件,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法治教育实施策略进行深入探究。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法治教育
一、引言
自从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我国各地区高校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将依法治国理念引入高校教育中。依法治国是我党在长期奋斗过程中探索出的真知灼见,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精神指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是指在社会建设、法律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落实,更是指在各阶段教育方面落实,将依法治国融入不同阶段的教育教学中,全面展开法治教育,启发学生的法治思想,培育学生的法治观念,从而培养出大量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的新时代好青年,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法治教育,可以从二者的关系入手分析。法治教育与思想政治理论课都是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强化学生法治素养的重要手段,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包含大量的法治教育资源,其中的规则意识、法律常识等内容均能够引起学生对法治的思考;而法治教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教师可以提炼理论课中的法治元素与教材资源,给学生讲解法律常识,让学生理解法治精神。将法治教育融入理论课中,能够更加直接、具体地塑造学生的法治思维,促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渐形成法治素养的知识体系,在未来的学习与社会工作中更好地落实法治行为,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另外,将法治教育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能够让大学生在学习各种课程知识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感受法治精神,自然而然地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与习惯,使法治精神成为大学生思想中最坚固的防线,进一步强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价值。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法治教育的基础条件
民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
摘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的法治和思想道德素养,是高等教育事业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化的有效延伸。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更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必然选择。在明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概念与基本方针的基础上,分析并调研当前教育领域中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学校自身特点与发展要求,提出了全面推进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队伍建设的方法与建议。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措施
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希望,他们身上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重任。学生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普遍提高,高校逐渐意识到仅仅依靠思想政治教育已不足以改变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状况。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过程就是社会主义法治化的完善过程,法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已成为学校依法治校进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加强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依法治国,就要求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各个环节全面法治化。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也要认真学习落实依法治国的精神。中共中央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要求依法运行,并改革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队伍需要法治化构建、向法治化方向发展,其教育目的之一是凸显法治精神,以人为本,同时对教育法治化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和完善、规范的指导。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的重要性
目前,在校大学生大都是“00后”,独生子女,自小受家长的溺爱,习惯都以自我为中心,享乐主义至上,并强调个人利益,易受周围人的影响,非常容易迷失自我,盲目攀比心严重;因此导致很多人不惜以身试法,大学生犯罪现象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大学生犯罪案件给学校与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让整个社会意识到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势在必行。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与发展的标志,学校的教育制度和实际操作在符合法治要求的基础上,更应体现法治文明建设的本质,思想教育不仅仅是政治文明建设,更是倡导学生自由发展的教育工具。我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教育应承担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这就要求在法治化保障背景下,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同时应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使之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发展现状
1.法律层面
高校法治教育实效性反思
摘要:高校法治教育在培养学生法治意识、提升学生法律知识水平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整个高校教育体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然而目前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尚且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高校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因而,需要通过强化高校法治教育理念、创新高校法治教育模式、构建良好校园法治环境、完善法治教育体系等措施,以期使高校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得以有效提高。
关键词:高校;法治教育;实效性
近年来,频发的大学生犯罪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①。大学生是国家、社会和家庭都寄予厚望的群体,也是极为脆弱、迷茫、极易误入歧途的弱势群体。高校承担着培育和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任,做好法治教育工作对于预防大学生犯罪是至关重要的。然而现实中的高校法治教育却存在诸多的缺陷和不足,缺乏实效性,难以满足我国法治化进程的要求。
一、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教育理念滞后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其《宗教与法律》一书中提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获得生命。对于高校法治教育而言,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对学生传授相关法律知识;二是对学生法治观念进行培养;三是对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进行培养。其中“法律知识是基础,法律意识是核心,法律信仰是归属,法律能力是体现法律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1]。就我国目前法治教育的实际情况来看,多数高校对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培养尚且停留在第一个层面。由于高校法治教育工作管理理念的滞后,大多数院校在法治教育的方式上仍然采取灌输式+考试的传统教学模式,法治教育课堂往往是单纯的传授法律知识,缺乏互动性和实践性,导致很多学生难以对法律知识进行实际应用。而单纯的笔试考核作为评价法治教育教学效果的方法和手段也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限制了学生主动思考的能力和发散思维,另一方面过分强调应试功能也扭曲了法治教育的目的,影响了学生法治意识的提升及发展,使法治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法治教育内容过于空泛
大学生违法犯罪人文素质教育研究
摘要:
大学生违法犯罪是亟须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通过加强人文素质教育防患于未然,是降低社会治理成本,维护校园安全的有效对策。目前,高校人文素质教育的缺失及针对性不足有碍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信念,需要加强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人文教育等,为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构筑起一道牢固的信念屏障,以期最终遏制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发生。人文素质教育是内化于心的智慧启迪,外化于行的规范规制和失范制裁同样非常重要。
关键词:
大学生违法犯罪;人文素质教育;信念
现阶段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中的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人文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导致一些大学生规则意识不强、认知错误、行为失范等,进而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鉴于此,本文探讨通过加强人文素质教育,使大学生构筑牢固的信念屏障,避免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一、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缺失影响其正确信念形成
人文素质教育是指以传授人文科学知识,培养人文科学知识的应用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其范围很广,是一个包括品德教育、文化教育、科学教育、价值观教育等在内的综合体。人文素质教育对大学生的人文精神形成及价值体系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根本目的是帮助大学生找到安身立命之本,其核心问题是理想、信念、价值观的培育问题。通过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可以提高大学生对社会关系及物我关系的认识和处理能力,有助于把大学生培养成既有文化知识又有责任感,既关心自己又关心他人,既关注个体发展又关注民族兴衰、国家前途和人类命运的人。在一个社会或群体中,如果缺乏共同的价值体系和道德观念或者共同的价值体系和道德观念被削弱,个体就可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正确的信念对于制止个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有着不可低估的巨大力量。在笔者进行的“大学生所接受的大学教育内容包括哪些方面”的问卷调查中,对于文化知识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素质教育、人文教育等在大学教育内容中的比重,接受调查的大学生所给出的答案令人担忧。例如,调查显示,曾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大学生中,79.0%的人认为其接受教育的内容不包括法治教育,82.6%的人认为其接受教育的内容不包括道德教育,70.4%的人认为其接受教育的内容不包括人文教育。加强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人文教育,对于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素质,促使其形成独立、健全的人格具有重要意义。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学生在更高的基础上自律、自治、自觉、自省,使遵纪守法、维护社会道德风尚成为大学生的自觉行动,最终达到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目的。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区分
提要:
从1980年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强“法制教育”,到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治教育”,我国新时期法律宣传教育历经30多年的实践探索,完成了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转变,虽一字之差,却体现了我国法律教育理念的巨大转变。不论党的相关文献变化还是历次“五年普法”演变,都反映出我国法律宣传教育从知识层面提升到了意识层面,是党和国家治理水平提升的标志,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法治教育思想,既提升了民众参与法治教育的积极性,又有利于民众法律信仰的养成。
关键词:
法制教育;法治教育;法制;法治;教育理念
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转变,是新时期我们党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进程的一个重要方面。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6字方针;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2002年,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此相适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改变了1980年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法制教育”的提法,首次提出“法治教育”的概念,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1]。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标志着我国法律宣传教育历经30多年的实践探索,完成了从知法守法教育到提升法治思维、培养法律意识的转变,反映了我国法律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的重大变化。
一、“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区别和联系
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模糊“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这两个概念的界限。事实上,二者无论从内涵上还是价值理念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的作用也显著不同。对二者进行分析比较,厘清其区别与联系,剖析两者所表达的不同理念,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进步,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研究
摘要: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大背景下,国家的治理需要依靠宪法和法律。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思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实现需要依靠人才,而当代大学生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是“人才”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通过加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将法律素质教育融入甚至加大、加深其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比重,借以提升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尤为重要。对大学生群体而言,依靠法律素质教育,培养当代大学生形成法制思维不仅可有效防范大学生上当受骗,还可降低大学生犯罪率,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本文以当代在校大学生为研究对象,通过剖析“大思政”背景下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分析现阶段“大思政”背景下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面临的问题,探析相应对策。
关键词:大思政;法律素质;教育;大学生
一、增强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大学生是青年群体的潜力股,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法治国家的建设要求大学生具备更高、更专业的法律素养;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日趋复杂化,使校园成为校园贷、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的重灾区,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是当代大学生顺利实现从大学到社会的过渡和有效避免上当受骗的“法宝”;国内外形势日趋严峻背景下,国家的发展需要具备各方面专业知识的综合性人才,而法律素质教育是培养综合性人才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法治教育是“大思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核心是理想信念教育。目的是为增强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基本素质,而思想道德修养和基本素质的提升离不开法律素质教育,尤其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将法律知识学习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是新时代赋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使命之一,有助于帮助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有助于引导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为国家、社会发展提供综合素质高、政治过硬的储备力量。
(二)法治教育能有效防范大学生违法犯罪
高中政治法治意识培养
摘要:我国一直致力于建设法治社会。在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过后,中央对建立法治社会的投入与决心更高更大。要建设民主和谐的社会,首要任务就要坚持民主法治,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策略。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在学生形成法治意识的中学阶段,应加强教育与宣传普及。现在中学生自我观念相对较重,通过学习法治观念,可以使其正确认识到独立个体的平等地位,学习到基本法律常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用合适的方法解决生活中与他人的矛盾。生活中遇到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能用法律来武装自己,对个人及社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政治课堂上培养及提高高中生的法治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法治意识;高中政治;培养
法治意识在高中政治教学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以下将从这几个方面来探讨高中政治之法治意识:
一、法治意识培养的必要性
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是社会对人们行为规范的象征。法治意识的核心素养四个要素———政治认同、理性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以核心素养为框架,四个要素在内容上互相交融、在逻辑上相互依存,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政治认同决定着学生成长的方向,是理性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的共同标识和魂魄;理性精神是达成政治认同、形成法治意识、实现公共参与的主观(主体性)的要求;法治意识是公共参与的必要前提;公共参与是法治意识的必然表现,也是政治认同和理性精神的必然结果。根据我国有关部门的统计,青少年违规违法的案例正逐年增加,法律意识的淡薄和社会的各种诱惑让他们迷失了自我。因此,加强培养中学生的法律法治意识刻不容缓。从学生个体发展上看,培养法律意识有利于学生融入社会,适应法治时代的发展,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从学校发展上看,有利于学校培养目标和教学目标的实现及法治校园的建设。从社会和国家发展上看,有利于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和法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高中政治课本中的法治意识初探
根据查阅高中教材发现,在现阶段的高中政治课程教育中对法治意识的初步探究存在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在不少高中政治教学的主要内容中,对于青少年思想品德方面的培养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而忽略了有关法治意识的培养。这会使得高中生的守法意识较为强烈,但是对于法治认知的主动性缺乏,高中生由于生活阅历尚浅,因此,对于他们维权意识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而且由于年级的差异,认知程度也会有所差异,所以,对于不同年级的高中生也应该分层次去引导他们去学习法治知识。对于在政治课堂上加深高中生对法治意识的认识显得尤为重要。第二:区分法治意识的培养与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国家教育部提出的关于培养综合型人才的重要举措,其主要两个核心是“国民素质与学生素养”。学生素养主要分为学生的实践与学习能力,其中在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建设及律知识的宣传方面有所忽略,这样是极其不正确的。随着现代教育的发展,不管是对学生的学习还是人生发展,法律素养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高中阶段。如果缺少法律知识的学习,就会影响到对于培养综合型人才的举措,新型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也将难以建设。
研究生法治通识教育体系研究
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取得了辉煌成就,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稳步发展,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教育重要性日益凸显。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与教育思想大讨论强调,要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四个自信,肩负复兴重任。在此背景下,面对当前高校研究生法治教育的缺位与研究生群体价值观念的异化,建立研究生法治通识教育体系应当成为我国研究生培养教育工作的题中之义。
关键词:法治教育;通识教育;研究生培养
一、高校法治教育与通识教育
与静态的法律(法律文本)不同,法治是一种动态的社会治理模式,它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①法治教育的内涵有三个维度,其一是使受教育者了解法治理论与法治知识,其二是使受教育者具有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其三是使受教育者遵守法治体系并践行法治道路。在当代中国,法治集中表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治教育是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局面的重要途径。在法治教育主体中,高校具有独特的系统性、学术性、权威性与全面性特征,其针对的受教育者即大学生,不仅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未来力量,也具有相较社会一般人更易接受法治教育的优势。通识教育(generaleducation)在我国高校兴起于20世纪末21世纪初,其产生脱胎于文雅教育(liberaleducation)与公共科目(commoncourse),其形式以通识课程与综合素养课程为主。关于通识教育的文义内涵与实践去向,学界相关探讨较多,本文在此撷取两个观点。其一,通识教育应当以“通”为手段,以“识”为目的。②对于前者而言,“识”不仅是知识,更是对某一类知识系统性的了解与思维化的把握。其二,通识教育应当建立共同核心课制度与助教制度。③法治作为所有大学生均应有所了解的宏大命题,得到了国家高度重视。对于高校法治教育,尤其是非法学专业的法治教育,主要通过法治通识教育的形式加以开展。我国高校法治教育与通识教育的结合,主要体现为高校法治教育课程的设立与推广。1986年,国家教委《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提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中讲授“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部分。一年后,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提出在思想品德课中开设“法律基础”必修课。2005年,、教育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由七门公共必修课整合为四门,其中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至此,我国高校统一设置的法治通识课开始固定运行。十余年来,法治通识课程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伴随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其问题亦不断扩张。尤为堪忧的是,自2004年至今,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从32.6万人④发展为264万人,但国家法律通识课程仅针对本科生,除却部分高校自主开设的课程外,体系化的研究生法治教育近乎于零,这就使研究生法治教育的开展面临诸多困境。
二、研究生法治教育困境
如上文所述,研究生缺乏统一的法治通识课程,其法治教育主要以新生入学教育、讲座教育、网络考试、重要时间节点活动、知识竞赛与普法宣传等为主,且关注点集中于学术规范、宪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既未形成体系化的法治知识指导,又不能对某一法治领域进行纵深解读。本文认为,这种研究生法治教育名存实亡的窘境,由社会环境、主体特征、培养理念、培养模式与培养能力等因素共同造成。
1.社会环境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