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法治环境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法治环境

法治反腐的生态环境研究

摘要:文章引入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借用生态学的“生态环境”概念,探讨法治反腐的生成机制和发展规律。通过法治反腐的生态化逻辑分析,考察法治反腐的时空场域,认为市场经济、政治体制、文化氛围是组成法治反腐生态环境的重要环境因子,要营造良性的法治反腐生态环境,就要处理好三个环境因子之间的关系,促使这些环境因子保持生态联动,严防生态危机的发生。

关键词:法治反腐;生态环境;环境因子

生态环境,即“由生态关系组成的环境”的简称,是生态学的一个基本范畴。生态学是一门研究有机体与其外部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主要研究生物界及自然生态系统。20世纪70年代以来,生态学的研究重点开始发生转变,生态学的思想、理论及方法逐渐应用到社会科学的各个研究领域,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法治反腐的生态化逻辑

1.法治反腐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动物与环境之间经由新陈代谢只能建立起“物质—能量”的双向交流关系,而人类与环境之间则呈现出更加复杂的“自然环境—人—社会环境”的三角交流关系。“以法治体系生态化整体思维考察问题,找出法治体系与生态思维彼此兼容、彼此相通的因素,将其合理移植而非机械地复制到法治反腐领域,从而构建生态化的法治系统及其结构功能体系”[1]。法治是人类在“自然—经济—政治—文化”诸生态因子综合的基础上创造出的人类文明成果,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其生成和发展依托于特定的生态环境。法治反腐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也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环境才能生存,环境中的各个要素都是滋养它的“养分”和“土壤”,法治反腐中的各种理念信仰、制度设计、功能价值、行为方式等都是维持其存在和发展的环境因素。在法治反腐的生态场域中,要促进各环境因素的有机协调,防止不良环境因素的入侵,实现最佳生态效应,让法治反腐在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中运转,从而发挥最大的功效。

2.法治反腐的生态化表现。法治反腐存在于一定的生态环境之中并且受众多环境因子影响,法治反腐的生态化表现为法治反腐生态环境有机平衡,各个环境因子之间和谐发展,没有生态危机的威胁。一方面,法治反腐按照自己的目标和步骤展开行为,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结果持续不断地影响并改变着周边的环境状况。另一方面,法治反腐所处环境中的各个因子也因各自不同的特质和状态对法治反腐的行为过程及其本身产生着或大或小的影响和改变,经过长时间的互相影响,就会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而且这种状态会随着法治反腐和环境因子二者关系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法治反腐是顺应时代反腐要求必然产生的一个历史性产物,同时受到本国环境和国际环境的双重影响,因所处的历史时期和地域场合的不同,其变化状态也会不同,所以法治反腐的生态环境会随着其所处时空场域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动态变化。

二、法治反腐的时空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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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治分析

【摘要】近些年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当前加强对农村污染的防治工作非常重要,相关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污染的问题。本文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法治路径进行探究,从而更好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治

当前我国大部分的环境防治制度和法律法规,基本上都是针对我国城市地区而制定的,我国的农村环境防治制度和法律规范还处于缺失的状态。我国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不仅严重的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同时也使美丽乡村建设受到了影响。针对农村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并且要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从而改善农村的环境问题。

1当前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一系列问题一直是社会和国家非常重视的问题。近些年我国整体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也开始在人们面前显现出来。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中,很多都是农业自身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些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来自农业和养殖业。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很多过度使用农药和化肥造成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根据相关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每年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可使用的化肥总量达到4000万吨以上,其中的有机化肥总量还没有超过30%,更是一些发达国家设置的安全使用上限的2倍。我国每年农药的使用量也非常大,已经达到130万吨以上,其中大部分还是高毒性的农药,这些农药对环境的危害十分严重。近些年我国在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中,还大力推广了地膜这项农业技术,这样就导致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塑料薄膜的使用量在大幅度提升,同时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白色污染[1]。养殖业也是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相关的研究数据表明,我国的养殖业污染治理率只达到了20%。有80%的养殖场并没有采取任何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这样就对农村环境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污染。养殖业在生产活动的过程中,会产出大量动物粪便,这些污染物对水资源的污染要大于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的污染。在21世纪初我国的养殖业造成的有机污染物是工业的4倍。农村很多居住点环境保护规划以及相关环境治理措施都比较落后,甚至还有的地区没有配备完善的下水道、垃圾处理厂等基础环境保护设施,同时农村的污水处理率也要低于城市很多。不仅如此,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并没有达到相关的标准,还有30%多的农村人口引用水没有达到标准。这些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因为在农业活动中长期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以及养殖业随意排放动物粪便等一系列问题,最终造成农村的水源、土壤、空气等环境受到严重的影响。这些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的污染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同时还对农村居住人口的健康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2]。

2农村环境污染的法治成因分析

虽然当前我国已经将农村环境问题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但是在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这样就导致相关部门在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时候,出现无法可依的局面,从而严重的影响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防治工作的整体质量和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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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下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思考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快了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农村的发展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支撑。目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还面临着如执法队伍落后、村民环境权益无法得到实质保障、村民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良法也需善治,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仅要关注立法,还需要落实好执法、守法、司法、监督等环节。多方面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以法治建设保障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开展,使农民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

1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意义

我国目前存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人们常把重点聚焦在城市,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受重视。自我国实现全面脱贫后,如何将全面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成为重要议题。与全面脱贫的基本标准不同,乡村振兴对农村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除满足基本需求外,更要追求更高质量的农村生活与发展。生态环境作为农村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影响着村民的日常生活质量,也影响农村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开展,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是农村寻求振兴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所有的社会治理方式中,法治因其具有权威性、程序性、正当性等特点成为社会主要治理方式。2018年“生态文明”入宪,奠定了我国生态文明法治的宪法基础。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对城市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被广泛关注,相比之下对农村的环境法治建设的研究较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不断从农村涌向城市,工业生产的污染则逐步转移向农村。目前农村的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工业排放污染、农业生产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频出。人类对农村环境的污染远超农村生态自身所能净化的水平,过去由村民依靠环境本身净化能力的思想主导的对农村环境治理方式需要淘汰,依靠法治作为农村生态环境的基础已经成为必然。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仅有利于推动农村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能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2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困境

2.1农村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欠缺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支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为核心的一系列单行法规组成的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法体系。但生态环境立法时多受“城市中心主义”影响,导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数量占比少、乡村生态振兴所需法律制度供给不足。虽然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涉及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的新问题也层出不穷,如城市工业向农村转移的污染、农村旅游开发产生的污染、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等。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使农村环境保护不断产生新的领域,但是针对一些领域的专门立法还存在许多空白。2021年《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将农村生态保护单独列章,明确了政府对农村生态保护的义务,并在其他条文中提及对农民环境权益的保护,以及对城乡生态环境的协同治理。虽然此部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领域的空白,扭转了一贯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保护立法视角,但我国目前仍然没有一部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的综合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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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下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探讨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快了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农村的发展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支撑。目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还面临着如执法队伍落后、村民环境权益无法得到实质保障、村民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良法也需善治,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仅要关注立法,还需要落实好执法、守法、司法、监督等环节。多方面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以法治建设保障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开展,使农民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

1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意义

我国目前存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人们常把重点聚焦在城市,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受重视。自我国实现全面脱贫后,如何将全面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成为重要议题。与全面脱贫的基本标准不同,乡村振兴对农村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除满足基本需求外,更要追求更高质量的农村生活与发展。生态环境作为农村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影响着村民的日常生活质量,也影响农村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开展,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是农村寻求振兴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所有的社会治理方式中,法治因其具有权威性、程序性、正当性等特点成为社会主要治理方式。2018年“生态文明”入宪,奠定了我国生态文明法治的宪法基础。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对城市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被广泛关注,相比之下对农村的环境法治建设的研究较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不断从农村涌向城市,工业生产的污染则逐步转移向农村。目前农村的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工业排放污染、农业生产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频出。人类对农村环境的污染远超农村生态自身所能净化的水平,过去由村民依靠环境本身净化能力的思想主导的对农村环境治理方式需要淘汰,依靠法治作为农村生态环境的基础已经成为必然。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仅有利于推动农村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能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2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困境

2.1农村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欠缺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支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为核心的一系列单行法规组成的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法体系。但生态环境立法时多受“城市中心主义”影响,导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数量占比少、乡村生态振兴所需法律制度供给不足。虽然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涉及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的新问题也层出不穷,如城市工业向农村转移的污染、农村旅游开发产生的污染、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等。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使农村环境保护不断产生新的领域,但是针对一些领域的专门立法还存在许多空白。2021年《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将农村生态保护单独列章,明确了政府对农村生态保护的义务,并在其他条文中提及对农民环境权益的保护,以及对城乡生态环境的协同治理。虽然此部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领域的空白,扭转了一贯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保护立法视角,但我国目前仍然没有一部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的综合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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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教育思考

摘要:在高职院校中,法制教育有重要的价值,对于树立和培养高职生的法治观念,提升高职生的法治修养,都意义重大。新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给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教育的整体效能,成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一个紧迫的问题。本文探索高职院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教育,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带来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核心价值观

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的部分,法治教育地位重要,作用重大。在高职院校,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探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从而拓展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新路径,成为当下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一个全新方向,也是提升法治教育针对性的重要举措。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教育的渊源探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教育具有深厚的渊源,正是基于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提供了可能性,并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看,两者的渊源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1以中国文化为基础的不同文化分支滋养下的文化渊源

在我国传统文化发展的过程中,爱国主义是一以贯之的,并且在我国传统文化所营造的精神家园中,经过不断的发展和融合,逐渐形成了现在的伟大的民族精神,这是中华优秀文化在文化传承和发展过程中不断优化和发展而带来的文化上的新表现。当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传统文化的高度凝练,是文化思维方式的背后的文化根源。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期的新发展,是立足当下,展望未来,以中国传统文化发展为指导,形成的新时期的传统文化的新发展。法制教育是我国构建法治社会,推行法治理念,倡导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外在表现,是我国的法治家建设过程中对于文化领域的传承和发展的新成果。鉴于此,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成为法制教育的文化指导,成为推动法制教育不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形成良好的法治思维,不断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的文化保障。综合来看,不管是传统民族文化引领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指导下的法制教育,两者都是为了更好地营造精神家园,为人民提供基于共同价值追求和精神追求的文化基础。两者的文化上的渊源颇深,有了以中国文化不同分支的文化作为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就得到了文化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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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建设论文

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一)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

纵观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化进程,我国始终坚定不移地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这一方略,必须更加重视法治文化的建设,因为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与思维模式,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积极推进法治文化的建设,让公民真正的尊重与信仰法律,遵守与维护法律,这是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最强有力的精神支持。

(二)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所有形式的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文化环境基础上的,和谐社会也必然有其独特的文化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能够培养广大公民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形成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的习惯,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建立有序的社会秩序,和谐的社会。

(三)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是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积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文化大繁荣提供了积极的外部环境,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现当代中国法治理念的社会主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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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发展中的水生态文明论文

一、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基本内涵

(一)水生态文明的内涵

水作为人类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是生态系统中最活跃的要素,是各类生态系统最重要的控制因子,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合理的用水、排水、占用及过度消费河湖引发了生态系统特别是水生态系统的退化,这种退化不但影响和改变了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甚至形成了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反噬。因此,实现水生态文明是生态保护的基础和前提,水生态文明就是生态文明的基础与灵魂。水生态文明就是指人类在保护水生态系统、遵循人与水和谐的发展理念,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实质上,水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求人类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中要具有科学公正的水生态发展的意识,健康有序的水生态运行机制,规范严格的水生态保护制度,和谐美丽的水生态发展机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发展以及由此保障的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基本内涵

水生态文明城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态学原理,遵循人、水、社会和谐发展客观规律,按照生态平衡的法则和要求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而建立的,满足城市良性循环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生态环境优美、水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实质上,水生态文明城市就是打造一个“城在水中、水在城中、人在绿中”,人、水、城相依相伴、和谐共生的独特城市风貌和聚居环境。水生态文明城市实质上是现代城市向自然城市的华丽回归。因为它不仅要保持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还应有适宜的人工环境和丰富的人文内涵。水生态文明城市是现代城市水利发展的必然目标,是未来城市和谐发展的生态基础,必将对城市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水生态文明城市发展的法治选择

水生态城市本质上是一种在城市生态环境平衡制约下的城市发展模式,不仅包含了塑造城市外在形象的内容,还包含了水生态文化在公众中的普及和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水生态城市应是以城市的特色“水”为核心,实现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物理空间与文化空间的有机融合。水生态文明建设方式的选择中,法治无疑是最佳的选择。实现水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就是要以法治的理念、价值、原则以及科学的法律制度和运行机制来规范水生态文明建设,使水生态文明建设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并引导其沿着这样的科学路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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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探讨

摘要: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是要实现法治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良性融合。培养师范院校师生的教育法治文化素养是促进师范院校教育法治的关键。阐释教育法治文化内涵,针对教育法治文化制度不健全、法制落实不到位、法治文化意识淡薄、法治价值理念落后、法治思维培育缺乏和法治文化底蕴不足等现状问题,分析当前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发展薄弱的成因:重要原因是教育法治建设滞后于国家政治经济迅猛发展的进程,深层次原因在于教育法治建设与法治文化建设融合不够。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整合教育法治文化资源,大力提升教育法治文化绩效,探索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路径和建议,助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依法治国的进程。

关键词: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法治文化;法治建设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至关重要。它与我国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原则和制度、运作实践和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是体现当今社会人们的法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一种文化现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是师范院校校园文化传承培育的核心内容,其目的是实现学校的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实现教育领域法治化,不管是对于学生成长,还是对于学校建设以及社会的发展,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目前相关理论研究与现实反馈情况并不乐观,不少师生法律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薄,对遵守和运用法律缺少足够的认识,传统观念占据主导地位,不利于学校发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全社会法治文化素养已成为我国法治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培养师范院校师生的教育法治文化素养是促进师范院校教育法治的关键。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就是要实现法治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良性融合,其目标是使法治内化成为师范院校师生的一种教育理念和生活方式。实现良性融合,不但要提升教育法治价值观,更需落实在法治教育内涵目标、法治教育监督评估以及法治教育教学方式的改革等各个方面。

一、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价值

(一)师范院校与非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的区别

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是以教育法治文化为价值核心传承培育教育法治文化的过程,使教育法治文化在师范院校这一特殊环境中进行根植与传播。师范院校的性质和一般院校相比,更加倾向于为国家培养师范人才。这就决定了与非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相比,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更为根本也更为重要。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教师的本职工作是在传授给学生知识的同时传播正确的思想,同时正确影响学生的思想及人格,而师范院校与非师范院校最大的区别是,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将来多数要进入校园成为教师。他们的思想和人格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下一代的法治思想培养,若能做好师范院校的教育法治文化建设,那么便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减少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形成一种无形的感染效应[1]。师范院校学生在学校中生活学习,如果学校能够在平时的教学中注重法律知识的教授,在平时学校工作中注重法治精神的体现,在校园建设中渲染法治氛围,就可以显著的提高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水平,从而通过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机制来发散影响更多的学生。

(二)师范院校教育法治文化之内涵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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