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思路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法院工作思路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法院工作思路

乡村计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卫计工作在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健委精心指导下;在党委、政府围绕“抓经常、强基础、上台阶”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时期卫计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经乡、村两级干部的团结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委里下达的全年卫计任务。现将2019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任务完成情况

我乡共有人口约15921万多人,7个行政村,78个村民小组,已婚育龄妇女3807人。2019年度我乡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出生143人,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卡80个、再生育证5个,符合政策生育128人,政策外生育1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9.5%;男孩数68,女孩数73,性别比93.2%。重点工作截止2019年12月5日我乡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如下:社会抚养费征收20.6万元;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完成64.5对。非诉申请3例,案件执行1例,累计执行金额1.6万元,药具覆盖率(100%),宫颈癌筛检(240人),补救措施落实38例,总排名靠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工作:卫计办工作人员本着对人民群众特别是计生奖扶符合享受的百姓为他们负责,按照政策落实时间节点认真的摸底核实,今年我乡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财政奖励2人,国家奖励扶助新增6人、退出3人,阳光助学新增3、人退出3人,办理爱心保险96人,村(居)专干办理保险7人,更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基本情况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基本情况表》和制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服务卡》申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经常组织活动走访、送温暖、送祝福;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工作措施实施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经常性工作为主。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工作中必须坚“经常抓,抓经常”,才能确保工作效果。一是规范了各项综合治理的措施,完善各单位、部门齐抓共管计生工作的机制;二是对计生人员的具体工作分别进行考核,每周制定周工作计划具体安排每天每人的工作内容,实行月初召开工作部署会、月底进行工作汇报会。工作做到日清月结。最大限度的调动计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与村级实行月考核、季度排名通报、累计各项考核指标年终评估的制度,充分体现对村级“抓经常、强基础”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村级的工作水平;四是对计生专干实行月例会、月考核、现场提问和电话抽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强化管理措施,提升计生专干队伍的业务素质。

(二)完善内务资料,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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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法制建设助推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法律宣传学习,增强全民法制意识

1、开展五五普法活动

一是制定规划,组建机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听取“五五”普法规划准备情况的汇报,开展专项调研,召开“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制定相应的普法规划,建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全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五五”普法宣讲组,将普法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营造氛围,做好铺垫。举办《法制园地》电视法制专题节目,开办《仪陇报》,县司法局、县法建办与相关部门一同利用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时机举办大型街头法制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围绕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和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营造普法氛围。三是突出重点,法治仪陇。县级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坚持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对县管干部,新任命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进行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教育和考试,重点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征订二万余册《农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分发到广大农村,以村、社、院落为单位组织学习,强化农村法制建设,普法并举,确定试点,抓好“法治县”的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四是围绕中心,平安建设。我县政法部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每年均集中召开1-2次公判公处大会,加强市场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县各单位健全了各项内部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指导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进行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设,为平安仪陇的建设作出了有力的贡献。

2、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

为帮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了解、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立法情况,提高常委会立法质量,**月*日,县常委会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法制讲座,**、**和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讲座。会上从法的制定历程、法律体制、监管体制、各部门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深入浅出的讲解,讲座给与会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站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建设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

二、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优化城乡发展环境

1、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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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

摘要:加强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完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2018年,某地因90岁的退休人员抬着去现场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新闻,社会各界对于简化规范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呼声日益强烈。本文阐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主要方式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举措,能够切实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资格认证;冒领;养老金

随着老龄化的社会到来,高龄退休人员比重逐渐增加,留守老人及退休人员随子女异地居住等因素,给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带来许多不便。每年不定期开展的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效规范了养老金发放行为,减少了社保基金流失,维护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但认证的滞后、信息反馈的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养老金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造成养老金违规发放和领用,危及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与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保障。因此,规范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势在必行。

一、当前养老金发放及领取资格认证的主要方式

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月领取一定金额的养老金,确保退休人员在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可以得到一定的生活保障。为了防止养老金冒领,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对退休人员在一定期间内(一般以一年为期限)进行一次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为防止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过程出现发放不及时、克扣或截留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事件发生,提倡全面开展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指定的本人银行卡上(即: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催生了社保经办机构必须开展养老待遇资格领取的认证,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当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1.退休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认证;2.单位统一集中资格认证(即由单位担保退休人员健在),以花名册的形式报社保经办机构;3.由退休人员提供有关部门开具的健在证明寄往社保经办机构。

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离退休人员随子女异地居住的人员越来越多,因离退休人员分布广、行动不便等原因,给传统的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过程增加了一定难度。以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为例,为方便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资格认证,主要还是由单位统一出具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证明,虽然使离退休人员免于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认证的奔波,但养老金多发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一是退休人员死亡未及时申报。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未及时申报或故意拖延申报时间,造成社保经办机构多发养老金;二是退休人员是否健在单位未跟踪确认。参保单位在统一申报资格认证中未对申报的离退休人员是否健在进行确认,造成已故的离退休人员还在发放养老金;三是服刑期间享受养老待遇。部分离退休人员因刑事受到法院判决的文书只传送给其本人及家属,未同时传送一份给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造成服刑期间继续领取养老金;四是不同社保经办机构重复领取养老金。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家社保经办机构独立运行,信息数据未共享,认证渠道各自为政,这给一些心存贪念、法制意识不强的离退休人员有可乘之机,在享受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的同时,享受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即重复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受到损害。2018年,笔者所在的地级市通过数据比对,全市共发生死亡冒领取事件17起,涉及金额25.92万元,重复冒领事件25起,给社会带来极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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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局长年末述职汇报

年1月,在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市体育局从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中分离,正式单独组建,我被任命为局长、党组书记。一年来,我带领全局一班人,贯彻“一年打基础、二年上水平、三年求突破”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勤奋工作,为开创全市体育工作新局面打下扎实基础。

一、加强机关建设,提高队伍的战斗力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认真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制订了《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安排意见》,全年组织理论学习13次,上教育课4次,撰写理论文章10余篇。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涉及大额资金、项目、人事等重大事项均集体研究。2次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互沟通,交流思想。三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在经费、政策等方面向基层倾斜。班子成员下基层30多次,拨付体育事业经费470万元用于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和健身活动。四是深入开展“转方式调结构,加快推进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大讨论活动。结合实际找差距,征求意见20多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重点任务台帐,明确细化责任,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得以提高。

2、狠抓机关文化建设,提高效能和形象。一是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建立了《局机关制度汇编》和《服务承诺》,指导机关高效运转。二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公直推选产生了第一届机关党支部,制定了制度、措施。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在党员中开展“四个一”学习实践活动和机关干部上讲台,积极参与“双争创”和“三抓三创”等争先创优活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积极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提出了“倡导廉政文化,打造廉洁体育”的廉政理念。制定了“三重一大”工作安排意见,重点加强对重大体育赛事,体彩公益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全面执行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积极主动地接受市纪委纪检监察六组的指导和监督。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从我做起,走向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支援包村联系点5.5万元资金,结对帮扶困难户6户,帮扶困难党员25名,建设农家书屋1个,个人参与三次捐款活动。重阳节期间组织人员为300多名老年人免费进行体质监测,为社区老年公寓送去万元慰问品。

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带领一班人员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和体育设施建设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体育事业的发展迈出新步伐。

1、全民健身体系建设实现新跨越。一是圆满完成了市政府年度便民实事工作任务,投资150万元在中心城社区建设了5处文体活动中心。二是全面完成了400个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工程覆盖率达86%以上,圆满实现了“十一五”的建设目标。三是群众体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围绕“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组织马拉松赛、健美操、乒乓球赛、健康征文等12项配套活动;举办了省第二届“百县篮球、千校乒乓球、万人象棋”比赛赛区预决赛;指导和帮助各区县及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单位举办了运动会。四是加强体育社团组织建设,新增市级体育社团7个,指导市武术协会、市围棋协会等体育组织举办或承办了10多项大型体育赛事。五是全面完成了全国第三次国民体质监测,对全市城乡14个年龄段、七类人群中的3780人进行了测试,超额完成监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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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畜牧兽医执法工作的思考

1存在的问题

1.1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偏低

畜牧兽医执法职能整合前,执法人员主要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受传统认识、工作方式等因素影响,很难快速适应畜牧兽医执法工作;部分执法人员为非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及新招聘的大学毕业生,系统的业务培训缺乏,业务知识不熟练,执法工作不规范;有些执法人员兼有其他岗位职责,不可能将主要精力放在学习研究法律法规和执法方法上。因此,在执法队伍中普遍存在执法业务素质偏低,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

1.2执法经费不足

由于历史、财政等原因,畜牧兽医执法机构普遍没有执法专项经费,执法经费主要出自部分动物卫生监督经费。因经费不足,执法办公设施建设受到制约,必要的执法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得不到及时添置和更新,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频次达不到应有标准,执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不仅影响执法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而且也影响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3案件来源偏窄

受经费、车辆、人员等因素影响,执法机构办理的案件大部分来自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爆光,而主动开展日常执法监督频次较低,专项整治力度不够,查处案件数量有限,对畜牧兽医相关违法行为难以实现有效履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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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办打击违法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区委、区政府将组织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城管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以铁的手段、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共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贯彻落实〈市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司法介入、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采取教育先行、巡查监控、严格督办、疏堵结合等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现无新增违法建筑、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存量逐步减少的目标,并按照“抓一批、判一批、拆一批、曝光一批”的要求,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嚣张气焰,为我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及相关部门强力推进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严控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严控办),由梁金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工作。   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严厉打击未经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批准,无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或不按许可规定擅自修建房屋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利用集体土地违反规定自建、转让、出租、买卖土地等违法建房行为。对各类需拆除的违法建筑根据性质和情节分别进行处置,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先抓捕后拆除,对已建违法建筑在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的情况下分期分批逐步拆除,对在建违法建筑坚决拆除,确保新增违法建筑为“零”。   (二)基本原则。一是声势浩大。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张贴、散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召开动员大会,开展拆违行动等形式迅速掀起我区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高潮。二是依法依规。各乡镇(街道)、社区、相关部门要利用一切法律武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建设行为开展重点打击。三是从重从快。区司法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违法建设行为人要做到快捕、快诉、重判,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相关工作部门对新增违法建筑要做到及时拆除,以保持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措施   (一)按照区统一安排,乡镇(街道)为主,分片包干、条块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打击行动。   (二)责任分工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干警积极配合并全程参与拆违行动;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及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在查处、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遭到暴力阻碍,以自伤、自残、自杀等形式相胁迫时,将当事人带离现场,及时控制局面、固定现场证据,保证强拆工作顺利实施;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修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及其它触犯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立案侦察,追究刑事责任。   区检察院:对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涉嫌诈骗罪,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土地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于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或以权谋私,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办;对于乡镇(街道)、社区、相关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判决裁定畸轻或畸重的,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   区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因修建违法建筑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等案件,在查处违法建设中妨碍执行公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违法建筑管理责任、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及索贿受贿等案件时,依法从快立案、从快审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从快审判。   及时审理征地、拆迁中涉及违法建筑的行政案件,符合条件的,对违法建筑先予执行;及时对非诉违法建筑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确保违法建筑案件执行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实施。   对执法部门申请司法执行的违法建筑案件及时组织审查,并及时组织强制执行。   区城管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实施本方案;负责召集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对各乡镇(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审核各乡镇(街道)报送的违法建设案件,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直接查处乡镇(街道)难以查处的违法建筑,组织、协调、调配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力量对以上违法建筑实施拆除;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对涉及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立即派专人进行查处,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负责控违拆违的日常工作。   区国土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的规定对在农用地上违法建设涉及非法占用耕地、买卖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从严从快处罚;对与农户以买卖户头等方式实施违法建设的外来人员等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在查处、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中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完成拆除前拆除后的违建土地认定等相关工作。#p#分页标题#e#   区林业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对占用绿化用地、林地或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在查处、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中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完成拆除前拆除后的违建林地认定等相关工作;负责查处在建设用地征收过程中村民抢栽抢种的行为。   区规划分局:按照市、区要求,配合对各类建设行为实施监察,对未经批准或不按照批准内容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制止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将各类违法违规的房开企业、建设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我区的重点建设工程和房开项目。负责及时为查处、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提供相关“个案”证据材料,确保案件正确性,完成拆除前拆除后的违建规划认定等相关工作。   区住建局:对施工单位和人员与农户实施违法建设行为以及因质量安全问题造成危害公共安全隐患或严重后果的,依照《省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区进行开发建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在查处、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中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各乡镇(街道)、社区、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备专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管控,发现违法建筑要立即制止并限期自行拆除;组织城管队伍依法对不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依法拆除的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并由其承担拆除费用;依靠本乡镇(街道)、社区力量不能及时拆除的违法建筑,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区委宣传部、区新闻中心:大力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对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提高市民法律意识、道德意识、诚信意识,坚决同违法建设行为作斗争。   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目标办:对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区各工作部门等单位或所属工作人员修建违法建筑、对不认真履行违法建筑管理和拆除责任的,按照《区贯彻落实〈市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督查督办,对包庇、纵容、参与违法建设的,一律从重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从严处罚。   区监察局:对各乡镇(街道)、社区及相关执法部门查办的违法建筑案件行为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党员干部的,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及时快速进行查处。   区信访局:负责做好涉及违法建筑的举报、信访相关工作,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做好拆除违法建筑现场群众说明教育工作。   区维稳办:负责做好大规模执法拆除行动的风险评估,制定好维稳预案,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区财政局:加大拆除违法建筑的经费投入,将拆除违法建筑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拆除违法建筑费用及时核拨到位。   区工商分局: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明文件的经营场所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区交通局:加大对超限运营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   区应急办:负责制定拆除违法建筑应急预案及拆除现场的应急指挥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合法建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对违法建筑拆除户的财产进行登记、公证工作。   市交警三大队:负责拆违现场交通秩序的维护;配合交通部门对超限运营车辆的执法检查。   供水、供电部门:对未提供合法产权证明的建筑物不予办理接水、接电手续。   (三)疏堵结合。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加快因正常需求所建房屋的确权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推进新农村农房建设审批和棚户区改造,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常居住需要。   五、重点打击范围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年2月—3月)。公、检、法等部门直接介入,对前期以暴力抗法、威胁、胁迫方式阻碍执法部门拆除违法建筑,涉黑涉恶势力修建违法建筑、非法买卖土地修建违法建筑或多次打击拆除后仍在顶风修建的违法建筑当事人进行抓捕,公捕公判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第二阶段(年4月—6月)。各乡镇(街道)牵头首先将非法买卖土地建房、毁林建房、占用耕地建房、并以暴力等方式相威胁、胁迫、阻碍正常查处、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典型行为人列入先期查办、打击对象。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构筑物可采取非常规手段及时查处、拆除。   第三阶段(年7月—9月)。对东二环、北二环、东路、高等级公路的段沿线,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区域及乡镇政府所在地或其他重点项目周边的各类违法建筑实施集中查处、拆除。   第四阶段(年9月—12月)。对经确权后认定的违法建筑依法查处、拆除,对省、市、区党委、政府批办或群众举报的热点、难点案件依法及时查处并纳入长效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相关工作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接联系,形成联动机制,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严厉打击工作。区政府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召集成员单位每月召开联席会议,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拟定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公安、检察、法院要树立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针对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工作中遇到的阻碍执行公务、制造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典型案件和当事人依法实施从重从快打击。#p#分页标题#e#   (三)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目标办、区严控办要加强对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职责任务落实到位。将控违拆违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严格按照《年区严控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目标任务考评方案》兑现奖惩,并按照《区贯彻落实〈市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接受违法建设当事人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的,将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施违法建设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电话。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相关部门等组织或区严控办投诉举报修建违法建筑的行为。举报一经查实,由举报受理单位按对违法当事人处罚金额的30%给予奖励(举报奖金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专户支出)。   (五)加强信息报,实行周报制度。各乡镇(街道)、社区、相关工作部门于每周四16:00前向区严控办报告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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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生法制教育理念培养策略

我国国防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目前众多院校将国防生与普通学生集中进行教育培养,从而忽视了国防生作为特殊群体与普通学生的区别,国防生与普通学生在法制观念上的差别并不明显,表1中国防生和普通生认为,宪法和法律在各种社会行为规范中享有至尊地位的比例分别为71.92%和73.56%,两者对社会行为规范中究竟谁占据至尊地位的认识相差较小,而相对于普通生,更多的国防生则认为党的政策和章程享有至尊地位。国防生长期接受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其纪律观念强于普通学生并不意味着国防生的法制观念就强,而这一点恰恰也是国防生加强法制教育以提高法制观念的原因之一。国防生在校期间不但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还要参加各种必要的军事、军政训练,这一系列举措培养了国防生基本的军人所具有的某些素质。在国防生教育中,政治素质处于首位,而政治素质中也灌输着各种法律对军人的基本要求,如《国防法》、《现役军官法》、三大条令等对军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就是最好的例证,国防生凭借着这种政治素质也能够分辨是非。但是,国防生一旦遇见具体的法律问题或者基本的法律常识时却没有办法用政治素质来辨别。表2中具体问了法律对公民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问题,除了16.34%的国防生答对之外,83.66%的国防生所回答的均是错误答案,这从正面反映出国防生法律知识的欠缺,遇见具体问题时只能凭主观愿望去回答,其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

许多国防生主观认为,只要严格遵守部队的相关规定就可以,没有必要学习众多法律知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储备有助于国防生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的提升。当前,我国国防生法制教育的内容主要是由部队的一些规章制度来进行自觉的调整,这就使得国防生的法制教育没有一个系统的过程,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这些因素的影响使得国防生法律信仰的形成比较艰难,目前其法律信仰仍未建立(表3)。表3中当问到了对我国法院公正判决的信心时有52.22%的国防生没有信心或者说不清楚,这一点明显可以看出一大部分国防生对司法机关公正判决持怀疑态度,尽管其未真正涉诉,体现出国防生法律信仰的缺失。而大多数国防生在做出某一行为时主要还是基于自己的道德标准。

高校与驻校选培办共同培养和教育是国防生教育理论体系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法制教育同样不可避免。国防生平时的法制教育主要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共同负担,但其分工上稍有不同,主要体现在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时间上。高等院校对国防生的培养教育与普通学生基本一致,将普通学生与国防生纳入统一的教育范畴,统一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其教育的内容主要涉及的是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民事法律法规以及刑事法律法规。驻校选培办则专门针对国防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部队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教育和培养,有些驻校选培办由专门负责法制教育的干事负责组织实施。当前国防生法制教育依然不够完善,驻校选培办对国防生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还不太够,缺乏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相关主管干事和教师对国防生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法制教育。驻校选培办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大多数是请外校的法律专业的老师或者军队内部兼职教授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方法较为单一,教育内容无法与国防生的学习和训练生活有效结合在一起,无法调动国防生的积极性和热情。国防生法制教育与普通学生法制教育的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差别不大,无法让国防生明确树立法律信仰和法律信念的价值和意义。法制教育上师资的缺乏无疑是当前国防生法制教育的瓶颈,各个高校与选培办在联合培养和教育上的联系还不够紧密,无法形成联动效应。

我国国防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究

国防生法制教育与普通生法制教育相比似乎更具有挑战性,其任务更加具有艰巨性。当前我国普通大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制教育问题依然很严重,全国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触目惊心,其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淡薄程度让整个社会为之汗颜。血的教训使得各高校逐渐加强和重视起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国防生作为普通大学生,其同样也面临着各种问题,法律意识的淡薄同样也会致使他们因为违法犯罪而离开国防生队伍甚至留下终生遗憾。加强和重视作为普通大学生和后备军官双重身份的国防生法制教育,就必须明确当前国防生法制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而为国防生法制教育问题的更好解决提供相关的对策和建议。国防生法制教育关系着我军依法治军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程度,国防生素质的高低,特别是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我军吸纳怎样的人才补充到基层部队中去。目前,我军大学生士兵越来越多,部队法制化建设迈向了一个新台阶。如果国防生法制观念和意识淡薄,如何才能适应部队法制化建设的发展进程。国防生在校期间,自身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惑,各高校和选培办忽视国防生这一主体的特殊性,加强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混淆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区别。法制教育的核心在于法律信仰的建立,而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仅仅在于要求国防生严格按照军队的规定办事,忽视了对法律精神和理念的养成。

驻校选培办和高校由于合作机制问题,其分工中缺乏专门的法律专业师资力量,没有专门的法律干事对国防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讲解以及法制教育。在平时需要对国防生进行法制教育时,只能依靠当地的军事法院的军事法官或者军内的相关法律工作者,缺乏专门的人才队伍。各个高校尤其是综合类大学,其师资力量相对较为完善,然而缺乏了解和熟悉军事法律法规的专业人才,法学院的老师只能就民事或者刑事等方面对国防生进行普通生活中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的传授,但依然缺失了特殊主体所应该熟悉的军事法律知识。人才队伍的不完善给国防生法制教育带来了严重的问题,这也同样是驻校选培办不重视或者忽视国防生法制教育问题的原因之一。国防生法制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或者专门对相关法条进行枯燥的讲解和记忆,各个高校将国防生与普通学生集中进行法律知识的宣讲,集中体现在对法条的具体规定进行的详细阐述或者播放相关犯罪类型的视频警戒大家。法制教育方式和方法的单一使得国防生无法充分培养起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仅仅是为了完成驻校选培办或者学校的任务,几乎没有实质效果可言。教育方式单一的另一体现是没有建立长效的交流和咨询机制,法制教育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以及法律对于某一件事情如何规定,这些除了法律专业的学生熟知外几乎没有哪一位学生专门进行系统的学习,而交流和咨询机制的建立则可以为国防生法制教育以及法律信仰的建立提供交流平台,目前我国各驻校选培办还没有建立具体的法律咨询平台。#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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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论文2篇

第一篇

一、人民银行绩效审计发展现状

(一)在审计的方式方法方面,注重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多渠道获得审计证据

由于绩效审计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评价标准繁杂,所以它不仅仅局限于检查文件等传统技术方法。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探索运用了诸多领域的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如比较、分析、调查、研究等方法在绩效审计实践中得到普及运用。

(二)在评价标准方面,逐步呈现出开放性的特点

评价标准的确定是每个绩效审计项目的核心问题和难点,由于绩效审计具有很强的个案性,相应的,其评价标准的确定就会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在绩效审计中不可能有一个公认的适用于各种情况的审计标准,而是需要根据每个组织、计划或项目具体情况予以制定。通过实践探索,审计人员扩展了审计标准的来源,从使用合规性标准到更加注重标准的合理性,从单方面确定标准到与被审计单位人员共同协商确定审计标准,在审计标准的确定和使用方面渐趋灵活和开放。

二、绩效审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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