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调查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法律意识调查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法律意识调查

工程管理课程法律教学思考

 

一、法律知识学习是工程管理专业的要求   1.专业培养目标与方案的要求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1999年7月编制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中明确,工程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知识;(2)掌握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3)掌握相关的经济理论;(4)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5)具有综合运用上述四个方面的知识从事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6)具有阅读工程管理专业外语文献的基本能力;(7)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8)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设置了四个专业平台,这些专业平台是工程管理各个专业方向都必须学习的基础课程。其中,法律平台是与技术、管理、经济并列的四大平台之一。   2.土木专业毕业生调查反映的结果   为了分析土木工程类专业毕业生进入建筑施工企业后,需要哪些方面的管理知识,美国曾于1978年、1982年、1984年三次对400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中上层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当时建筑管理方向28门课程的重要性排序见表1。数据显示建设项目相关法律一直被认为是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最重要的课程。学习法律知识也是培养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远比法律知识的学习更艰巨,并不是设置一门课程就可以解决的,必须在课程体系中得到落实并长期贯彻。   二、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必须强化合同法律意识的培养   西方国家有深厚的民主法律社会渊源,有关工程合同法律的研究也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一些论著千锤百炼成为经典之作,如《Hudson'sBuildingandEngineeringContract》第一版发行于1891年,距今115年,现已发行第11版。西方的合同管理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前,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进入80年代,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Administration);8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1]。   我国工程管理领域的合同管理理念是80年代以后才逐步引入的,与从事务及项目管理角度研究工程合同形成了较好的接轨,但是先天缺乏从法律角度对工程合同的研究。   正是由于历史的空缺,工程合同法律意识缺少生根发芽的文化土壤。合同法律意识的缺乏不仅体现在我国工程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上,也体现在我国工程管理的学术领域。   田威先生(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的副总经理,长期在海外从事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曾经说过,中国工程师的专业水平、技术能力和现场经验比外国人要强,但如果作为国际咨询工程师,欠缺的是经济、法律、海外工作经验。   邱闯先生在他的著作《国际工程合同原理与实务》作了如下论述:我国期刊及书籍介绍国际工程合同的作者一般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这些文章和书籍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般是从工程师的共识角度出发,可能会有以下局限性:   (1)强调的是工程师的看法,而未论述法官、律师、法学家的观点。   (2)缺少对合同条款的法律意义推敲;   (3)强调明示条款的论述,缺少对默视条款的论述。   中西方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历史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合同法律的研究,强化合同法律意识。要依靠教育弥补与西方国家存在的100多年的文化意识差距。   三、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能够延续法律意识的培养   西方工程合同管理100多年的法律研究历史表明,合同与法律密不可分。工程合同管理首先必须依法管理,建设法律是工程合同管理的前提与约束,反映在课程设置上,则建设项目相关法律知识应当是工程合同管理的先修知识。其次,工程合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合同进行,工程合同本身就是一部“施工法”。国际工程合同范本FIDIC就被公认为是一部“施工法”,FIDIC里面有许多英文的法律用语,非常讲究用词的准确与严谨。表1的调查数据反映,建设法律与合同管理的排序前后相连,也反映建设法律与合同管理的密切关系。   工程合同管理与建设法律的密切关系说明,法律意识的培养完全能够在工程合同管理课程中得到传承与延续。   四、加强师资力量培养是教育实施的关键   尽管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赋有并能够承担法律意识培养的重任,但是,目前合同法律意识的培养并没有在合同管理课程中得到体现。   首先,根据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课程设置建议,工程建设法律与工程合同管理课程是分开设置的,由不同的老师承担不同的课程,其优点是易于实施,但法律意识培养难以得到体现。如果合并授课,显然有利于法律意识培养的连续性,但是能够同时承担两门课程的老师却寥寥无几。   其次,从当前工程合同管理教材看,重点是工程合同的事务性管理,管理程序、经验及做法,缺少法律意义的推敲与分析。一旦教育成为一种技能培训,培养的只能是操作型管理人员,老师怎么讲学生就怎么做,缺乏辨析能力。尽管早期的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中,将合同法的内容编入教材,但是与其它内容没有融合,显得苍白无力。   从工程合同管理实践看,经过多年的教育,合同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合同管理的概念却并未受到重视。“重视签合同,轻视管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合同签完后,大都躺在文件柜中睡大觉,现场(无论是业主单位还是承包商的项目部)很少设置合同管理部门,即使有,其职责也仅是文档管理。   我从99年开始讲授工程合同管理课,为了教学的需要,常常上网搜索相关案例,但总是很失望,国内工程合同管理案例极其单一(大都是工程款支付纠纷)。这说明,现场工程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普遍不高,这实在是教育的缺失。#p#分页标题#e#   要解决合同法律意识的教育问题,最关键的是要强化师资力量的培训。要培养学生的合同法律意识,首先要培养老师的合同法律意识。工程合同管理人才应当是具备法律、经济与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作为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的授课老师理所当然必须是复合型人才。只有具备工程建设法律、技术与经济等复合知识结构的老师,才能够在课程的衔接与教育思想的延续上游刃有余,才能提高授课效果,更好地实现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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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农民法律意识及金融投资分析

提要:农村脱贫系统工程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现代化和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是其中一个方面。通过对某贫困村的调查、剖析与思考,揭示贫困农村村民法律意识偏低,金融投资服务不足,已经成为脱贫进程的制约因素。就此,提出对策建议,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

关键词:贫困地区;法律意识;金融投资

党的将精准脱贫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乡村振兴战略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举措,而乡村振兴实现的起点和前提是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农村脱贫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现代化和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也是其中一个方面。为切实掌握当前贫困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现状和对金融投资的需求,我们调查了河北省某贫困村近100户农户,以此对当前农村贫困地区农民法律意识及金融投资需求问题做了初步分析和探讨。

一、调查对象概况

该村农户共计293户814人,下辖3个自然村,村内主街道全部硬化,已实现户户通水泥路,生活生产用电基本能保障,耕地灌溉用水基本满足需求。长期以来,村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以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劳务输出为主。辖区所在乡设有农村信用社,开办储蓄信贷等业务。

(一)个人基本情况。在被调查对象中,从年龄阶段来看,其中20~30岁占1.3%,30~40岁占40%,40岁以上占58.7%;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其中没有接受过正式教育占3.9%,小学文化水平占31.2%,初中文化水平占52%,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占12.9%。

(二)家庭收入情况。被调查者人员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情况较为复杂,从事种植业的占19.5%,从事养殖业的占9.1%,依靠工资收入的占13%,从事个体经营的占3.9%,依靠打工为生的占39%,通过其他途径赚取收入的占15.5%。可见,该村居民主要依靠打工方式赚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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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法律观念的培育论述

作者:李行远 单位:平度市技工学校

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的贫乏和自身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导致很多技校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不愿意受约束,漠视校规校纪,与同学相处动辄恶语相向,甚至恶意攻击他人。近两年,网上公布的校园暴力视频、图片层出不穷,受侵害者往往不知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只能忍气吞声。

对法律权利、义务认识存在误区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都是对应的,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部分学生将自己的权利无限扩大化,以自我为中心,更有甚者认为学校的校规校纪已经束缚了自己的思想,故而出现违纪、逃课,甚至出现校园暴力现象。另一方面,一些学生则漠视或淡化自己的义务,甚至逃避自己的义务。

技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1.学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的技工学校,生源质量存在明显不足。据调查,山东地区初中毕业生,除无继续升学愿望的学生之外,60%的学生选择上普通高中,只有40%的学生才选择上职业学校,且有很大一部分是经过家长的反复动员后才选择继续读书的。这部分学生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厌学情绪严重,往往存在各种不良的行为习惯和不良嗜好,且纠正困难。心智发展的不成熟,也使得技校学生易感情冲动,自制力较差,容易诱发冲突甚至违法犯罪。

2.受现在社会负面文化的影响现今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高度发达,技校学生已大量涉足网络,甚至有很多学生痴迷于此。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阅历的浅显使他们对各种信息的优劣难以辨清,反而容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

3.法律教育薄弱技工学校学生所接受的法律知识教育太少,初中时仅有简单的法律知识读本,且课时偏少,部分学校甚至将该类课时转给其他课程。升入技校后,学校没有法律教育课本,仅在德育课程中安排部分法律知识章节。教学过程中,教师更多的是要求学生理解和背诵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观点、法律精神的宣传和培养,致使学生的法律意识缺乏,行为上被动、屈从地遵纪守法。厌学思想严重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是缺乏兴趣;再加上部分教师教学方法老化、无新意,导致学生厌倦和反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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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生法律论文范文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职学校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知名度和社会地位,更多地强调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平时的考试也更看重专业文化课成绩,忽略了其他课程,包括法制课程。在这种培养模式下,中职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漠视学校纪律和班级守则,违规乱纪现象时常发生。因此,针对中职生的培养方式,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中职生;法律意识;法律社团

一、创新课堂教学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与丰富课堂实践活动

信息化,这个词的内涵代表当今时代的先进生产力,也是时下发展的主流趋势。按照托夫勒的观点,以信息技术为主体的第三次技术革命始于20世纪50年代,其以“计算机”为技术象征,主要内容为创造和开发知识。信息时代的到来,由于信息的特性,农业、工业的发展远远跟不上信息化速度,而逐渐衰落,第三次技术革命,加快人类社会步入信息社会。而网上信息沟通和交换正在革新教师传统的课堂教学形式。教师应与时俱进,创新课堂教学形式,根据教材内容和中职生的认知特点,合理选用信息技术,如数字化教学平台线上线下讨论、微课案例学习、微信连线律师现场解读,创设法律意识学习的情境,分小组讨论学习,并根据实际学习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从而打破传统“灌输式”教学弊端,调动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让学生进行参与式学习、探讨式学习,让信息化教学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在课堂实践活动中加强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建立、深化。

二、创造有利条件,参观当地的司法机构与旁听法庭审判现场

无论是学校层面,还是教师层面,为了进一步有效增强中职生法律意识,应该联合当地有关司法单位,如派出所、法院,适当时间安排中职生参观当地司法机构,听司法工作人员宣讲与日常生活、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如果有些案例法院(法庭)允许旁听法庭审判现场,且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比如网络诈骗案件,包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在内的整个庭审过程。庭后,通过开展庭审观摩,增加中职生对国家法律、案件审判程序更直观的感受,提高对司法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更为深刻的认识,能够帮助中职生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中职生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中职生抵御不良风气影响的能力,起到筑牢心理防线、远离犯罪的效果。

三、提高学生兴趣,组建法律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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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法律意识现状与培养

摘要:伴随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日愈提升日程,本文主要以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基本现状为切入点,进一步探究了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策略,以期为全面深化对于高中生法律教育的认识,更为高效地提升高中生的法律修养建言献策。

关键词:高中生;法律意识;基本现状;自主性

高中生是支撑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即便当下社会各界已经逐渐意识到强化高中生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并开始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法律知识的渗透,然而高中生整体法律水平同法律知识实践者和传扬人的角色还存在较大差距,违法行为在高中生群体中频频出现,带来不可预估的危害,因而采取何种方式落实好高中生法律观念的培养事宜,给以高中生科学的法律教导,是需要引起教育界积极探讨的课题。

一、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基本现状

(一)缺乏对法律实用性的客观认识

高中生学年段的法律教育日愈受到关注,针对高中生的法律传播、法律引导力度也日愈加大,大部分学生都已意识到法律的价值和影响力,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高中生已经完全具备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的能力,高中生普遍欠缺对法律实际效用的客观认识。大部分学生对法律这一概念的认知基本局限于一些比较普遍的法律名词上,对具体的条文规定、怎样使用法律却不求甚解,对《宪法》、《刑法》、《民法》等常用法律也没有形成系统性地认识,实用意识的不足导致高中生在遭遇紧急情况时不能及时调用脑海中的法律知识,通常会在冲动之下作出错误判断和偏激举动,无法及时借助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二)缺乏学习法律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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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现状及提升措施

摘要:在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的成败,高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是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本文从高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现状入手,深刻分析了在法律素质教育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法律素质教育;现状;问题分析;措施

一、法律素质教育的涵义及构成要素

高校法律素质教育是指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素质培养的教育,将素质教育理念植入法制教育过程中,用素质教育的原则、规律指导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着重培养大学生必备的法律知识、健康的法律观念和正确的法律素养。大学生法律素质是一个蕴含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律能力四个构成要素的系统。法律知识是指大学生在学习和实践中所获得的对法律的认识和经验的总称。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理论性法律知识;二是普及法律知识,三是专业性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和意志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它包括公民意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宪法法律之上意识、权利义务统一意识等。法律信仰是指法律的价值得到主体的认同,深化为坚定的法律信念去支配主体的行为,使之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并产生对法的信仰。法律能力是大学生运用法律来分析问题、规范指导行为并且能将内心理性法律意识外化为相应法律行为的能力,包括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践行能力。

二、高校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现状

“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主渠道和主阵地,经过几十年的教学摸索,其教学效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尤其是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积累和和法律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1)教学内容以传授具体法律规定为主。虽然人们已经认识到法律素质教育是21世纪人才竞争、实施“双创”教育的重要方面,但教学活动仍然是围绕法律具体条文展开,教学评估仍然是对学生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缺乏系统的法律意识教育的方式导,并致学生正确的公民法律意识难以树立。(2)教学方法仍然以课堂讲授为主。相当一部分教育者认为:高校法制教育就是法律知识教育,由于教育理念是教育实践的向导,这就致使以知识教育为主要目标的教学模式仍然是主要的教学方法。这种老师在台上讲得津津有味,学生在台听得无可奈何,缺乏学生参与式的教学方法难以激发学生对法的哲理思考和文化反思。(3)教学中心围绕教师和教材展开。教学目标是否能够实现,教学设计起关键作用,教学内容起着决定作用。但我们目前大多数课堂仍旧是围绕着老师的满堂灌输,老师满堂灌输的内容来自于对教材中主要部门法的解读,这种解读是建立在学生没有法律意识的基础上,无形中剥夺了学生在课堂上提问的行为能力,学生学到的永远是:“是什么”,至于“为什么”和“怎么办”的问题从不考虑,失却对现行实在法的价值指向是否正确的评判你能力。(4)评估手段以笔试为主。“法律基础”课大多采用闭卷考核的方式来评定,其强调的是结论而不是过程,师生看重的是结果不是过程。这就决定了记忆力的考察是考试的重要部分,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测试的比例很少,这种法律教育的考核方式,仅能强迫学生如何去记住论述,取得高分,很难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更是难以形成大学生对法的深切体验和出于内心的信仰。

三、高校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存在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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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编排研究

一、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及其课程编排建设现状

(一)课程体系建设滞后、创业教育亟待加强

现如今许多高校虽然组织了一些有关创业的活动,但是这类活动仍然具有局限性。例如某些高校开设的课程仅局限于对学生的自主创业方面的指导,或者仅仅举办一系列的竞赛,这类活动往往停留于表面,而没有真正的实践意义,不能够从根本上提升学生的自主创业能力。过多的活动反而造成学生对创业态度不严谨、消极应对等等不良影响。在课程体系建设层面,尽管某些学校开设一系列的创业指导课程,但是往往缺乏严谨性,没有成为一套完整的课程体系。

(二)忽视法律教育、缺乏相关课程

有关创业法律教育方面,尽管各高校都开设了一系列的法律课程,但是这些课程最主要的是面对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然而在创业教育方面却缺乏相关课程的开设,即便是有相关法律课程的开设,其法律教育也缺乏系统性,从而导致学生的法律意识匮乏。因此,各高校应当提高法律在创业指导课程中的地位,并且针对有开拓精神、积极创业的大学生,要积极开设相关的创业课程以及聘请专业讲师来为学生作指导,提高学生对创业的重视程度。

二、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及其课程编排建设的必要性

在实际调查过程中,我国大学生创业仍然处于萌芽阶段,好多学生脑海里缺少创业意识,众多高校对其并不重视,更谈不上创业法律教育。例如现如今很多高校虽然开设经济类的课程,可是这些课程培养的学生主要是面向银行、证券交易所、会计事务所等企业单位,而没有强调学生的自主创业意识。并且在这些课程中,法律教育匮乏,仅仅只能开设有限的法律教育课程,导致学生的法律知识贫乏、创业成功率低甚至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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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增强高校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现状

1986年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中开设《法律基础》课程。2005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列为四年制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之一。教材从社会、职业、家庭等方面密切联系大学生法制教育内容,塑造了一个良好的美德工程体系。学生有一半以上通过基础课学习法律知识,三分之一的学生是通过媒体的宣传,这说明法律意识教育最大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课堂。社会的要求和现实的需要之下,大学教育目前趋向更加注重学生才能的培养。

2013年4月15日,遭室友投毒的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连杀四名同学等恶性校园案件,说明在大学教育的过程中更需要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应届生校招网的报告显示,86.4%的大学生将“提高个人社会工作能力”作为参加实习的首要目的。为减少开支,部分企业将在校大学生当成短期雇佣的廉价劳动力。涉世未深的学生防备意识不强,中介公司骗取学生信息服务费,在学生的工资中提成,不法分子甚至盗用学生的个人信息。

实习、兼职等方式不属于我国劳动法保护范围,一旦出现问题,其解决形式主要是报告辅导员老师,让学校出面解决,或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息事宁人,自认倒霉。这说明大学生群体还没有形成一种用法律来保护自我与保护他人的意识。社会的要求和现实的需要之下,大学教育目前趋向更加注重学生才能的培养。2013年4月15日,遭室友投毒的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连杀四名同学等恶性校园案件,说明在大学教育的过程中更需要提高学生守法意识。

二、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有效途径

提高守法的自觉性。美国思想家潘恩曾说:“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成为国王。”法律权威性意识要在学生的思想中不断得到强化,学校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律的感情和信任,通过实践教学、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学生亲身去感受到法律的作用与权威性,从而产生对法律价值的内在认同,逐渐并将之升华为自身坚定的法治信仰,提高个体守法的自觉性。

把守法从要求变为义务,自愿守法,把个体对法律的认同感并将之内化为自身的一种信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尊重自我,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培养维权意识。权利意识不只是公民对自身正当权利的正确与理解,更是对他人正当权利充分尊重的观念。大学生维权意识就是在求学或是进行社会兼职的过程中,自觉地用合法的方式进行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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