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法律法规知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法律法规网站知识检索
无论是专业研究人员、法律工作者,还是一普通的市民,都有需要查询法律法规的时候。法律院系的师生在教学科研或写作论文的时候,需要查询法规;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在法律实施中,需要依法办事,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查询;律师与市民为了诉讼的目的也是如此。 传统的查询方式有:(l)查询专门的法规类定期出版物,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新法规》月刊;(2)通过查阅某些法规类内部资料,如上海市律师协会所编《律师业务资料》;(3)查阅有关的报纸,如《法制日报》等;(4)查阅各种类型的法规汇编。 在rr环境下,成百上千的法律类网站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其中提供法律法规检索的网站亦是五花八门,各具特色。但是法规类网站,其主办者的专业水平、经济实力、权威程度、维护状况都良芳不齐,虽然网上诸多搜索引擎都列出一大申的法规类网站,但是并非都真正堪敷实用。本文仅就一些比较实用的站点作些介绍。 1法律法规大全式网站 1.1中国法院网法律文岸 中国法院网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领导下,依托人民法院报社开展工作,其权威性不容置疑。它是全国最大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并且提供免费查询。在如今网络上免费的午餐越来越少的情况下,这个网站提供给我们如此慷慨的免费查询服务,如此丰富的法规资源,如此强大的搜索功能,如此精致的主页设计,实在使人欣喜不已。 这个网站在法规收集方面是集大成式的。分为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中外条约、政策参考、所有类型五个库。 在检索方法上,最多可以同时设置四个关键词进行组合查询,比如,设定四个检索关键词,分别为:公司(词一),股票(词二),上市(词三),条件(词四),检索国家法律法规库,得252条检索结果。其中最新的一条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X)3年12月28日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最老的一条是中国人民银行在1卯1年1月1日的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业务规则。 1.2北大法律信息网法规中心 北大法律信息网是北大英华科技公司和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共同创办的大型综合性法律网站。该网站主页设计严整,内容更新及时,依托北大的学术背景,其权威性是毋庸置疑的。 该网站上的法规搜索,提供四个检索字段,分别为:按法规标题查询、按法规全文查询、按发文字号查询、按日期查询。建有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全库、中国地方法规规章库、港澳台法律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库、外国与国际法律库。’例如,如果想要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全库中查询标题中有“婚姻”二字的所有法规,则在法规标题框中输人“婚姻”,查得有88护,其中最新的一条是民政部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2(X抖年1月19日民办函〔么刀3〕1砧号),最早的一条是中央法制委员会关于“婚姻法”所规定之“革命军人”范围的解答(1953年7月1日),该网站收集法规之详细程度由此可以窥斑见豹。而如果想要查询所有的法律法规正文中包含有“婚姻”一词的,则就采取全文查询的办法,查得有弘3条,比如其中一条:财政部关于加强收费基金管理促进扩大和培育内需的通知(财综〔2(X犯」巧号),该规定文中多处提到“婚姻”二字,而依照标题查询的方法是无法查到这个结果的。 这个网站上的检索是要收费的,免费亦可以查得条目,但是无法看到全文。 2新法规查询网站 由于法律法规的、修改、废止是在持续地进行着的,所以对于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信息必须有个及时的了解,因此不少提供法规信息的网站都将最新法规信息作为一个专栏。另外也有专门介绍新法规的网站,该网站的栏目有:最新国家法律法规,最新地方性法规,本月热点法律法规,立法背景材料。我们可以通过浏览这个网站,了解立法动态,并且可以取得新近立法的法规全文。比如在热点法律法规中,我们看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今年二月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X”年2月13日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等一系列当月的法律法规,点击相关链接后我们就可以阅读这些法规的全文了。 3查询地方法规的网站 虽然在大全式的网站中建有地方性法规库,但是各地亦自建有自己的专门地方法规网站。一般在各地方政府的网站中都有该地区的地方立法可供查询。 4专题法规查询网站 法规分类分为“权益保护”、“身份确认”、“捐赠、投资”、“教育、教学、就学”、“出人境”、“留学及人才引进”、“出境探亲、定居、就业”、“回国探亲、定居、就业”、“涉外婚姻”、“涉外收养”、“遗产、安葬”、“侨房”、“华侨农场、侨属企业”、“外(侨)汇”等专题。 (l)北大法律信息网法规中心 目前提供中国法律法规英文版的网站尚不多,而北大法律信息网所提供的这方面内容,固然可资信赖,但是非注册用户还是要另找门径。 (2)李忱k法律搜索引擎 比如在诉讼法方面,收录了八十种中国诉讼法律法规的英文版。根据本文写作时的检索,该网站称收录了总共有仪众)多种英文法规,相当部分都是可以免费查看全文的。
医事法律法规课程设计探索
摘要:医事法律法规课程是对学生进行医事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素养培育的主干课程。医学院校学时紧张、学生学习任务繁重等现实要求将基于岗位需求作为医事法律法规课程改革的方向。要在坚持实用优先、基础并重的原则下,将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改变考核方式3个方面作为重点,对医事法律法规课程进行基于岗位需求的课程设计,以提高教学实效。
关键词:岗位需求;医事法律法规;课程设计
近年来医事法律法规(有些院校称卫生法学)课已成为我国医学院校较为普遍开设的课程。该课程的目标定位是对学生进行医事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育学生的基本法律素养,为今后适应临床工作实际需要做准备。显然,该课程对培养兼具医学科学和人文社会素养的学生,帮助学生适应未来复杂的医疗环境是极为必要的,因此在不少医学院校,医事法律法规课被列入医学人文教育核心课程。但作为一门相对较新的课程,由于各种原因,当前我国医学院校医事法律法规课程的实际教学实施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对该课程的教学展开研究,尤其是结合我国医学教育实际,从提高教学实效性的视角对医事法律法规课程设计的模式进行探索,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1问题的提出
1987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卫生法制教育的通知》,此后我国医学院校相继开设了相关课程,我国医事法律法规教育自此经历了从无到有、从选修课到必修课的过程。目前我国大多数医学院校都开设了这门课程,但是,总的来说,医事法律法规教学现状并不乐观。这其中较为普遍且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课程目标不精确。对课程缺乏清晰合理的定位,将课程定位为对学生进行卫生法律知识教育,课程目标过于笼统,导致在教学实践中针对性差;二是教学内容选取过于宽泛,往往将各方面卫生法律法规知识都纳入课程体系,导致宽泛有余而实效性不足,学生未能有效掌握基于岗位需求的、贴近临床岗位实际的有用内容,影响教学实效性[1]。因此,要改变这种课程模式,需要从学生未来岗位需求出发进行基于岗位需求的课程设计探索。
2课程设计思路
医学的特点决定了学生要掌握大量的医学基础、医学专业和医学人文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相应的学时紧张是医学院校的普遍问题,公共课、医学基础课、专业课争抢学时是长期存在的现象,这导致医学人文类课程学时数普遍偏少。据李海军等[2]对国内40所医学院校五年制临床本科教育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调查,开设课程的24所院校医事法律法规的学时最多的32学时,最少的16学时,平均21.6学时,还有16所院校未开设该课程。在这样的基本背景下,医事法律法规课程设计要坚持实用优先、基础并重。所谓实用优先,是指要把工作岗位上真正需要的东西作为重点,提高针对性,避免空泛、华而不实;所谓基础并重,是指遵循法制教育的规律,知识和素养并重,在讲授具体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学生进行法律素养培育。在实用优先、基础并重的原则下,对医事法律法规课进行课程设计,可以重点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3个方面开展。教学内容方面,针对医事法律法规内容繁多而学时数不足的情况,应在进行临床调研的基础上,精选与岗位需求关联度高的内容;教学方法方面,针对当前教学仍以传统灌输式为主的情况,任课教师要转变观念,大胆尝试新方法、新手段;在评价方式上,改变过去单纯考核知识记忆而忽视能力素养考核的情况,将知识考核与素养考核并重。
林业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20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关键一年。为深入推进全县林业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工作,加快法治林业建设,创建最优林业发展环境,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中央、省、市、县各级文件精神,围绕林业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林业法规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强化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林业干部职工法律修养,不断扩大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的社会普及度。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
1.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制度。加强宪法和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林业各项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及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纪律红线。
加强档案法制建设思考
10月28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第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标志着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也为我们今后做好法制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档案部门,在学习贯彻《决定》的过程中,要把其与档案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加强和做好档案法制建设,用以不断规范档案工作行为,使工作早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真正做到依法治档,以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下面仅就如何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不断提高档案执法水平谈点个人的不成熟认识。
一、加大宣传力度,使档案法制意识得到加强
尽管《档案法》已颁布实施多年,但由于重视不够和宣传力度不大,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还普遍不强,档案法律法规还没有得到真正的执行和落实,依法治档的局面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势必要影响档案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使档案法律法规被社会所认可,就必须合理利用好宣传这个有利武器,为做好档案法制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面向社会,加强对档案法律法规的深入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档案法律法规的认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法制观念和意识。在选取宣传方式上,除举办座谈会、组织专题培训、开展知识竞赛、报刊宣传等传统宣传方式外,还要敢于创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新媒体宣传、网络宣传、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宣传活动,加大对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将档案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到社会各个方面,每一个角落,扩大宣传的社会覆盖面,提高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让更多的人了解档案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大家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度,自觉维护档案法律法规的尊严,为依法治档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二、完善立法工作,使档案法规体系得到健全
要想做到依法治档,关键是要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这就离不开档案立法。档案立法是档案执法的前提和保证,如果没有完善的档案立法,档案执法就无从谈起。实际上,自1987年《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档案立法工作已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但随着档案工作中新情况和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原有的档案法规体系由于有种种不足,还很不完善,系统性、可操作性还不强,已不够适应发展需要,还有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在实际工作中,要从依法治档的战略高度出发,全面加强档案立法,不断完善档案法规体系,以满足档案法制工作发展的要求,使档案工作真正走上依法治档的轨道。新形势下,既要要加强原来没有的新领域和新载体档案的立法,如电子文档、信用档案、民生档案、社区档案、家庭档案、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档案的立法,又要对原有的档案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废止,以进一步完善档案法规体系,确保档案工作有法可依,档案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强化执法检查,使档案违法行为得到预防和纠正
立法虽很重要,但光有法还是不够的,关键是确实把它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这一点,就离不开档案执法。如果有了法律法规,但得不到执行,法律法规就失去了应有的功效。当前,档案法律法规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档案法制的权威性没有真正得以体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深入实施,就必须做到严格执法。档案执法就是档案部门依法行使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权,并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的过程。要不断加强档案执法,提高档案执法水平,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加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力度,以保证档案法律法规确实落到时处,落地生根,实现依法治档。要把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纳入日程,摆上位置,通过开展全面或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违规案件,强化档案法律的权威,维护档案法律的尊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支撑。
应急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信普法办字〔2020〕4号)文件精神,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努力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做好我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2020年全局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
二、集中宣传,突出重点
(一)1-2月份,重点围绕元旦、春节、“全国110宣传日”、疫情防控等集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联合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完善路径
作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教材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是由江南大学食品学院钱和教授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于2019年出版的一本教材。现已更新至第二版。全书共分为四篇九章:第一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基础知识包含第一章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主要讲述了标准与标准化、标准分类与标准体系、标准的结构与编写、标准的制定、我国标准及标准化的管理和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知识;第二篇国际食品法规与标准包含第二章世界贸易组织(WTO)及其法规和标准、第三章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食品法典委员会、第四章国际标准化组织,主要讲述了世界贸易组织简介、WTO协议分类和总体框架结构、WTO的技术法规与标准、世界卫生组织简介、联合国粮农组织简介、食品法典委员会简介、食品法典概述、ISO标准的制定、与食品安全紧密相关的ISO标准;第三篇发达国家/地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包括第五章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概论、第六章欧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第七章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主要讲述了美国、欧盟和日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发展、现状、简介和实际执行情况(含案例);第四篇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包含第八章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第九章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主要讲述了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起源与发展、中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与职能以及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发展与内容介绍。
1、内容丰富、逻辑性强,融合国外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随着食品贸易全球一体化发展,食品安全已然成为国际食品贸易发展的决定性问题被广泛认可。毋庸置疑,健全的法律法和标准体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科学严谨体系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能有效维护安全、稳定、健康的食品生产贸易环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第2版)》在第二篇国际食品法规与标准和第三篇发达国家/地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中详细阐述了国际食品安全组织及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首先,书中系统地介绍了国际相关食品安全组织,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让读者了解这些组织在全球食品安全保障中的作用、制定的重要法规标准以及国际应用现状;其次,选取美国、欧盟和日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为例,介绍了这些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形成过程、当前重要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基本原则以及食品标准体系框架、制修订主体和各类食品标准的获取渠道,并通过详细的案例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实际实施效果;最后,以国外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为参照,探讨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发展与现状,反思现行相关重要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应用现状与不足,引导读者根据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成功经验,探析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完善路径。
2、理论新颖、与时俱进,阐释当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的发展与完善
现代社会由于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食源性疾病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特别是近年来爆发的饭店“地沟油”、肯德基“苏丹红”、牛奶“三聚氰胺”等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引发国家的高度关注,我国也颁布了一系列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以有效监管食品安全、保障社会大众身心健康,也为食品安全的健康发展奠定了牢固的法律基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第2版)》在第四篇详细阐述了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内容与发展完善过程。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同时1995年10月30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宣告废止,标志着我国食品标准进入关注食品安全相关指标的新时期,2018年12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更加趋于完善。经过长期的改革和完善,我国已逐步形成以《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农业法》等基本法律为核心,以有关食品安全技术标准等基本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辅以各个省以及各个地方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规章为重要补充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本书的讲解,读者能够对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一个清晰的发展脉络。
3、特色鲜明、科学实用,契合新时代下食品安全监管要求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涉猎面较广,涉及到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等诸多方面问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第2版)》针对新时期国家食品安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法律方面科学解读,一方面,本书从法律层面对国家在食品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进行解读,阐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实施和发展中的诸多要素,例如不断健全全程监管体系、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同时,国家应发挥市场宏观调控手段对严格规范食品安全标准,引导形成更加健康、规范的市场管理规则,特别是实际市场发展中所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标准,满足食品监管法律要求,确保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应参照国外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经验不断对我国法律进行丰富完善,例如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暴露出的制度不完善、公众参与程度不高、刑法保护不足等问题,参照美国建立高透明度信息公开体系、多方协同制约方法,以及日本全民参与立法建设、产品全程追溯方式,实现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多元交付、多样形式的完善。此外,随着我国食品贸易日趋国际化,必须加快完善食品监管法律以免影响我国在全球贸易中的声誉和信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第2版)》列举了“国际食品法典”、“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食品法规与标准内容,有助于我国法律法规标准向国际标准“看齐”与“超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第2版)》沿用了第一版的编写原则和框架,重点修改和补充了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变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的完善,同时更新相关内容,具有层次分明、脉络清晰、信息丰富、参考性强的特点,本书不仅可以为作为高等院校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控制与管理咨询、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等部门的参考书或培训教材,对于了解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完善路径也具有重要价值。
卫生局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卫生计生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为促进卫生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二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第三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统筹组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工作。
第四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学法、普法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我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学法、普法目录和责任。
第五条局机关科室应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
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建立普法工作台账,明确普法联络员,落实《卫生健康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局机关党委应当把学法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做好中心组学法记录,以及相关影像材料归档管理工作。
学校民族法制教育强化策略
我国民族院校肩负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类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人才的使命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高等教育为国家和民族地区输送了数百万以少数民族为主的高级人才和专业人才,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时代在发展,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提出,民族地区希望通过实施民族法律法规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诉求日趋强烈,而民族地区却缺少民族法律法规方面的人才。包括法学专业在内的学生能否成为民族地区的法学人才,要看其能否在民族法制建设中做出贡献,为推进民族法制建设尽到责任。[2]因此,我国民族院校肩负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类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的人才使命,为民族地区培养民族法制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成为民族院校肩负的任务之一。民族院校培养的对象绝大部分是来自民族地区,其中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学生,他们都是本民族的佼佼者,毕业后多数学生回到民族地区工作和生活,是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要求大学生在提高专业知识的同时,不仅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而且要掌握甚至能够熟练运用民族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族法律法规,提高民族院校大学生对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的认知程度,提高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不断增强遵守、执行民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遵守法定义务的法律意识,充分运用民族法律法规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少数民族特殊权益的实现保驾护航。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培养大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重要渠道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思想品德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其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帮助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关于法制教育的内容有两章,其中,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分为四节即“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分为三节,即“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和“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3]从该课程法律基础知识的安排来看,基本包括了我国法律基础知识,重点介绍了法律意识、法治精神的培养,介绍了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并且提出了遵守法律的要求。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对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强法律修养,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重要的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掌握基本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在实践中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严格履行公民法律义务,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具有重要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一系列课程加强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我国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法制观念、民族法律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伟大成就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2008年拉萨“3•14”和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对民族院校大学生的民族团结、民族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直接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能否后继有人。当前,全国各族人民正在致力于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但是,国内外少数敌对分子害怕我们发展起来,他们妄想破坏我们的民族大团结,企图阻碍我国的经济建设。针对敌对分子的蓄意捣乱和破坏,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4]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民族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通过民族团结、民族法制教育,使各族学生思想认识和行为自觉地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历史、文化的了解,促进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相互交流、继承和发扬;使各族学生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使民族院校培养出来的大学生真正成为能够抵御各种反动势力的渗透与分化,真正能够成长为不仅具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而且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5]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在大学生中开展民族法制知识的教育与普及。法制教育和宣传普及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国家民委的《民族法制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指出:“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和民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6]笔者认为,民族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完成以上任务的不二选择。概括起来,民族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加强民族法制教育方面具有如下几点重要性:第一,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培养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法律意识,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第二,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现实需要。第三,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改变少数民族大学生法学知识结构,适应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第四,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促进少数民族大学生健康成长,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的需要。第五,开展民族法制教育,是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需要。结合以上内容,从大学生是民族地区未来建设人才的实际出发,把《民族区域自治法》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等作为民族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使他们走上民族地区工作岗位后,就能运用相应的法律知识,参与制订或贯彻执行有关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地区法制建设发展。[7]#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