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法律档案管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企业档案管理法律问题解决
关于非国有档案的定义,到目前为止学界还没有一个普遍认同的法律概念。更多的国家则将不属于公共档案的其他所有档案都划归非国有(私有)档案。它们包括家族、个人、私营企业、私人机构及社团档案。 一、我国档案界对私有档案的定义 我国学者对《档案法》中“个人所有的档案”所作的解释。李海英认为:“私人档案是公民个人和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在私人事务活动中形成的和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档案。”川丁华东认为:“私人档案一般是指公民个人、家庭(家族)、私营企事业单位在私人事务活动中形成的和通过合法途径所获取的档案。”‘2,杨建玲认为:“私人档案是指家庭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并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各种材料。”‘3)刘智勇认为:“私人档案,就是公民在其私务活动中形成以及非自己产生但通过各种方式合法占有的档案。”‘4,由于我国的《档案法》没有对私有档案做出明确的界定,理论界对私有档案的解释也不统一,各自给出的概念定义自然就不同。他们都是从某一个角度来分析我国的私有档案,容易影响到对私有档案的正确认识。我国的《档案法》根据档案权属问题,将所有档案划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三类。而修改后的《档案法实施办法》,增加了“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内容包括集体所有的档案、个人所有的档案和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二、我国非国有企业档案管理的现状 我国对非国有档案的管理起步比较晚,这里面既有政治制度的因素,也有管理体制和档案思想观念的原因。在我国的档案管理工作中,非国有档案主要是指民营企业档案、合资企业的档案以及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对这部分档案的管理,在我国较为薄弱。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经济体—合资、独资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我国大量增加,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大量涌现,它们成为国有经济的重要补充。随着非国有企业的发展,非国有企业建档工作逐渐得到了重视。据调查情况来看,具有一定规模的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都能认识到开展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非国有企业档案的种类和结构逐步齐全非国有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形成的档案材料不断增加,他们都比较注重对自己企业产品开发设计、工艺流程、商业秘密和资产、资质、权证、合同等档案材料收集和保管,把这些材料妥善保存好,是企业生存的根本。目前,从非国有企业的档案材料的结构来看,基本上已经形成了行政管理、生产技术、设备基建、财会营销、科技研发和党群工作等类目。有些民营企业还建立了声像、荣誉、实物等档案。据调查:其中行政管理、生产技术、营销管理和科技研发的档案大约各占企业档案总数的20%。从档案载体的构成来看,纸质档案占88.2%、光盘和软盘介质材料占11.8%。旧2、非国有企业先后建立了档案机构我国的非国有企业都相继建立了档案室,并设有专人管理。据青浦区对民营企业的调查:温州“奥康集团公司”是一家拥有6亿多元资产,生产销售皮鞋的民营企业。现有员工5000余人,该公司行政业务部综合处设有档案室,有1人专管档案。档案室负责管理总部的文书档案和接收基建档案,其他部门的档案则由各部门自行管理;上海“德力西集团公司”设有档案室,设专人l名,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的文书档案和部分的产品档案,其他档案则由部门自行管理。“新亚麦克林化学公司”也建有档案室,集中管理文书和会计两类档案,生产技术、设备档案则由部门自行管理3、参照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模式1987年9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即“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我国的非国有档案管理基本上遵照这一原则。据调查:青浦区民营企业中有39家参照国有企业管理的模式,并制订了一套简便可行的管理制度,对企业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如:“横店集团公司”是一个特大型的乡镇企业集团,下属分公司有60多家,子公司130多家,集团下属半紧密型和松散型企业1000多家,集团员工4万多人。集团以工业产业为主,以影视文化旅游三产为主体。 集团自1992年起建立档案馆,保存集团总部的各类档案及关停并转企业的档案3万卷。档案馆除了负责整理总部的档案外,还负责对分公司、子公司的档案业务的指导。 三、我国非国有企业档案管理面临的法律问题 依法管理档案是加强非国有档案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任务。其基本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保证非国有档案实体的安全,即确保档案完好无损,延长其自然寿命;二是确保非国有档案信息的安全,维护非国有档案的机密。要求非国有企业中的档案管理人员依据档案法律、档案法规,采取安全管理的措施,加强对非国有档案的管理。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将会面临许多法律问题。 1、对非国有企业档案的收集缺少法律依据 在我国,《档案法》对非国有(私人)档案没有明确的界定,对其收集主要是采取捐赠、收购、征购和寄存的方式。《档案法》也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私人档案的保管、出卖、转让和赠送实行监管的权利。如《档案法》第三章第十六条:“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替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条:“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的及其他从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各级国家档案馆寄存、捐赠或者出卖、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捐送的,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向外国人或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9,但是,我国对非国有企业或私人档案的征收态度并不是主动的,往往只有当私人档案所有者没有能力或没有较好的条件来保存和保护这些档案,又或者他们做出对国家和社会不利于档案所有权的转让时,档案的行政管理部门才会实施行动来干预。这种等待的做法容易错过了许多原本应该可以收集起来的珍贵的非国有(私人)档案此外,私人档案所有者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将其档案以寄存的方式交由国家档案馆保管。出于安全的考虑,“《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还规定对于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该保密的档案,国家档案行政部门有必要加以收购或征购。”‘’0)对其收购或征购涉及到对私人档案的价值判断问题,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私人档案价值评定仍缺乏健全严格的标准,而且多数鉴定都仅限于档案本身价值,对社会需求方面的价值鉴定相对较少,以至私人档案流失严重。#p#分页标题#e# 2、对私有档案的保管和监控的法律标准模糊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开始重视对私有档案的管理。在《档案法》第十六条中规定了“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另外,在《档案法实施办法》第17条中对一些档案的出卖、转让和赠送也做出了些规定。然而,我国在私有档案的保管监控方面还是较为薄弱的。 首先,对国家或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判定标准模糊。哪些私有档案值得由档案馆保存,哪些私有档案不值得档案馆保存,这多数都是由档案工作人员凭经验来判定的,缺乏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 其次,私有档案缺乏管理的标准。由于私有档案的所有者缺乏必要的档案意识和专业知识,相当多的私人档案正面临严重损毁的威胁。怎样才能将那些有价值的私有档案保存起来,日后发挥作用,这些都应该制定相关的标准来告知私有档案所有者在国外,档案法中早就做出了明确规定,私人档案受到了妥善的保管和保护,不允许被随意地拆散和损坏。而我国只是说明了“应当妥善保管”,虽然同样表达了对私人档案要实施监管的思想,但是对于监管的力度明显不如西方国家。 第三,没有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私有档案的妥善保管“对私人档案的转让出卖,国家在法律中只能触及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有价值的一小部分档案,对于大部分的私人档案所有权的转让,没有明确规定,致使私人档案转让现象严重。中国嘉德国际拍卖会上就有一些珍贵档案被拍卖。”‘川另外,“国家对全国私人档案的收藏和保管状况也缺乏全面的了解,没有建立起严格的登记制度以及信息库,以便为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保护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3、对制订的私有档案的利用法律条文可操作性不强档案利用工作是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但长期以来我国的档案工作者“重藏轻用”,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整理与保管上,利用服务多为被动方式,对于私有档案的利用更少之又少。“在我国,没事儿谁也不会想到去档案馆,只有打官司或有什么事时,迫不得已才利用档案。尤其许多档案馆从驻地位置到工作安排,都留有机关工作的种种痕迹,有些令人望而生畏。 档案工作者在本系统内忙得不亦乐乎,许多利用者却全然不知还有档案利用服务这回事。”《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仅规定公布国有档案是档案馆所享有的权利,《档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利用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馆、档案保存单位同意或者前两项所列主管机关的授权或者批准,均无权公布档案。”由此可见,《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对于档案馆所享有的国有档案的公布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读《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全文也未能发现有对非国有档案的公布利用的规定。 现今越来越多的国家的立法规定档案公布权属于利用者,如美国的《信息自由法令》规定:“政府机关和档案馆不能限制任何一个利用者出版其档案或将档案用于其他用途。”,这里的“出版”就是公布的一种形式,美国立法明确规定任何一个利用者均享有公布政府机关及档案馆的档案的权利。这些国家之所以这样做,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保障档案利用者的利益,公民对于属于公共财产的档案拥有利用权也就拥有公布权,避免档案馆对于档案公布和利用的垄断。 私有档案的利用问题比公有档案利用更为敏感,因为其中涉及到所有权和隐私权保护的问题。各国在档案法律上对于这些权利都是给予保护的。在我国,随着人们的档案意识逐渐增强,私有档案的利用需求日益增多。《档案法》中规定了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自己的档案可以享有优先利用的权利。一些地方性档案法规也对私人档案的利用作了相应的规定。然而,对私人档案的利用限制仍相对较多。尤其是对各种类别的私有文件和档案缺乏具体、详细的法律条文,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社会对私有档案的利用需求。 4、我国关于私有档案的立法缺少针对性的和配套的条例 关于私有(私人)档案的立法,是非国有档案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把私人档案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是对私有档案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保障。 私人档案涉及了很多著作权、隐私权保护的问题,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使拥有这些权利的私人档案所有人的权利得到保障,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在西方国家,私有财产是受到高度重视的,私人档案的法律地位在档案法中是明显体现的。像法国这些私人档案工作做的非常好的国家,还专门颁布了关于私人档案管理的法律规章。而在我国,由于长期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体制,对于私人财产并没有像国外那么重视,我国的档案法中对于私人档案及其管理并没有非常系统、明确的规定,更没有专门的配套的档案法规来规范私人档案这块领域的工作,我国在私人档案立法方面相当薄弱。 四、依法管理我国非国有企业档案的对策 我国的非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无论从管理工作本身,还是在法律上都存在很多问题,必须尽快立法,从法律的角度寻求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或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来解决。 l、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非国有企业档案的收集工作 由于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档案的形成和保管较为分散,随着非国有企业经营业务的调整和扩大,档案收集的范围和数量都在不断地增加,因此,应明确档案收集的重点,加大档案收集工作力度,以维护企业财产的安全为抓手。 在收集过程中,我们既要运用档案法律对于应当由国家统一保管的私有档案进行强制征集,又可通过鼓励政策来吸引更多的私人档案所有者捐赠档案〔如:政府采取免税政策来鼓励私人捐赠档案。。对于一些价值很大而档案馆又无力购买的私人档案,国家可采取免交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继承税的方法来鼓励私人捐赠。像法国,每年可有一次不超过700万法郎免税总额的机会,吸引了不少家族和个人向档案馆捐赠颇有价值的档案‘。另外,像阿根廷、英国和加拿大等国家都采用私人捐赠档案代替税收的做法,收到不少的效果。我国还需加大政府干预的力度,多拨专款给档案馆用于购买私人档案。像“法国政府每年给国家档案馆拨专款400万法郎,专门用于购买有价值的私人档案和管理寄存的私人档案。目前法国国家档案馆中私人档案已达600个全宗”与此同时,档案部门还应不断加强宣传、动员和说服私有捐赠档案的力度,化被动为主动,与一些重要的企业和个人经常保持联系并建立良好的关系;对于收购和征购私有档案中涉及到私人档案价值判断的问题,应建立一套科学的价值评估标准,防止个人肆意抬高价格。#p#分页标题#e# 2、重视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与生产联动关系 非国有企业档案是该企业财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档案工作的开展如同企业的其他的工作一样,成为企业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企业档案信息会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和保管工作和开发利用,直接服务于为生产经营。由于非国有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信息的需求更为迫切「企业档案工作应针对这些情况,广泛收集各个方面的信息,主动提供给企业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参考。非国有企业的档案工作者,应在档案信息的实用性上下工夫,对各种信息认真分析研究,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有直接价值的信息另外,非国有企业的档案工作还应提高应变能力,档案信息的传递应该适应市场的需要,充分利用非国有企业技术较为先进的优势,用现代化技术装备非国有企业的档案部门,力求做到提供的信息数量多,范围广和质量高。只有把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与企业生存发展联系起来,非国有企业的档案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3、建立和完善“私有档案寄存制度” 由于私有档案涉及私人所有权的问题,所以私有档案不可能像公共档案一样来管理,而只能“代管”,应尽快建立私人档案的寄存制度。然而如何解决私人档案进馆的手续,进馆后如何管理利用,如何收费等问题也是有待研究的“我国从1998年开始在深圳市档案局成立了全国首家档案寄存中心,该中心为不属于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单位和公民个人档案提供有偿寄存方式,之后,北京、青岛等地区的档案馆也开始了这种档案寄存工作飞”吃‘“,他们具体的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l)在接收私人档案时要严格按规定履行一定的手续,以便维护好私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好私人档案的接收工作,尽可能的满足寄存者的寄存要求。 (2)私人档案进馆后,在整理时应考虑各类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尽量保持好它的原来面貌,真实地反映档案所有者的活动,以便于保管和今后的利用。、(3)对于要利用寄存的私人档案时应征得寄存者的同意,并且利用范围要遵循所有者的意见 4、加强私有档案立法,使私人档案管理更完善更赋有法律效力 在《档案法》条款中增加关于私有档案的有关条款,还可制订出专门的私人档案单行法规来对《档案法》进行补充。国外的私人档案法规比我国完善,而我国目前的《档案法》中涉及私人档案的不足全部条款的四分之一,像《法兰西共和国档案法》中关于私人档案就占了总条文近一半的篇幅,另外还颁布了《关于保护具有历史价值和公共利益的私人档案的法令》的私人档案单行法令,还有像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在其档案法规中私人档案那部分也是相当突出的。所以,加大立法是私人档案管理的重中之重,只有先在法律上明确了它的地位才能保障其他的工作顺利进行。制订法律条文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尽量避免一些过于原则性的规定和空洞抽象的说教。 应该明确怎么做和不该怎么做,都应有较具体明确的指示。 管理好私人档案是维护国家档案信息资源完整的需要。私人档案是国家档案信息资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与公共档案共同构成了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一个有机整体。私人档案比公有档案有着更加复杂,既有私有性,又有很强的社会性它的内容也更具多元化,具有政治、社会、历史、文化等多方面的价值,是社会各个阶层和领域的缩影,是弥足珍贵的档案财富.做好非国有档案管理工作是在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一方面这是国家公有制经济改革的结果,随着私有制经济的崛起,大量的私营企业正在茁壮成长,私有经济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体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随之必定产生大量的私有档案,如何管理好这些档案是我们现在面临的重要问题;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有关私人的各种类别的档案也日趋增多,很多私人把自己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可以作为档案保存的图片、文字、乃至实物等都保存起来,建立自己家庭的私人档案正逐步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种趋势。
科技档案管理创新初探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在科技档案管理工作中有机融入互联网技术已经成为主要发展方向,而且这符合“互联网+”的大环境,能够使档案的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得到提升,而且能够增强管理工作的质量。本文主要对基于“互联网+”的科技档案管理创新进行简要的研究与总结,对互联网对于科技档案创新管理的必要性进行总结。
【关键词】“互联网+”;科技档案;创新
在科技档案管理工作中,有必要进行互联网技术的结合,能够与时俱进地加强科技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使科技档案资源实现共享。“互联网+”是新形势的发展趋势,提高科技档案管理过程的信息化水平,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是比较重要的工作内容,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适当融入互联网技术,能够提高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这也是“互联网+”背景下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发展方向。
一、互联网对于科技档案创新管理的必要性
通过互联网技术,能够使科技档案的借阅等环节变得更加便捷,能够使查阅实现信息化,互联网使科技档案的发展前景更好。科技档案管理的同时,能够使科技档案实现资源共享,基于互联网背景下的科技档案管理优势更加明显,并非是固有的信息叠加,是对信息平台的全面运用,使科技档案管理与技术充分结合,使档案资源共享。在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下,科技档案的管理能够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这也属于技术发展的历史潮流,在科技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在科技档案的管理过程中,对于相关的档案与文件无法在第一时间收集与整理,而互联网的出现能够保证管理更加规范,能够解决过去由于管理的不规范而造成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的现象,而且存留的档案无法形成应有的作用。因为信息的不全,会导致科技档案的作用无法真正发挥,这意味着管理的不规范或导致科技档案存在的作用减弱。而在“互联网+”环境之中,互联网技术能够使科技档案的管理更加规范,对于科技档案的管理是极为重要的,能够保证管理质量的提升,并积极提升管理的效率,管理的规范化能够保证科技档案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能够保证作用及时发挥。
二、基于“互联网+”的科技档案管理现状
(一)不够重视。在“互联网+”的环境下,在开展科技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很多管理人员并不重视管理工作,对于科技档案管理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是现阶段科技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因为在“互联网+”的环境下,科技档案的管理模式逐渐脱离常规管理形式,并逐渐与互联网接轨,但是“互联网+”并非一蹴而就,应该脚踏实地发展,这是很多管理人员没有正确认识到的,很多人的认识有待提高。现阶段,基于“互联网+”的科技档案管理也会出现数据遗留等问题,这与重视程度有着极大联系,很多科技档案在管理的同时,存在原始记录数据缺失的情况,一部分科技验收工作档案也经常出现缺失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对工作的不重视或者是对互联网的不合理认知,这样就会导致科技档案管理质量不高,而“互联网+”的优势无法真正体现。
医院档案管理法制化建设
【关键词】医院;档案管理;法制化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已经在社会各个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我国在推进档案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中,发展态势良好,逐步完善。档案管理法制化在调整和规范人们的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等方面,具有直接性的特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反映档案管理单位和档案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营造档案管理的法制环境,发挥好社会服务功能。在如何做好医院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方面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不断完善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各项法律保障措施
全面推进医院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完善,是医院实现医疗服务职能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作为医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以及医院档案管理条例的各项规章制度。档案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约束了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行为,指导日常档案工作实践中的工作方式和责任态度,使档案工作更加科学化标准化。同时提升了档案工作岗位的严谨性和责任心,杜绝各种档案工作中的违法乱纪现象,不能以个人利益影响医院的保密工作,坚决治理不遵守档案法律法规现象,通过强化法律责任意识,忠于档案保密职业,谨严慎行,将法律责任铭记于心,推进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法律保障措施的实行,有利于医院的综合性发展,提升医院的在医疗、后勤、科研等方面的档案管理能力,使医院在病历、文献、资料、科研、学术等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2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医院档案法律服务
医院档案工作人员利用自身专业优势服务社会大众,为患者、群众提供档案法制化咨询,答疑解惑,使档案法制工作发挥积极重要作用。在解决群众群众实际困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拉近了档案法制化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距离。提升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认可度。医院档案管理人员根据实际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和日常档案工作中法律法规的要求,努力提高档案人员综合性素质,进行多方面多角度分析工作中的不足,提高业务素质,熟悉并掌握档案管理的相关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完善档案规章制度,以诚恳,负责的态度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3运用法治意识提升医院档案管理安全性水平
新农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浅析
一、新农保业务档案的特点
1.涉及面广
在农村,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超过1亿人,农村养老问题变得越来越严峻。新农保制度的实施将会对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在新农保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业务档案则成为新农保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记录着每个参保人的详细资料、个人信息的变动、缴费时间、缴费金额等重要内容,是确定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它涉及到有关业务的方方面面。
2.新农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
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极度不平衡,农村比城市相对落后,而且农村长期处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受有儿就能养老的传统观念影响,对新生事物认识的不到位,导致多数人不愿意投保。年轻人参保缴费后到退休领取养老金跨度时间长,有的可能长达四十多年。因此,新农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工程,它关系到农村每位参保人的养老问题,处理不好,会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新农保业务档案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1.法律位阶较低,管理不规范不统一
社保档案管理中的以人为本发展
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力市场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相伴而来的就是档案管理的工作力度问题。我认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又赋予了新的内涵和形式,增加了许多下岗职工、失业待业人员、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我们劳动和社保部门创新社保档案管理机制已是势在必行,否则,将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人们的和谐、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繁荣昌盛。 一、创新社保档案管理机制,提高社保档案整体水平 社保档案是关系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和谐稳定最重要的基础,管理、开发和利用好社保档案,不断创新社保档案服务和管理机制,积极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是建立和完善社保档案的根本目的。因此,社保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繁琐乏味的工作,其牵涉部门之多,覆盖范围之广是社保档案收集和整理一个重要特点。就劳动人事档案而言,目前的人才流动确定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是与此同时人才的流动的问题又是不可避免地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不便的现象。例如,受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影响,人才流动日益频繁,不仅个人可以自由的择业,用人单位也可以自主的选人,造成了流动人员档案无法跟踪管理的现象;由于一些企业有很大的自主权,在选人用人上,不再需要组织和人事部门的分配,造成了企业人事档案的淡化现象;有的单位将一些由组织上形成的奖励材料、年度的考核、虚假的学历、学位等,造成了部分材料真假难辩的现象。所有这些,特别是在这样的形势下,都为我们的档案工作者,提出了严肃而崭新的课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开发与利用,就是为了通过开发和利用档案来资政惠民。要想达到这个根本的目的,就必须提高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 一是提高法律意识。要认真学习并真正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档案法律法规所赋予我们的档案工作者的职责,要认真把好档案形成关,按照规定及时、齐全、完整归档立卷,认真审查每件档案的真伪,对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行为要受坚决抵制,以确保社保档案部门安全、有效的保管好每个社保对象的档案。 二是增强专业意识。人类的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和发展,档案专业也在发展。而我们从事社保档案管理的人员应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学习和掌握一些新知识、新技能,因此,我们不但要学习法律,还要学习档案管理业务;不但要研究法律,更要研究社保档案管理业务。业务的学习和业务的研究,要有机的结合,最终达到学有所获、闻有所识、思有所悟、疑有所解。 三是提高敬业意识。社保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既是无职、又是无权的工作;既单调、又乏味,用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好汉子不愿意干,赖汉子干不了”的一种工作。整天面对着那些档案材料,弄得个个是灰头土脸,又没有什么人们所说的“油水”。越是这样,我们就更需要立足本身,做好我们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我们的敬业意识,甘当无名英雄,不辱使命,不负众望。 二、创新社保档案管理机制,就要一手“软”一手“硬” 加大新时期的档案管理工作力度,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一手“软”,一手“硬”。一手“软”,就是抓“软件”-----档案干部队伍的建设;一手“硬”,就是抓“硬件”-----办公设施的建设,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由此看来,加强培养、教育、造就一大批复合型档案人才已被广泛关注。要实现社保档案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社保档案部门骨干力量是计算机技术队伍建设,其素质水平直接影响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当前有的部门档案干部队伍不稳,有人才流失的现象。 计算机技术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是一个重要课题,要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其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计划地组织进修,掌握信息技术的新知识;在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上给予关心和照顾,解除其后顾之忧;研究专门人才成长和流动的规律,形成最佳人才结构等方面,都需要给予重视。在管理上,还需要研究如何增强计算机机构和人员的活力,例如,引入竞争机制,对某些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在保证完成档案业务建设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对社会各界人士有偿服务和提供咨询帮助相结合等形式的服务,以逐步改善和提高社保档案管理和水平。 俗话说“人巧不如家什妙”。在有良好的素质的团队的基础上,加快档案软件的配备完善,例如照相机、录像机、电脑和相关软件等设备的购置,实现档案存储介质多样化,信息交流网络化,与时代同步,有效的改善档案的管理环境和手段,改变“重藏轻管”的传统档案管理观念,充分调动档案管理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抛开顾虑,大胆的工作,不断的创新。因为创新是发展的源泉,使他们最大限度的运用信息资源管理理论和先进的电脑网络技术水平,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用户、服务于人类,充分的体现“以人为本”。 三、创新社保档案管理机制,就要依“法”行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所调整的范围,来规范、治理、管理档案工作。在《左传》中就有“行其政令,行其政务”之说。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依“法”治“档”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方略已有十年的时间,这十年里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法治实践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笔者认为,这还不够,仍需加大《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一是《档案法》的执法行政主体要加大对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以及依法对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各级领导和部门应当注意从档案的形成和归档每个工作环节入手,都要有详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程序,从而以保证档案的系统完整。二是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还要养成自觉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应具备的素养,定期做好接收、整理、移交、归档工作,并保证及时提供利用服务。只有这样,我们社保档案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才能沿着法制的轨道,更为科学、合理、高效地运行,真正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真正发挥社保档案“资政惠民”的有效作用。#p#分页标题#e#
施工企业境外档案管理措施
【摘要】当前,许多施工企业对境外档案的管理处于无序状态,缺乏成熟的管理模式和经验,信息安全受到挑战。新冠疫情致使境外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被动,收集难、归档难问题日益凸显,如何加强境外档案管理工作成为施工企业需要解决的难题。本文就施工企业境外档案管理现状及解决措施进行探析。
【关键词】施工企业;境外档案;探析
一、境外档案管理现状
境外档案反映着境外企业建立、经营、管理等活动的真实面貌。本文所指的施工企业境外档案主要指企业境外项目在施工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我国针对企业境外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较少,境外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也相对薄弱,企业境外档案工作可谓起步晚、基础弱,加上境外复杂的法律环境、动荡的政治环境、多元的文化环境等因素影响,境外档案管理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一)法律风险高。境外项目点多面广、涉及多个国家及地区,法律规定各不相同,境外档案管理通常面临着两难情景,如果企业遵从东道国境外法律规定,其档案管理行为可能不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要求,不利于企业整个档案工作的开展;如果遵从我国法律规定,可能会受到东道国境外监管机构追责,影响企业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使企业置于法律风险之中。
(二)理念水平差异大。国际市场档案语种和载体形式多样,档案管理依据和参照标准也各不相同、管理手段参差不齐。笔者所在企业自2009年走出国门后,先后在斐济、圭亚那、马来西亚、东帝汶、玻利维亚、哥伦比亚等21个国家参与了大中型工程建设。其中参与的斐济项目以澳新(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为主,圭亚那、东帝汶以美国标准为主,马来西亚以英国标准为主,相互之间有很大的区别。马来西亚TRX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全部在全球广泛采用的工程项目文档管理和信息协同云平台——OracleAconex中管理存储,可实现档案产生到收集的全程管控,管理效率非常高;而斐济、东帝汶、圭亚那等中小国家管理技术手段及管理方式相对比较落后,全部为纯人工录入方式,管理效率较低且弊端较多。
(三)不可控因素多。在境外档案管理过程中,传统国内档案管理的“计划性”不复存在,而难以控制的政局动荡、军事政变、自然灾害、传播疾病等“突发性”问题常常发生,管理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档案资料流向不清,甚至产生不可逆的破坏性损失,档案安全无法保障。如:2020~2021年全球疫情大暴发期间,马来西亚新冠确诊病例日增达2万人,且死亡率高,生活物资匮乏无法正常补给,国际航班停飞等众多不可控因素,使境外参建员工遭受巨大的心理压力,严重的焦虑和恐慌在群体蔓延。企业对境外项目的月度考核指标以参建员工情绪是否稳定,物资储备是否充足为主,施工进度、成本控制、档案管理等工作根本提不上议事日程,局面被动难以控制。
档案文化建设发展分析
一、我国档案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日趋多元化的文化需求导向下,档案文化建设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同度不高。
从理论上来说,发展档案文化作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必不可少的抓手,应该受到重视,得到全社会的认同。然而,就现实情况来看,人们对于档案文化的认同度并不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专家学者对于档案文化认同度不高,在档案文化理论研究层面上持不同观点。学者们率先提出构建档案文化,并对档案文化的定义、内涵、功能和价值层面进行了有力的探索。但是,学者们对于档案文化的相关内涵与定义也未能形成统一共识,当然,也就很难认定他们提出的建议和对策,是符合实际和能够指导实践发展的。其二,整个社会对于档案文化的认同度不高,未能形成关于档案文化核心价值的统一共识。一般而言,文化的核心价值不仅要体现国家利益,更要符合百姓需要。但是我国档案文化建设较为滞后,且在工具理性的引导下,档案往往作为一种工具来看,其自身的文化属性往往被忽视。因而,档案工作在缺少价值理性指导下,档案文化的核心价值难以形成,更谈不上在全社会形成核心价值共识。
(二)机构不协调。
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当系统内部结构合理优化时,系统功能往往能够得到最大发挥。那么,如果将档案文化作为一个系统来看,其自身结构不太合理就显而易见。这种结构不合理最重要的体现,就是机构不协调。鉴于传统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惯性,长期以来,我国的档案部门更多是作为一个行政机构存在,行使其行政职能,而不是作为一个文化部门存在,履行文化职能。无论是在政府单位,还是在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应有的文化属性和价值均未发挥出来。另外,从综合评估的视角来看,我国的档案文化建设还未能抓住关键点而能有效发力。档案文化建设仍仅限于管理机构内部事务,对于机构外的民众利益诉求知之甚少,更谈不上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档案服务体系。从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角度来看,档案机构的不协调,易造成资源管理和利用相脱节,导致档案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三)法律规范缺乏。
中职学校档案管理人员素质的对策
摘要: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日趋重视,近年来中职院校建设也如同雨后的春笋,飞速发展起来,但是在中职院校除了高效率的教学以外,学校的档案管理工作也是同样的重要的。因此,提升中职学校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也是势在必行。文章就如何提高中职学校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行探讨,并且根据自己多年的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提出对策。
关键词:中职学校;档案管理;综合素质;档案资料
随着现代职业教育的飞速发展,如何进行高效率的教学是现代教育重要工作,但是很多中职院校在发展教学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没有得到重视。然而档案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则决定着管理工作整体的水平。
1 当前中职学校档案管理人员的现状
1.1 知识结构落后
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知识也在不断地更新。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在各个行业的普及和应用,档案管理工作的模式也发生巨大的变化,档案管理工作不再只是简单的存储纸质档案资料,而是以信息服务为中心。在这种情况下,中职学校中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也应与时俱进,追随时展的潮流,在工作岗位中积极学习新的知识。例如:信息网络、计算机等多个专业的知识,不断地对自身的综合素质进行提升,从而更好地满足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需求。对现阶段我国中职学校中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现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学校没有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也没有加大对档案管理方面的投资,一般情况下会安排院校老师或者是助理等来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由于专业之间的区别较大,且没有学习过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其不具备档案管理技能,整体的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非常差。除此之外,虽然也有部分中职学校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配备了专门的管理人员,但是一般情况下,此类工作人员的年纪都比较大,而且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无法及时的学习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知识,而在有关信息技术应用的过程中,此类工作人员也无法对现有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升级,对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就无法及时的进行处理和解决。总的来说,管理工作人员整体的知识结构比较落后,中职院校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1.2 缺乏创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