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法律常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法律常识

农民工的法律常识教育

 

1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的意义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的产业大军。   据调查,我国目前有农民工1.5~2亿,农民工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略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农民工群体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对农民工群体开展法律常识培训,不仅有助于农民工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在城市中的生存能力,更重要的是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进城务工农民的普法教育工作,2006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将农民工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指出“: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中央的“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省政府的“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等农民工的培训项目中,都将法律常识列入培训内容。据此,各级各部门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看,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2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存在的问题   2.1培训数量目前,浙江省有农民工约2000万人,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数量将继续增加。但据调查,全省接受过法律常识培训的农民工仅占9.2%,存在着很大的盲区。   2.2培训内容   2.2.1重条文教育,轻法治精神塑造目前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最突出的问题是重条文、轻精神,重形而轻神。在具体培训中,孤立地宣讲具体法律条文,不注重法律理念、法律原理的普及。   2.2.2重守法教育,轻用法培养目前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更多的是从社会管理角度出发,主要以管治、限制、防范为目的,培训内容多为刑事法律、治安管理条例等,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和威慑力,突出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要求农民工被动地遵纪守法,而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迫切需要的法律在正常的民事、经济交往、权益保障方面的维权属性宣讲较少。法律对于农民来说,只是一个被动的要求、消极的顺从,农民工成为法律管制的对象,法律面目变得“可憎”,致使农民工与法律之间关系的疏远,漠视法律、拒斥法律、不想了解法律。这种倾向不利于建立农民工对法律的信仰,也不符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要求。   2.2.3重条文教育,轻实用性指导对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多是宣讲法律条文,介绍法律的权利和义务。而对法律诉讼、法律程序涉及很少。这使农民工在遇到法律纠纷后,不知道怎样走法律程序,往往是通过传统的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诉,甚至采用暴力、自残、自杀等极端方式来谋求问题的解决。   2.3培训形式目前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往往延用老一套的常规培训形式,一般以教师授课的方式进行,重法律知识教育,轻法律服务。主要是通过编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或进行法律常识理论培训,只授各类法律概念,没有与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法律知识教育与法律援助脱节。形式单一,枯燥乏味,缺乏多样性。难以调动起农民工学法的积极性,效果欠佳。   2.4培训时间目前对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大多采取集中宣讲、集中授课,缺乏灵活机动。这种集中时间的培训方式并没考虑到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忽视了农民工劳动强度大,休息时间少这一明显的特点。加上农民工自身文化程度较低,要接受新的法律知识要化费较多的精力,而农民工在繁重的工作之余都渴望休息。因此,这样的集中时间培训往往事倍而功半。   3提高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实效性的对策   3.1创新教育培训理念,重视法治精神塑造要注重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提高农民工对法律的信仰度。虽然,一定的法律知识宣讲是必要的,法律价值观的树立和法治精神的塑造也是离不开这一前提。但不能仅仅进行法律理论知识的宣传教育,“法律的真正活力不是在于被知道,而是在于被使用”,因此法律常识培训更应以传递法治精神为终极目的。   只有让农民工明了法治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观念,培育其对法律的感情,建立对法律的信仰,最终形成农民工普遍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评价自己及别人的行为,依法解决纷争、维护权利,让农民工看到法律的维权属性,体味到法律是一种不可失缺的权利维护工具,进而掌握法律这个“工具”,才能使法律常识培训变被动为主动,使农民工由“要我学”转向“我要学”,真正实现法律常识培训的价值。3.2兼顾实体和程序,突出实用性对农民工进行法律常识培训,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时,不应仅仅停留在实体权利、义务的层面,更重要的是要让农民工清楚寻求法律救助的程序。比如教会农民工如何保存证据;在法定权益遭受侵害时,通过怎样的途径和程序来寻求法律的救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如何申请仲裁,如何提起诉讼,法定时效如何规定;教会农民工写简单而实用的法律文书,如各种民事合同、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公证申请书、民事起诉书等,提高农民工“自助”用法的能力,降低用法成本,提高农民工用法的积极性。   3.3依据与农民工生活的相关性,选择具体培训内容农民工来自农村,文化素质不高,即使进城务工,也仍长期生活在较封闭的生活圈子中,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相对较弱。再加上他们工作辛苦,休息时间不多,因此,不能在法律常识培训中面面俱到,要求他们像专业人员一样精通法律知识。   笔者认为,在定位培训内容时,首先应考虑农民工最需要、与农民工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培训重点。这就需要有针对性对当地农民工的需求开展深入的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对当地农民工缺乏的法律常识,尤其对涉及农民工从农村跨入城市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分析梳理,在普法培训的基础上,确定培训重点。如涉及农民进城务工后,原来在农村承包的土地流转、处置的相关法律;进城务工期间可能会碰到借款、租房等日常民事中包含的法律知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知识,常见的过失、故意刑事犯罪类型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中有关国家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具体规定。#p#分页标题#e#   使培训内容和农民工生活紧密联系,真正符合进城务工农民实际需求,提高培训实效性。   3.4拓宽培训渠道,摸索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   农民工学习有以下特点:一是理解力强、记忆力差。农民工的认识能力是建立在已有的实践经验和感性知识的基础上的,能很好地联想和思考问题,他们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但对抽象反应相对迟钝,记忆力差。二是学习注意力不易长时间集中。农民工接受正规学校教育较少,对课堂学习不习惯,而且参加学习没有拿不拿得到文凭的约束,注意力容易分散,不能较长时间集中。三是农民工工作负担重,学习时间少,而且不同用工单位、不同工种的农民工作息制度不统一,学习时间不易集中安排。农民工的这些学习特点决定了对他们开展法律常识培训不能采用单一集中讲课、枯燥地宣讲法律条文、讲大道理的形式,这不但培训时间很难安排,而且不能调动农民工的学习积极,反而会引起他们厌烦、反感心理,对培训的实效造成负面影响。笔者认为,要提高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的实效性,必须有针对性地摸索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做到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律学习和文化娱乐相结合、法律服务和普及法律常识相结合。   3.4.1集中培训这种常规的培训方式,具有信息量大,导向性强等优势,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适当安排农民工集中培训,但应结合农民工特点,注意以下几点:(1)时间地点安排要灵活,要符合农民工工作实际。为农民工安排集中学习的时间,应尽可能利用夜间和雨天,学习地点尽可能安排在工地、车间工休场所,以方便农民工参加学习。(2)法律常识培训教学中,讲课者应放下教育者架子,应当热心、平等、务实地和农民工交流,重视他们提出的问题,保护和激励他们的学习兴趣,集中他们的注意力,营造良好学习的氛围。(3)要把握直观易懂的原则,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介绍,由浅入深,逐步讲清法律原理、法律知识。在具体教学中要重视运用直观的教学手段,如利用幻灯、动画、电视、录像等。在授课时,力求把繁杂的问题分解简化,难懂的理论通俗易懂化,尽量用农民工习惯的语言,让农民工听得懂,并产生兴趣,获得预期的培训效果。   3.4.2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立体式培训要充分利用农民工周围的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文化娱乐媒体,以专栏、热线、特别节目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工介绍法律知识,以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潜移默化地对农民工群体进行法律常识教育,把普法和其他文化娱乐活动结合起来,寓教于乐,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3.4.3结合涉法事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培训农民工在需要办理涉法事项或遇到需要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求助法律帮助时,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最有主动性,因为他们会根据自己的要求,主动寻求所需的法律,并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法律常识培训工作者要抓住这种时机,以此为契机,有意识地组织农民工开展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以真切性和情境性来培训农民工,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这种培训往往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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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常识教育思考

 

1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的意义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的产业大军。   据调查,我国目前有农民工1.5~2亿,农民工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略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农民工群体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对农民工群体开展法律常识培训,不仅有助于农民工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在城市中的生存能力,更重要的是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进城务工农民的普法教育工作,2006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将农民工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指出“: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中央的“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省政府的“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等农民工的培训项目中,都将法律常识列入培训内容。   据此,各级各部门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看,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2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存在的问题   2.1培训数量   目前,浙江省有农民工约2000万人,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数量将继续增加。但据调查,全省接受过法律常识培训的农民工仅占9.2%,存在着很大的盲区。   2.2培训内容   2.2.1重条文教育,轻法治精神塑造目前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最突出的问题是重条文、轻精神,重形而轻神。在具体培训中,孤立地宣讲具体法律条文,不注重法律理念、法律原理的普及。   2.2.2重守法教育,轻用法培养目前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更多的是从社会管理角度出发,主要以管治、限制、防范为目的,培训内容多为刑事法律、治安管理条例等,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和威慑力,突出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要求农民工被动地遵纪守法,而对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迫切需要的法律在正常的民事、经济交往、权益保障方面的维权属性宣讲较少。法律对于农民来说,只是一个被动的要求、消极的顺从,农民工成为法律管制的对象,法律面目变得“可憎”,致使农民工与法律之间关系的疏远,漠视法律、拒斥法律、不想了解法律。这种倾向不利于建立农民工对法律的信仰,也不符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要求。   2.2.3重条文教育,轻实用性指导对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多是宣讲法律条文,介绍法律的权利和义务。而对法律诉讼、法律程序涉及很少。这使农民工在遇到法律纠纷后,不知道怎样走法律程序,往往是通过传统的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诉,甚至采用暴力、自残、自杀等极端方式来谋求问题的解决。   2.3培训形式   目前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往往延用老一套的常规培训形式,一般以教师授课的方式进行,重法律知识教育,轻法律服务。主要是通过编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或进行法律常识理论培训,只授各类法律概念,没有与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法律知识教育与法律援助脱节。形式单一,枯燥乏味,缺乏多样性。   难以调动起农民工学法的积极性,效果欠佳。   2.4培训时间   目前对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大多采取集中宣讲、集中授课,缺乏灵活机动。这种集中时间的培训方式并没考虑到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忽视了农民工劳动强度大,休息时间少这一明显的特点。   加上农民工自身文化程度较低,要接受新的法律知识要化费较多的精力,而农民工在繁重的工作之余都渴望休息。因此,这样的集中时间培训往往事倍而功半。   3提高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实效性的对策   3.1创新教育培训理念,重视法治精神塑造   要注重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提高农民工对法律的信仰度。   虽然,一定的法律知识宣讲是必要的,法律价值观的树立和法治精神的塑造也是离不开这一前提。但不能仅仅进行法律理论知识的宣传教育,“法律的真正活力不是在于被知道,而是在于被使用”,因此法律常识培训更应以传递法治精神为终极目的。   只有让农民工明了法治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观念,培育其对法律的感情,建立对法律的信仰,最终形成农民工普遍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评价自己及别人的行为,依法解决纷争、维护权利,让农民工看到法律的维权属性,体味到法律是一种不可失缺的权利维护工具,进而掌握法律这个“工具”,才能使法律常识培训变被动为主动,使农民工由“要我学”转向“我要学”,真正实现法律常识培训的价值。   3.2兼顾实体和程序,突出实用性   对农民工进行法律常识培训,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时,不应仅仅停留在实体权利、义务的层面,更重要的是要让农民工清楚寻求法律救助的程序。比如教会农民工如何保存证据;在法定权益遭受侵害时,通过怎样的途径和程序来寻求法律的救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如何申请仲裁,如何提起诉讼,法定时效如何规定;教会农民工写简单而实用的法律文书,如各种民事合同、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公证申请书、民事起诉书等,提高农民工“自助”用法的能力,降低用法成本,提高农民工用法的积极性。#p#分页标题#e#   3.3依据与农民工生活的相关性,选择具体培训内容   农民工来自农村,文化素质不高,即使进城务工,也仍长期生活在较封闭的生活圈子中,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相对较弱。再加上他们工作辛苦,休息时间不多,因此,不能在法律常识培训中面面俱到,要求他们像专业人员一样精通法律知识。   笔者认为,在定位培训内容时,首先应考虑农民工最需要、与农民工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培训重点。这就需要有针对性对当地农民工的需求开展深入的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对当地农民工缺乏的法律常识,尤其对涉及农民工从农村跨入城市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分析梳理,在普法培训的基础上,确定培训重点。如涉及农民进城务工后,原来在农村承包的土地流转、处置的相关法律;进城务工期间可能会碰到借款、租房等日常民事中包含的法律知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知识,常见的过失、故意刑事犯罪类型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中有关国家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具体规定。   使培训内容和农民工生活紧密联系,真正符合进城务工农民实际需求,提高培训实效性。   3.4拓宽培训渠道,摸索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   农民工学习有以下特点:一是理解力强、记忆力差。农民工的认识能力是建立在已有的实践经验和感性知识的基础上的,能很好地联想和思考问题,他们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但对抽象反应相对迟钝,记忆力差。二是学习注意力不易长时间集中。农民工接受正规学校教育较少,对课堂学习不习惯,而且参加学习没有拿不拿得到文凭的约束,注意力容易分散,不能较长时间集中。三是农民工工作负担重,学习时间少,而且不同用工单位、不同工种的农民工作息制度不统一,学习时间不易集中安排。   农民工的这些学习特点决定了对他们开展法律常识培训不能采用单一集中讲课、枯燥地宣讲法律条文、讲大道理的形式,这不但培训时间很难安排,而且不能调动农民工的学习积极,反而会引起他们厌烦、反感心理,对培训的实效造成负面影响。笔者认为,要提高农民工法律常识培训的实效性,必须有针对性地摸索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做到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律学习和文化娱乐相结合、法律服务和普及法律常识相结合。   3.4.1集中培训这种常规的培训方式,具有信息量大,导向性强等优势,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适当安排农民工集中培训,但应结合农民工特点,注意以下几点:(1)时间地点安排要灵活,要符合农民工工作实际。   为农民工安排集中学习的时间,应尽可能利用夜间和雨天,学习地点尽可能安排在工地、车间工休场所,以方便农民工参加学习。(2)法律常识培训教学中,讲课者应放下教育者架子,应当热心、平等、务实地和农民工交流,重视他们提出的问题,保护和激励他们的学习兴趣,集中他们的注意力,营造良好学习的氛围。(3)要把握直观易懂的原则,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介绍,由浅入深,逐步讲清法律原理、法律知识。在具体教学中要重视运用直观的教学手段,如利用幻灯、动画、电视、录像等。在授课时,力求把繁杂的问题分解简化,难懂的理论通俗易懂化,尽量用农民工习惯的语言,让农民工听得懂,并产生兴趣,获得预期的培训效果。   3.4.2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立体式培训要充分利用农民工周围的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文化娱乐媒体,以专栏、热线、特别节目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工介绍法律知识,以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潜移默化地对农民工群体进行法律常识教育,把普法和其他文化娱乐活动结合起来,寓教于乐,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3.4.3结合涉法事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培训农民工在需要办理涉法事项或遇到需要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求助法律帮助时,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最有主动性,因为他们会根据自己的要求,主动寻求所需的法律,并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法律常识培训工作者要抓住这种时机,以此为契机,有意识地组织农民工开展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以真切性和情境性来培训农民工,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这种培训往往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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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学方法探讨

摘要:现代教学质量的提升是备受注重的关键问题,其中更为重要的是在实际教学中要使用什么样的教学方式。对于法律常识课程而言,其一定要有与特色相符合的教学方式。可是现代技校法律常识教学当中依然有很多问题存在,导致无法与素质教育下的技校教学要求相符。因此,本文对法律教学方式的特点进行论述,并且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以期找到符合法律常识学习的教学方法,给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人才力量。

关键词:技校;法律;教学方法;探讨;对策

在各个技校法律常识课程的教学方式上,一定要对其进行创新思索。这样让学生所学习的知识同专业、职业能够吻合,用科学的模式来提升学生职业能力,让技校法律常识的基层性与辅助性同法学区别开,让技校法律常识从课程获得更好的发展。

一、现代技校法律常识实际教学情况简述

我国技校中施行法律常识教育已经很多年了,很多政法类高校都在教改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究,希望能找出一条特色的教学之路:科学使用现代化设备,例如多媒体设备辅助教学,模拟练习和建立实践案例等。这样可把课堂与现实进行有机结合,并且达成将课堂教学中心放到学生主体层面上,提升学生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可是,很多技校在进行法律常识教学的时候,依然沿用传统教学模式中的案例式、研讨式、讲授式等。基于当前的实际调查,我国技校中实际教学中,通常都使用两种较为常见的方式:毕业实习与课堂教学中的案例分析。毕业实习是很多技校都在使用的方式。很多技校并不会对学生的实习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只要学生能在毕业之前上交一份实习证明即可。所以,大部分学生根本没有去参与实习活动,也没有关于社会现实问题的实践,却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相关单位所开具的实习证明。很多技校学习法律常识的学生都这样认为:学校中所学习到的大多数都是理论知识,大多都没有实践课程,教师只是要求学生理解理论知识。这种情况致使学生只能是在系统知识的基础之上分析相关问题,欠缺对实际遇到问题的分析能力,往往难以解决实践活动中的案例问题。

二、现代创新法律教学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技校法律常识课程,一般都是培养法律常识辅助型人才的职业教学,职业岗位定位决定这些学生不会从事法学研究,也不会直接从事法律职业,而是在法律事务中给法律职业提供辅助服务。可是现代的教学课程以及教学方法,已经难以让学生具备这些岗位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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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法制教育论文

一、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从小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来看,小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随着国家的发展,人们的法制意识也逐渐增强,知法、懂法和用法意识不断提升。小学生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也是学习法律常识的启蒙阶段。只有树立初步的法制意识,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并懂得将法律运用于日常生活中去为人处世,成为遵纪守法的人,才能达到教育目标提出的基本要求。因此,小学阶段必须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狠抓落实,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让学生懂得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的道理。二是加强法制教育是预防学生犯罪的重要保证。任何一种不良思想和习惯的形成,都是经过长期的经历而慢慢养成的。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起步阶段,极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近年来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了十分普遍而严重的网络毒害问题。很多小学生长期沉迷于网络,受到暴力、色情等网络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的影响,如果家长和教师不注意及时有效地干预、疏导和矫正,小学生在坏人的唆使下,就很容易被人利用,可能染上赌博、打架斗殴等恶习,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邪路。语文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双重职责,不仅要让学生学到语文知识,掌握语文技能,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明白一些基本的道理,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在语文教学中,教师可以借助一些典型的课文、故事和案例,让学生明白遵纪守法的道理,了解必要的法律常识,养成遵纪守法、知法用法的好习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

(一)充分挖掘课文内容,增加学生法律常识

现在的小学生以独生子女居多,他们都是家长宠爱的对象,放纵溺爱的多,严格要求的少,加上学校教育和管理不到位,致使他们从小就我行我素。如果再接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就会养成目无法纪的不良习惯,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当前的语文教学来看,很多教师仅仅注重学生语文基本功的训练,认为只要提高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就达到目的了。实则不然。作为语文教师,应该充分发挥语文教学的育人功能,利用一些与法制教育相关的课文题材,切实落实好法制教育。在小学语文教材中,有很多课文内容是进行法制教育的典型案例,教师应该深入钻研教材,挖掘出可供进行法制教育的相关题材。如在教学《鸟的天堂》这篇课文时,其中有一句话说“朋友说这里是‘鸟的天堂’,有许多鸟在这树上做巢,农民不许人去捉它们”。教师可以提问“这里为什么能够成为鸟的天堂?”学生在熟读课文后就能明白,正是因为当地的农民不允许人去捉鸟,才使得这里成了鸟的天堂。接着,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学生进行环保方面的法律常识教育,让学生明白: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也是每个人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可以将“爱鸟周”相关知识介绍给学生,开展“写爱鸟温馨提示语”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爱鸟、护鸟的意识,增强学生保护鸟类的自觉意识。又如在教学《景阳冈》一课后,由此可以引出一些保护动物的法律常识。在此基础上,可以利用多媒体将一些恶意捕杀野生动物的新闻案例引入课堂,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如果肆意猎杀野生动物,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从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促使学生自觉地参与到保护动物等环保行动中来,将法律意识内化为学生自觉守法的行为。通过以上方式,可以使法制教育有效地渗透在语文教学中,既能够加深学生对课文的理解,又能够让学生受到法律常识教育,可谓一举多得。

(二)充分利用习作教学,提高学生法律认识

习作是语文教学的重头戏,也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平台。首先可以布置写长辈亲人之类的写人作文,除了让学生受到道德层面的感恩教育外,还应该以法律和道德教育结合的方式,让学生进一步懂得孝敬父母、感恩父母的重要意义,使学生明白子女赡养父母是最基本的法律责任,从而进一步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其次可以通过写观后感、读后感之类的习作,增加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譬如在写好人好事作文时,笔者发现个别学生对拾金不昧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拾金不昧的人是非常傻的。针对这一错误认识,笔者播放了拾到东西不归还而引发法律纠纷的新闻视频给学生看,让学生明白拾到东西应该归还给失主或上交国家,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拾到东西拒不归还,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样,不仅让学生在习作中增长了见识,丰富了写作素材,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更多的法律常识,其法律观念也进一步增强。第三是通过写日记渗透法制教育。作为语文教师,通过批阅,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心理健康指导,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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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法律意识现状与培养

摘要:伴随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日愈提升日程,本文主要以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基本现状为切入点,进一步探究了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策略,以期为全面深化对于高中生法律教育的认识,更为高效地提升高中生的法律修养建言献策。

关键词:高中生;法律意识;基本现状;自主性

高中生是支撑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即便当下社会各界已经逐渐意识到强化高中生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并开始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法律知识的渗透,然而高中生整体法律水平同法律知识实践者和传扬人的角色还存在较大差距,违法行为在高中生群体中频频出现,带来不可预估的危害,因而采取何种方式落实好高中生法律观念的培养事宜,给以高中生科学的法律教导,是需要引起教育界积极探讨的课题。

一、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基本现状

(一)缺乏对法律实用性的客观认识

高中生学年段的法律教育日愈受到关注,针对高中生的法律传播、法律引导力度也日愈加大,大部分学生都已意识到法律的价值和影响力,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高中生已经完全具备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的能力,高中生普遍欠缺对法律实际效用的客观认识。大部分学生对法律这一概念的认知基本局限于一些比较普遍的法律名词上,对具体的条文规定、怎样使用法律却不求甚解,对《宪法》、《刑法》、《民法》等常用法律也没有形成系统性地认识,实用意识的不足导致高中生在遭遇紧急情况时不能及时调用脑海中的法律知识,通常会在冲动之下作出错误判断和偏激举动,无法及时借助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二)缺乏学习法律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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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政治教学法律意识培养策略

【摘要】思想政治教学不仅可以提升初中生的道德素养,而且也能够帮助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从而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能够做到知法、守法和护法,形成法律意识。近年来,国内青少年学生犯罪率呈现出上升趋势,校园暴力层数不穷,学生维权意识薄弱,严重破坏了校园环境,并使部分初中生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影响。文章首先概述了初中政治教学中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随后结合当前政治教学现状,就具体的培养策略展开了分析。

【关键词】初中政治;法律意识;必要性;培养策略

一、引言

中学生法律意识单薄,并且性格易冲动,很多时候即使自己做出了违法犯罪行为或是个人合法权益受损而不自知。教师在进行初中政治教学时,根据教材内容照本宣科的进行讲解,而没有联系中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实际,一方面是课堂氛围枯燥,学生课堂参与兴趣不高,另一方面也不能帮助学生认识和学习法律常识,政治教学的实用性得不到体现。因此,必须要根据中学生的特点,在课堂教学中潜移默化的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帮助中学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初中政治教学中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1.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

学校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学生主要的接触对象是教师和同学。但是由于初中生社会阅历少、法律意识单薄,很多时候即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也没有依靠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例如,经常有部分学生三五成伙,欺凌班级上性格内向的同学,甚至是勒索钱财。事实上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是由于被侵害的学生法律意识不强,或是因为受到威胁不敢向教师告发,使自己的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影响。通过在政治教学中有意识的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在面对不法侵害时能够用法律知识作“护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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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法律教育素养路径研究

摘要:高校学生在校园生活中所接触到的社会关系比较单纯,加之其成长环境相比较于成年人社会同样相对封闭,导致大学生的社会经验不足。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同时又缺少法律常识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因为某些事件导致大学生做出违背法律规定的事情,或者导致其处于被法律规定所否定的状态。因此,为了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大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更为了法治化国家与社会的构建,相关单位应该采用综合性措施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文章介绍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基本内涵与基本现状,分析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必要,探讨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问题与路径,希望能够促进我国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

关键词: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扩张,我国的在校大学生总人口不断增长。近年来,由于部分大学生群体的法律意识淡薄和个人心理素质等方面存在问题等,高校的社会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广泛注意,需要相关的社会部门等将大学生法律素养水平的提升重视起来。不论是法学专业还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基本的法律知识的掌握都应该是大学生在高校期间的必修内容。基本的法律常识也是高校学生进行合法与安全的社会交往活动的前提条件,社会主体对法律的深入掌握是我国法治化社会成功运行的必要基础条件。

一、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基本内涵

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水平和法律素养的概念本身具有相关性。就法律素养这一概念本身而言,法律素养指的是某一个社会主体对法律的掌握程度和利用水平的高低。具体而言,首先,一个有优良法律素养的社会主体应该对法律的一般性规定有大概的了解,明确自身合法行为的边界。其次,一个有优良法律素养的社会主体应该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在遇到法律纠纷或者事实纠纷时,坚持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出发来处理问题,以合法手段或者救济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当法律规定对自身的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时,该社会主体能够积极主动的履行自身的责任。最后,一个有优良法律素养的社会主体应该对法律和法治有坚定的信念,相信在法律的坚定维护之下,人类社会可以实现良好的运转。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以共产党为领导地位的法治化体系运行下,高校学生应该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信法律规则对社会行为的兜底性规范作用的发挥。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就是高校大学生群体对法律的掌握程度与利用水平的高低。其法律素养越高,则对法律规则的掌握程度越良好,对法律规则的利用水平愈加优良。高校大学生群体拥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意味着其群体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拥有坚定的法律信念。而法律知识的贫乏,法律意识的单薄,法律信念的缺失等的综合作用下,高校的社会治安等事件时有发生,高校学生的法律自我保护能力薄弱。为了实现我国高校学生治安事件等的减少发生,为了提高我国高校学生对突发性问题的法律保护能力的提升,高校应该重视学生法律素养提高工作,采用多种有效措施提高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

二、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基本现状

(一)高校学生对一般性法律常识掌握不足为了能够明确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现实情况,笔者对一些高校的大学生进行了有关法律政策的课堂问答。笔者还根据其他学者的有关研究结果,认为我国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基本现状不容乐观,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亟待提升[1]。很多高校学生对民法的一般性内容,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内容等都有一些本能性的理解,但是对其具体的内容的理解程度和了解程度不足,总体来说,高校学生对法律常识的了解程度不够,这会影响高校学生的日常生活的合法性程度和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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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论文3篇

第一篇

1分析法制教育对于大学生理国的影响程度

当再被问及“面对中日争端而引发的抵制日货的种种示威游行活动中,您会参与其中吗?”21.69%的学生选择了“不会”,37.11%的同学选择了“会”,另有41.20%的学生选择了“追随大众”。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当前大学生在面对极端事件时,表现得还是不够理性。并且我们将此题和上一题进行综合的分析比较发现,在此题选择不会参加示威游行的21.69%的学生中,有高达91.86%的学生是之前就对《示威游行法》有相关的了解。而相比之下,那些坦言会去参加示威游行的学生中,正如我们所预料的那样,其中绝大多数的群体是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甚至有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是很清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导致大学生缺乏理国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当前缺乏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想实质性地解决这一问题,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我想这不能单纯地仅仅靠学校教育来解决,更多的是需要来自社会、家庭以及个人等多方面的协作,共同加强法制教育,倡导理国。从而积极树立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更多怀有朴素爱国之心的大学生更好地去实现自己的爱国梦想,使他们将冲动化为理性,用更加全面客观的视角去面对国际风云的变幻,在真正意义上成为一个具有理国思想的新青年。

2增强法制教育倡导理国的对策

2.1社会创造法制环境,倡导学生理国

社会作为全民的大学堂,应为全民教育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在如今这样一个积极倡导法制社会的时代,为积极引导当代大学生理国,社会有必要做出多方面的努力,积极创造出一个良好的法制学习环境,让全民尤其是作为国家新一代主人的大学生全面地普及学习法制知识,进而做到理国。国家应该出台相关的全民普及法制知识政策,甚至在全国的大街小巷张贴法制小常识海报等,由此将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普及到全国各地。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各种各样的信息大量涌入,加上网络的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更是飞快地提升,博客、微博、人人等网络日志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种负面的消息也就迎面而来,对于价值观人生观尚未成熟的大学生来说是一个十分严峻的挑战,他们常常会受到这些负面消息的影响。就拿前段时间的钓鱼岛事件来说,各地都纷纷举行了游行示威活动,结果导致了严重的暴乱,这不得不让我们警醒。如何去营造一个有利于大学生理国教育的环境?首先,政府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明确相关的规定,明确惩罚制度,对于一些不理性的爱国行为要进行及时的教育,严重的要适当地处罚,更甚者要进行法律追究,同时展开各类理国法制教育的活动,营造理国教育氛围。再次,加强传媒建设,各大传媒公司以及网站要提高道德建设,对于一些极度负面的消息要加以屏蔽。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现代化的科技进行有利于全民学习的法制教育活动,做到随时随地的全民法制学习。

2.2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倡导学生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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