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大学生法治意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高校法治精神培育研讨
作者:刘桂云 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法治国家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它是一种目标,更是一个过程。这种治国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治精神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理论支撑和精神源泉,只有当这种精神成为一种普遍认可的社会信仰,并以之作为指导人们行为的准则时,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大学生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力量,其法治精神的培育不仅仅关乎到个人的成长与前途,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法治化水平。因此,要将法治的诸多价值要素及其蕴涵的精神实质融入大学生的头脑中,要建立起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并通过大学生主体对社会整体的影响力,传播和普及这种法治精神,使之成为全体公民的信仰和理念,为当代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思想指导和精神动力。
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提高学校法治化水平的需要学生不仅是学校工作的管理对象,更是学校事务的管理主体。要提高高职院校的法治化水平就必须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和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权利义务的理念、民主的意识、正义的精神、秩序的观念,也即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当作为学校主体的大学生都能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崇尚、一种思维方式,进而成为一种行为规范,并把它落实到自身的学习和生活中,落实到学校管理工作中,学校的各项工作必然会走上法治化道路。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高职院校培养的是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在日臻完善的法治社会里,法治精神业已成为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高职院校的大学生要通过理论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合理使用法律武器,逐渐形成缜密的法律思维模式,从而为自己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另外,大学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刻,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在大学生内心树立起法律的权威,能更好地帮助大学生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法治精神的缺失———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养之现状
良好的法治精神是现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从目前来看,大学生总体的法律素质有所提升,但是距离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从2002年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案到2010年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案,大学生犯罪令人触目惊心。人民日报报道:“近10年大学生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但是,他们对法治的信任信仰程度、对法律的理解深度、自觉追求法治精神的心理和习惯有待提高。”而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几年的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到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和法治精神培育仍是一个亟待关注和加强的社会问题。就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来说,其法律意识和观念与过去相比有明显提高,在对法治的关心、法律知识的掌握、对法律的认可等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但由于高职院校生源基础较差,学生自身素质不高,理论接受能力不强,因此,对法律理论的系统性要求不高;高职院校大学生自身思想水平不高,学生的自控能力不强,再加上家庭环境、社会风气等非自身因素的影响,大多数学生没有养成自觉追求法治精神的心理和行为习惯,有的学生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信仰缺失法治精神的形成依赖于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说过非常著名的一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2]28只有公众对法律认可、尊重、信任、依赖的真挚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促进现代法治精神的形成。然而,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却令人担忧,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觉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惩恶扬善,因而对法律的信任感也比较差。还有一些大学生认为法治社会的形成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对法治化进程的影响似乎很小,因此,对法治建设保持冷漠态度,在行为上漠视法律,甚至与法律背道而驰。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只有被公众所信仰,才能真正赢得普遍的遵从。如果代表一个国家未来的大学生都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会丧失权威,国家也不可能迈进法治化的门槛。
(二)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受到传统法律义务本位观的影响,许多大学生缺乏权利意识,缺乏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大多数高职院校通过开设公共基础课进行对学生的普法教育,使学生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初步树立了法制观念。但由于这种普法教育的公共基础课大多从属于德育,以“守法”为重心,与大学生个体利益和要求相违背,又在一定程度上承袭了中国社会传统文化中的义务观念,容易使大学生对普法教育产生抵触情绪。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宗法观念、人情观念、特权观念在脑海中还占有一定的位置。
培养学生法治精神的文化建设路径探析
【内容摘要】青少年是国家发展的希望,大学生的思想水平以及能力素养关系到国家的兴旺与发达,因此,依法治国背景下,高校也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教育职责,加强对于学生法律知识的教育教学,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以及法治精神,进而培养出懂法、知法、用法的新青年,为我国法制化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奠定基础。本文通过简单分析依法治国背景下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以及高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缺失的原因,对于依法治国背景下高校如何进行法治精神校园文化建设提出了几点有用的建议。
【关键词】依法治国;大学生;法治精神
近几年,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极大地规范了居民的言行,也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为国家安定文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依法治国背景下,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以及法治精神,推动有关校园文化建设,不仅是高校和学生未来发展的要求,更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途径。高校作为人才的培养中心,通过各种措施提高学生法制意识、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既可以促进高校的特色文化建设,又能够培养出拥有法治精神的优秀人才,有助于他们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中秉持遵纪守法的理念爱岗敬业,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依法治国背景下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一)推动社会朝着遵法守法的文明方向进步和发展。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主人,大学生的文化素养影响着未来社会的进步速度以及发展方向,因此要想推动社会进步,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当代大学生的各种综合素养,为此后大学生的社会实践以及社会生存打下坚实的基础。尽管我国法律制度不断健全,但是目前来讲,部分地区人们的法律意识仍旧比较淡薄,既不清楚触犯法律的后果又不懂得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影响了地区的稳定以及社会的和谐,究其原因是人们受教育程度较低且法律知识宣传不到位。因此,依法治国背景下注重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大学生法治精神,还是扩大遵法守法的人群基数、减少犯罪,推动社会朝着遵法守法的文明方向进步和发展。
(二)增强学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大学生可以说是比较容易受伤害的群体之一,几乎每年都会看到关于大学生被敲诈、骗钱的消息,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乐于助人或者想要勤工俭学的特点,利用刷单、虚假兼职或者帮助老人等的借口对学生进行欺骗甚至绑架,极大的侵犯了学生的权益。其根本原因就是大学生缺乏基本的防骗意识以及法律意识,不懂得或者不敢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只想着忍气吞声,才使得坏人肆无忌惮。当然,大学生因纠纷和冲突而违法伤害他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旨在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减少大学生因一时冲动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对于维护校园和谐、保障学生安全并促进学生未来的进步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高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缺失的原因
高校法治教育实效性反思
摘要:高校法治教育在培养学生法治意识、提升学生法律知识水平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整个高校教育体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然而目前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尚且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高校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因而,需要通过强化高校法治教育理念、创新高校法治教育模式、构建良好校园法治环境、完善法治教育体系等措施,以期使高校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得以有效提高。
关键词:高校;法治教育;实效性
近年来,频发的大学生犯罪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①。大学生是国家、社会和家庭都寄予厚望的群体,也是极为脆弱、迷茫、极易误入歧途的弱势群体。高校承担着培育和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任,做好法治教育工作对于预防大学生犯罪是至关重要的。然而现实中的高校法治教育却存在诸多的缺陷和不足,缺乏实效性,难以满足我国法治化进程的要求。
一、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教育理念滞后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其《宗教与法律》一书中提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获得生命。对于高校法治教育而言,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对学生传授相关法律知识;二是对学生法治观念进行培养;三是对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进行培养。其中“法律知识是基础,法律意识是核心,法律信仰是归属,法律能力是体现法律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1]。就我国目前法治教育的实际情况来看,多数高校对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培养尚且停留在第一个层面。由于高校法治教育工作管理理念的滞后,大多数院校在法治教育的方式上仍然采取灌输式+考试的传统教学模式,法治教育课堂往往是单纯的传授法律知识,缺乏互动性和实践性,导致很多学生难以对法律知识进行实际应用。而单纯的笔试考核作为评价法治教育教学效果的方法和手段也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限制了学生主动思考的能力和发散思维,另一方面过分强调应试功能也扭曲了法治教育的目的,影响了学生法治意识的提升及发展,使法治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法治教育内容过于空泛
新时期大学生法制教育路径
[摘要]
新时期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高等院校的历史地位和功能的基本要求,是大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大学生法制教育面临着高校重视不够、大学生法治观念不强,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教学手段单一、教师缺乏法律教育背景等方面的挑战。对此,必须注重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改革法制教育教学方式,提高教师素质。
[关键词]
法制教育;大学生;全面依法治国;中国梦;法律意识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事项,要求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必须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必须“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1]由此可见,党和国家已经把推进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学生法制教育也成为了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重要任务。
一、新时期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具有无比重要的价值
1、国家层面:
公民意识视阈下大学生法律教育问题
摘要:公民意识是法治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大学生作为我国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公民意识养成应当成为大学生法律教育的目标和重要组成部分。以公民意识为视角的大学生法律教育问题研究体现了时代价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契合了大学生法律课程的教学需要,是构建适合中国特色的大学生法律教育体系的需要。
关键词:公民意识;大学生;法律教育
党的报告指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强调,要“培养和增强青少年的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在中国,法治社会已经成为时代的必然选择,而公民意识不仅是我国法治社会形成的内在驱动力量,更是法治社会建立的重要前提。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养成已成为高校法律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
一、大学生法律教育与公民意识之间的关系
法律教育包括法律的职业教育和法律的普及教育,前者旨在培养法律领域内的专门人才,后者致力于普通国民的法律教育。目前,我国的法律教育重点在于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对于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及素养方面不够重视。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身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应履行权利和应承担义务的自我认识”。公民意识与大学生法律教育有着紧密的联系。公民意识是大学生法律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大学生法律教育是公民意识培育的重要方式。一方面,法治社会内在地包含着公民意识,大学生法律教育使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公民意识,最终能够成为一名合格公民。公民意识的形成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来完成。学校通过普及法学理论知识,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形成法律意识,使大学生对自己的公民角色产生心理认同,促进公民意识的养成。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另一方面“法律教育的基本内容表现在大学生是否养成了公民意识”。大学生法律教育的过程也是公民意识形成的过程。如果大学生法律教育的方式、方法等符合公民社会发展的需求,公民意识就会得到提升,两者就会形成良性互动状态。
二、大学生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
1.重“思想道德修养”轻“法律基础”。在地位上,高校课堂教育主要是通过教材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课改后,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被压缩,比重减少且位置靠后。法学是一门体系庞大、内容丰富的学科,“法律基础”也只能体现出最基本的框架,教师教学片面追求传授法律知识的容量,学生即便掌握了法律知识,从中体会到更深层次的法律思维和法治理念,法律教育最终也只能流于形式,无法达到预期的教育目标。2.重理论轻实践。当前大学生法律教育大都局限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环节相对欠缺。法律教学方式基本是通过书本学习抽象的理论知识,并且课堂上的案例讨论本质上还是一种思想层面的理论推演,并未接触真正的实践,法律教育需要摒弃纯粹知识性教育的倾向,加强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型学科,不能脱离实践,正如达•芬奇所言,“理论脱离实践是最大的不幸”。3.重知识灌输轻观念培养。高校法律教育普遍存在注重知识灌输轻视观念培养的现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往往是急于赶进度,不进行深入探讨,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讲解具体的法律知识上,学生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真正地学到知识,但只是知识的单纯灌输,无法做到将法律知识升华到对学生法律观念的培养上。“法律教育既要传授系统的法律知识,更要探寻法律背后的义理和精神。”法律教育不能囿于法律知识的简单学习,要重视知识背后所承载的价值与理念。
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与法律教育探析
[摘要]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是我国落实依法治国与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大学生身为社会高知群体,培养其法律意识,是高校教师必须承担的历史重任。本文以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及法律教育的时代意义入手,分析了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及法律教育面临的困境,提出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及法律教育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教育
引言
伴随全民教育时代到来,以及终身学习理念的不断深化,大学生基数不断增加,但是在学生数量飞速增长的背景下,其法律观念以及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却存在明显的滞后问题。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群体法律意识,学校和教师有必要创新、改革法律教育,通过激发学生自我觉醒以及创新法律教育模式等形式,将新时代大学生法律教育创新落到实处。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及法律教育的时代意义
(一)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需求
公平、正义与民主是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建设的关键。若想快速实现民主法治,将公平正义落到实处,就要不断加快社会法治化进程,贯彻平等、公正原则,加强法律权威性,做好社会法律普及与提升普法宣传力度等工作。新时期背景下,我国大学生承担着民族复兴与国家富强的希望,改善大学生法律教育、培养其法律意识具有必要性。大学生作为高知群体,对于社会进步和发展有着促进作用,在法治国家以及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我国大学生群体所发挥的作用不可替代。若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则无法成长为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合格人才,也难以顺应社会发展需要。所以,大学生对于法律理论内容的了解与掌握、法律意识的深化、法律信念的养成以及法律技能的提升,均称为当代大学生法律教育的关键内容,学生们法律意识唯有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并顺应时代主流,才可真正发挥学生于社会群体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社会主义事业法治化进程,进而在社会中发挥模范作用与带头作用,实现和谐社会建设。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探讨
摘要:
本文以高校学生参与管理实证调查为基础,剖析了当前高校管理中学生参与现状及存在问题,并阐释了导致“功效理性”缺失、制度性支撑不足、大学生参与能力较低等问题的三大原因。研究表明,实现高校管理中学生的有序参与,需要增强学生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法治化育人环境。
关键词:
高校;法治;思想政治教育
一、构建管理制度需要的理念
1.树立维护学生权利的理念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已步入法治时代,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意识也随之增强。因此,高校的管理者要转变管理理念,树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构建制度时,出发点从以学校为主体转变成优先考虑学生问题,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学生的权利,使学生的权利得到保障。以往都是强调学生的义务是什么,忽略了学生权利的享有。法治时代,学校在管理学生过程中应更加人性化,既要明确学生应履行的义务,又要明确提出学生能享受的权利,这样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才会提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才会变成一种自主意识,自我管理、自我提升才可能成为一种趋势,也更有利于提升学校管理的效果。
法治精神培育下高校法制教育论文
一、当前高校法制教育困境
(一)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不明确
教育目标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然而,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在教育内容的取舍上失去了判断的依据。自2006年秋季之后,各高校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新课程方案将原本的“思想道德修养”课和“法律基础”课合为一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新教材中法律基础部分只占了大约三分之一的内容,相应的课堂教学的课时也比原先缩短。从而法制教育的地位大大下降,甚至有从属为道德教育的倾向,处于比较“边缘化”的位置。当下仍有相当多高校简单地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的传授。教材内容上社会主义法体系内容几乎面面俱到,体现为各部门法相关知识、概念、词汇的高度浓缩。使得教育的重点更多的是制度本身而不是制度背后的价值与精神,法律制度层面的培养要多于法律理念的熏陶。
(二)高校法制教育课教学效果不理想
各高校的法制教育主要是依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公共课来实现,中国高校目前的法制教育大多局限于教师的课堂理论教学。一方面,教材内容庞杂,课内学时仅有12-18学时,法制教育的教学方式陈旧,教师往往照本宣科,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大部分老师根据教材内容进行纯理论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条文来讲授,即便引入一些相关的案例和视频教学,有些也过于陈旧。课堂教学模式、教学方式和方法的滞后性,使得大学生对法制教育课程存在一定的排斥心理;另一方面,法制教育的教学内容不能紧扣大学生自身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和社会的法律热点问题,较少与社会实际相联系,忽视提高学生运用所学法学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影响学生良好法律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因大学生缺乏真实的法律实践和直接的心理体验,使高校法制教育难以取得大学生的内心认同而流于形式。当前高校法制教育课堂取得的教学效果不理想,仍存在较大的提升和改进的空间。
(三)高校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环节不完善
中国高校在法制教育上长期只重视思政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对法制教育课堂的补充。高校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然而法制教育课堂教学主要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理论的讲解和阐述,使得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法律问题的解决两方面出现脱节,即使课堂上运用了互动模式或案例教学方法,也无法完全实现法治思维内化,其仍是要借助于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的开展和完善以实现法制教育目的。然而,当前一些高校第二课堂大多流于形式,不注重法制教育的校园文化活动,低估了法制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性。同时,与法制教育理论教学相辅助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匮乏,使学生无法在实践中亲身体验所学知识,难以提高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较难形成把所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去的习惯。当自已遇到实际法律问题时,仍有可能冲动的选择其他的非法律途径予以解决。这说明中国高校法制教育体系还需对第二课程与社会实践环节进行改革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