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担保贷款管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情况分析
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入到创业创新洪流中来。但是,大学生创业初期面临着融资困难、经验缺乏等一系列问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设立,有效缓解创业自有资金不足难题,不少地区还制定专门的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或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和次数,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一、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现状
淄博市自2003年开始,在全市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小额贷款担保工作,2013年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达到2.02亿元,制定《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2014年,放开2次申贷,发放贷款超10亿元,达到2003年发放额的150余倍。2019年和2020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到15万元和20万元。近3年来,共发放贷款45.78亿元,带动就业6.8万人,为维护就业形势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专项政策制定与落实
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2018年以来,淄博市加强人才专项政策制定,先后制定“淄博人才新政23条”和“淄博人才金政37条”等文件。根据以上政策,淄博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措施落实的实施细则》(淄人社发〔2018〕37号)和《淄博市人才优先发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发放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力度更大的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个人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浮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标准,第1次给予全部贴息,第2次给予50%贴息。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或专业技术人员创办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对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创(领)办的企业已获得商业贷款且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的,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贴息金额最高200万元。政策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人才优先发展创业担保贷款1550笔,贷款总额4.5亿元,为在该市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强有力资金支持。降低准入门槛。一是不对个人借款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的借贷情况作明确限制。二是打破传统贷款注重抵押和担保的惯性思维,为经营稳定且信用度较好的创业者取消反担保措施,批量发放纯信用形式的创业担保贷款。2019年,淄博市被山东省人社厅确定为2019-2020年全省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机制建设试点城市。三是持续放宽反担保人条件,降低贷款申请门槛,将反担保人范围由最初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逐步扩展至担保机构审核认可的企业职工等具备担保能力的多类人群。同时,推行房产抵押、存单质押、担保公司等多种反担保方式,使创业者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灵活选取反担保方式申请贷款。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为提高贷款申请的便捷度,推出“网上办、零跑腿”创贷服务新模式,全面打通全市创贷服务“最后一公里”。2014年,研究开通“快易贷”网上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启动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信息化进程,贷款申请人通过网页即可线上了解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免除电话咨询、现场交资料、审验核查等工作环节,大大缩短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进一步研究开发“淄博创业贴息贷款”微信小程序,将创业贷款服务平台延伸至手机,创业者们只需打开微信,利用微信小程序即可申请创业贷款,贷款申请材料由工作人员上门考察时一并收取,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2021年11月“淄博创业贴息贷款”微信小程序正式并入“温暖淄博人社”小程序就业创业板块,政策覆盖范围更加广泛。推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组合贷。以创业担保贷搭配企业经营贷模式放款,为考察合格的企业提供免费担保,解决数额超限无法享受贴息和难以寻找抵押财产两个难题,组合贷款上限可达1000万元,打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融资瓶颈。同时,实行“一套贷款手续、一次性受理完毕”服务模式,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业务绿色通道,推动贷款发放效再提速,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此项举措取得良好效果,推出半年来,共为110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1亿元。健全风险防控措施。一是把好贷前审查关。要求各级经办银行通过现场考察、查询征信系统,对借款人及其创办企业资信情况、创业项目、还款能力等进行严格评估,既不随意抬高政策门槛,也不随意降低放贷标准,从源头上把好贷款风险关口。二是把好贷后回访关。贷后管理主要通过贷后跟踪回访服务实现,以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贷款回收。要求经办银行建立定期回访制度,通过实地上门、电话等方式定期对借款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经营状况,对于重大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理。贷款到期前1个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贷款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无法联系到借款人的,应上门通知借款人还款,并通知反担保人及时督促并将情况反馈给甲方。把好不良预警关。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放宽普惠型贷款不良容忍率。贷款逾期率达到2%时,对经办银行发出预警;贷款逾期率达到3%时,暂停开展业务,全力进行催收工作。当累计代偿率达到20%最高限额时,暂停该经办银行的新增担保贷款业务,追回逾期贷款,待代偿率降到10%以下时再恢复办理。针对逾期未还清的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催收仍无法回收的,由银行提出代偿申请,按照合同约定向经办银行履行代为清偿责任,经办银行及市经办机构继续追偿无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未追回资金按照比例由逾期业务经办银行和创贷机构分担损失。
三、其他省市政策经验
浙江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1号)规定,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贷款。2018年,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50号),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广州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个人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总额最高500万元。温州市2022年1月21日印发的《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规定,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第二类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方式提供担保。新创办3年以内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以上省市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相对全国其他城市来说更高,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更好保障。
金融工作综合考核办法通知
一、考核对象
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支行、银行支行、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保险公司。
二、考核内容
(一)金融机构考核项目及奖项设置
1.县金融办考核项目及分值
(1)创建成功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县(30分)。(2)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净增加额排名(15分)。(3)新增工业贷款占比(10分)。(4)全县表外融资净增加额排名(5分)。(5)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证券营业部1个(15分)。(6)在小城市设立银行分支机构2家(10分)。(7)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5分)。(8)财政性激励存款调增规模、调增存款在账时间(10分)。
2.人民银行支行考核项目及分值
城市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摘要: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贷款难以及融资难的问题,这导致其缺乏足够的发展资金。而城市商业银行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一方面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推动自身的发展。本文主要围绕城市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问题一直是其发展的难题,而城市商业银行将自己定位为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城市居民,所以在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上,城市商业银行责无旁贷。因为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够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基于此,围绕商业银行对其金融服务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政府与社会因素。当前,我国政府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力度有所不足,这就导致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着融资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存在着融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等等。之所以存在着这一问题,与政府部门的态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政府对大型企业更加的重视,所以好的政策都倾向于大型企业,也正是因为政府对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政策不对等,所以导致商业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态度也有所差别。在间接融资上,我国缺乏保证融资渠道发挥作用的法律法规,缺乏完善的市场维护制度等,这些都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二)银行因素。当前,我国一些商业银行没有建立一个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体制,这就导致中小企业很难实现融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银行商业化程度逐渐加深,这使得银行也与企业一样成为了市场交易主体,银行也需要面对复杂的市场竞争,要面临着市场所带来的风险。为此,银行的防范风险机制也在逐渐的提升,并改变了粗放型的贷款管理方式。在贷款方面,银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加强了审查力度,并对企业的银行情况进行考察,对贷款的发放条件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而且还要求银行提供抵押担保。银行的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降低风险,所以无可非议。但是,在强化内控的过程中,一些商业银行只是采用了以抵押担保为主的手段,并没有开展信贷营销的技术手段,也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所以在以信用评级、产品设计等方面,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三)企业自身因素。在融资难问题上,企业自身因素不可忽视。因为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竞争力较弱,管理水平较低。虽然我国中小企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仍然停留于传统的管理模式上,企业制度的更新较为缓慢,与市场环境不相适应。另外,在管理方面,中小企业的报告真实性较差,这导致银行很难对企业做出正确的预估。此外,在抗风险能力方面,中小企业要更弱,倒闭现象较为常见。中小企业的负债能力非常有限,信用状况相对较差。当前,中小企业贷款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种是担保贷款;另一种是抵押贷款。因为企业的总体信用状况较差,所以担保贷款很难落实。至抵押贷款,因为一些企业缺乏固定资产,再加上抵押程序非常的繁琐,而且各项费用较高,所以也使得企业的融资变得更加的困难。
畜牧业发展金融问题及对策
1金昌市畜牧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金昌市认真贯彻落实“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和草食畜牧业发展行动,以永昌县养羊大县建设和金川区优质肉牛基地建设为目标,大力推广畜牧业先进生产技术,狠抓畜禽品种改良,积极发展养殖小区,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生产水平,促进了畜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畜禽总饲养量达到207万头(只),同比增长4%;存栏146万头(只),同比增长2.74%。其中,牛存栏5.2万头,同比增长2.85%;羊存栏75万只,同比增长1.9%;猪存栏8万头,同比增长2.3%;鸡存栏57.8万只,同比增长4.4%。出栏61万头(只),同比增长6.44%。其中,牛出栏1.1万头,同比增长6.34%;羊出栏31.9万只,同比增长6.35%;猪出栏8万头,同比增长6.2%;鸡出栏20万只,同比增长6.6%。肉蛋奶总产量达到2.34万t,占计划任务的52%,其中,肉类1.58万t,禽蛋0.09万t,奶类0.76万t。
2金昌市畜牧业的金融支持现状
2.1畜牧业的金融支持现状
金融部门对畜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有着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7月末,全市以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为主的金融机构为畜牧业贷款总额达3.25亿元。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畜牧业贷款20949万元,其中为3473户畜牧养殖户发放贷款19473万元,为2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小区发放贷款1476万元。农业银行向养殖户、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放畜牧业贷款2834万元,其中为436户畜牧养殖户发放贷款2298万元,为11个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或养殖小区发放贷款536万元。近年来,畜牧业贷款每年以大于6%的速度增长,畜牧业贷款余额占农业贷款的比重达8%以上。
2.2金昌市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新途径
2.2.1大力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
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思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皖政〔2021〕16号)精神,在新阶段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四最”营商环境,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整合各类创业资源,支持大学生、科研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以及其他群体创业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21—2025年,开展创业培训35万人次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孵化载体300个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0亿元以上,发放电子创业券1亿元以上,新增注册企业100万户以上。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省创业环境更加优良,创业服务更加精准,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更加明显。
三、打造八大工程
(一)打造创业领航工程。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改善企业、扩大企业、网络创业和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分别给予60—1300元创业培训补贴,提升创业能力。升级“创业·未来新徽商”特训营,面向有发展潜质和领军潜力的初创小微企业负责人开展创业问诊、观摩实训等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完善创业培训师资登记、考核、进出机制,探索建立师资年报告制度。组织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开展师资星级评价活动。开展创业辅导师培训,提高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业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优化省级“筑梦”创业导师团队,鼓励各市组建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退休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培训讲师等组成的创业服务志愿专家团,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指导服务。在创业服务机构和高校中认定一批省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补助。每年开展创业培训7万人次左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等)
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分析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四最”营商环境,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整合各类创业资源,支持大学生、科研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以及其他群体创业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21—2025年,开展创业培训35万人次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孵化载体300个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0亿元以上,发放电子创业券1亿元以上,新增注册企业100万户以上。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省创业环境更加优良,创业服务更加精准,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更加明显。
三、打造八大工程
(一)打造创业领航工程。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改善企业、扩大企业、网络创业和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分别给予60—1300元创业培训补贴,提升创业能力。升级“创业江淮·未来新徽商”特训营,面向有发展潜质和领军潜力的初创小微企业负责人开展创业问诊、观摩实训等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完善创业培训师资登记、考核、进出机制,探索建立师资年报告制度。组织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开展师资星级评价活动。开展创业辅导师培训,提高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业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优化省级“筑梦”创业导师团队,鼓励各市组建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退休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培训讲师等组成的创业服务志愿专家团,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指导服务。在创业服务机构和高校中认定一批省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补助。每年开展创业培训7万人次左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等)
(二)打造创业筑巢工程。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推动“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建设。推进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合理布局专业孵化载体,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专业孵化载体,打造服务科技企业发展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给予120万元支持。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按规定进行奖补。加强青年创业园绩效管理,每年新建4—6个青年创业园,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留学归国人员等青年群体创办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给予每个园区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按照市场逻辑,鼓励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孵化基地,给予孵化基地补贴。每年新增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孵化载体6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团省委等)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及对策
【摘要】在当前经济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在对企业进行授信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多的风险。信贷风险的成因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多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故本文通过对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及对策进行探讨,分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识别,找出存在哪些风险,最后从信用管理方面的对策、管理制度方面的对策两个方面来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风险识别
近几年,伴随着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国内经济增速换挡,经济增长放缓、外部需求萎缩,企业经营困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出现了区域性风险加剧、行业性风险突出并蔓延、房地产市场分化潜在系统性风险增加的情况,各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均呈现整体上升的态势,个人信贷风险已成为信贷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重大不利因素,严重影响各大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并且在金融体系不稳定因素增加,GDP增速放缓和个人人均收入同比增速放慢的形势下,个人信贷业务的预期风险只会进一步增大,对银行个人信贷结构和资产资量将形成持续性的严峻考验。因此,结合银行现状及现存问题,分析成因并探讨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现实需求。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相关理论
(一)个人信贷风险的定义
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风险指的是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这一特征所引发的贷款收益的波动性或者不确定性。具体地说,个人信贷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具有风险的资产业务。在个人信贷业务操作过程中,银行向个人借款人投放一定数额的借款的预期效果是获得预期的收益,但是因为各种风险因素的存在,可能导致预期收益减少或者本金损失的实际效果。具体表现为银行信贷资金不能按时全额收回。
(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的流程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管理
1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中的风险因素
1.1来自合作银行的风险
按照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如若小微企业违约,小微企业偿还一部分贷款,银行要求担保机构承担贷款其余部分的偿还责任,这将大大降低银行审核和监督贷款的积极性。因为即使项目失败,银行承担的损失也微乎其微,于是银行可能会放松审核要求或后续监督管理,这样将直接引致银行放贷人员的操作风险。由于银行在整个融资担保贷款过程中只承担极小责任或“零责任”,将酝酿某些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贷款项目成功了,银行获利;失败了,银行也不遭受损失。这样就激发了谋取私利的动机。如若某些银行员工违背职业操守,与被担保的小微企业串谋或勾结,恶意放贷,这将给担保机构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1.2来自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
资金规模小和乘数效应会引发流动性风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额可以放大到自有资本的10倍。然而资金倍数的放大也就意味着风险的放大,另外,担保机构往往资金规模过小,难以抵抗流动性风险。通常担保公司会制定一套规范的业务流程,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客户才提供担保。但在现实中,一些担保机构没有建立审、保、偿分离制度,代偿制度,债务追偿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等;很多担保机构的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切实做到系统化和全面化,在实际操作中并未严格执行,容易引发财务风险和道德风险。
1.3来自政府的风险
1.3.1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潜藏风险随着担保行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也陆续出台,然而后者的速度却落后于前者,这使担保行业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虽然我国在1995年10月就已颁布了《担保法》,然而其部分条款和相关规定过于宽泛笼统,无法适应多样化担保业务活动的需要。随着2010年银监局等七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我国担保机构的准入和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然而不同担保机构的业务操作流程存在个体差异,操作标准参差不齐,离整个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仍有很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