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传统法治文化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我国法治社会传统文化论文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涵
所谓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指中国持续几千年来各个时代所有支配法律内容全部的根本原理。要继承、发扬和革新传统,首先就是要认清、把握传统法律思想的精神实质所在。当代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鲁克洪将文化分为显型文化和隐型文化两大类。法律文化也可以分为两类:显性法律文化和隐性法律文化。显型法律文化主要指制度性的文化,包括法律法规、法律制度和法律设施,它总要人用权力来维持和运行,是一国法律文化的表现形式。隐型法律文化指理念性的成分,包括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它深藏于社会深层,是一国法律文化的根基。由此根据构成成分,作者认为法律文化是指内隐在法律理论、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当中并通过这些法律现象表现出来的法律思想观念价值体系。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为社会总体文化的一部分,许多特征都可以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找到根据。正如马克思曾说: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的。
(二)社会主义法治的历史进程
法治通常的理解就是法律之治,即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法治又是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中国试图建设法治国家的努力已有百余年,但是回顾这百余年的沧桑历程,中国仍然没有实现法律的现代化。1842年到1901年这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中国在坚持根本的政治制度、伦理纲常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了一些与西方法律接近的改良和补充,这是一条过于保守的道路。1905年开始的清末修律到1949年国民政府垮台,这一时期法律现代化的进程实际上是贯穿了“全盘西化”的原则;而自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建立到1978年的法律现代化进程则以“全盘苏联化”为原则,这两个阶段的法律现代化都是照抄照搬他国的东西,无视本国实际,以强制推进的急功近利的方式迫使中国法律实现现代化,事实已经证明这是失败的。中国真正走上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严格的来讲只是近二三十年的事情,表现在: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了领导干部职务和政治生活的法治化转变,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权得到可靠法律保障,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得到加强。
(三)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积极作用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蕴含着值得借鉴和继承的合理成分,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法治研究
摘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基因与精神命脉,而初中道德与法治是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课程。因此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的定位要准确。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存在融入目标淡化、融入评价失当、融入内容不足和融入方式固化等问题。研究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融入的策略主要有: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的教学目标,改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的教学评价,充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的教学内容,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的教学方式。
关键词:初中道德与法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提出要有机整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这就为新时代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初中道德与法治是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课程[1]。目前,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研究,主要有三种研究路向,分别是价值、问题与策略。三者虽然聚合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的教与学,但是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的内在规定性解读不够,缺乏整体视角。“新课标”指向课程核心素养,强调整体设计,为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与路径。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为主线,系统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价值定位、主要问题与教学策略,不仅有助于高质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有机融入,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效果,而且还有助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文化自信,助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的价值定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有机融入,首先需要厘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融入的价值定位及必要性。
(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增进国家认同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基因”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初中道德与法治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政课,又是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课程,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国家认同具有重要作用。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渗透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引导学生探究这些思想的当代价值与积极意义,有利于培养他们对国家、民族与文化的高度认同。因此,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道德与法治教学,既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客观需要,也是厚植学生热爱祖国和中华文化的情感,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需要。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渗透传统文化浅析
摘要:优秀传统文化是民族宝贵财富,具有教化和熏陶人的作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与其有相通之处,当前这门课程实际教学中,利用优秀传统文化却比较少,民族文化浸润和陶冶情操作用未能得到很好的发挥。这门课想要达成素质教育目标,促进学生道德素养与法治意识增强,能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通过在课堂中有意识渗透教育,丰富学生精神世界,情感进一步升华,使德育价值更高。本文围绕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展开讨论,分析在这门课中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意义,并提供了渗透与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路径。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渗透路径
优秀传统文化优秀之处在于,其是前人思想文化的结晶,蕴含着传统美德、正确价值观、优秀的道德素养等,具有很高的教化与陶冶人的价值。小学生教育要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与法治课是主要阵地,这门课程的教学目标与优秀传统文化有共通之处。因此,道德与法治课中要积极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使其感受民族文化魅力,在浸润中提高道德素养,确保人格健全,并能知法守法,健康快乐成长,增强学生的民族文化自信。
一、道德与法治课中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意义
优秀传统文化中积聚着民族精神,包含传统美德、人文情怀、优秀品质等。学习优秀传统文化既能使其感受民族文化魅力,从而产生自豪感,形成文化自信,抵御不良文化冲击,担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优秀传统文化以仁义礼智信为主要内容,对小学生具有熏陶作用,可促使其道德水平的提升,思想品质逐渐趋同,教化价值极高。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目标是培育德才兼备的素质人才,让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自觉去践行,这就有必要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当代小学生每天都会接触到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学生的三观容易受其影响。道德与法治课是德育主战场,也是保证立德树人目标实现的根本,强化这门课的教学成效是重中之重。道德与法治课帮助小学生建立正确道德观与法治观,并引导其在社会实践中践行,成为一个有道德有法治观念的人。从上述内容看出,道德与法治课和优秀传统文化有共通之处,联系十分紧密,这种情况下寻找两者结合点,在课程教学中有效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立足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道德与法治教育,这是培养核心价值观的主要途径,也能使学生在民族文化浸润中正确深入认识道德与法治,发扬传承民族精神,并提高道德素养与水平,且做到懂法与守法,能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权益[1]。小学生三观正,法治意识强,不但有利于个人梦想达成,而且有利于中国梦早点实现。
二、道德与法治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路径
(一)教师提高自身文化修养。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要渗透优秀传统文化,利用其达到德育目的,对于教师要求高。教师要熟悉优秀传统文化,在分析道德与法治教材中敏锐发现其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点,然后有目的地利用其开展教育,做到有的放矢,从而达到令人满意的道德与法治教学效果。教师要在这门课中借助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教育,首先要做的就是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的优秀传统文化素养,明确其精髓所在,并能找到其与道德与法治课契合点,这样才能在教学中合理运用优秀传统文化,达到预期教育成果。教师博览经典著作,汲取优秀传统文化中包含的精神营养,道德与法治课就能旁征博引,运用补充教育资源,使学生不自觉吸纳精华[2],在优秀传统文化影响下自我改进,促使这门课程教育质量提升。另外,教师既要提升优秀传统文化修养,还要去践行,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学生,帮助其建立正确的三观,培养和提升道德与法治素养。平时要做一个尊师重道、孝敬父母、与人为善、忠于国家、勤俭节约等优秀美德的人,这些传统美德会在潜移默化中给小学生带来影响,就是我们道德与法治学科融入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成功。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教育思考
摘要:在高职院校中,法制教育有重要的价值,对于树立和培养高职生的法治观念,提升高职生的法治修养,都意义重大。新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给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教育的整体效能,成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一个紧迫的问题。本文探索高职院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教育,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带来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核心价值观
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的部分,法治教育地位重要,作用重大。在高职院校,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探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从而拓展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新路径,成为当下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一个全新方向,也是提升法治教育针对性的重要举措。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教育的渊源探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教育具有深厚的渊源,正是基于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提供了可能性,并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看,两者的渊源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1以中国文化为基础的不同文化分支滋养下的文化渊源
在我国传统文化发展的过程中,爱国主义是一以贯之的,并且在我国传统文化所营造的精神家园中,经过不断的发展和融合,逐渐形成了现在的伟大的民族精神,这是中华优秀文化在文化传承和发展过程中不断优化和发展而带来的文化上的新表现。当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传统文化的高度凝练,是文化思维方式的背后的文化根源。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期的新发展,是立足当下,展望未来,以中国传统文化发展为指导,形成的新时期的传统文化的新发展。法制教育是我国构建法治社会,推行法治理念,倡导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外在表现,是我国的法治家建设过程中对于文化领域的传承和发展的新成果。鉴于此,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成为法制教育的文化指导,成为推动法制教育不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形成良好的法治思维,不断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的文化保障。综合来看,不管是传统民族文化引领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指导下的法制教育,两者都是为了更好地营造精神家园,为人民提供基于共同价值追求和精神追求的文化基础。两者的文化上的渊源颇深,有了以中国文化不同分支的文化作为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就得到了文化上的保障。
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法学教育的内在逻辑
摘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着眼于延续中华文脉与法学教育改革的双重诉求,必须深刻把握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本质要求、全面贯彻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赓续新时代法学教育文化基因的必然要求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法学教育的内在逻辑。着力从明确法治思想指导地位,坚持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培养方针;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要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理念;突破传统文科的思维定式,秉承新文科的课程体系建设思路;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实现传统与现代的理性衔接;借助数字化学习资源,建构虚拟现实一体化的教学场景等方面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法学教育的深度融合,以此适应新时代法学教育铸魂育人的现实需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实践要求。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学教育;有机融合;德法共治;德法兼修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其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底色和精髓。“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和智慧,把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1],既是坚定文化自信的题中应有之义,也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完善注入了不竭动力。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历史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强调:“必须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这一重要论述彰显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重视,更加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文化根基,也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下简称“两创”)及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法学教育的有机融合指明了方向。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法学教育的内在逻辑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其融入法学教育教学全过程,既是新时代法学教育铸魂育人的理性需求,也是与时俱进地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实践要求。
(一)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本质要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厚重历史底蕴和磅礴前进力量,其像基因一样深深根植于每一个中华儿女灵魂深处,因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历史责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重在“继往”和“转化”,旨在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传统”走向“现代”;创新性发展重在“开来”和“发展”,意在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现代”走向“未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两创”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我超越,在内容和形态上实现了质的飞跃,而非简单的继承。不容忽视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形成和发展中受制于当时社会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的认识等因素的制约,必然包含某些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与当代文明不相协调的内容。因此,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转化和传承过程中,必须结合新时代语境和鲜活实践,把“德,国家之基也”“为政以德”“隆礼重法”“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观念融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政方式中,融入国民教育各阶段,融入全体人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中,通过明确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守正与创新、内容与形式、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得到补充、拓展、完善,与时俱进地永葆生机活力,即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
法治文化建设论文
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一)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
纵观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化进程,我国始终坚定不移地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这一方略,必须更加重视法治文化的建设,因为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与思维模式,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积极推进法治文化的建设,让公民真正的尊重与信仰法律,遵守与维护法律,这是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最强有力的精神支持。
(二)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所有形式的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文化环境基础上的,和谐社会也必然有其独特的文化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能够培养广大公民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形成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的习惯,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建立有序的社会秩序,和谐的社会。
(三)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是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积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文化大繁荣提供了积极的外部环境,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现当代中国法治理念的社会主义文化。
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内容
【内容摘要】法治文化作为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精神动力以及内在支柱。伴随法治文化的普及以及不断完善的法治烟草规划建设,现如今应如何建设烟草企业的法治文化,怎样加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怎样充分将法治文化在建设行业中的重点作用发挥出来,是值得认真研究和深思的重要课题。本文从烟草企业建设法治文化的意义以及现存问题入手,结合实际探讨了如何加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以期烟草企业能够将法治文化建设落到实处,为今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建设内容
党第十八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核心思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以及有关依法治国的一切新思路、新措施。伴随改革逐年深入,烟草行业在管理与经营等诸多方面都面临着逐年增加的法律挑战及风险。在依法治国背景下,若想将法治文化彻底深入烟草企业中,并利用法治文化推动烟草行业不断发展,烟草企业必须做到将法治文化建设到最优,为员工等深入贯彻法治文化意识以及法治文化观念,为广大消费者深入贯彻知法守法思想,令全民明确依法治国目标,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维护法律、宪法的尊严,确保烟草企业在法律的保护中破浪向前。
一、烟草企业建设法治文化的重要意义
首先,烟草行业的目标是提升三大课题与五个形象,其基础就是烟草企业加强对法治文化的建设,烟草业需要制度以及法律的保障,从而实行两个至上,只有企业的法治文化不断建设以及完善,才能为行业目标奠定良好基石;其次,烟草行业防范并控制法律风险所需,就是加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最后,烟草企业进行法治建设是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崭新起点,是依法治国被贯彻落实的基本方针。加强依法治理,完善行业法律管理,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是烟草行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行政的基础,可以有效推动烟草行业健康发展[1]。
二、烟草企业法治文化现存问题
目前,烟草企业都成功建设了法治文化,但部分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体系结构尚不完善,一些企业未形成有效的公司依法治理结构,具有约束力度不够、制衡缺乏、权责不清晰等突出问题,部分高层领导未能发挥宣传法律法规职责,组织机构未能将法治文化建设落到实处,导致工作人员中存在对法律不够重视现象,因此无论是法治文化的制度还是法治文化内容等方面,都令企业现有法治文化建设华而不实。究其原因,在烟草企业建设的内容方面还不够完善,仍存在诸多如下问题[2]。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价值追求分析
摘要:新时代呼唤具有新时代特征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从国家、社会、个人层面,建立政府与人民之间合理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关系,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特有的法律价值理念,培育具有法律制度的人道主义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突显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民族性与时代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从而实现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追求的价值目标。
关键词:新时代;法治文化;价值目标
新时代呼唤具有时代特点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应该是根植于对博大精深的中华法律文化的传承,借鉴于近代西方科学法治文化,立足于新时代的特殊历史背景下对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特有的观念、态度、看法、信仰,应具有鲜明的历史性、传承性、开放性、间接性、民族性、时代性,是“兼容并蓄”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基石,对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现具有持久性功效。通过科学把握和深刻认识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目标,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文化基石。
一、构建政府与人民良好合理的新时代社会法治文化
在公法学上,国家一方权力,叫公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方的权利叫私权。公权与私权关系的处理问题是世界各国在漫长的法治建设过程中始终面临的难点问题。纵观人类法治发展的历史,公权与私权关系,经历了从“公私合一”到“公私分立”,从“公权高于私权”到“公权私权平衡”发展过程。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过程中,公权和私权产生了激烈碰撞,呈现出的真实环境是公权的范围开始缩小,私权开始扩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胜利后,基于天赋人权理论,公权与私权开始出现明显的边界,公权被明确界定为经过国家公民的同意将一部分个人权利让渡国家而产生的权力,为此公权产生的目的不再是限制和制约私权,而转变为尊重和保护私权。由于公权有国家强制力做后盾,公权一旦扩张必然会使私权受到侵犯。为了保障私权,防止公权随意扩张,世界上不同政体的国家通过不同的方式对公权进行限制,比如国家通过实行议会制、颁布宪法、与民约法等方式,获得维护统治所必需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承认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议会在代表人民来行使权力的同时制约和监督着政府的行政行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以人民主权为基石,党和政府始终重视和关注处理好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党和政府在建立与人民之间合理的法治文化关系上,在认识和制度设计方面,经过从公权覆盖私权到公权尊重和保护私权的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过程。通过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探索,党和政府逐渐认识到人民是否有能力对政府的权力行为做出有效的制约是衡量国家法治化高低程度的重要标准。因此,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就是在政府和人民之间树立一种良好的新时代法治文化,党和政府通过提高对公权与私权的界限的认识,明确了公权力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干预私权利,明确了人民的权利是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的最重要的力量。党和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时刻牢记公权力的行使是为了尊重和保障人民权利,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行政法规来约束公权的行使,明确公权的行使必须于法有据,在法治的轨道上防止公权过度膨胀和滥用,为建设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不断夯实社会基础。
二、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特有的法律价值理念
所谓法律基础,就是法律所使用的一整套价值理念体系。这套价值理念体系对于法治文化具有基础性的重要意义。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包括合法性价值、平等性价值、公平性价值、程序性价值、规则性价值、逻辑性价值等法律的基础价值理念。合法性价值要求守住合法的底线,任何法律制定的目的都在倡导合法、阻止违法。平等性价值要求规则平等,国家要有统一规则,任何人都没有特权,在统一的规则中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享受同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得受歧视。公平性价值要求实现在法律上公平的结果。公平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理念,在法律上的公平是相对公平,体现在全体社会成员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利益上权利的对等和合理。程序性价值要求任何立法、政策、决定都是在—定程序中作出的,程序是否公正直接影响和决定了行为结果(立法、政策、决定)的公正性。规则性价值要求坚持规则的明确性,法治就是规则之治,规则必须先行。国家推出重大措施必须先立法,立好法律之后,再按法律实施,国家的执法活动和司法活动,都以明确立法为前提。逻辑性价值要求从法律逻辑的角度得出法律的结论。人们在对法律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的理性认识过程,是一种确定的、前后一贯的、有条理的、有根据的思维,是逻辑推理的一种高级形态。构筑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需要全社会进行坚持不懈的奋斗和持之以恒的努力。通过弘扬和挖掘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所蕴含的价值理念及丰富内涵,通过使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法律价值理念得到全社会的普遍接受和尊重,使全社会崇尚法律、敬畏法律、信赖法律,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人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