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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情况分析
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入到创业创新洪流中来。但是,大学生创业初期面临着融资困难、经验缺乏等一系列问题。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设立,有效缓解创业自有资金不足难题,不少地区还制定专门的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或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和次数,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一、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现状
淄博市自2003年开始,在全市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小额贷款担保工作,2013年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达到2.02亿元,制定《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2014年,放开2次申贷,发放贷款超10亿元,达到2003年发放额的150余倍。2019年和2020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到15万元和20万元。近3年来,共发放贷款45.78亿元,带动就业6.8万人,为维护就业形势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专项政策制定与落实
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2018年以来,淄博市加强人才专项政策制定,先后制定“淄博人才新政23条”和“淄博人才金政37条”等文件。根据以上政策,淄博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措施落实的实施细则》(淄人社发〔2018〕37号)和《淄博市人才优先发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发放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力度更大的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个人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浮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标准,第1次给予全部贴息,第2次给予50%贴息。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或专业技术人员创办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对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创(领)办的企业已获得商业贷款且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的,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贴息金额最高200万元。政策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人才优先发展创业担保贷款1550笔,贷款总额4.5亿元,为在该市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强有力资金支持。降低准入门槛。一是不对个人借款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的借贷情况作明确限制。二是打破传统贷款注重抵押和担保的惯性思维,为经营稳定且信用度较好的创业者取消反担保措施,批量发放纯信用形式的创业担保贷款。2019年,淄博市被山东省人社厅确定为2019-2020年全省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机制建设试点城市。三是持续放宽反担保人条件,降低贷款申请门槛,将反担保人范围由最初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逐步扩展至担保机构审核认可的企业职工等具备担保能力的多类人群。同时,推行房产抵押、存单质押、担保公司等多种反担保方式,使创业者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灵活选取反担保方式申请贷款。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为提高贷款申请的便捷度,推出“网上办、零跑腿”创贷服务新模式,全面打通全市创贷服务“最后一公里”。2014年,研究开通“快易贷”网上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启动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信息化进程,贷款申请人通过网页即可线上了解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免除电话咨询、现场交资料、审验核查等工作环节,大大缩短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进一步研究开发“淄博创业贴息贷款”微信小程序,将创业贷款服务平台延伸至手机,创业者们只需打开微信,利用微信小程序即可申请创业贷款,贷款申请材料由工作人员上门考察时一并收取,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2021年11月“淄博创业贴息贷款”微信小程序正式并入“温暖淄博人社”小程序就业创业板块,政策覆盖范围更加广泛。推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组合贷。以创业担保贷搭配企业经营贷模式放款,为考察合格的企业提供免费担保,解决数额超限无法享受贴息和难以寻找抵押财产两个难题,组合贷款上限可达1000万元,打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融资瓶颈。同时,实行“一套贷款手续、一次性受理完毕”服务模式,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业务绿色通道,推动贷款发放效再提速,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此项举措取得良好效果,推出半年来,共为110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1亿元。健全风险防控措施。一是把好贷前审查关。要求各级经办银行通过现场考察、查询征信系统,对借款人及其创办企业资信情况、创业项目、还款能力等进行严格评估,既不随意抬高政策门槛,也不随意降低放贷标准,从源头上把好贷款风险关口。二是把好贷后回访关。贷后管理主要通过贷后跟踪回访服务实现,以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贷款回收。要求经办银行建立定期回访制度,通过实地上门、电话等方式定期对借款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经营状况,对于重大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理。贷款到期前1个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贷款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无法联系到借款人的,应上门通知借款人还款,并通知反担保人及时督促并将情况反馈给甲方。把好不良预警关。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放宽普惠型贷款不良容忍率。贷款逾期率达到2%时,对经办银行发出预警;贷款逾期率达到3%时,暂停开展业务,全力进行催收工作。当累计代偿率达到20%最高限额时,暂停该经办银行的新增担保贷款业务,追回逾期贷款,待代偿率降到10%以下时再恢复办理。针对逾期未还清的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催收仍无法回收的,由银行提出代偿申请,按照合同约定向经办银行履行代为清偿责任,经办银行及市经办机构继续追偿无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未追回资金按照比例由逾期业务经办银行和创贷机构分担损失。
三、其他省市政策经验
浙江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1号)规定,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贷款。2018年,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50号),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广州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个人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总额最高500万元。温州市2022年1月21日印发的《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规定,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第二类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方式提供担保。新创办3年以内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以上省市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相对全国其他城市来说更高,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更好保障。
浅析农民工返乡创业策略
农民工返乡创业存在的问题
政府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政府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支持政策主要还是停留在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阶段,并没有做出对农民工创业的后续支持政策。这就导致农民工返乡创业后,新企业建立起来,但无法长期进行生产。
创业资金缺乏,资本集中度低:缺乏创业资金是农民工返乡创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调查发现,在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中,有90%以上的人认为创业的最大制约因素就是资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资金来源主要有3个部分院家庭储蓄资金尧亲戚朋友借的资金及少量的银行借贷资金。农民工无法向金融机构获得大额贷款,也无法通过股票发行的方式向社会集资。因此,资金的缺乏导致创办企业的资本集中度低,无法进行高资本运作,企业预算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目标。
企业规模小,不能形成规模经济:调查发现,目前黑龙江省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多以小作坊的形式进行。一是绝大多数企业都是由单个家庭创办,企业规模小,厂房占地面积小,机器设备落后,工人人数少,无法形成规模经济。有17%的新企业完全是家庭式作坊,并不对外招工,工人全部由家庭成员组成,生产不稳定。二是新企业分布不集中,散落在城乡各处。此种分散建厂的创业方式,无法在各企业之间形成有效的原料尧产成品与信息的交流,上下游企业之间不能实现联动生产。
劳动者素质较低:在由农民工创办的企业中,劳动者整体素质较低。一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身接受的教育水平较低,87%的经营管理者的受教育程度为初中或以下,所掌握的知识量较少,这必然导致管理者的思想意识程度和科技文化水平较低。二是工人结构单一。一方面,工人性别单一。在新成立的米酒生产企业中,所有员工全部为男性,而在手工艺品加工制造企业中所有员工全部为女性。另一方面,工人受教育程度单一。调查发现,只有2%的农民工建立企业中有大学生工作,9%的企业中有高中生工作,其他89%的企业中员工的受教育程度仅限于初中及以下。三是工人的身体素质较低。由于企业员工大多数是农民,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营养状况都较低,而且很少进行体育锻炼,因此工人的整体身体素质较差。在调查中发现,有40%左右的工人患有长期慢性疾病[4]。
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内容
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内容是对政策进行研究的最核心的部分,内容的质量从根本上决定了政策实施的效果。如果能有高质量的农民工返乡创业,那么就会出现农民工创业市场的繁荣曰相反,如果政策内容质量较差,必定不会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因此,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普惠金融的电商创业融资服务体系构建
摘要:一方面,当前我国大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提出“建设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目标,从而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另一方面,全社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各类创业创新模式层出不穷。在上述背景下,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领域之一,创业电商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在创业融资方面面临着政府及银行扶持力度不足、融资渠道单一、变相融资能力有限等问题和障碍。因此,应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理念,从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融资政策倾斜、多元化融资渠道嫁接、自身融资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构建更加完善的电商创业融资服务体系。
关键词:普惠金融;电商创业;融资服务体系
一、研究背景
一方面,“普惠金融(InclusiveFinance)”概念最早由联合国于2005年正式提出,其最基本的含义是指建立一个能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群体和阶层,尤其是弱势和贫困人口,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的金融体系。在2012年二十国集团墨西哥峰会上,我国领导人(原国家主席)首次公开倡导发展普惠金融,提出普惠金融的本质即通过发展,共同建立一个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民众的金融体系。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将“普惠金融”写进党的决议,将发展普惠金融作为全面深化金融领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提出“发展普惠金融”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在2017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意义,并且首次提出“建设普惠金融体系”,为我国普惠金融的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另一方面,当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在我国如火如荼,创业、创新变得越来越平民化和大众化,其中尤以互联网电商创业最为火热。“互联网+”已变为一种大的发展趋势,实体经济只有与互联网进行有效对接才能在现代社会中更好的发展下去;同时,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传播与资源整合途径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减少成本的同时也扩大了流量和利润空间。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态,“互联网+”在优化和集成各种生产要素同时,将互联网深度融合到各个领域,并形成广泛的基于互联网的经济发展模式。“互联网+”并非是不同行业间的简单合并,而是传统行业借助网络技术及平台寻找新的发展商机的重大创新与尝试。创业电商的性质与特征决定了其是普惠金融关注与发展的重点对象之一。因此,如何在普惠金融视角下构建与完善电商创业的融资服务体系,是当前值得研究的命题。
二、普惠金融与电商创业的特征与内在一致性
1.普惠金融的特征。普惠金融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服务对象具有广泛性,并在此基础上更加侧重弱势群体。普惠金融强调社会各阶层和群体如共同享有生存权、发展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一样享有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此外,其服务对象更加侧重弱势群体。普惠金融侧重的弱势群体主要涵盖小微企业、城市低收入人群、农业人口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二是服务对象获取金融服务的便捷性更高、成本更低。普惠金融致力于满足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有效金融需求,需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的辐射范围,尤其是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实现社会弱势群体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提高其获取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另一方面,需要通过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和预期利润率,从而使弱势群体获取金融服务的成本在可负担的范围之内。三是普惠金融强调金融创新。要扩大金融服务的辐射范围,延伸金融服务的触角,就必须进行全面的金融创新,包括组织创新、技术创新、渠道创新和产品创新等。当前,普惠金融创新需借力当前大力倡导和推动的“互联网+”等创新模式进行发展。四是普惠金融的发展需具备商业可持续性。前文已提到,普惠金融不是简单的金融援助或政策帮扶,而是强调市场化运作,虽不追求传统金融行业的高额利润率,但其金融手段和商业模式应具备可持续性。不需要或不依赖外部输血,而是通过自身的造血功能实现其可持续发展。五是更加完备和优化的政策环境。由于普惠金融理念的提出是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消除金融排斥现象,因此,要实现普惠金融的大力发展必须建立和完善与之配套的制度体系和政策框架。与此同时,为了鼓励普惠金融的发展,需通过税收减免等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金融机构在商业盈利方面所做出的牺牲。
2.电商创业的特征。与通常的商业模式不同,电子商务模式一般具有普遍性、便捷性、整体性、安全性、协调性、集成性等方面的主要特征。同时,由于电子商务模式本身所具有的这些特征,使得电商在其生存发展过程中也往往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与问题,其中融资瓶颈是限制电商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电商企业生存发展过程中对资金、资本具有较高的依赖程度,主要由于以下几个原因:首先,大多数中小规模电商企业处于创业初期,其后续企业的生存以及发展壮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其次,对于初具规模的电商企业而言,最显著的特征和竞争优势是通过充实资金、扩大经营规模、跨地域连锁经营来掌握庞大的市场营销网络。我国电商行业属于买方市场,能否掌握零售终端成为电商销售流程中的关键因素,而零售终端的扩张,就需要巨大的资金进行支持;最后,为了应对大型的国际电商企业集团进军我国市场所带来的威胁,国内的电商连锁企业纷纷加快在全国范围内扩张的步伐。要想在新一轮的扩张中取得先机,国内的电商企业必须解决扩张所带来的融资需求以寻求自身发展。
公共管理下的大学生创业服务综述
一、问题的提出
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劳动者通过创业增加更多的劳动岗位,既是世界各国缓解就业压力的成功经验,也是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解决当前就业问题的一种选择。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9月26日转发了人力资源部《关于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了“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基本就业原则,并规定工商部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这标志着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思路从主要安排就业岗位转移到开辟新的就业渠道与“以创业促进就业”相结合的道路上来。2009年4月2日,人力资源部联合其它六个相关部委、单位下发了《关于印发三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决定在2009~2011两年间组织100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各部门、单位参加就业见习。同年12月24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力度实施好各种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项目,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积极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渠道;加强创业教育,完善创业政策,引导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通过人员与经费投入的增加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技能;通过课程教学改革融入可雇佣性教学,提高大学生就业的能力。
二、相关研究综述
国外对创业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瑞典学者伦德斯特(AndersLundstrom)和史蒂文森(LoisStevenson)是较早关注于创业政策的两位学者,他们在《创业政策的未来(Entrepre-neurshipPolicyforthefuture)》中提到,早期的创业研究主要集中于微观领域,围绕创业者本身以及创业者的创业精神和资源整合而展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创业者的个性研究、创业的融资渠道、资源整合方式研究、企业的生成机制、风险投资研究等。随着创业在世界各地的蓬勃发展,对创业的研究范围也在不断拓宽,从风险投资的微观领域逐步扩展到外部环境等宏观领域,比如对创业支撑环境体系研究、创业企业生成过程研究、创业过程的影响因素分析、创业的国际间比较研究等。在创业环境研究方面主要有两大流派,一是资源依存理论,强调创业活动对环境资源的依赖性,代表作是杰弗里•普费弗(JeffreyPfeffer)与萨兰奇克(GeraldSalancik)在1978年出版的《组织的外部控制》;二是种群生态理论,把组织群落作为分析单位,通过检验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的“出生”和“死亡”率来研究进化和选择,强调创业者社会生态环境的内生性,代表人物是汉南(Hannan)和弗里曼(Freeman)。我国对大学生创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和实务操作方面。在大学生创业影响因素的研究方面,欧清华教授的《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障碍与对策探微》指出,影响大学生创业的障碍主要是创业环境差、政府服务意识不强、创业教育滞后、观念障碍、缺乏自信、能力欠缺、知识储备不足、创新精神不强、个人信用危机严重;提出的相应对策是:政府应优化创业环境,学校应更新教育观念,实行素质教育,家长、老师和社会应转变观念,积极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成为他们创业的坚强后盾,大学生应勇敢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林桔(2008)指出,我国大学生创业存在五大瓶颈:过于注重形式、缺乏市场意识、缺乏商业管理经验、缺少具有科技含量的项目、难以吸引风险投资。在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方面,杜宴会(2010)提出我国的创业教育有五种模式:学校理论、学校理论教育与创业者现身说法结合、理论教育与创业模拟结合、理论教育与具体实践模式相结合、实施综合式的创业教育。在大学生创业的政府支持研究方面,相关文献还比较少,郑毅在《高校毕业生创业:政府责任很关键》中指出,对大学生创业政府应承担的职责包括:做好大学生创业的宣传工作,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氛围;全方位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服务;出台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增加对大学生创业的金融支持;在全国建立大学生创业的孵化基地,形成一套完整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
三、建立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有益探索
我国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目前仍然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府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服务的时间主要集中在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初期,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创业服务主要体现在创业教育方面,而毕业初期的创业服务主要体现在创业扶持上。
(一)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并积极督促落实。如南京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从2012年到2015年末,将扶持1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带动5万人就业,建成大学生创业园(基地)20万平方米。据介绍,扶持群体由原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到“大专以上文化的大学生和海外留学人员以及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意见》涵盖七条创业扶持政策,包括资助优秀创业项目、支持创业载体建设、提供创业场地扶持、鼓励多渠道融资创业、减免相关税费、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指导和培训。从2012年起,南京市每年将遴选出200个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模式思考
[摘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宽了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的路径,激发了大学生的创业创新活力,赋予“知本”以“资本”的价值,实现了科技成果的转化落地,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价值。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视角,通过分析各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就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知识产权质押存在的权属不明、评估难、风险高、变现差等融资难现状,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助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中的最终实现。
[关键词]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模式;知识产权质押
麦克思《2019年大学生就业报告》[1]显示,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为91.0%,较2014届下降1.6个百分点,连续五年呈现缓慢下降态势。2018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2.7%,相较2014届略有下降。2015届选择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中,三年后企业存活率为44.8%,比2014届低1.4个百分点。2015届本科毕业生半年后自主创业人群月收入为5131元,三年后为11882元,涨幅为132%,明显高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平均薪资水平(半年后为4042元,三年后为7441元,涨幅为84%)。数据显示,大学生整体创业热情不高,但持续创业增效显著,创业价值日益凸显。2018年9月,为了进一步激发双创活力,国务院公布了推动双创发展的升级版意见,即《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四项第十一款及第五、六项对于强化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以创业拉动就业,以及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提出了明确意见,为大学产学研用联动发展,鼓励大学生科技创业奠定了基础。大学生创业类型不再拘泥于教育服务和普通零售业,向更高层次、更深程度迈进。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依托技术优势,实现优势资源整合,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以科技型大学生创业类型为着眼点,根据其轻资产、技术优势明显的特征,探讨其融资类型之一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就其实践困境提出破解对策,以期实现依托知识产权、助力大学生创业创新发展的目标。
一、科技型大学生创业模式及融资类型概述
(一)科技型大学生创业模式
近年来,为实现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以需求为导向,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各地本科院校纷纷调整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在传授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搭建产学研用平台,促进校地、校企合作,增强实习、实训、实践技能,不仅提升了大学生的技能应用性和社会适应性,而且激发了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创造意识,涌现出许多像陕西飞创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这样的科技导向型学生创业团队。科技型大学生创业模式不同于其他创业类型的地方在于,大学生的专业领域具有高、精、尖特性,他们在四年的学习实践中,已经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并取得了一定的知识产权,将研究成果投入生产活动,成立科技型创新企业,变“知本”为“资本”,既实现了其自身价值,也带来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科技成果本身的非物质性、保护的时限性,其利用和转化也呈现了一定的风险性。
(二)科技型大学生创业融资类型分析
小微企业发展调研思考
〔内容提要〕近年来,盘锦市致力于完善创新型创业服务体系,将促进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当作实现全面经济转型的一项重要抓手。本文分析了盘锦市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并就其未来发展作了进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小微企业;地方经济;盘锦市
一、盘锦市小微企业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末,盘锦市共有小微企业约89000余户,按行业分类,公司制企业10600余户,工业企业5300余户,个体工商户74000余户,建筑业企业1600余户,服务业企业82000余户,其他类型企业3700余户。按区县划分,盘山县11500余户,双台子区20800余户,大洼区16600余户,兴隆台区33700余户,辽东湾新区4200余户。盘锦市经信委联合市直相关部门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12家,创业基地使用面积共69.4万平方米,已累计入驻企业约940户,从业人员约10100人。其中,盘山县创业大厦、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盘锦科技孵化器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盘锦市小微企业文化创业园、盘锦新宇保利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盘锦公路港小微企业物流创业园、盘锦小微企业创业园七家创业基地已晋升为省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今后,随着国家“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工程的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必将迸发出崭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盘锦市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制约因素
1.小微企业具有投资小、建设周期短、机制灵活、收效快等优势,但也存在成本高、抵御风险能力差等限制其发展的不利因素。我国95%以上的小微企业是非公有制经济,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经营风险大、抗风险能力差、财务制度不规范的境况,使其不具备发行债券、股票的资格,无法直接在融资市场上获得资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是商业银行贷款,但长期以来的信息不对称使商业银行运用传统的金融服务手段难以提高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成功率,进而形成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效率低、满意度差。截至2019年12月末,盘锦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约270亿元。其中,市财政列支1000万元作为政府风险补偿资金与市建行合作开展的“助保贷”业务,现已投放贷款企业约21户/次,投放贷款额约6300万元。2.小微企业可用于办理抵押贷款的抵押资产不足的困境限制了其发展。大多小微企业处于产业链的末端,资产规模较小,治理结构不完善。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经营规模较小,拥有的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较少,不具有能够提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另一方面,虽然部分企业拥有少量的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但因小微企业特有的经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固定资产的产权或价值存在争议,不能成为有效、足值的抵押物,且部分小微企业的财产大部分已设定抵押,再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贷款时,抵押物价值已不足。
三、未来小微企业发展探索
小额信贷精准扶贫模式初探
[摘要]目前我国面临着地区发展差异大,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经济现状,扶贫工作仍然还有很大空间。小额信贷是近几年提出的金融扶贫重要措施,确定精准扶贫的扶贫政策及方式建立在对扶贫对象的外部环境以及贫困程度的准确掌握的基础上。小额信贷精准扶贫政策的提出给贫困农民脱贫提供了强有力的途径。本文以大连、秦皇岛为例,通过分析其运行模式与实践经验,最终得出启示,为推进小额信贷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小额信贷;精准扶贫;金融扶贫
1研究问题的提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贫困问题目前已成为最尖锐的社会问题,如何正确解决好贫困人口脱贫,缓解贫困人口与日俱增的问题迫在眉睫。党中央对于扶贫工作高度重视。2013年在湖南调研时首次做出了“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近期也在报告强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国各地也是积极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大力拓展金融扶贫渠道方式,鼓励小额信贷模式创新。现阶段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扶贫精准度不高,风险控制体系落后等。因此为积极响应党中央新时期的发展要求,在借鉴国外成功小额信贷发展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探索出真正适合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模式是本文的研究意义所在。
1.2研究现状及综述
关于小额信贷精准扶贫制度的推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国内研究学者将重点放在其公益性质带来的资金不足、风险高、利润少、机构少且不完善等问题上,而国外较为成功的模式如亚洲的孟加拉国grameen银行小额信贷模式、印度尼西亚rakyat银行模式等放到我国效果却不是十分显著。(1)小额信贷精准扶贫的意义。潘丽霞(2018)认为小额贷款有两部分内涵:一方面要为贫困农户解决资金短缺的信贷服务,另一方面要通过金融创新和建立针对贷款用户的信用评定系统来保证小额信贷自身的发展;两者缺一不可。郝卫红等(2018)认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长期存在着供给不足的问题,农户从事生产中面临的主要困难便是资金短缺。在金融扶贫领域,我国将小额信贷政策作为重点政策大力推行,为单个尤其是贫困农户提供贷款,有效地缓解了广大贫困农户资金难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小额信贷政策背后的精准扶贫。(2)制约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精准扶贫发展的主要因素。郝卫红等(2018)以山西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的研究出发,认为小额信贷精准扶贫工作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在于资金使用不规范、还贷风险比较大。张琮?(2018)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缺少完备的征信体系、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普遍素质不高、资金来源渠道有限、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缺失等。(3)对放款对象的精准选择。谢玉梅等(2016)认为各地应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贫困程度和贫困原因采取不同的策略;发放贷款的对象应该瞄准有一定增收能力和想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部分建档立卡户生产积极性不高,对生产性贷款需求低的地区,也可以考虑发放一部分扶贫贴息贷款给建档立卡以外的有还款能力的低收入农户。祁晓慧(2017)认为金融扶贫存在资金流向对象转移的问题,“扶富不扶贫”,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工作,真正的受益者却并非贫困户,而要避免这一情况,就要提高扶贫贷款的对象瞄准度,建立贫困户还贷信用评估体系。从文献研究看,大多数学者也都是选择了一个或多个地区作为研究对象,推及全国小额信贷精准扶贫制度。学者们的研究结合了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为如何发展适合我国农村的小额信贷精准扶贫政策提出建议。
公共管理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学生就业形势开始变得越来越严峻,国家政策也积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在此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其本质就是在促进大学生就业和创业。在此过程中,积极构建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就成为当前公共管理的重要节点。本文首先对于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构建的重要性进行分析,继而站在公共管理视角下去审视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构建的问题,在此方面制定对应策略。
关键词:公共管理;大学生创业;创业服务体系
一、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构建的重要性
首先,大学生就业关乎国计民生,尤其在我国大学毕业人数规模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大学教育开始呈现出“大众化”的特点,大学就业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开始不断呈现出来。以2018年为例,教育部公布全国普通高校毕业人数达到820万人,大学生就业就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由此各级政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其中鼓励大学生创业,在此方面加大投入,就成为重要的节点。其次,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难是不争的事实,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社会风险和压力,各方行为主体也积极投身到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构建中去。这是因为创业可以带动就业,鼓励各个领域的劳动者以创业的方式,实现岗位的创造,这样可以使社会就业压力减小,使市场人力资源配置朝着更加优化的方向发展和进步。最后,鼓励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当前高等院校就业工作的政策需求是文化的。如教育部门颁布的《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强化创业教育,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开展创业指导,开设创业新课程等,由此实现大学生创业能力和素质的提升。
二、公共管理视角下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构建的策略
公共管理的本质目标在于: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实现社会各方力量资源的整合,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或者方法,使得公共服务品质得到提升,使得公共利益和公共福利得以实现。从这个维度来看,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构建也是公共管理范畴的重要节点,对此我们需要将焦点放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优化创业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