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建设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城乡一体化建设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城乡一体化建设

城乡一体化城镇化建设发展

一、关于“人”的问题

尚未进城农民的收入增长主要通过农村经济的“三大合作”(即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股份合作、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等方式富农,同步视条件和规划逐步解决农村基础设施、社保逐步并轨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以逐步缩小城乡差别。通过产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城镇和村落集中、土地向规模化集中,最终逐步实现用地集约化、农业现代化、环境优美化、服务均等化。农业现代化主要通过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标准化、品牌化来实现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大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至少应达到城市主流工薪阶层的中等以上收入水平,让务农变成一个体面的职业。在转变中,新型家民的培育、培训和农业科技化的应用、农业种养植的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是关键。

二、关于“地”的问题

“地”是“三农”问题的根,现有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规定事实上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已经到的非改不可的时候。事实上,各个地方都在通过种种探索,变相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把它变为资产和资本,用以解决城镇化建设用地问题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问题。这个问题的突破口是土地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农民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的三权流转、抵押融资功能。可逐步探索地票交易制度;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和征用制度改革;以此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通过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和实现农业现代化,逐步实现农业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标准化和品牌化。探索地票交易制度,主要指农民宅基地退还为耕地后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通过交易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即城市发展中通过购买地票用以增加城市征地指标,以此实现大农村和大城市之间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大城市反哺大农村。地票交易制度的根本,一是没有减少建设用地总量,实质是把农村建设用地转换为城市建设用地,以解决城市建设用地指标问题;二是由于土地空间位置的差距,土地的价值有巨大差异,中间的价差一方面可以大大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地票交易收入的大部份留给农民,其余分配给集体),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三是解决农民进城后或集中居住后原有宅基地资源的浪费问题,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制度改革,核心是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利用,唯有如此才有条件实现农业产业化。流转后可以向农村的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经营,也可以向农业产业化企业集中经营。重点是土地性质不能改变,流转价格的确定和农民利益的保护,农民积极性的调动。

三、关于“资金”的问题

“资金”问题是当前中西部地区实现统筹城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中最棘手也是最大的难题。破解这一难题,关键要按照规律,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成功经验,先做好规划和测算后,综合运用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政府和市场(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多个渠道实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要在规划的基础上充分思考钱从哪里来?投到哪里去?投入产出比?现金流如何平衡?如何保证不坏账不烂账?如何实现当期可承受长远可持续?一是政府层面: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和财政对民生投入的比例,研究财政投入、政府相关规费减免、土地出让金支出、上级转移支付等方式解决部份资金。二是市场层面:可通过政府成立相应投融资平台,发挥母基金的引导和适度杠杆作用,再通过资本市场和银行、信托、担保、社保、公积金、金融租赁、小贷等多渠道进行间接或直接融资。关键是政府和企业负债要控制在适度合理的负债比例范围内。如政府公租房的建设资金筹措,一方面由政府划拨土地和通过其他的土地出让金中解决一部份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可通过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向国开行或社保基金、公积金中心、商业银行等渠道融资。资金平衡中,大体租金收入可以覆盖融资利息,融资本金可通过未来出售部份公租房和公租房建设中配套商业用房的出售来偿还。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还必须解决农村金融问题。一种方案是改革农村土地金融,允许农民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确权后用于抵押融资;另一种方案是参照日本、韩国、台湾等地做法,依靠政府性金融支持下的合作金融,比如成立村镇银行,打破没有有效抵押物不能贷款的商业银行规则。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四、关于产城融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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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乡一体化城镇化建设论文

一、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我国面临着许多问题,比如,城乡二元分割依然存在;农民工进城仍面临着住房、社保、教育等问题;城市房价过高;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严重,等等。

1.户籍制度问题。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形成了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代表着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享有不同的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资源。通常而言,城市户口有着较高的“含金量”,承载着较多的社会福利和教育资源,有着较多的就业机会和完善的社会保障;而广大农民身处社会底层,就业机会少,收入水平低,教育医疗差。这种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导致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影响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城乡发展不均衡。

首先,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由于农村发展滞后、生产效率低下,以及收入分配扭曲、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导致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据有关部门统计,2013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10,远高于世界平均比值1.5。其次,城乡生产力发展不均衡,城市以服务业、工业等为主,有着较高的产业附加值;农村以农业为主,现代化程度低,劳动生产率低。再次,城乡人口素质差异大,农村人口多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仅占1%;城市人口以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主,受教育程度的差异直接导致了城乡收入差异。最后,城乡之间的公共资源配置差别很大,城市的教育、医疗、通讯、交通、文化等方面普遍高于农村,这种公共资源投入上的差异,导致了农村发展滞后。

3.农民主体地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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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与林地保护的相互关系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城乡一体化战略是突破城乡二元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次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它旨在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一体化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它涉及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文化生活以及土地利用等方方面面,本文仅就在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的关系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城乡一体化建设对林地保护利用的影响   (一)城乡一体化建设对林地的需求增加   土地是一切社会发展进步的载体。我国虽然幅员辽阔,但耕地林地比重小,难以利用的土地比重大,后备土地资源不足,人地矛盾尖锐,土地是制约城乡一体化的关键因素。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增加,加之国家出于粮食安全的考虑对耕地保护力度的加大,大量的用地项目大规模地向林地转移,林地成为满足城乡一体化建设所需的重要的土地资源库。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国征占用林地总面积及所占全部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总体上都呈逐年上升趋势。“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我国将进入更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镇化高速推进的发展阶段,城乡居住环境改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与工业的对接形成的加工业、自然资源的商业性开发建设等,各行各业对林地资源的需求都呈现出继续增长的势头,并且其需求范围越来越广,需求面积越来越大,林地保护利用面临新的压力。   (二)城乡一体化建设对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方面,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城乡工商业更加发达,人口密度增加,人口相对更加集中,客观上也就对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根据包括森林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实际承载能力来确定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才能真正解决资源、环境、人口与发展问题,在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同时实现环境与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以及人与自然协调、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从城市到农村,人们越来越体会到,生活质量的高低仅仅用经济收入的多少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学习、工作、生产、生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森林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降低噪音、美化环境的功用越来越为人们所广泛认识,崇尚绿色、融入自然、打造宜居环境正在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人们主观上对居住环境的生态承载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城乡一体化建设可以有效补充林地在   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绿化美化和生态建设越来越成为城乡居民的基本诉求,越来越成为城乡一体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在进行各项建设时严格规定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并在实施配套绿化工程的同时,积极实施废弃地的植被恢复和复绿工程,实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绿化建设两手抓。城市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的更多的公园、绿地,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绿色城市、森林城市,而农村也大力推进道路、村庄、坑塘、荒地绿化,以用材林围村、果树入院、闲置地建休闲绿地,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生态新村和绿色村镇。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和绿色屏障的建设,为城乡增绿添绿,形成了全新的互相连接的城乡一体化的绿化网络体系,既增加了绿地,提升了城乡绿化水平,使城乡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大幅度提高,同时也增加了林地,是对林地资源的有益补充。例如:对废弃的堆场料场、工场矿山实施的植被恢复,对农村人口转移后废弃的山区村庄的复绿工程等都是对林地的积极有效的补充。   (四)城乡一体化建设对林产品的需求量增加   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中,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工作和生活环境逐渐改善,对林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同时随着城乡林业产业布局一体化的进一步推进,林业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渐趋合理,逐步形成种植、收购、加工、生产、销售、服务一条龙,更加畅通的产销渠道再加上更加便捷的融资服务和科技支撑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林业企业的发展壮大及其加工能力、生产能力的提高。林业产业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另一方面也对增加原材料的供给提出了挑战,不能让原材料来源问题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要解决好这批企业原材料的供给,必须在维护和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前提下,在生产企业周边的宜林地区,加大原料林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保证林业产业的可持续经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城乡一体化建设对林地的保护和利用有促进作用。   二、林地保护利用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基础支撑作用   林业建设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中,肩负着重要使命。林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双重任务,保护和利用好林地对于促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差别,加快和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挥重要作用。   (一)加强林地保护利用可以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的基本需求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不断扩大,如果不加限制地新增加建设用地规模,是我国有限的林地资源供应所远远不能满足的。因此我们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正是为科学、合理、规范地使用林地提供制度依据,我们提倡在保护林地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地利用,加强对征、占、用林地的管理,逐步形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置换补偿”的林地使用机制,有效地监管和遏制毁林开荒、蚕食林地和非法占用林地,正是为了切实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国家能源基地、国家级电网、油气干线管网、干线公(铁)路、港口、机场、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公共建设的必要用地和合理用地,满足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的基本需求。#p#分页标题#e#   (二)加强林地保护利用对优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产业布局有前瞻性的引导作用   加强林地保护利用,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即设立预审环节,建立林地征占用的勘验制度,积极参与工程规划选址、方案确定工作,坚持按照“工程建设必须尽量保护林地,尽量少伐移林木”的理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与规划部门、建设单位积极协调,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优化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因工程建设占用征收林地的面积,引导他们在规划选址选线这一源头就尽可能地避让生物量较大的林地,最大限度地控制森林、林木移伐数量,从而科学合理地安排林地利用的结构与方向,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优化林地资源效能配置,切实保障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切实保障城乡经济发展的同时人居环境得到改善,使城乡一体化建设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加强林地保护利用对优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产业布局有前瞻性的引导作用。   三、正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关系的措施和建议   (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兼顾,良性互动   如上所述,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二者并非截然对立而是矛盾的统一。城乡一体化建设虽然要占用部分林地,增加了林地保护的压力,但也为加快建设生态防护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经济林、用材林等提供了发展的动力和良好的契机;林地保护利用虽然对建设项目乱占林地是一种限制和约束,却能够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的合理用地并对优化城乡产业布局有前瞻性的引导作用,因此应当把它们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考虑,统筹兼顾,注意统一性和整体性,不能顾此失彼。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时要以生态为重,充分考虑林地保护利用、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的要求,既要满足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当前需求,又要留足后人的生境空间,确保持续发展、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样,在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时也要充分考虑满足城市规划、乡村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的要求,科学分析和预测城乡一体化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综合分析林地可供给能力及资源动态变化趋势,制定林地保护利用的具体目标,建立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林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的林地保护利用优化体系,对林地资源的保护进行时序和空间上的精确安排。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更要注意与国土规划部门的上下联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横向互动,要加强协调和衔接,做到互相促进、互为补充,使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都按照各自的要求得到发展,并为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引导节约集约用地,维持林地占用与生态恢复新增林(绿)地的动态平衡   城乡一体化建设必须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林地;二是集约用地,每一宗城乡建设用地都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要确保林地占用与生态恢复新增林(绿)地的动态平衡,具体做法上,首先要在保障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建设用地的同时,引导建设项目节约使用林地,并适当配套绿化工程,扩大防护林地面积。其次要控制城乡建设使用林地规模,限制工矿开发占用林地,规范商业性经营使用林地,尤其矿山用地要实行生态优先、缴费使用、保障恢复、占补平衡政策,禁止私挖滥采、无序开发。总之通过行政、市场等手段引导建设项目节约使用林地,控制多占、浪费林地等行为,保持城乡建设使用林地与生态恢复新增林(绿)地的动态平衡。   (三)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生态补偿,积极补充林(绿)地   一是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兼顾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为主线,以体制创新、政策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生态补偿模式,不断完善政府对生态补偿的调控手段,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政策法规,努力实现生态补偿的法制化、规范化,推动我国城乡一体化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二是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克服多部门分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加强部门、地区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整合生态补偿资金和资源,拓宽资金渠道,逐步加大补偿力度,确保所有被征用占用的林地都得到补偿,确保补偿资金真正用在补充林地建设绿地上面。三是积极培育恢复、造林绿化、修复生态,多种途径增加林地资源;积极推进森林省、森林城市、森林社区、森林乡村建设,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四是加强宜林闲置地整治,对政府收回的闲置土地,原属于林地的,应当优先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废弃工矿、废弃山区村庄及村中空闲地的整治,对其中坡度25度以上的,应按照宜林则林的原则,优先用于植树造林。   (四)建立城乡一体、绿(地)林(地)统筹的评价体系和管理机制   1.建立城乡一体、绿林统筹的评价体系。由于近年来生态建设重要性的深入人心,全国各地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打造宜居环境蔚然成风,城市兴建了越来越多的绿色生态屏障林、滨江公园林、亲水平台林、园林林、风景林、广场绿地、小区绿地、单位绿地等,这些城市绿地在生态、减灾、景观、文化、休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林业部门在统计林地时,却没有把它们计算在内,这是不甚合理的。如果建立一个绿林统筹的指标,一方面可以更科学地对生态效益进行评价;另一方面,城市化的发展占用了多少林地,应该在新建基础设施、新建科技园区、新建小区时通过绿化美化和道旁植绿等方式至少补充多少林木,如果建立一个绿林统筹的指标,则可以更科学地估算需要补充的林地面积,多种途径补充林地,更好地实行占补平衡。#p#分页标题#e#   2.建立城乡一体、绿林统筹的管理机制。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来讲,我们要突破计划经济时代城乡二元对立的发展格局,“从生态立国、绿色发展”的战略出发,我们也应该突破过去由于部门分割带来的绿地和林地、绿化和林业的分割。因为城市绿地和乡村林地本来就是生态体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二者都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城乡一体、绿林统筹的评价体系和管理框架,有助于更好地实现林地的多功能效益,有助于在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实现绿林相互融合、协调推进,从生态建设的全局出发构筑“城市绿景、平原绿网、山区绿屏”的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网络体系,有利于对城乡绿地、林地进行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使各类要素合理配置、有机融合,建立城市与乡村之间功能互补、分工协作的绿林体系,有利于加强城乡在生态上的联系,促进生态系统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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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文献综述

摘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使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逐渐从城镇扩大到农村,学术界关于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实现一直是一个比较有争论的研究课题。对于学术界的各种观点、意见和建议的大量文献研究,本文分别从构建、可行与不可行三个方面进行归纳。

关键词: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

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大体上存在二元结构,即一条以城镇为主的工业化经济发展道路,和一条以乡村为主的农业发展道路。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明显,相应地在社会保障方面也出现城乡一体化的呼吁之声。

一、关于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争论

黄昕欣在《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中提到,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依托在户籍制度之上,王增文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中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路径研究》中就明确提到,要缩小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的差距,就需要淡化户籍制度,以此来提升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进程。我国自2014年取消户籍限制以来,经济不断发展,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趋于完善,而乡村的社会保障却是停在改革的十字路口、摇摆不前,实现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呼声日益高涨。对此,一批学者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见解。

(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观点

胡传玲通过分析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建立的超越经济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引发的弊端,认为即使勉强建立了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模式,也会因资金问题而产生严重后果。[1]张心田在《我国城乡社会保障有哪些差异,如何统一?》中就明确指出,我国农村地区因为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相关的财政投入根本无法落实,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举步维艰。吴丽丽在《城镇化进程中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统筹研究》中分析,落实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不仅要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保问题、社保资金筹措问题等,还需要做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度衔接等一系列工作。刘景艳和邹梦阳在《河北省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发展城市经济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指出,当前城乡一体化建设还存在城市规模偏小、开放程度不高、城乡一体化配套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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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优化策略

摘要:我国现阶段城乡发展二元结构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一矛盾也影响着我国城乡体育事业发展得进程,造成了包括首都北京在内的城乡之间体育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利于增强首都农民健康水平,有利于培养农民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有利于促进首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改善首都农村落后面貌。

关键词: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城乡一体化

十八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要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着力推进城乡公共体育服务等方面的一体化。[1]十八大后首都城乡公共体育服务一体化就开始纳入基本规划进入实践。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首都城乡体育一体化建设提供理论与实践指导,拓展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在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领域,扩大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空间,推动他们在首都城乡体育一体化的发展进程的价值发挥。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首都城乡体育发展一体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行研究,有助于政府部门调整对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培养方略,对全面推进首都全民健身工程的发展进程,促进首都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有着重要价值。但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促进首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还面临诸多挑战。

一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在首都城乡体育一体化中的挑战

(一)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有待提高

首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本情况可以说已经成为衡量首都社会体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随着首都全民健身事业迅速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中,加强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管理制度建设,积极制定培训计划,尤其在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中,一些区县为弥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不足推出了村官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项目,北京启动了大学生村干部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公益性培训工程。首都8个城区平均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728人,10个郊区县为1136人,郊区与城区存在明显差距。大部分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人才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看,与城区存在很大的差距。在郊区很多的农村没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情况也非常普遍,扩大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体系建设尤为重要。[2]社会体育指导员大多集中在城镇,农民即使有从事体育活动的积极性,但缺乏专门的指导人才。由于经费原因,城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不愿意到农村,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一时难以培养或者待遇过低,很少有人愿意干。即使在政府的体育发展规划中,还没有出台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的标准,而在北京市“十一五”体育发展规划中,规定了到2010年城市居民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比例为1:500。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但弥补首都城乡体育指导服务工作存在区域间的不平衡,还可以满足城乡群众的健康要求,进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育公共服务共享、公平和可持续性发展。首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加速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人民的空暇时间越来越多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优化配置与平等自由流动对首都城乡之间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城乡居民共享新型城镇化发展成果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是社会体育公共服务的关键组成部分,衡量首都城乡群众体育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是提高体育公务服务水平,是从体育大国变成体育强国的基本发展之路。

(二)影响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共服务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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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核心城镇化建设论文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

城镇用地粗放低效,“摊大饼”式的城镇扩张方式,使得城镇建成区面积增长远高于城镇人口增长速度;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速度高于农村人口减少速度。一些地方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抵押融资推进城镇建设,加剧了土地粗放利用,浪费了大量耕地资源,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城镇空间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不匹配

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雾霾等“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城市服务管理水平不高,在东部地区,部分城镇密集地区资源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在中西部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地区,城镇化水平较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不平衡。一些城市空间无序开发、人口过度集聚,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不注重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城市管理运行效率低,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强,增加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成本。

(三)不健全的城镇化进程中机制体制,也阻碍了城镇化发展

目前实行的城乡分割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制度,以及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等各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固化着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阻碍着城乡发展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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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问题构建策略

摘要:养老保险问题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养老保障问题尤其是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消除城乡二元社会养老结构,解决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建立一套适应城乡发展需要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成为当前社会保障事业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我国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存在的问题,从健全完善法律法规、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养老保险金层次、建立一体化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构建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问题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策略;研究

养老保险问题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养老保障问题尤其是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只有少数地区根据采取了新型农村养老制度。如何消除城乡二元社会养老结构,解决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建立一套适应城乡发展需要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成为当前社会保障事业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国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城镇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资金来源采取单位负担、社会统筹、个人缴费相结合,能够基本满足城镇居民的养老需求,为城镇居民养老提供基本保障。200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型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始逐步进入试点实施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社会保障事业做出统筹部署,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多个省市全面推开。北京、天津、重庆、浙江、河南等省市陆续出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一体化政策措施。截至2017年,全国有12个省(市)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但从目前的实施情况看,已经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地区,也只是处于较低的保障水平,覆盖面狭窄,并不能满足农村对养老保障的客观要求。我国城乡养老保险仍然存在着基本模式不统一、征缴体制不统一、统筹层次不统一,致使大多数人员还不能享受养老保障,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必须加快构建一体化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二、制约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经济发展差异导致养老保障水平不均衡。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低收入群体大多数为农村居民。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严重地影响了农民的缴费能力,构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牢固的经济基础。而且,我国不同区域、不同城市,经济发展差异巨大,一定程度制约了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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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思考

[摘要]城乡之间一直保持互相独立、自主发展的关系,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差距越来越大,这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科学合理性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历史上形成的城乡观念差距,导致在开展工作时还是面临很多问题。本文就有关城市一体化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加以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予以参考。

[关键词]城乡规划设计;管理;生态环境

管理城市和乡村作为两个不同的区域正在呈现出典型的不同特点,在城市不断发展现代工业化,而在农村则是发展小农经济。于是一些问题开始展现出来,农村和城市的经济收入存在差距,发展水平不均衡,城市与农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1]。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这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缩小城乡经济收入差距、解决我国“二元”经济发展格局的重要手段。研究新时期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发展对策,可以消除二元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也希望本文的研究可以为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路径以及模式起到重要的启发作用,也能够为我国的其他城市发展城乡一体化提供可借鉴的思路。

1新时期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工作

近几十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小镇的建设以及小城的经济发展都呈现出了迅猛之势,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升,在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带动之下小镇经济呈现出了持续增长的态势。合理布置城乡格局、有效开发和利用城乡土地资源,一方面可以进一步促进经济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也能为人们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从而进一步为小镇居民创设更加轻松愉悦的生活氛围。除此之外,生态环境建设也是我国城乡建设规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合理规划一方面能够优化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合理配备资源、加速城乡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更加有利于促进城乡之间的融合,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通过对城乡现有资源的利用与合理配置,从而对农村进行针对性的改造,大幅度提升城乡之间的融合度能够进一步加速农村的招商引资步伐,更好地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除此之外,进一步地加强城乡规划与建设的管理工作可以不断优化农村的产业结构,从而避免城乡出现两极分化矛盾,引领农村经济的发展[2]。

2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中存在的问题

2.1城乡居民权益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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