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城市规划管理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城市规划信息化管理浅议
1引言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潮流,是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环节的城市信息化更是成为了一项战略性工作,城市信息化的建设日益为各城市所关注,运用科学、系统的思维来营造现代化城市已经成为时展的必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明确指出要推进城市智慧管理。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玉林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有着“岭南都会”的美誉。玉林下辖一市两区四县,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两心、三带、六片区”的规划结构,是一座正在快速发展中的中等城市。因此,在信息化快速发展并运用到各个领域的形势下,玉林市的规划信息化势在必行。
2玉林市城市规划管理面临的信息化瓶颈
2.1规划审批管理的复杂性
随着玉林市城市规划工作不断发展,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面临着工作任务重、技术力量不足的困局。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的法定程序多、周期长。如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须先进行评估论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才能开展修编工作,总体规划纲要经自治住建厅同意才能编制成果,经征求各市、县、区政府等相关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及规委会审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报市人大审查,最后才能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作为管理部门,对于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监督把关,工作繁多,急需改进工作手段。
2.2规划数据信息的多元性
当下城市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大信息、大数据化的时期,海量的城市规划信息已逐渐从独立、按需使用的初级阶段,逐步向高度融合、高度共享的一体化智慧阶段转变。同时,各类数据,包括图形、文字、动画、视频等,具有多种存储格式,这使得目前的管理方式无力全面满足实际的需要,其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①历年来缺乏对基本信息的梳理和挖掘,规划工作面临着数据资料不全、丢失和混乱无序等现象;②缺乏完整、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导致数据共享程度不高,集约性差,各规划编制单位的数据标准不统一;③缺乏一个共建共享、快速反应的一体化辅助决策系统,不能发挥整体综合效用。这一系列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严重阻碍了规划管理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城市规划监督管理问题及改革综述
一、城市规划管理制度中行政法制监督的现状
1.城市总体规划层面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的需要,对城市总体的规划进行局部的调整,但是前提是必须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同意才可以进行调整。对城市的调整不仅仅涉及到城市的性质、发展方向还涉及到城市总体布局的变更。城市总体规划在法律条文上都有具体的规定,在权威性上是非常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使我们更加明确了解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变更和局部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根据城市的性质以及城市的总体布局进行了重大的变更,不仅是在规划期限、城市性质、城市人口、城市用地规模的变更量上发生了变化,而且还在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城市中心区、城市主要功能分区使用性质以及城市主干道改变走向上也发生了改变。
2.城市详细规划层面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有关规定,城市详细规划必须经过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并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一旦经过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的。对于城市编制分区规划的大小,重要详细的规划和其他规划的审批以及调整都是需要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进行审批的,这些在城市规划中都有明确的规定的。
3.项目建设规划管理层面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情况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规划建设管理对建设项目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它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定,提出了项目建设应遵循的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从项目建设正常规划的审批环节角度来说,在规划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审批后再申请调整部分规划控制指标的管理是不完善的地方,同时也存在着一部分的领导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现在,我国的行政法制对这种行为是无能为力的。
公共管理城市规划职能研究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城市规划已经不能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通过对传统城市规划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基于公共管理及城市规划职能,给予公共管理视角下城市规划中的计划、组织、领导等职能新定义。
[关键词]
公共管理;城市规划;职能定义
一、公共管理及城市规划职能
(一)公共管理
管理是促进人类协作劳动、维持和谐生活的重要手段。管理工作在社会生产以及生活的各方面均有表现。在现代社会中,公共领域与非公共领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构成。公共领域主要是指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是其主要组织形式,承担着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责,并且遵循社会公共生活的制度和规则。
城市档案规划信息化管理思索
本文作者:邓卫红 单位: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档案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资料、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资料、规划验收管理资料、违法建设管理资料等。其中包含了城市规划管理最为民所知的“一书三证”:建设用地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是政府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也是群众维护权益的可靠信息和原始凭证,与民生息息相关,所以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档案是幸福档案的一部分。如何挖掘规划管理档案的作用,确保规划管理档案造福民生,服务民生,使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多年来,广州市城建档案馆积极推进规划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发挥档案作用、落实拓展服务的重要举措,就是将传统的规划管理档案信息转换为可被计算机识别、处理的信息,实现规划管理档案信息资源的真实、完整地被采集和保管,安全、合理地被使用,以满足社会各方面日益增长的利用规划管理档案信息的迫切需要。广州市城建档案馆的规划管理档案信息化工程,走过了三个阶段。20世纪90年代,利用自己的技术力量,开发了城建档案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通过人工著录将目录信息输入,建立专门的数据库,实现对档案信息进行计算机管理和检索,结束了人工查阅档案慢、漏、不准的历史。21世纪头10年,信息化全面铺开,引进扫描仪,把握统筹规划、利用优先、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将利用频率高、调阅数量大的城市规划等规划管理档案率先进行数字化。至今,已扫描规划管理档案25万卷,生成450多万张图像文件。并通过广州市城建档案信息网站及局域网、城域网,逐步实现了规划管理档案收集、管理、利用统计的现代化。“广州市城建档案数字化工程”于2010年12月获得了国家住建部的验收通过。
在这一时期,基础设施建设、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人才体系建设也得到全面发展。21世纪第二个10年,档案信息化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即将建成以广州电子地图为基础、网上地理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城建档案信息系统。馆藏规划管理档案的信息化为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保护档案原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幸福民生方面做出了贡献。
一、为城市规划提供基础数据,提高了规划的可行性
城市是市民生活、工作、生存和发展的全部空间。回顾过去,在上一个世纪,只有13%的地球人口是生活在城市当中的。而到了2007年,历史上第一次城市的人口超过了城市以外的人口。这样一个过程正在加速,估计到了2050年,大约超过70%的全球人口将会生活在城市当中。所以关注民生,就要关注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的最高原则应该是“利民、宜居”。城市规划应以幸福居住为目的。城市的规划和建设是人类智慧的结晶,而城建档案工作部门正是为城市发展规划建设正常运转提供便捷服务的部门。2006年11月,广州启动了“数字城市规划”的建设,以数字技术作为主要技术手段、以数字信息作为主要的信息形式、系统地应用各种数字城市技术、实现城市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的有效衔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效率,保证总体规划与其他层次规划实现动态的联动,实现“一张图”规划管理,建立以“一张图”为核心的数字规划管理系统,使规划编制“面向管理、立足实施”成为可能。?数字化规划包含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层次:数据支撑层、应用和决策层、规划服务层,其中数据支撑层包括以4D数据为核心的空间基础数据、规划专题数据、行政事务数据和综合档案数据,这些基础数据为规划业务应用和规划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应用层是以3S集成空间分析、工作流优化配置为特点的图文一体的应用体系。决策层在数据基础和业务应用的支持下,进行数据分析与挖掘,使城市规划决策从定性分析走向定量分析。规划服务层则是利用基础数据和业务结果为社会提供规划服务。数据支撑层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划管理档案信息化数据,可见,规划管理档案在数字城市规划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没有基础数据,“数字城市规划”将是空中楼阁。
二、为规划审批业务提供支撑,提高了规划业务办事能力和效率
城市规划空间设计浅析
摘要:
GIS技术运用到城市规划中,引起规划领域的新时代,从数字城市到智慧城市,GIS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愈显突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进入新常态,很多城市正面临着如何实现可持续的城市化发展。基于此,从GIS技术的内涵分析,介绍GIS在规划设计中的优势,利用GIS技术更系统、更全面的把握城市的空间要素,建设美丽的城市空间环境。
关键词:
城市规划与设计;GIS;城市化
随着经济、社会和人口的发展,我国城市正处于快速发展中,传统的城市规划方法难以适应现代化的城市发展。因此,对城市进行更加全面、科学、系统和合理的规划和设计是非常重要的,而GIS技术的运用可以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可靠,从而大大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严谨。
一、城市规划受信息技术的影响发展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给全社会带来一场转折性的信息革命,其影响范围涉及到社会、经济、以及日常生活的多个方面;同样也影响到城市规划与设计领域。信息技术通过采集、分析、处理和利用等技术更好地服务城市规划,改变了城市规划的运作方式,加快了城市规划工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交流与反馈,进而对城市规划的空间设计产生深远的影响。随着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大数据时代等的提出以及城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工作愈加繁重。为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规划相关专业工作者们正努力寻找一种能够更完整、更准确地获取城市及其周边空间环境动态特征的有效措施。
城市规划视角下公共管理论文
1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规划职能探讨
在进行城市发展规划时,人们要遵循“三分规划、七分管理”的策略。这是由于对物质环境进行设计在城市规划中的所占的比重较小,相反人们对于规划中的而公共管理政策更加重视。尤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职能应该转变,重点转到服务于社会和经济上来。社会经济转型期,城市规划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惑,需妥善处理好规划与政治、经济、发展、现状、保护、环境、消费、未来、行政、市场、公众和利益等诸多关系。这些相互矛盾的关系是每一位城市规划工作者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题,在处理时往往会顾此失彼,有时让人不知所措,甚至对规划工作感到一片茫然。为了履行好城市规划职能,必须对经济转型期城市规划的职能进行解剖分析和合理配置。按照公管理的运行职能,可以把城市规划划分为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四大职能。下面将针对公众管理视角下城市规划的四个职能进行详细探讨。
1.1计划职能
在传统的城市规划定义中,主要工作是对在城市空间和土地利用两个方面对城市发展建设进行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狭隘性。在公共管理视角下对城市的计划职能进行研究,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为了保证对市民的精神和物质需求进行满足,以及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固化要设立明确的可行的目标和任务。在确定了目标之后,就要对城市规划的具体措施进行制定,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对城市多方面的发展提供方向。同时城市规划措施的制定,也为城市的发展建设提供了尺度标准。在制定了城市规划具体措施之后,就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在规划措施符合法律规范之后,对措施进行执行。交给城市发展的有关部门从整体到细节、宏观到微观进行详细的规划和执行,把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个项目上。最后在进行完所有的城市规划措施之后,就进入对城市规划进行审核的环节,由相关部门对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进行审批。城市规划的计划职能是城市规划所有职能中最首要的职能,他对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起到了指导和引领的作用,在公共管理角度上来看,计划职能的实现使得城市规划具有先进性和合理性。
1.2领导职能
城市规划公共管理过程中处于领导的地位,其在领导职能方面的体现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分别是规划引导、规划权利和规划协调。所谓的规划权利是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通过采取命令、引导等手段来对权利进行规划,为社会主体提供公平的平台,使公众参与到城市管理的大环境之中去。通过公共管理的力量对城市的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同时政府进行组织、指挥和监督等工作。而规划协调是指对城市发展中的各资源进行协调和管理,充分应用社会学、管理学和规划学等方面的知识,用科学的眼光对各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实现城市发展的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最后关于规划引导的职能是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为了确保城市规划在具体建设项目中很好地贯彻,而建立的有效的控制规范和引导机制。
1.3组织职能
全市城乡规划管理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规划,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加快建设长三角地区全面小康型、生态园林式的中等工业城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市规划委员会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管理城乡建设的基本依据。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进一步突出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指导,强化监管,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迈上法制化轨道。 二、加快完善城乡规划体系。规划主管部门要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为指导,突出“城在山水中,山水在城中”的景观特色,加快编制城区各区域性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以及专项系统规划,形成完善的现代规划体系。同时,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集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管理力度,到末,力争全市村庄规划编制率达到100%,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发展格局。 三、严格规划的审批程序。规划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各项建设活动进行统一规划、指导、检查和管理,保证城乡规划依法付诸实施。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重要的单体建筑方案须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及规定,由市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一般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其他规划方案由市规划咨询委员会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规划方案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组织编制评审,一般性规划方案由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后报市政府备案,重要的规划方案由开发区管委会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严格执行“一书两证”规划管理。规划、国土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储备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编制的目标性和土地供给的计划性。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城乡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前,必须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选址审查意见。属于划拨用地的,没有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属于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以及用途变更的,必须附有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对于重要地段的招标、拍卖、挂牌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统筹考虑公共利益先行进行初步设计,用地单位必须依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没有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不得提供项目用地。没有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部门不得批准项目开工建设。 五、建立民主监督和公众参与机制。规划主管部门要建立规划公示、监督和举报制度,坚持建设项目多方案比较、重大项目方案论证等制度,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各类规划设计方案在评审前,要在市政府网站、城乡规划信息网、《今日》、规划公示栏、现场公示栏等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规划设计方案的建议和意见。市规划主管部门要认真记录、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评审会评议审定各类规划方案的重要依据。规划方案批准后,必须向社会公布,由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规划的实施过程,重点项目还应在项目建设地点设立固定的公告牌,公布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有关内容和指标,接受社会监督。 六、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巡查和监督管理,从工程定位放线到竣工验收,做到规划管理全程参与,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建设过程中的规划监察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法定性和权威性。经审定批准的规划设计(包括使用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变更。确需修改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提出修改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审批。未经批准擅自调整规划设计提高容积率的,国土、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为推进节约集约城市建设用地,美化城市景观,提高城市品位,对在本通知之前已经批准实施、且处在适宜建设高层建筑的地段而尚未开工的项目,鼓励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规范的前提下,调整设计,建设高层建筑。今后,凡是规划规定须建设高层建筑的地段和项目,必须在规划评审和土地出让过程中,将各项控制性指标要求统筹落实到位。 七、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管理。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和先地下后地上配套建设。河西、城北新区建设,实行大规模块状开发建设,大道、青龙西路等城市主干道路两侧的土地,由市政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和统一管理,不得建设线状单体建筑物。旧城改造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应严格控制城市容量和建筑密度,严格限制零星插建,单宗出让地块原则上不低于1公顷。对暂不具备建设条件但确需收储的土地,由国土部门先行收储,待周边用地条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后,再统一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同步建设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公共设施的配套率应严格按国家规范执行,并严格按人民防空要求配置人防设置。供电、供水、电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且必须经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方可实施。沿街建筑的商业用房应严格遵守《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合理布局,划行归市。新建的沿街行政办公建筑不允许设置商业门面房。规划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建筑设计风格的研究、指导与管理,着力打造和彰显城市特色。 八、加强村组集体预留地建设和农民建房管理。改革完善村组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的土地供应方式,对符合预留用地政策的,一律实行货币化扶持。确需供地建设的,必须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并按规定办理。预留用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性详细规划。城市规划区内居民私有房屋确属危房的,经法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办理维修报批手续。房屋维修应符合规划要求,不得扩大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建筑层数,不得妨碍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对近期建设需要拆迁的危房,不得在原址改造或建设,一律由市国土部门按政策对其予以补偿安置后进行拆除。#p#分页标题#e# 九、加大规划执法力度。规划、城管等部门和有关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的联动协调机制,依法查处各种不按城乡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行为。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或侵害权力关系人合法权益,且不能改正消除影响的建筑,依法进行拆除或没收。对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由城市执法部门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对违法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执法部门要坚决依法查处。建立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城乡规划管理人员要做到公正、高效、廉洁,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有关部门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国家赔偿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监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为市政府审批城乡规划进行前置审查。市政府建立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为城乡规划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服务。认真落实城乡规划属地管理责任制,各乡镇、街道、村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做好本辖区范围内城乡规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的全过程负总责。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机制。加强各级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其人员编制要适应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城乡规划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备案。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建筑设计思考
摘要
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是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必须程序。从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概述出发,结合多年工作经验简要分析了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的内容及常见的问题,探讨了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的途径,旨在为类似的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
1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概述
1.1审查的意义
依《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或者镇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需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申请的过程中需提供土地相关证明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1]。因此,在工程规划管理阶段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规划审查在法律层面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其次,方案设计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基础,方案的优劣最终影响着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成本,对方案进行规划审查可以从源头上避免因无法满足规划要求而导致后期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阶段的重大变更或因违法建设受处罚的问题。再者,规划主管部门在方案审查阶段需征求专家和相关专业部门的意见,针对方案设计不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和不合理之处提出专业优化建议,起到了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和城市建设品质的作用。从以上三个方面来看,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