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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文化综合企业发展探讨
[摘要]西安,古称“长安”,在中国几千年的漫漫历史中,她目睹了13个王朝的兴衰历程,同时也创造出像唐乐宫这样具有大唐文化色彩的地方,让陕西的文化在这里传承。然而,这个拥有丰盛美酒佳肴和热情洋溢大唐歌舞的地方,近些年来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增加公司的利润,公司特意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大会,总结2016年的经营成果,分析唐宫乐舞和餐饮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以及改进措施之后的实施效果,最后提出了对唐乐宫今后发展的思考。
[关键词]经营成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效果
西安唐乐宫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餐饮、仿唐乐舞表演为一体的旅游文化综合企业。自1988年开业以来,唐乐宫以演绎唐宫乐舞而蜚声海内外,其中尤以“剧院餐厅”最负盛名,被誉为“东方的拉斯维加斯”。西安唐乐宫是以仿唐歌舞演出为载体,以海外游客为主要受众的国内较早的文化项目之一,是中国第一座具有国际水准的剧院餐厅。主要经营:唐乐舞表演、宫廷宴、中餐、婚宴等。其中久负盛名的剧院餐厅面积2700平方米,可容纳650多人同时就餐。创造了在演出历史上二十多年经久不衰的奇迹,成为无可替代的经典,被誉为“东方红磨坊”。笔者不禁陷入了沉思,拥有深厚文化底蕴且作为陕西人民骄傲的公司,为什么近几年来的发展却止步不前?
1公司近三年发展走势
公司近三年发展关联数据见下表。
2公司现状
2.12015年公司成果展示
铁路食品监督检查浅析
作者:刘嘉轩 单位: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
2011年8月全路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铁路食品安全是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铁道部和路局相关领导曾多次对卫生监督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提出具体要求。在铁道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上,有关领导强调:食品安全与行车、人身安全同等重要,铁路运输和经营管理部门要做到“三同时”,要将食品安全工作与运输经营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1]。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经过统一部署、集中整治、现场督导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果,为巩固此次检查的成果,现将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辖区内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分析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材料铁路安全大检查活动由铁道部统一部署,北京局由北京、天津、石家庄三个卫生监督所抽调卫生监督员由路局社保处统一安排赴各地进行检查,各铁路卫生监督所负责本辖区内各经营网点的检查及督导工作。天津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负责检查督导的餐饮服务单位35个、食品流通单位67个、餐车33组次。其中路局检查组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个、食品流通单位11个、餐车4组次,天津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0个、食品流通单位56个、餐车29组次。
1.2检查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铁路站车卫生监督检查办法》、《铁路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基础设施、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卫生状况等内容,按旅客餐车、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四类各有侧重进行检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的方式,直接对话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落实、销号,最后将检查、销号情况汇总统计。
2结果
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辖区内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5个、食品流通单位67个、餐车33组次(餐车全部为天津客运段担当)。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操作流程、制度建设、卫生状况、生产经营条件、食品卫生意识等方面有了显著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从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辖区内总结归纳的数据,纵观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进出货台账记录不规范占25.9%(35/135);食品、原料存放不规范、食品与其他物品混放占23.8%(32/13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不能按规定穿着佩戴工作服、帽口罩等占21.5%(29/135);防蝇、防尘、防潮设施不齐全占18.5%(25/135);环境卫生不达标占13.3%(18/135);食品洗净度、消毒不达标占11.1%(15/135);食品工具、器具、容器、冰箱、冰柜无生熟标记或未按标记存放占8.9%(12/135);工作人员个人物品不能定位存放占6.7%(9/135)。
中小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论文
一、上海市中小型餐饮行业现状
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食品安全问题同样面临着上下游相关产业密集、涉及到的问题面广复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长期积攒的问题,需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餐饮服务乃至监督管理、舆论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共同努力。其中,消费者建立起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科学认识,进而培养出理性消费的习惯,无疑会对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食品和饮料行业是传统行业如餐饮、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大市场,快速增长的发展速度、广泛的影响和高就业吸纳能力受到广泛的关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管理、体系建设、监测实施及质控等工作情况开展的情况和实施力度也会影响者餐饮行业健康发展。而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这条涉及种植养殖、加工制造、储蓄物流、服务环境乃至舆论监管各个环节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而且消费者也应对食品安全有一个科学理智的消费观念。但是,现今餐饮行业发展过程也存在如下问题:首先,大部分中小型餐饮的管理服务传统老旧,并且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监督运营体系,所以给广大餐饮企业的融资和规模扩大带来阻碍,所以很多中小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落于下风,在科学管理、监管体系、优质服务上输给大型企业;其次,中小型餐饮企业本身规模有限、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争取不到更多的融资途径,价值店铺的租金费用上涨、员工工资和待遇要求不断提高,很多中小型餐饮企业濒临倒闭,给整个行业健康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最后,大部分的中小型企业眼光狭隘、只顾短期的利益。所以,很多企业走上了一条违背道德和法律的发展道路,对自家企业的食品卫生环境不够重视,甚至为了降低成本、谋取利益而生产销售过期有毒有害食品,因此也陷入了恶性发展的怪圈。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习惯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对饮食环境也有了很高的要求,不再像是过去单纯求“吃饱”,而是“吃好、吃出健康”。餐饮业进入门槛低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业内竞争非常激烈。我们通过对上海中小型餐饮业现状的分析,找出并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中小型企业发展方向和途径进行可行性的分析,为上海市餐饮业今后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二、中国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发展历程
我国的食品安全政策从总体角度来看是缓慢而曲折的,历经沧桑和艰辛阻难的,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民众饮食健康、生命安全上不断努力和尝试,始终高度重视整个社会的食品卫生安全的问题。适应不同新形势的变化发展,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保证食品安全,我国始终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控和评估监测的管理体制、对我国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不断做出努力。1958年1月中央人民政务院第167次会议批准的《卫生部关于全国卫生行政会议与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的报告》中正式提出了“卫生监管制度”,明确提出了“重点推行卫生监督调度”。1958年我国又实施了放射卫生监督等等,基本形成了各级政府卫生机关领导下的,分别由各级卫生防疫站承担环境卫生、劳动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体系。此阶段的食品安全政策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大都规定明确,但缺乏国家强制力的保障。1966~1976年间是新中国历史上比较艰难的岁月,我国的食品卫生工作也没能逃过这一浩劫。因此,这段时间的食品卫生立法、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卫生检疫防疫工作几乎全面停顿,几乎没有任何进展。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历史的一个转折点,全党工作也由此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政策也由此迎来了它快速全面发展的春天。中国的食品安全政策发展首先是进行各项法规制度的完善并实现与国际接轨。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1982年以来,卫生监督工作的法律地位得到确认,卫生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得到充实和扩展,卫生监督的手段和方式在原有的基础上增添了依法监督、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法律手段,总的来说,卫生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法制化和系统化的发展时期。1981年9月,中华医学会第一届全国食品卫生学术会议对《食品卫生法》的制定进行了专题讨论。1982年1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食品卫生法》,规定于1983年7月1日试行。《食品卫生法》是新中国第一部食品安全方面的专门法,也是中国食品安全方面的基本法。1985年12月1号颁布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试行)》。1990年首次全国卫生监督会议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前奏,也是卫生监督史上的里程碑,当时提出了“强化行政法,监督检测合理分开,统一综合管理,建立新的卫生监督体系”的目标。1994年《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正式作为国家标准颁布,结束了我国食品安全评价工作长久以来没有标准的局面,使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在同一年内国家还颁布了179个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食品中铅限量卫生标准等国家卫生标准。1995年10月2日,卫生部组织召开国际卫生政策规划会议。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通过了经过修订的《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的执法主体从卫生防疫站转变为卫生行政部门,这标志着国家开始强化卫生行政执法职能。1996年3月,卫生部为适应《食品卫生法》执法主体的转变,了《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通知》。这一文件旨在建立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为龙头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系。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该项法律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并明确指出要将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依据。
三、研究中小型餐饮行业食品卫生安全的意义
首先,上海正在向着国际大都市和“四个中心”建设的目标不断发展和努力,餐饮行业是否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而且民众饮食卫生安全状况也是上海市作为国际大都市的一项细节体现。而相反的,餐饮行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很容易被大家忽视,所以本小组相信本课题研究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其次,我们从餐饮企业、消费者及政府监督系统三个不同角度全方面了解整个上海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漏洞,并且本小组实地考察和访问,所以更具代表性、可行性。本课题密切联系当代公众生活、餐饮业从生产到消费整个运营的链条是否完整、食品安全是否有保障,关系到社会大众的饮食环境和安全,这是与整个社会及大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所以其重要性可见一斑。最后,通过收集得到的数据信息统计总结,我们最后整理出来一份调查报告、一份关于推进餐饮行业发展的策划方案的项目报告书,对社会公众进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提出可行性建议。课题组通过三个途径,从消费者、餐饮行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入手,查找相关资料、实地走访调研,探寻在过去几年中,上海餐饮行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发展萎靡不振、甚至很多企业面临洗牌的原因。据此从源头和渠道出发,为上海中小型餐饮企业出谋划策,进一步为整个上海餐饮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新的意见,实现餐饮行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为上海市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饮食环境。
四、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红色旅游服务标准创新和品牌建设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韶山红色旅游服务重要环节、重要场合、重要宾客3个方面的标准创新及推广应用,并分析了标准创新在促进韶山红色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和特色品牌建设中的作用。
关键词:红色旅游服务,标准化,特色品牌
1引言
韶山是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同志的故乡,是全国重要的革命纪念地、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又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韶山在多年开展红色旅游服务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渐形成了重要宾客接待服务、红色教育服务、红色旅游讲解服务、韶山宾馆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等特色鲜明的优质服务项目,为韶山红色旅游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1年以来,韶山先后开展了红色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和示范工作,积极探索红色旅游服务标准化之路,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现旅游服务与管理规范化,逐步建立韶山红色旅游服务品牌。在此基础上,为了加快推进韶山红色旅游服务品牌提升,围绕服务重要环节、重要场合、重要宾客3个方面创新打造精品标准,进一步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突出旅游服务的红色文化内涵,形成韶山红色旅游服务品牌特色。
2韶山红色旅游服务重要环节标准创新
韶山依托优质红色旅游资源、现代化基础设施、丰富的服务经验,在交通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游览服务、购物服务、会务服务等重要环节形成了优势。在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过程中,重点针对交通、餐饮、住宿、游览、购物、会务接待等旅游接待服务环节创新制定了一套精品标准,形成了具有韶山红色文化特色的旅游服务。
2.1交通服务标准创新
2013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市食安办的指导下,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水平;狠抓基层食品日常监管,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今年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管网络建设
我区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和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领导,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区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有关文件;明确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二是健全机构。在各镇(街道)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各社区、村配置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测网络。三是经费保障。加强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力度,2013年我区财政预算内投入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60.27万元,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强化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监测机制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及风险监测体系。结合我区特点,制定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此外,针对近年来各地出现的瘦肉精、染色馒头、豆芽菜、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塑化剂)等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我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全区主要食品抽检计划并落实监管部门抽检工作。同时,认真办理有关食品安全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来共办理区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二是推进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系统追溯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产品、肉类以及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通过在市区某肉制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追溯应急演练,从而提高我区食品监管人员、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三是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摸排调查工作,加强对企业诚信信息的管理、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每季度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经营主体开展信用公开评价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情况,此外,邀请部分企业代表单位签订《商贸企业诚信承诺书》,营造良好商业氛围,有效的引导了辖区企业有序经营,规范了市场秩序。四是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我区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1]182号)文件精神,建立我区食品安全奖励机制,依托“12315”平台,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有效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处理申诉、举报,积极排除、解决消费纠纷,认真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今年以来,“12315”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4件,立案查处2件,罚没0.9168万元。
三、层层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月、宣传周以及食品安全道德领域突出思想教育和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四进”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和健康意识,创造良好氛围。
旅游景区餐饮经营管理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要:餐饮场所是旅游景区必不可少的配套服务设施,与住宿、娱乐等共同构建了旅游景区产品体系。景区餐饮经营管理水平,不仅与旅游景区的盈利水平紧密相连,也决定广大游客的旅游体验,关乎旅游景区整体形象。本文主要总结分析了当前旅游景区餐饮经营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景区餐饮经营管理问题对策
一、旅游景区餐饮经营特点
(一)与景区的关联性
景区餐饮是构成旅游景区系统中的子元素之一,这决定了它必然与景区、与其他组成元素存在十分紧密的天然联系。从财务意义而言,景区餐饮场所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但就产品价值链而言,在市场营销、人力资源、设备管理等诸多方面,景区餐饮都具有明显的依赖性,因此各项业务都需要与整个景区形成较强的关联性。
(二)客源构成的多样性
旅游景区餐饮立足景区,受区位要素的影响,游客构成了旅游景区餐饮客源的主体,周边居民消费很少。旅游景区餐饮客源包括团队餐饮、散客餐饮、高端餐饮等,客源来自全国各地,具有不同的消费习惯、消费水平、消费诉求。因此,景区餐饮在客源构成上具有多样性。
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汇报
11月18日下午,我局在局长办公室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同志主持,等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领导班子各位成员分别汇报了个人一年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现实表现和思想认识,从加强党性修养出发,进行自我查摆和剖析,充分准备好发言材料。每位同志敞开思想、坦诚相见、认真负责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结合个人的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指出了问题、明确了方向,对本局的后勤保障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现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为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我局于11月16日向各单位发放了《关于征求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见的函》,同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发放领导班子生活会意见征求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局领导班子还根据意见汇总材料,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本局工作实际,重点检查了自身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同时对机关食堂经营管理等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会上,大家共同学习了《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会后,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对个别党员、群众谈心交心活动,相互间征求了意见,通过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了一些工作中的误会。
二、民主生活会个人情况汇报
会上,等同志根据这次民主生活的要求和个人工作实际总结了自己一年来的党性、党纪表现及工作实绩,大家畅所欲言,积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认为,班子互相间是团结的,思路是清的,战斗力是强的;能针对本局实际情况,积极向县府,县委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机关后勤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能够结合这次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领导班子整体情况
假冒伪劣问题食品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假冒伪劣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整治工作方案(2019-2021)>的通知》(赣市监办发〔2019〕100号)、《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整治工作方案(2019-2021)>的通知》(九市监办发〔2019〕16号)部署要求,市局决定从2019年至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假冒伪劣问题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第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改革创新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对食品领域和食品市场的整治,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化解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增强公众饮食安全感,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实现瑞昌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标,针对食品领域假冒伪劣存在的现状,通过假冒伪劣问题食品专项整治,净化生产源头和流通网络,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高发多发势头。到2021年,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和监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工作制度和机制更加完善,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更加规范,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生产经营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