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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中的法学思考
社会发展中的金融法与环境法问题经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批准“,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复旦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医事法中心、复旦大学民商法学科主办。来自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德国洪堡大学、英国班戈大学、日本神奈川大学、韩国西江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知名教授以及复旦大学部分教师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收到学术论文30余篇,围绕“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的主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沦,是一次高层次的学术研讨会。 此议题研讨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杨心宇教授、王全弟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评议。主要论文包括: (1)俄罗斯前总理、俄罗斯联邦审计院秘书长、莫斯科大学国家审计学院院长S.M.沙赫赖(ShakhraySergey)教授作了《国家审计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的报告。他认为,国家审计是在有限的社会资源条件下国家优化解决社会经济任务的工具,它以公民监督国家效率的机制合理取代了几个世纪以来国家监督个人行为的制度。作为现代社会的监督制度之一,它提出了社会经济改造中目的与手段的关系问题,特别重视分析各种改革与战略的社会代价。国家审计制度是一项转向新经济类型和高水平社会发展的前提手段。 中国学者评论认为,俄罗斯的审计制度对于俄罗斯的反腐败有重要作用。国家审计制度从学术角度来说是宪政的视角,值得中国学者研究与借鉴。 (2)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系主任A.K.戈利琴科夫(GolichenkovAleksandrKonstantinovich)教授作了《生态立法的新的法律编纂》的报告,介绍了俄罗斯生态立法的主要任务、结构、主要途径(跨部门的法律编纂)、法律部门的区分与整合(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区分整合后形成生态法)、法典制定者必须解决的问题,认为生态立法改变了环境保护活动的法律基础,将会促进向清洁技术转化并保障国内经济在高生态标准下进一步增长,促使建立真正的国内生态安全体制。中国学者讨论认为,俄罗斯将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整合为生态法,这种跨部门的综合性的立法,即社会法的产生,值得我们研究。 (3)英国班戈大学法学院院长德莫特•卡希尔(DermotCahill)教授就其论文《欧盟内欧洲法院在公共采购领域对透明原则的运用》发表了演讲,介绍了欧盟在公共采购领域的一些最新发展,欧盟法确立了公共采购领域的透明原则及非歧视原则。欧洲法院(ECJ)的诸多判例已经对27个欧盟成员国不透明的公共采购现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强化了透明原则,产生了扩大适用非歧视和透明度一般原则的结果。英国法院遵循了欧洲法院的司法判例,以致几乎所有该论文讨论的新近案件中,公共机构都被认定为违反了欧盟法律或一般原则。中国学者结合金融危机及中国的政府采购,与克希尔教授探讨了多层次的金融监管问题。 (4)复旦大学法学院朱淑娣教授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金融规制法研究》为题作了演讲,以利益平衡为视角,探讨了中国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朱教授指出,金融规制法律规范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规制发生的正当性、规制的合理限度和规制的法律控制3个方面。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金融公法 2社会发展与侵权责任法改革 规制主要目标包括:双向兼顾性目标、利益平衡化目标和全球化贡献目标。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提交的论文《金融危机的法律思考》,俄罗斯的S.G梅德维杰夫教授提交的论文《俄罗斯联邦银行储蓄保险制度》,探讨了相关中、外金融法律问题。此议题的研讨由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匡教授评议。 主要报告有: (1)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刘士国教授作了《中国侵权责任法制定中的争论问题》的主题发言,向中外学者介绍了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进程等基本情况,着重对以下几个立法中的争论问题及主要意见予以介绍和评述:①侵权责任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否仅规定侵犯民事权利,是否再规定侵犯利益;②关于统一死亡赔偿金的规定;③关于要不要规定国家赔偿责任;④关于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是否规定矿害等工伤事故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可否由相邻人赔偿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刘士国教授认为:①侵权法调整的就是侵犯绝对性民事权利产生的社会关系,法与法律有区别,即使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利,也可能存在于社会生活规则中,那就是法律之外的法涉及的权利,反对对利益作出特别规定。②统一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大势所趋,有利于保护受害人。③主要从性质上说,国家赔偿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关系,就此,侵权责任法应作规定。鉴于国家赔偿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侵权法仅规定一条就可以了,表明这是侵权责任的一个类型及赔偿的性质,具体条文由国家赔偿法规定。④采用责任能力规定是正确的和必要的,这涉及侵权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的改革。监护人责任应以被监护人无责任能力为条件,如被监护人有责任能力,被监护人应承担责任,不能赔偿的,由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前者,是直接责任。侵权法以救济受害人为主要目的,也有教育、预防的功能,未成年人有过错,应予批评教育,甚至责令赔礼道歉。⑤侵权法应规定矿害事故的使用人因违反对被用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而且不限矿害,凡使用人对被使用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均应承担民事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不应由相邻人赔偿,法院不宜以共同危险行为或公平责任加以判决。加害人不明,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侦查。 如仍不能确定加害人,公安部门可会同民政部门,对严重受害者实行社会救济。此外,受害人仍可依医疗保险减轻所支付的医疗支出,保险制度已对此具有救济功能。 对于中国侵权法的制定,外国专家饶有兴趣,就诸多问题与刘士国教授进行了探讨。#p#分页标题#e# (2)韩国西江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长严东燮教 授以《韩国制造物责任法》为题,介绍了韩国制造物责任法的概要内容、制定该法以后韩国案例的动向,指出了该法的缺陷,提出了如下修改完善的建议:应对“缺陷推定”作明文规定;《制造物责任法》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预售公寓的缺陷责任;应明确规定免责事由“法令制定的标准的遵守”中的“法令”局限为强制性的;法规条文应更明确。 (3)华东政法大学张礼洪教授就其论文《对侵权行为过错认定标准的新认识》作了报告。他以《阿奎利亚法》中关于过失的原始文献为基础,对完善现有的过失判断标准提出了建议:侵权过失的判断标准以客观过错为基本原则,即过失是对行为人没有尽一个理性善良的人的义务,预见或者预防自己行为的后果进行的。过失的存在以存在不法行为、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过失概念本身就蕴含了因果关系。过失的存在以行为人是否尽一般人应采取的谨慎义务为标准,但是,还应根据社会的一般认识,以造成损害的危险是否由行为人所知或者被害人是否根据自己的意志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应处于的危险区域来判断行为人的过失。 (4)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淑华作了《未登记过户之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的发言,她认为我国《物权法》对机动车的物权变动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机动车所有权自买卖交付时发生移转,登记过户仅是买受人据以获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属于物权变动不得对抗的“第三人”范畴。转让交付但未办理登记过户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对机动车享有运营支配权和运营利益的机动车实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的所有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其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构成侵权行为。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康提交的论文《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同侵权损害赔偿中的保险责任研究》。 3社会发展中的医事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韩长印教授主持,复旦大学王全弟教授评议。主要报告有: (1)日本神奈川大学法科大学院森田明教授作了《日本医疗诉讼与医疗的法制度的动向》的报告。 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介绍了日本国内患者权利运动的发展、重大医疗事故诉讼持续增加的特点以及最新的法律制度的施行:产科医疗补偿制度、对因出生时的原因造成的脑性麻痹患儿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医药品副作用受害人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及预防接种被害人的补偿制度。 (2)复旦大学法学院姚军副教授作了《医疗事故侵权责任范围的正确确定》的演讲,他提出,作为法治社会核心价值的社会公平的核心内容,要求行为(或责任)人对己方行为及其不良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即法律上对己不利的后果)。在具体承担法律责任时,它又意味着责任人仅对由自己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而不应对超出该不良后果部分负责;同理,基于该核心价值(也是诸法的基本原则),医疗事故的责任人也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立法即司法上不应强迫其承担超出该后果的责任。 (3)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满洪杰从比较法的角度进行了《人体试验侵权责任研究》的发言,建议我国应当构建独立于医疗过失责任的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制度。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可以在对过错的举证上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疫学原理因果关系以及因果关系推定理论来进行综合判断。 (4)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李燕以《双性儿童性别确定的法律问题探究》为题,提出双性儿童并不是不正常的,当前医学界普遍施行的、经父母知情同意而为双性儿童确定性别的性别再造手术,并不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性别确定应是儿童自己的宪法权利,父母对子女性别再造手术的知情同意权与双性儿童自己的宪法基本权利相冲突。法律应承认男女二元性别体系外的第三种性别,双性儿童的性别确定应待其长大后自己决定。 韩长印教授评议认为,医事法的研究提醒学者注意到平时不为大众所关注的处于弱势群体的少数人的权利,也提醒学者们思考我们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法论问题。由于医事法内容的中外共同性,中外学者就医疗过失认定、损害赔偿、医疗诉讼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4社会发展中的其他民商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段匡教授评议。主要论文有: (1)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莱因哈德•辛格(ReinhardSinger)教授作了《变迁中的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报告,介绍了社会模型的概念和它作为法律发展因素的功能、在19世纪私法秩序的社会模型的发展以及德国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变迁,提出了现代私法中的民主化和社会国家化、告别契约法中形式自由伦理模式,强调程序的和实质的合同正义,强调了民法的社会责任。 (2)复旦大学法学院王全弟教授所作报告《两岸担保物权比较研究论纲》,就如何确立保证债权获得完全清偿的制度,比较了2007年3月中国大陆《物权法》与台湾地区在2007年3月经立法院审议通过的担保物权修正草案,在担保物权的追及力、担保物权的实行期间、抵押权顺位、动产抵押、最高限额抵押、权利质权和商事留置权7个方面对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物权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有利于两岸发展及法律相互借鉴与完善的建议。 (3)复旦大学法学院胡鸿高教授作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律改革》的报告,介绍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治演进历程与特点、中国企业并购的模式、企业并购突出问题与法律改革。胡教授呼吁,企业并购,不仅应当有利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而且要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信息披露法制,增加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特别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企业并购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发展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建设和谐社区与社会。目前当务之急,在于通过法律改革,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和实现机制,倡导和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p#分页标题#e# (4)复旦大学法学院何力教授作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的演讲,指出中国的资源特需改变了世界资源供求格局,阐述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进展,分析了经济主权和资源主权成为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障碍,分析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环境法和政治动乱问题,最后就中国海外资源投资保护的法律对策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5)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盖威作了《社会组织在我国协商治理模式中的地位与功能》的论文发言,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修定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尽快制定社团法、修改现行特别法增加法律责任的规定,进一步扶持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淡化一些社会组织的行政色彩,转变政府中心主义治国理念,确立以民为本、以市民社会和市民组织活动为导向的治国之策,进一步完善协商治理机制。 (6)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托马斯•莱塞尔(ThomasRaiser)教授作了《合同与合同法》的报告,俄罗斯A.Sherstobitov教授向会议提交了《关于俄罗斯联邦民事立法修订的构想》的论文,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韩伟、王森波分别提交了论文《斯多葛派的伦理哲学与罗马法的转型》、《必亦正名乎?———美国加州同性婚姻立法风波透析》。
科技期刊数据库建设
2018年4月16日晚,美国商务部公告称,美国政府将在未来7年内禁止中兴通讯从美国企业购买芯片[1]。2018年4月19日,针对中兴被美国莫名制裁的问题,中国商务部就表示,中方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随时准备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应有的合法权益[2]。2018年4月20日,中兴通讯公司了关于美国商务部激活拒绝令的声明,称在相关调查还没有结束之前,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就执意单方面对公司施以最严厉的制裁,对中兴通讯公司极其不公平,中兴通讯公司表示不能接受[3]。由此,2018年美国制裁中兴通讯公司的事件(以下简称中兴事件)正式开始发酵,一时间成为中国民众纷纷讨论与议论的热点话题。对于美国针对中兴公司的制裁做法如何界定、中国将会采取哪些反制裁措施、中兴通讯公司的未来将会何去何从、中国的芯片产业能否在逆境中崛起等等这些问题都是中国人当务之急所必须直面的。而如何透过芯片产业去看待中国其他的一些产业同样可能会面临的困境,这也许才是中兴事件给每一个中国科研工作者提出的更深层次的考验。作为一名普通的高校教师,笔者参照中兴事件的问题也做了深度的思考,对于中国高校科技期刊数据库的建设所存在的类似问题有一些新的感触,并对于如何解决此类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解决措施。那么首先让我们先回顾一下近期发生的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兴通讯公司进行制裁的事情经过。
一、中兴事件的前因后果
(一)中兴通讯公司在美国市场屡次被限
其实早在2012年10月8日,中兴通讯公司就被美国众议院的情报委员会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建议阻止其在美国开展投资活动[4]。2016年3月7日,美国政府宣布以中兴通讯公司秘密向伊朗出口产品为由,对中兴通讯公司进行了出口管制。由于中兴通讯公司遭受美国出口管制的存在,直接导致了中兴通讯公司从美国进口产品的周期受到了极大影响,到货的时间长短就存在了极大的不确定性,从而使得中兴通讯公司整个供应链蒙受了非常巨大的损失[5]。整整一年之后的2017年3月7日,中兴宣布以8.92亿美元(约62亿人民币)罚款的代价,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而中兴通讯公司2011~2015年的净利润一共加起来也不过是59.85亿元。相当于这五年都白干了[6]。再加上2018年4月16日来自美国商务部的芯片禁令,中兴通讯公司在短短五、六年时间内就连续三次遭到了美国政府的行政禁令,而且美国政府一次比一次下手还要狠,一次比一次更加不讲道理。
(二)中兴以外中资企业在美国市场同样被限
2005年8月3日,由于美国政府的行政干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宣布退出对美国优尼科公司的收购计划[7]。2008年,华为曾经试图联合贝恩资本对3Com公司进行并购,但却以国家安全为由被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否决[7]。2010年8月,华为尝试与美国电信商Sprint公司进行电信领域合作,却被美国政府以或对美国公共和私人部门客户构成重大风险为由禁止参与合作。2010年10月,华为试图收购美国3Leaf公司的专利技术,却再次被美国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2012年9月28日,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总统令宣布禁止三一重工在美国进行风电投资项目。可以说,中资企业的发展随着自由贸易的步伐越走越大,可是在原本应该享受自由贸易的美国市场却遭受到了来自美国政府的连续多次不间断的野蛮干涉。
(三)中资企业在美国市场被限的主要原因
药品物资会计采购及库存管理研究
摘要:医院药品物资使用频率高,而且品种繁杂,导致会计采购和库存管理方面经常出错,容易造成账实不符,供求错位,所以必须要实现数据化管理,即通过第三方开发专业软件提升管理效果。本论文针对现阶段药品物资会计采购以及库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到致因,在此基础上形成“互联网+”管理模式,确保管理的精准,降低浪费和资金占用,提高医院的经营水平。
关键词:医院药品管理;药品物资采购;库存管理
前言
因为医院药品物资采购和库存管理非常复杂,有必要对其展开专业研究。笔者认为将研究重心放在相关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方面,找到导致这些问题的深层因素,对于改善此类工作效率具有积极意义。故此,本论文便形成了三部分内容:第一,药品物资会计采购即库存管理对医院的重要性;第二,现阶段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三,建立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会计采购”工作模式。以下对三部分内容予以详细论述。
一、药品物资会计采购及库存管理对医院的重要性
之前医院系统药品物资会计采购及库存管理,是以财务会计为主的管理方式,主要针对的是货币信息,而今因为医院处在复杂的竞争环境中,此方面工作需要从传统财务会计管理方式向管理会计转变,后者精于整合信息挖掘信息降低经营风险式。在管理会计思想之下,医院药品物资采购和库房管理的重要之处体现两个方面:第一,涉及到了医院资产资源管理,科学管理方式会降低医院管理成本。医院药品物资包括了中西成药以及各种资源设备,它们是维持医院开展业务的保障,所以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会计管理,要让动态会计技术在采购和库存管理中得到应用,实现药品和物资的及时供应,同时又不挤占医院现金,降低医院经营风险。第二,对于整个医疗行业来说实现良好的会计采购和库存管理是实现资源整合,确保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否则会导致不同地区医院或者同地区不同医院资源配置差异过大,给患者或者给当地人民群众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1]。在未来医院整个行业要进行资源整合,医院之间既是竞争关系也是合作关系,科学合理的管理物资便决定了其核心竞争力强弱,也决定了整个行业的经营状态。甚至于在外来能否和先进国家医疗系统达成合作,形成技术交流与,也决定于对药品物资的管理水平。
二、现阶段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
共享监控管理系统下的实验室管理
[摘要]在国家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宏观背景下,加强和完善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对于建设“特色高水平”大学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安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为例,介绍了安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的状况、大型仪器设备平台开放共享管理系统的运行模式以及共享监控管理系统下实验室管理取得的一些成效,针对实验室建设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建立建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和提高仪器使用率三个方面入手,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以期探索大型仪器共享监控管理系统下的实验室管理新模式。
[关键词]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员;监控;管理
随着我国对教育和科研的高度重视,国家对高校学科及实验室建设的经费投入持续增加。安徽农业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以农林生命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的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十所高校之一,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是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下设19个学院(部),园艺学院是我校建立较早的院系之一。学院先后购置了大批仪器,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都在逐年增加。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得以提高,实验教学条件得到逐步改善,但是随之而来的是,管理上面出现的种种问题,比如,仪器设备的迅速增多,实验场所的增加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数量的不足,现代科技的发展需要先进的管理理念与实验室技术人员管理技术的滞后,仪器设备的大量采购和利用率低下之间的矛盾。基于以上矛盾,传统实验室的管理模式,结合网络技术及数字化校园建设创建而成的大型仪器共享监控管理系统应用而生。平台可在线查看学校所有大型仪器信息及状态,仪器测试可以采用网上预约、网上收费等规范化管理。各个实验室安装了摄像头,一部分常用的精密仪器及易发生危险事故的仪器,安装了刷卡系统。实验室安装了门禁系统,新的管理模式不仅有利于促进高校大型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和高效安全使用工作的顺利进行,还能更好地促进大型设备资源共享,提高大型仪器的使用效益。
1学院仪器设备概况
园艺学院实验中心教学和实验平台,是教学、科研和技术服务的教学实验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担负着学院本科课程实验、开放性实验、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及本科生、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的实验平台。为了满足本科教学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目标,学院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借助国家和学校对本科实验室建设的资金投入,先后购置了大批实验仪器。仪器数量多,种类齐全,完全可以满足本科实验教学和研究生科研实验的需要。
2大型仪器共享监控管理系统在实验室管理中的现状
实验中心教学和实验平台,是本科教学和科研的基地,不仅承担着本科教学的任务,也是大学生科研创新的孵化器。由于实验室多、区域面积大、仪器设备种类与数量多、流动人员数量多且杂,长久以来,实验室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学生素质参差不齐,自觉性差,缺乏有力的监管威慑力。很多学生抱着浑水摸鱼的心态,仪器弄坏了,常常找不到“肇事者”。第二,学生动手能力普遍较差,研究生一般以导师为单位,常采取“大带小”、“老领新”的传帮带的学习模式,由于对仪器操作也是一知半解,所以经常出现不规范操作,损坏仪器,而且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第三,由于缺乏专项的维修基金,很多贵重仪器维修费用昂贵,导致一些仪器无法按时修复,等待维修费的到位。结果导致影响师生仪器的使用,大大影响实验进程。为解决实验室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学院依托安徽农业大学生物技术中心大型仪器共享监控管理系统为平台,组建了园艺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监控系统。学生经过申请,由学院实验中心授权,得到批准授权之后,才能有权进入实验室,刷卡使用仪器。学生的每次进入实验室刷卡,使用仪器,都在仪器共享系统中有详细记录。一旦发现违规操作,轻者对其提出警告、多次警告无效者,直接取消授权资格,不得使用仪器。实践证明,大型仪器共享监控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后,提高了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能够规范使用仪器,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有力的保障了实验室的专属使用和实验室的安全,使实验室管理更加科学化和智能化。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在研一新生入学后,每年由实验中心组织新生进行安全培训,对实验室安全规程、实验室用电安全、实验室生物与化学安全、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以及常用仪器的使用进行现场培训。学生经过培训后,大大提高了安全意识和仪器规范操作的能力。
内部控制在疾控中心科研管理中应用
[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国力的增强,科研投入逐年增加,疾控机构承担的科研项目也日益增多。内部控制理论作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内部管理具有控制、评价和监督的作用。将内部控制理论运用到疾控中心管理中,对防控科研管理的风险,顺利推动科研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研究采用内部控制理论,对其应用在疾控中心科研管理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探讨。
[关键词]内部控制;疾控中心;科研;管理
近年来,国家在医学科研的投入逐年增加,疾控机构科研经费也迅速增加,科研实力水平已成为衡量疾控中心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样,包括纵向课题如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单位内部自立课题,以及横向课题,而疾控中心科研管理能力相对不足,给科研管理带来挑战。本研究采用内部控制理论,探讨在疾控中心科研管理中应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
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1]。20世纪40年代,国外就对内部控制理论进行了研究;50年代,美国颁布了《会计与审计法》[2],明确了政府部门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开展内部控制理论研究,2006年国家卫生部颁布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3],明确了医疗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2012年,国家财政部统一了行政事业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加强了内部控制的力度和方法。2014-01-01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2016年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4]。上述规定也适用于我国的公立医院、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可以提高单位的内部控制能力水平,有助于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发展,标志着公立医院、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开始。
2科研管理内部控制的问题和分析
2.1内控建设重视不足。由于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内部控制管理思想意识不强[5],科研管理部门以及科研课题负责人对内控的重视不足,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培训学习不到位,意识不到科研管理中的风险以及实施内控的必要性。而且从单位领导到科研管理部门均不熟悉内部控制,缺乏对科研管理内部控制的顶层设计,不能真正使用内部控制原则来指导科研管理。
基于文献分析的国民经济论文
一、国民经济动员文献分析
(一)文献数量和趋势
通过检索数据分析,从1988年陈维民等在《军事经济研究》期刊发表文章《战争准备的国民经济动员计划》开始,截至2013年9月份,国民经济动员领域共有556篇学术论文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明显低于其他领域研究成果。556篇学术刊物中包括期刊文章512篇,博士和硕士论文44篇。内部发行的《中国国防经济》2002—2012年11年间共发表国民经济动员相关文章242篇,占所有公开发表文献数量的近一半,反映了国民经济动员研究领域的特殊性。根据发文数量可以大致将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的研究分为3个阶段:萌芽期(1988—1993年)、起步期(1994—2000年)和迅速发展期(2001年以后)。国民经济动员起源于战争动员,我国学者对国民经济动员的认识和研究是在和平时期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将战争动员转变为国防动员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故而,国民经济动员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此外,由于国民经济动员涵盖较多国防、军事、政治领域涉密信息和内容,许多实践指导性的应用性研究不能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也是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研究公开成果较少的原因之一。但总体上,从理论研究的视角,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基本代表的和反映了国民经济动员的理论研究进展。国民经济动员领域文章数量从2001年以后开始迅速增加,到2005年最高值82篇,整体上呈波动增长的趋势。硕士、博士论文能够体现一个领域全面系统的研究状况,国民经济动员领域44篇硕士、博士论文都在2003年以后,其中硕士学位论文37篇,博士学位论文为7篇,说明国民经济动员研究逐步系统性和深度化。
(二)载文期刊统计分析
除硕士、博士论文外,1988—2013年间所统计到的754篇文献分布在115种学术期刊中,这些期刊涵盖经济、军事、法学、科技、流通等多个领域。通过分析发现,文献分布期刊虽然面较广,但却高度集中于《中国国防经济》《军事经济研究》《国防》和《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文章数量分别为242篇,186篇、96篇和58篇,占期刊文献总数的77.2%,占据了国民经济动员研究发文数量的一多半。由此可见,《中国国防经济》《军事经济研究》《国防》和《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研究的主要学术阵地。另外,《国防技术基础》《商业时代》《中国政府采购》《中国军转民》等期刊上发文数量也较多。除了国防、军事等领域的期刊外,一些国民经济动员研究文章主要发表于国民经济动员具体结合和交叉领域的期刊中,如期刊《中国政府采购》中刊载了8篇关于军用物资采购方面的文章,《中国物流与采购》刊载有2篇后勤物资动员的文章,国民经济动员仿真模拟研究的文章则多发表于《计算机与数字工程》等计算机类专业期刊。
(三)对论文作者研究单位统计分析
对国民经济动员文献作者单位分布的研究,可以掌握有关专业人才的聚集及所在机构的状况,从而把握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理论队伍的建设情况。1988—2013年公开发表的556篇文献作者来自于218家单位。这些研究单位可以分为军队系统、政府经济动员系统、地方科研院所和高校、其他(企业等)4种类型,军队系统发表的文章数量最多,为253篇,占总数的45%,其次为地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共发表233篇。以各级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为主的政府部门发表67篇。具体到单位,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国民经济动员文章数量最多的是军事经济学院和北京理工大学,均为85篇,占文献总数的15.3%。其次是华中科技大学和国家发改委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数量分别为40篇和28篇,分别占文献总数的7.2%和5%。另外,南京陆军指挥学院、国防科技大学、国防大学等单位文章发表数量也较多,如表1所示。其中,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主要集中在北京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17家院校,博士学位论文最为集中,以北京理工大学为主。同时,通过不同单位发表文章的时间和数量可以看出,从1989年5月原国家计委国防司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研讨会这一启动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系统研究的标志性事件开始,国民经济动员的研究逐渐由传统的军事院校和军工部门扩散到地方高校和研究机构,研究主体逐渐多元化,研究队伍日益壮大。在非公开出版物《中国国防经济》发表的242篇国民经济动员文章中,来自军队系统的作者仍是主体,占作者总数的56%。与公开发表文章作者组成不同的是,《中国国防经济》中来自各级经济动员管理机构的作者比例较大,仅次于军队系统,占作者总数的35%,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仅占6%。
工程项目设备物资管理措施
摘要:
设备物资管理工作是工程项目的关键一环,我们应意识到工程项目设备物资管理的重要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紧抓设备物资的管理工作,使其贯穿于各个环节中且有效衔接,使设备物资的储备及运转具有统筹性和合理性。
关键词:
工程项目;设备物资;管理;措施
正文:
良好的设备物资管理能够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基础条件,保证设备能够以最佳的状态运行,并为项目的施工提供足够的物料;同时对设备物资进行有效的管理能够节省施工的开支、保证施工的质量,实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目标,并确保不会拖延施工进程。对于工程企业来说,成本的降低意味着更高的利润,因此应当加强设备物资的管理,使工程企业更好发展。
1管理的现状分析
医院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探讨
摘要:医院信息系统信息安全按照“机构践行方针,技术支撑管理,系统划分门类”的建设原则,采用“外部感知试探,内部强化加固”的防护模式进行建设。倡导成立行业级监管机构和认证机构,对医院信息系统进行认证。系统安全防护建设过程中,须要政策、财力、人力、后勤和技术五大层面的支持。
关键词:医院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安全建设原则;安全防护架构;行业级监管机构和认证机构;安全防护实施
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及缺陷,我单位专家张杰宏同志已经在《电脑知识与技术》杂志中论述过,详细内容请参考2019年9月版发表的论文《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现状及缺陷》,在此不再赘述。本文主要针对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缺陷,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方案。
1医院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原则
在《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现状及缺陷》论文当中,张杰宏同志将医院信息系统分为三类,传统信息系统、智能医疗设备、传统医疗设备。其中传统医疗设备是安全防护的重点环节,理由是传统医疗设备未被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覆盖,且构造精密,技术高端,市场被国外品牌垄断,我国家未掌握主动权,所以是安全防护的重点。根据医院信息系统分类和安全防护重点,依据“机构践行方针,技术支撑管理,系统划分门类”的建设原则,理所当然地将防护工作分为传统信息系统条线、智能医疗设备条线、传统医疗设备条线共三个条线。同时从安全方针、安全机构和人员、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四个角度,对医院信息安全进行建设。
2医院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架构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架构采用“外部感知试探,内部强化加固”的防护模式。安全防护边界外部,采用势态感知、风险评估、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等保测评、上级检查、公安检查等等多种检测方式,探测系统的安全能力。根据探测到的真实安全防护能力,对内部进行安全加固。安全的核心内容是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加固从两个角度共八个方面进行。从技术角度加固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升级、安全运维。从管理角度,丰富安全方针、安全制度、安全机构和安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