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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中的法学思考
社会发展中的金融法与环境法问题经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批准“,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复旦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医事法中心、复旦大学民商法学科主办。来自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德国洪堡大学、英国班戈大学、日本神奈川大学、韩国西江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知名教授以及复旦大学部分教师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收到学术论文30余篇,围绕“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的主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沦,是一次高层次的学术研讨会。 此议题研讨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杨心宇教授、王全弟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评议。主要论文包括: (1)俄罗斯前总理、俄罗斯联邦审计院秘书长、莫斯科大学国家审计学院院长S.M.沙赫赖(ShakhraySergey)教授作了《国家审计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的报告。他认为,国家审计是在有限的社会资源条件下国家优化解决社会经济任务的工具,它以公民监督国家效率的机制合理取代了几个世纪以来国家监督个人行为的制度。作为现代社会的监督制度之一,它提出了社会经济改造中目的与手段的关系问题,特别重视分析各种改革与战略的社会代价。国家审计制度是一项转向新经济类型和高水平社会发展的前提手段。 中国学者评论认为,俄罗斯的审计制度对于俄罗斯的反腐败有重要作用。国家审计制度从学术角度来说是宪政的视角,值得中国学者研究与借鉴。 (2)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系主任A.K.戈利琴科夫(GolichenkovAleksandrKonstantinovich)教授作了《生态立法的新的法律编纂》的报告,介绍了俄罗斯生态立法的主要任务、结构、主要途径(跨部门的法律编纂)、法律部门的区分与整合(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区分整合后形成生态法)、法典制定者必须解决的问题,认为生态立法改变了环境保护活动的法律基础,将会促进向清洁技术转化并保障国内经济在高生态标准下进一步增长,促使建立真正的国内生态安全体制。中国学者讨论认为,俄罗斯将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整合为生态法,这种跨部门的综合性的立法,即社会法的产生,值得我们研究。 (3)英国班戈大学法学院院长德莫特•卡希尔(DermotCahill)教授就其论文《欧盟内欧洲法院在公共采购领域对透明原则的运用》发表了演讲,介绍了欧盟在公共采购领域的一些最新发展,欧盟法确立了公共采购领域的透明原则及非歧视原则。欧洲法院(ECJ)的诸多判例已经对27个欧盟成员国不透明的公共采购现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强化了透明原则,产生了扩大适用非歧视和透明度一般原则的结果。英国法院遵循了欧洲法院的司法判例,以致几乎所有该论文讨论的新近案件中,公共机构都被认定为违反了欧盟法律或一般原则。中国学者结合金融危机及中国的政府采购,与克希尔教授探讨了多层次的金融监管问题。 (4)复旦大学法学院朱淑娣教授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金融规制法研究》为题作了演讲,以利益平衡为视角,探讨了中国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朱教授指出,金融规制法律规范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规制发生的正当性、规制的合理限度和规制的法律控制3个方面。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金融公法 2社会发展与侵权责任法改革 规制主要目标包括:双向兼顾性目标、利益平衡化目标和全球化贡献目标。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提交的论文《金融危机的法律思考》,俄罗斯的S.G梅德维杰夫教授提交的论文《俄罗斯联邦银行储蓄保险制度》,探讨了相关中、外金融法律问题。此议题的研讨由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匡教授评议。 主要报告有: (1)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刘士国教授作了《中国侵权责任法制定中的争论问题》的主题发言,向中外学者介绍了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进程等基本情况,着重对以下几个立法中的争论问题及主要意见予以介绍和评述:①侵权责任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否仅规定侵犯民事权利,是否再规定侵犯利益;②关于统一死亡赔偿金的规定;③关于要不要规定国家赔偿责任;④关于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是否规定矿害等工伤事故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可否由相邻人赔偿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刘士国教授认为:①侵权法调整的就是侵犯绝对性民事权利产生的社会关系,法与法律有区别,即使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利,也可能存在于社会生活规则中,那就是法律之外的法涉及的权利,反对对利益作出特别规定。②统一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大势所趋,有利于保护受害人。③主要从性质上说,国家赔偿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关系,就此,侵权责任法应作规定。鉴于国家赔偿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侵权法仅规定一条就可以了,表明这是侵权责任的一个类型及赔偿的性质,具体条文由国家赔偿法规定。④采用责任能力规定是正确的和必要的,这涉及侵权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的改革。监护人责任应以被监护人无责任能力为条件,如被监护人有责任能力,被监护人应承担责任,不能赔偿的,由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前者,是直接责任。侵权法以救济受害人为主要目的,也有教育、预防的功能,未成年人有过错,应予批评教育,甚至责令赔礼道歉。⑤侵权法应规定矿害事故的使用人因违反对被用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而且不限矿害,凡使用人对被使用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均应承担民事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不应由相邻人赔偿,法院不宜以共同危险行为或公平责任加以判决。加害人不明,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侦查。 如仍不能确定加害人,公安部门可会同民政部门,对严重受害者实行社会救济。此外,受害人仍可依医疗保险减轻所支付的医疗支出,保险制度已对此具有救济功能。 对于中国侵权法的制定,外国专家饶有兴趣,就诸多问题与刘士国教授进行了探讨。#p#分页标题#e# (2)韩国西江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长严东燮教 授以《韩国制造物责任法》为题,介绍了韩国制造物责任法的概要内容、制定该法以后韩国案例的动向,指出了该法的缺陷,提出了如下修改完善的建议:应对“缺陷推定”作明文规定;《制造物责任法》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预售公寓的缺陷责任;应明确规定免责事由“法令制定的标准的遵守”中的“法令”局限为强制性的;法规条文应更明确。 (3)华东政法大学张礼洪教授就其论文《对侵权行为过错认定标准的新认识》作了报告。他以《阿奎利亚法》中关于过失的原始文献为基础,对完善现有的过失判断标准提出了建议:侵权过失的判断标准以客观过错为基本原则,即过失是对行为人没有尽一个理性善良的人的义务,预见或者预防自己行为的后果进行的。过失的存在以存在不法行为、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过失概念本身就蕴含了因果关系。过失的存在以行为人是否尽一般人应采取的谨慎义务为标准,但是,还应根据社会的一般认识,以造成损害的危险是否由行为人所知或者被害人是否根据自己的意志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应处于的危险区域来判断行为人的过失。 (4)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淑华作了《未登记过户之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的发言,她认为我国《物权法》对机动车的物权变动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机动车所有权自买卖交付时发生移转,登记过户仅是买受人据以获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属于物权变动不得对抗的“第三人”范畴。转让交付但未办理登记过户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对机动车享有运营支配权和运营利益的机动车实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的所有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其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构成侵权行为。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康提交的论文《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同侵权损害赔偿中的保险责任研究》。 3社会发展中的医事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韩长印教授主持,复旦大学王全弟教授评议。主要报告有: (1)日本神奈川大学法科大学院森田明教授作了《日本医疗诉讼与医疗的法制度的动向》的报告。 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介绍了日本国内患者权利运动的发展、重大医疗事故诉讼持续增加的特点以及最新的法律制度的施行:产科医疗补偿制度、对因出生时的原因造成的脑性麻痹患儿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医药品副作用受害人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及预防接种被害人的补偿制度。 (2)复旦大学法学院姚军副教授作了《医疗事故侵权责任范围的正确确定》的演讲,他提出,作为法治社会核心价值的社会公平的核心内容,要求行为(或责任)人对己方行为及其不良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即法律上对己不利的后果)。在具体承担法律责任时,它又意味着责任人仅对由自己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而不应对超出该不良后果部分负责;同理,基于该核心价值(也是诸法的基本原则),医疗事故的责任人也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立法即司法上不应强迫其承担超出该后果的责任。 (3)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满洪杰从比较法的角度进行了《人体试验侵权责任研究》的发言,建议我国应当构建独立于医疗过失责任的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制度。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可以在对过错的举证上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疫学原理因果关系以及因果关系推定理论来进行综合判断。 (4)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李燕以《双性儿童性别确定的法律问题探究》为题,提出双性儿童并不是不正常的,当前医学界普遍施行的、经父母知情同意而为双性儿童确定性别的性别再造手术,并不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性别确定应是儿童自己的宪法权利,父母对子女性别再造手术的知情同意权与双性儿童自己的宪法基本权利相冲突。法律应承认男女二元性别体系外的第三种性别,双性儿童的性别确定应待其长大后自己决定。 韩长印教授评议认为,医事法的研究提醒学者注意到平时不为大众所关注的处于弱势群体的少数人的权利,也提醒学者们思考我们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法论问题。由于医事法内容的中外共同性,中外学者就医疗过失认定、损害赔偿、医疗诉讼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4社会发展中的其他民商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段匡教授评议。主要论文有: (1)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莱因哈德•辛格(ReinhardSinger)教授作了《变迁中的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报告,介绍了社会模型的概念和它作为法律发展因素的功能、在19世纪私法秩序的社会模型的发展以及德国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变迁,提出了现代私法中的民主化和社会国家化、告别契约法中形式自由伦理模式,强调程序的和实质的合同正义,强调了民法的社会责任。 (2)复旦大学法学院王全弟教授所作报告《两岸担保物权比较研究论纲》,就如何确立保证债权获得完全清偿的制度,比较了2007年3月中国大陆《物权法》与台湾地区在2007年3月经立法院审议通过的担保物权修正草案,在担保物权的追及力、担保物权的实行期间、抵押权顺位、动产抵押、最高限额抵押、权利质权和商事留置权7个方面对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物权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有利于两岸发展及法律相互借鉴与完善的建议。 (3)复旦大学法学院胡鸿高教授作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律改革》的报告,介绍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治演进历程与特点、中国企业并购的模式、企业并购突出问题与法律改革。胡教授呼吁,企业并购,不仅应当有利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而且要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信息披露法制,增加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特别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企业并购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发展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建设和谐社区与社会。目前当务之急,在于通过法律改革,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和实现机制,倡导和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p#分页标题#e# (4)复旦大学法学院何力教授作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的演讲,指出中国的资源特需改变了世界资源供求格局,阐述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进展,分析了经济主权和资源主权成为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障碍,分析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环境法和政治动乱问题,最后就中国海外资源投资保护的法律对策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5)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盖威作了《社会组织在我国协商治理模式中的地位与功能》的论文发言,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修定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尽快制定社团法、修改现行特别法增加法律责任的规定,进一步扶持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淡化一些社会组织的行政色彩,转变政府中心主义治国理念,确立以民为本、以市民社会和市民组织活动为导向的治国之策,进一步完善协商治理机制。 (6)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托马斯•莱塞尔(ThomasRaiser)教授作了《合同与合同法》的报告,俄罗斯A.Sherstobitov教授向会议提交了《关于俄罗斯联邦民事立法修订的构想》的论文,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韩伟、王森波分别提交了论文《斯多葛派的伦理哲学与罗马法的转型》、《必亦正名乎?———美国加州同性婚姻立法风波透析》。
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路径探究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国家对高校专项资金的财政投入不断增长,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加大了对高校的内涵建设投入力度。本文以动态竞争环境下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为切入点,关注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目标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做好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提供探索路径。
关键词:动态竞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绩效审计
一、引言
财政资金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省级各部门对高等学校的专项资金投入不断增长,在教育部公布的直属高校2020年度部门预算中,清华大学以310.72亿元领先,随着高等教育投入后“4%”时代的到来,高校财政资金使用的自主权逐步下放,专项资金在高校预算总额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在目前的管理模式下,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财力资源的高效运转。《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高等教育要“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规定作为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作为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要求关注好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在绩效审计工作上做有益探索,作为政府财政绩效审计工作的补充。绩效审计最初源于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提出的“3E”理论,即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高校财政专项资金以财政专项资金模式投入高等教育建设为基础,是为了实现高等教育某一方面发展而所做的精准投入,如高水平建设专项资金、优势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国家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等,体现财政的引领及政策导向效应。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通过对这些专项资金的设立、分配、管理、结项、绩效评价等全过程进行绩效审计,关注该项专项资金的效率、效益、经济性并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促进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从审计署到各个省市局所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看,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工作逐渐成为近几年审计部门的关注重点,绩效审计实践工作不断推进,但在探索过程中,仍有一些不足之处。
(一)审计内容相对单薄。从目前各省市反馈的审计结果公告中,我们看到目前的关注重点仍在资金的管理上,存在财政资金下款不及时、资金闲置、资金效益不佳等问题,受审计人员专业背景限制,关于项目管理、后续建设过程中的建设性建议不多,绩效审计的内涵有待进一步提升。
内部控制在疾控中心科研管理中应用
[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国力的增强,科研投入逐年增加,疾控机构承担的科研项目也日益增多。内部控制理论作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内部管理具有控制、评价和监督的作用。将内部控制理论运用到疾控中心管理中,对防控科研管理的风险,顺利推动科研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研究采用内部控制理论,对其应用在疾控中心科研管理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探讨。
[关键词]内部控制;疾控中心;科研;管理
近年来,国家在医学科研的投入逐年增加,疾控机构科研经费也迅速增加,科研实力水平已成为衡量疾控中心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样,包括纵向课题如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单位内部自立课题,以及横向课题,而疾控中心科研管理能力相对不足,给科研管理带来挑战。本研究采用内部控制理论,探讨在疾控中心科研管理中应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
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1]。20世纪40年代,国外就对内部控制理论进行了研究;50年代,美国颁布了《会计与审计法》[2],明确了政府部门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开展内部控制理论研究,2006年国家卫生部颁布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3],明确了医疗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2012年,国家财政部统一了行政事业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加强了内部控制的力度和方法。2014-01-01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2016年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4]。上述规定也适用于我国的公立医院、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可以提高单位的内部控制能力水平,有助于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发展,标志着公立医院、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开始。
2科研管理内部控制的问题和分析
2.1内控建设重视不足。由于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内部控制管理思想意识不强[5],科研管理部门以及科研课题负责人对内控的重视不足,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培训学习不到位,意识不到科研管理中的风险以及实施内控的必要性。而且从单位领导到科研管理部门均不熟悉内部控制,缺乏对科研管理内部控制的顶层设计,不能真正使用内部控制原则来指导科研管理。
内部审计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作用
摘要:经济全球化在近几十年间不断地发展完善,在我国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经济企业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多的贡献。我国的市场经济再这样的国际大环境下也取得了非常大的发展,但是同一领域下的各个企业之间的利益竞争与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在现阶段我国如此激烈的经济贸易竞争之中,任何一家企业想要站稳脚跟并且还可以获得一个良好的发展,进行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最终要的核心工作,一个企业如果想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就必须做好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而企业内部的管理审计工作就是整个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我国现阶段企业的内部审计情况还存在着很多得不足之处,本篇论文就从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方面入手,进行了简要的叙述,简单地介绍了企业内部审计所能起到的重要作用,经过讨论得出了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效果的一些技术手段,帮助企业在今后的发展中可以取得更大的进步。也希望本篇论文可以为企业在今后的内部审计工作之中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关键词:内部审计;企业管理;作用
在最近的十几年间,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深,我国的改革开放程度也日趋完善,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各个行业都进入发展进步最好的时期。在发展进步的同时企业之间的经济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个企业要想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之中保全自身还能不断进步就需要从企业自身出发,加强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这样才可以不断地完善企业自身制度,稳定的应对经济竞争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求可持续发展。
一、内部审计所能发挥的作用
(一)规避企业风险
在现在这个阶段,我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企业在获得大量的机遇的同时也会承担一定的风险。各个领域间同行企业的竞争也是日益激烈,企业的发展问题可以说是内忧外患。想要企业能够规避这些存在的风险而更加平稳的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这就提现到了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应该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来落实到实处,而不是只是喊喊口号做做样子而已。内部审计部门需要实施的了解企业各方面的运营状况,对企业各个方面都有深入了解,一旦出现了一些问题,必须可以在第一时间制定出相应问题的解决办法并作出处理抉择。
(二)对企业的内控能力进行提升
药品物资会计采购及库存管理研究
摘要:医院药品物资使用频率高,而且品种繁杂,导致会计采购和库存管理方面经常出错,容易造成账实不符,供求错位,所以必须要实现数据化管理,即通过第三方开发专业软件提升管理效果。本论文针对现阶段药品物资会计采购以及库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到致因,在此基础上形成“互联网+”管理模式,确保管理的精准,降低浪费和资金占用,提高医院的经营水平。
关键词:医院药品管理;药品物资采购;库存管理
前言
因为医院药品物资采购和库存管理非常复杂,有必要对其展开专业研究。笔者认为将研究重心放在相关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方面,找到导致这些问题的深层因素,对于改善此类工作效率具有积极意义。故此,本论文便形成了三部分内容:第一,药品物资会计采购即库存管理对医院的重要性;第二,现阶段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三,建立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会计采购”工作模式。以下对三部分内容予以详细论述。
一、药品物资会计采购及库存管理对医院的重要性
之前医院系统药品物资会计采购及库存管理,是以财务会计为主的管理方式,主要针对的是货币信息,而今因为医院处在复杂的竞争环境中,此方面工作需要从传统财务会计管理方式向管理会计转变,后者精于整合信息挖掘信息降低经营风险式。在管理会计思想之下,医院药品物资采购和库房管理的重要之处体现两个方面:第一,涉及到了医院资产资源管理,科学管理方式会降低医院管理成本。医院药品物资包括了中西成药以及各种资源设备,它们是维持医院开展业务的保障,所以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会计管理,要让动态会计技术在采购和库存管理中得到应用,实现药品和物资的及时供应,同时又不挤占医院现金,降低医院经营风险。第二,对于整个医疗行业来说实现良好的会计采购和库存管理是实现资源整合,确保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否则会导致不同地区医院或者同地区不同医院资源配置差异过大,给患者或者给当地人民群众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1]。在未来医院整个行业要进行资源整合,医院之间既是竞争关系也是合作关系,科学合理的管理物资便决定了其核心竞争力强弱,也决定了整个行业的经营状态。甚至于在外来能否和先进国家医疗系统达成合作,形成技术交流与,也决定于对药品物资的管理水平。
二、现阶段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
医院内部审计控制探究(5篇)
第一篇:医院内部审计物资采购监督与控制
摘要:
医院对耗材的需求量特别大,物资采购也是医院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并加强物资采购内部审计与控制能够有效地提升医院物资采购的科学性与规范性。特别是一些重要的物资,如药品等,加强医院内部审计,不仅能够在经费上规范采购行为,同时也能够在质量方面给予精准性地监管,以优化医疗服务质量。
关键词:
医院内部审计;物资采购;监督控制
医院内部审计是医院审计部门对内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是医院经济活动的重要管理形式。物资采购是医院的一项重要支出,加强对这一环节的审计工作,有助于节约采购经费,规范采购行为,同时也能够有效地保障医院在物资采购中,采购到物美价廉、质量优等的物品,特别是药品。在当前医院物资采购的审计和监督控制中,由于审计人员的素养问题,审计人员自身专业能力等,都使得医院在审计过程中,针对物资采购的审计不科学、不严谨、不系统、不规范。鉴于此,为有效节约医院在物资采购环节中的经费投入,为有效地提升医院在物资采购环节中的质量保障,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不断优化医院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审计工作。
一、确保物资采购审计工作的提前性
政府绩效审计问题探微(4篇)
第一篇:政府采购绩效审计问题与优化
[摘要]
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是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效益、促成公共资源高效利用的重要保障。随着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拓展,近年来我国对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认识逐步深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针对当前我国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本文从健全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制度体系、完善绩效审计标准、提升绩效审计技术手段和提高绩效审计队伍素质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和优化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政府采购;采购绩效审计;现状;发展对策
一、转型期我国政府采购审计现状及必要性分析
(一)政府采购的规模越来越大
内部审计下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思考
摘要:公立医院不仅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主要阵地,也是医疗科研和教学的主要阵地,是我国医疗技术创新和医疗学术研究的重要战场。21世纪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也在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下不断进步。“松绑式”“放管服”的政策背景下,公立医院拥有了更大的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者必须将管理目标向科研内控、科研诚信、科研绩效等转变,在防范管理漏洞、杜绝科研腐败的同时,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医学科研政策,以绩效为目标,加强内部管理,才能有利于公立医院医疗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医院科研人才建设,进而提升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本文从内部审计视角对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现状以及公立医院科研经费审计现状进行阐述,指出相应领域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深入思考,探索提升科研经费规范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效益方面的路径和方法。
关键词: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内部审计
引言
21世纪以来,随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战略纲要不断推进实施,国家陆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科研项目及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持续深化科学技术研究领域“放管服”工作。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也在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下不断进步。公立医院不仅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主要阵地,也是医疗科研和教学的主要阵地,是我国医疗技术创新和医疗学术研究的重要战场。公立医院科研水平已经成为衡量医院综合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在不断增加投入以支持公立医院加强和发展医疗科研事业。在“松绑式”“放管服”的政策背景下,公立医院拥有了更大的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公立医院的科研经费来源途径更多了,金额更大了,科研经费管理内涵也更丰富复杂了。与此同时,国家不仅加大了对医学科研项目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经费收支管理等的监管,也对科研项目执行与绩效评价、科研成果转化、科研资源共享、科研收入与奖励分配等逐步提高了管理要求。因此,简单的经费支出管理以及仅仅针对科研财务收支开展审计工作都已不能满足要求,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者必须将管理目标向科研内控、科研诚信、科研绩效等转变,在防范管理漏洞、杜绝科研腐败的同时,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医学科研政策,以绩效为目标,加强内部管理,才能有利于公立医院医疗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医院科研人才建设,进而提升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本文从内部审计视角对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现状以及公立医院科研经费审计现状进行阐述,指出相应领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深入思考,探索提升科研经费规范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效益方面的路径和方法,以期能为相关领域实务工作献出绵薄之力。
一、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及主要问题
公立医院的科研经费按照来源大致分为以下三类:一是承担国家、地方政府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由政府财政划拨的科研经费,即纵向经费;二是承接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科研项目、通过开展合作完成科研课题、转让科技成果、提供科技咨询等获得的经费,即横向经费;三是由公立医院用自筹资金按一定比例匹配的经费,即配套经费。公立医院的科研经费大多由科研管理部门、科研项目实施部门与医院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因为资金来源不同、渠道多,其经费管理和使用要求也存在差异,而科研项目周期较长,支出范围较广泛,因此公立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多头管理、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使用效率效益不高等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控建设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