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保险工作安排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当代农业保险护航思索
本文作者:杨红 缪小兰 单位: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0年泰州市海陵区开展了水稻、能繁母猪、奶牛、高效设施农业等险种保险工作,全区主要种植业和养殖业险种投保面均达100%,全区5亩以上连片钢架蔬菜大棚全部实现投保,完成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任务完成率居全市首位。
“三到位”提供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研究制定了《海陵区2010年农业保险工作意见》,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工作。各镇(街、园区)领导也都高度重视,将农业保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工作班子和工作经费。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区农保办、财政局、保险公司等部门(单位)采取召开工作会议、举办业务培训、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了广大农户花小钱、防大灾的保险意识,使广大农户对农业保险这项工作从陌生到了解、从疑惑到放心、从拒绝到参与。三是组织网络到位。建立了区、镇(街、园区)、村三级联动的组织网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条块结合、分线作战、分线负责。充实了农业保险定损理赔专家队伍,为搞好农业保险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建立了基层专兼职协保员队伍,宣传农业保险知识,接受农民咨询,掌握需求信息,协助做好农险承保和查勘理赔等工作。
“三着力”抓住关键
一是着力抓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海陵区近年来大力发展都市型高效农业,投入大、收益高、风险大,农户存在着既想保又惜保的患得患失心理,针对这一状况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一方面帮助算好一本帐,从正反两方面帮助分析,阐明利弊,打消顾虑;一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在省财政补贴30%保费的基础上,区和镇(街、园区)财政补贴50%,农户只需承担20%。同时,还建立了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无赔款农户自缴保费优待制度,对连续投保未出险的农户给予最高50%的自缴保费优待,大大调动了投保人的积极性。2010年高效设施农业投保面达到了60%。二是着力抓主要种植业保险。按照“低保障(保物化成本)、广覆盖”的要求,全面开展主要种植业保险,确保保险面达100%。2010年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种植业保险保费仍然为每亩20元,保险金额为400元。水稻、小麦保险面积仍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依据,油菜保险面积以油菜良种补贴面积为依据。各镇(街、园区)由农经站(财务科)负责,以财政部门数据为依据,做到区、镇(街、园区)、村、组、农户保险面积与粮食直补面积五相符。水稻、小麦、油菜保险均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附到户清册),保费全部由各级财政补贴。三是着力抓主要养殖业保险。严格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对符合投保条件的能繁母猪、奶牛等主要养殖业险种做到应保尽保。全区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能繁母猪全部办理了投保手续,承保面达100%。全区对符合参保条件的675头奶牛全部办理了投保手续,承保面达100%,保费总额16.2万元。
“三实招”强化支撑
繁母猪育肥猪保险工作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提高农业抵御灾害能力,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为目标,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能力,完善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努力探索我镇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原则要求
全镇农业保险工作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推动能力相结合,坚持推进农业保险与建立农业保险保障体系相结合,稳定我镇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财政补贴政策以及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业务流程和管理费用使用办法,巩固重点险种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在稳定中抓规范、促发展,切实做好全年的农业保险工作。
三、工作任务
能繁母猪做到应收尽收,育肥猪70000头(具体任务见附件),蛋鸡存栏50000只、山羊存栏30头以上规模起保,按实有量计算任务。
四、工作要求
探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不足及举措
1工作成效
1.1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在浙江省政府部署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后,杭州市立即行动,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杭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相关的办事机构———杭州市政策性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全省试点扩面动员会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将该项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区、县(市)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委、农业局、人保财险公司等单位为成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负责重大理赔案件纠纷的技术裁定和争议调处。各乡镇组建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宣传发动、投保登记、报案查勘和理赔定损等工作。人保财险公司专门组建了农险部,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全市基本形成了一支网络较健全、业务素质较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队伍,为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1.2职责明确,加强配合
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密切跟踪试点进度,妥善处理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门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预算和组织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位和扶持资金的规范使用。农业部门及各乡镇负责各试点地区和各试点品种农业保险理赔纠纷鉴定、农业技术支持、灾害防控等。气象部门负责农险气象准确预报等服务。人保财险作为首席承保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健全制度,规范服务,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和后续服务提供保证。
1.3深入宣传,提高认识
为了使广大农户全面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精神,杭州市印发了1万余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手册发放到每个乡镇、村组和种养大户;各地利用报纸、电视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及措施;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解答,提高社会认知度。此外,还针对种粮大户、养殖专业户等召开各类动员会,讲明、讲深、讲透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意义、做法;向农户进行防灾减灾宣传,对养殖大户开展防疫知识讲座,在汛期来临前及时通知做好抗洪预防工作等。大面积自然灾害或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时,及时报道获赔投保户的典型案例,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好处,调动了广大农户参保的积极性。
兵团农保发展思路
本文作者:吴振鹏 邵志强 闻亮 王春梅 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总人口257.3万人,下辖14个生产建设师,其中农业生产建设师13个,177个农牧团场,分布在新疆14个地、州、市境内。农作物播种面积1119.2千公顷(1678.8万亩),年末牲畜存栏624.06万头(只)。农业产值占兵团GDP的比重为36.2%。由于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存在着干旱、干热风频繁,土壤盐渍化严重,风沙大、早晚霜冻害等不利因素,伴随着地震、风灾、旱灾、雹灾、洪灾、碱害、霜冻、农业病虫害等种种灾害,对农业生产、职工生活和团场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加快制定农业保险引导措施,健全完善农业风险防范体系,推动农业保险科学化管理是促进兵团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稳定农牧团场职工收入、稳定祖国边疆的必然要求。
一、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兵团农业保险工作于1986年开始启动。24年来,农业保险在保障农牧团场生产,防范和化解农业经营风险,帮助广大农牧职工群众灾后恢复生产、安定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为兵团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至2010年累计承保兵团农牧团场作物面积22417.76万亩,保费收入48.97亿元;承保畜禽数量1351.93万头(只),保费收入3.36亿元。累计支付理赔资金32.5亿元,理赔率达62.11%。
(一)农业保险管理工作机制体制不断完善。
1.兵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农业保险在兵团起步较早,兵团将农业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化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农业科技、银行、保险)之一,作为现代农业保护保障机制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2年,兵团党委就结合农牧团场经营模式变化,适时以新兵办发[2002]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兵团开展农业保险兵师团三级各自的职责,规范缴费管理及理赔程序。2007年,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推行,兵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座谈会研究兵团农业保险模式、新旧制度的衔接及农业保险发展方向,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用好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管好保费补贴资金,切实把这项惠及广大农牧职工,推进兵团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做好。各团场成立由主要领导参加的农业保险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落实农业保险的发展规划,协调与农业保险相关各方面的关系,保障工作落实。
2.管理方式实现三大转变。一是实现兵团引导、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的转变。兵团充分贯彻落实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工作政策,统一制定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方案,要求以团为单位统一组织,整体推进,从机制上确保了农业保险政策层层落实,有利于把农业保险同农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调整紧密结合。结合各师经济发展水平、职工收入水平、农业生产成本及保险观念的不同,允许各师与保险公司洽谈,制定符合本地农业保险情况的方案,并履行报备制,避免了“一刀切”带来的保额过高、职工交不起;保额过低,无法保障灾后基本生产经营活动的恢复等负面影响,充分将政府引导与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结合起来。二是实现各级财务部门参与保险工作的转变。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的推进要求各级财务部门参与保险工作,以保障保费补贴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各级财务部门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协同农业、水利、气象、宣传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广大农牧职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积极推动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的开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三是实现多家保险公司竞争展业的转变。兵团自1986年成立第一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生产保险公司”(2002年9月更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以来,兵团农业保险一直由该公司承保。中华联合在展业的24年里,为促进新疆兵团经济和农牧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也为我国开展农业保险,特别是为集约化、规模化农业的“种、养”两业保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但是“一家独大”的发展模式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缺乏激励机制。因此,兵团于2009年引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新疆分公司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新疆分公司,三家共同经营兵团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通过三家保险公司不同的展业模式,探寻更符合兵团实际、更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农业保险发展途径,同时为兵团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约束、规范农业保险运作程序,完善保险配套措施提供实践依据。
农保补贴政策完善策略
本文作者:杨凤琪 颜永忠 单位: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
农业保险是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措施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继国家取消农业税实施粮食补贴后的又一惠农政策,也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自2007年国家财政开始为能繁母猪实施保险补贴以来,湖北省已从能繁母猪一个保险品种逐步扩大到水稻、油菜、棉花、奶牛五个品种,另外自2007年开始又增加了“两属两户”农房保险,这对广大参保农民抗御自然灾害,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确保粮食生产安全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其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相当深远。从近五年的实践来看,农业保险已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加强农村经济工作的当务之急,但是,由于农业保险这一政策的实施时间不长,没有现成的经验去参考和借鉴,目前仍处在探索完善阶段,因此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本文结合湖北省“三农”保险的实际情况,就水稻、能繁母猪等“三农”保险的有关政策问题作一肤浅的探讨。
一、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保险配合难协调,服务意识尚欠缺
近几年,经过湖北省各地、各级政府及财政、保险部门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大意义及具体政策,农户保险意识逐步树立,由开始不愿意入保到积极参与投保。但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来看,工作难协调、服务意识尚欠缺的问题依然存在。客观地说,农业保险是国家为规避农业生产风险而试行的一项惠农措施,它既有政策性支持农业发展的属性,又有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保险的属性。因此,农业保险这两种特殊属性决定了它与其他纯商业保险的不同之处,这就需要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推动、协调配合来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办好。但从近几年农业保险实践工作来看,由于政策性和商业性这“两个属性”的交织,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难、保险公司感觉更为难的困境。从财政部门来讲,一般是将上级下达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县市公司了事,但对其财务运行情况、盈亏情况审核监管因受财务隶属关系制约无从直接参与,实际上是扮演了“过路财政”的角色。从农业部门来讲,理应将涉及保险险种的水稻、油菜种植、能繁母猪、奶牛有关信息提供给保险公司。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做到相互衔接、资源共享、优质服务。如在上级规定为能繁母猪统一打“耳标”问题上,本属畜牧部门职责,但保险公司却要为畜牧部门付出一定的费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有关部门将服务“三农”职责当成了取得部门收益的一个新门道,有违农业保险的初衷。
(二)农业保险涉及面宽,公司收保难度大
主要表现在一是保费收缴难。农业保险的季节性很强,保费金额小,涉及户数多,农户种植面积与承包面积不同,保费确定麻烦。收取保费时多是农忙季节,逐户上门有许多农户不在家,多次上门才能收到保费。二是农民投保意识差。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主要由镇村两级承担,带有行政任务的性质,不少农民在主观意识上,将农业保险理赔与国家对农民的受灾救助混淆。对农业生产开展保险试点从建国以来一直未间断过,各个时期有其不同的特点,其共同特点都是在当时集体经营条件下进行。随着改革开放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后,除中央、地方财政给予大头补助外,保险公司每年收取保费面对的是成千上万投保农户,其工作量之大、收取保费的难度之大可想而知,靠保险现有的人员也不可能完成。仅从保险品种看,虽然仅有五个品种,但涉及面很广。如能繁母猪保险涉及众多农村养殖户,水稻保险则涉及千家万户。从其分布看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平原人口相对集中、丘陵地区较为分散,如属山区更多则是地广人稀。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人口分布极不均衡的农村开展农业保险,尤其是宣传到户、确定补贴、收取保费的难度和成本之大可想而知。从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看,在养殖户投保12元/头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养殖户补贴30元、省级财政补贴18元,即每头能繁母猪向保险公司投保总额为60元/头,其中农户投保仅占总额的20%。从落实财政补贴方式来分析,县市财政一般直接对保险公司并按其报送的有关数据为依据划拨补贴。由于县市财政专管人员较少,仅是抽查难以反映全貌,很难逐一到户核查监督,故准确性不得而知。通过这次笔者对部分地区个别乡镇抽查和到当地保险公司了解的情况来看,尽管部分地区地处平原或岗地、农业人口比较稠密,但在收取这12元/头的保费问题上,保险公司派员在村组干部带领下,挨家挨户宣传、说明、收取。一般每个乡镇有2—3名保险员到承保户核查能繁母猪数量,然后据实收取应由养殖户个人承担的费用。仅从收取保费这个不起眼的工作看,每个乡镇至少得两个多月才能完成。但保险公司收费人员遭遇的是难找到保户、即使找到承保户也不一定顺利收取。
提升医保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方法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的健康情况越来越重视,这大大促进了我国医疗保险行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为了提高社会基本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升医疗保险机构工作效率,以便能够更好地为人们提供医疗保险服务。但是目前来看,我国医保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比较低,这种情况下会造成医保中心人才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险工作效率不高,不利于医疗保险行业健康长远发展。本文探讨医保中心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分析了医保中心人力资源管理现状,提出提升医保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方法。
[关键词]医保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重要性;现状;方法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各地的医疗保险机构也在逐渐完善,医保中心是专门开展医疗保险工作的机构,属于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能够为民众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机构场所。医保中心在开展医疗保险工作中有着重要价值作用,是保证医疗保险工作高效顺利开展的基本保障,所以必须做好医保中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不断优化医保中心从业人员配置,规范从业人员日常工作行为,以此来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工作效率,从而保证医疗保险行业稳定发展。
二、医保中心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是我国参保公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的重要机构,医保中心可以为民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服务,为民众解决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包括医疗保险办理、缴费、查询、费用报销等,所以说医保中心在开展医疗保险工作中有着重要价值作用。由于医疗保险工作涉及内容比较多,所以必须加强和重视医保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需要采取一系列科学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医保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可以通过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优化医保中心从业人员配置,做好从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方面的工作,来进一步加强医保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从而确保医保中心日常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开展,进而能够保证医疗保险行业快速稳定发展[1]。所以说,医保中心人力资源管理对于医保中心发展是十分重要的,不仅可以优化医保中心从业人员配置,提高医保中心日常工作效率,而且能够有效规范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避免从业人员出现消极怠工、工作出错等现象,从而能够提高医保中心整体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民众提供医疗保险服务。
三、医保中心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管理工作探讨
摘要:养老保险是目前人们所探讨的焦点,因为这直接关乎老年人后续的生活,可以说,能够为其提供一个稳定的物质 来源。但是相关数据表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管理中面临着一些问题,比如:系统运行管理效果不佳等,这都难以将养老保险的初衷价值发挥出来。本文也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管理工作展开分析,结合问题也总结出几点有效的措施,目的就是为了在最大限度上满足老年人的基础生活需求,进而提升其生活质量。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管理;工作分析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老年人后续的生活养老问题成了我国的一大难题。为此,国家出台多项惠民政策特别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来缓解社会压力,包括已经实施多年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近年实施的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由于达到法定退休的老年人部分退出了劳动力市场,没有了一个稳定的物质来源,而为了提高其生活质量,应加强养老保险管理,为其生活提供物质支持。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隐藏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管理中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所以笔者也根据自身多年基层工作经验提出几点完善策略,希望以此来解决问题,进而改善老年人的生活。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
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我们从以下分析。第一点,现如今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我国已经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而为了满足老年人特别是没有参加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我们还需要做好最基础的养老保险工作,为其提供一个稳定的物质来源,让其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而养老保险目前也是社会生活稳定的重要力量,直接关乎老年人后续的生活,所以通过加大管理力度可以有效地调节社会生产情况,最后,得以为部分退出劳动力市场的老年人生活提供一个较为稳定的物质基础[1]。第二点,加强养老保险管理也能够减轻老年人的经济压力,使他们能够在生活上得到一定的物质支持,同时加强养老保险管理,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种体现,进而让其朝着更好的方向生活,最重要的是能够维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现状分析
一、杭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一)杭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历程。
杭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最早始于上世纪90年代。1996年,杭州市萧山区对粮食生产试行了农业保险,由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萧山支公司负责开展,实施办法为种粮农户自愿参保,早稻每亩收取保费4元,晚稻收取6元。至2006年底,该区保险业务基本处于停顿状态。2004年桐庐县参加省养蜂业风险救助保险,由蜂之语蜂业合作社、桐庐天蜜蜂业合作社、桐庐碧于天蜂业合作社3家合作社牵头,保险费用2.5元/箱,由合作社、企业出资,全县投保的蜂群有近6万群。2007年浙江省扩大农业保险的试点范围,杭州市的余杭区和临安市被列入,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78.04万元。2008年开始,杭州市5县(市)加上萧山、余杭、滨江三个区共8个地方都开展了农业保险。杭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规模明显扩大,保费收入达到163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06%。随后几年,杭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发展(见下表)。到2013年,杭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5441.23万元,投保农户20.2047万户,参保率为73.12%;保额30多亿元,赔付4905户,赔款额度为1927.8万元,赔付率为35.43%。
(二)杭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机制。
1.工作机制。
杭州市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杭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杭州市政策性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政府相关政策。同时,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负责重大理赔案件纠纷的技术裁定和争议调处。各乡镇基本都组建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宣传发动、投保登记、报案查勘和理赔定损等工作。人保财险公司专门组建了农险部,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2.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