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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食品的品质安全和公众的生活健康密切相关,而食品安全事故则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产生了严重威胁,也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漏洞。本文结合甘肃省的实际情况,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对策;甘肃省
1强化法律责任追究
1.1运用食品安全刑事法律责任追究
甘肃省应依托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对各项监管细节进行完善,使其更加细化,特别是要识别严重危害公众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1]。相关法律应具有可执行性,要对非法添加添加剂、加工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与否进行判别。对于构成犯罪的食品加工和经营企业,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行为的,要进行行政处罚。为做好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监督调查工作,相关行政部门和刑事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并要求市级和县级的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法律判断相关食品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罪责较重构成了犯罪需要移交到公安机关。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之初,企业应主动向有关部门陈述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要向公安部门提供检验结果和认定意见。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企业存在犯罪情况的或者事宜较轻的,公安机关需要将案件移交到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并保证交接工作的衔接和质量。
1.2运用食品安全行政法律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并没有规定限制人身自由。部分食品违法者正是利用了法律的空子,本着“不怕罚不被关”的心理,肆无忌惮添加非食品添加剂、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过量喷洒农药等,针对这一点,甘肃省可以依法试行增设行政拘留等类型的处罚,用以警告大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另外,对于试图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和农药化肥的人群有极大的警示作用,从意识层面改善食品安全问题,会较大程度地降低人为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概率。
1.3运用食品安全民事法律责任追究
在互联网时代,除了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食品交易提供了巨大的便利外,也要注意到其中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一些第三方互联网交易平台并不能切实遵循相关法律义务,例如食品安全认证机构的虚假认证结论、食品检验机构的虚假检验报告等都会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损害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机构的认责机制,运用食品安全民事法律责任追究,要求网络交易平台与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从而督促相关食品安全机构能够更加科学严谨地对待食品安全问题。
2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结构
2.1建立协调统一的监管机构
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完善的监管机构做支撑,因此政府部门还要充分整合食品安全监管人力资源,逐步建立起来一套分工明确、工作有序、协调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既能有效避免人才资源的重复利用或者浪费,又能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化、科学化,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地实施提供可靠保障。此外,政府部门还可以协调当地各职能部门分别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责任义务,形成完善的联动机制。例如,建立一个资源共享软件,可以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传送各相关部门的监管内容,检验结果,使得农业部门、卫生部门部门同时知晓检验结果,通知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违规生产现场监管。
2.2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模式
目前的食品安全监模式在很多条件下更加注重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事后补救和紧急处理,因此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模式,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预防和事前监管是目前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而且如今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预测提出了一些要求,但是对于具体的风险分析模式和相关举措仍略有缺失。监管双方占有的信息不均衡,导致监管风险信息的不对称和风险分布的不均匀[2]。基于此,甘肃省应该积极向一些优秀国家和城市学习,以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以及管理为基础,通过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的有机结合,认清当下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从而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预防措施。
3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
3.1优化食品准入制实施路径
基于目前甘肃省食品加工企业存在较多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进一步强化食品的准入规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必须从源头开始严把质量关,层层推进,做到食品流通的每个环节都处于安全状态。例如,在食用农产品的种植阶段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农药兽药残留规定的限定农产品的农药化肥喷洒上限剂量,加速更替部分高毒高残留的农药,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进一步加快新型高科技农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广。
3.2引入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
随着甘肃省对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的重视和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的推行,近些年来省级规划项目中食品安全占比越来越大,同时在省市三县两区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省市县三级监管检测组织体系。但是还要注意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创新,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测水平,并在全省镇级以上单位进行整合食品检验机构的资源,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的建设,有效改善基层检测机构的各项设施,从而不断适应时代发展和市场变化需求。
3.3完善食品召回机制
尽管如今已加大了对食品安全检查的力度,但是仍然可以在二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产品中看到第一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产品,表明一些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未能被及时召回,仍然在市场上进行流通,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必须建立起一个科学合理的食品召回机制。任何关乎民众生命健康的物品,只要存在缺陷和使用风险,都应召回[3]。对于因为食品经营者造成的与食品安全标准不符或者可能会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产品要督促食品经营者及时召回,对于拒不执行者则由相关部门介入进行强制召回,对于已经召回的食品产品应上报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和无害化处理、销毁。
4优化食品安全追溯机制
4.1建立食品标识信息追溯系统
传统的食品追溯系统要求餐饮服务企业实行货物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当中,关于进货凭证及票据等材料的保管没有做详尽的规定,对此应以国家为主导建立食品统一编号体系,由生产和销售企业自主上传食品身份信息,同国家系统共同创建食品身份信息库。这就打破了省际限制,避免跨省食品出现不能识别的问题,另外还能减少政府对于食品监管的财政支出。如发生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能以最快的速度查清危害食品的来源、数量、流向等情况,并采取控制措施。这一点虽然推广实施时间比较晚,但最终还是完善了全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4]。
4.2建立信息共享的数据检测平台
纵观食品法和各级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都强调了食品的抽检和风险把控。这是因为传统模式下依靠执法人员感官已经无法判定食品是否安全,需要用检测报告进行判定。2015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食品检测合格率已经不再作为考核地方可持续发展的指标,改为了抽检频次占常住人口的百分比。这项变化对食品检测机构和检测设备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需要使用快速检测设备,相关检测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检测标准和仪器使用规范。
5引导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5.1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护意识
甘肃省要认识到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食品安全知识是群众鉴别食品质量,防范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前提[5]。消费者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最终受益者,也要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因此,所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监管部门都要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法律观念,将食品安全知识以及健康饮食的理念进行普及推广,在社会上形成食品安全监督人人有责的良好风气。同时,地方政府部门还要促进食品安全举报制度的有效落实,例如增强投诉举报电话的宣传从而提升消费者的知晓率,突破过去法律宣传只进园区、校园、社区的方式,通过传统方式与微信、微博、手机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方式的有机结合来扩大宣传范围,并推行一定的奖励机制,引导消费者提供更多有价值的食品安全线索。
5.2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
食品行业协会是辅助国家与人们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辅助力量。一般来说,食品行业协会介于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以及政府部门和食品企业之间提供咨询服务和行业监督,成员是相关行业的个人和组织。虽然食品行业协会并不属于政府机构,却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功能,把政府和食品企业紧密地联系起来。为此,要继续强化食品行业协会的健全,进一步树立明确的规范准则和奖惩措施,为食品企业的各项活动提供必要指导,促进食品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修改之后也强调了食品行业协会的辅助功能,这体现了食品行业协会具有的指导权利和监管义务。
5.3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工作
消费者作为食品安全的受益者和监督者,在通常情况下由于信息不对称难以及时了解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原料、信誉等情况,由此要想充分发挥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工作必须以信息对称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为基础。例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借助公示栏、电子显示屏以及透明厨房等形式帮助消费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信誉等级、食品原料采供渠道及举报监督电话等在内的食品安全公示信息,促使食品企业和消费者进行良好的交流互动,强化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另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系列活动,并接受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行业协会会员、消费者代表以及第三方媒体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考评工作。在这样的活动中可以帮助食品企业全方位展示自身的产品,推进食品监管部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推进企业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相关防范。所以,对于食品安全的信息公示公开等要务必重视,着力改善其中的监管不力问题,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来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食品安全,全面改善食品安全监管质量。
6 结语
食品安全关系到多方位的利益,对于政府来说,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要保证食品安全,就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力度,明确相关机构组织的地位,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真正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陶然.法律视域下茶叶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探析[J].福建茶叶,2022,44(4):68-70.
[2]徐国冲.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理论界说、机制设计与实施策略[J].社会科学战线,2021(10):181-189.
[3]韩亚文.山东省济南市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D].贵阳:贵州财经大学,2021.
[4]马任琼.黑龙江食品安全监管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黑龙江科学,2019,10(3):158-159.
[5]龚蜜.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对策研究[D].湘潭:湘潭大学,2021.
作者:王煊 单位: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