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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治理现代化是政府当前的一个重要任务,而农村治理现代化又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实现治理现代化,将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文章给出农村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内涵,并通过对M旗进行调研,发现该旗在实现农村治理现代进程中,存在一些困境,通过分析,给出解决路径。
关键词:农村治理现代化;基层组织;村民
1问题的提出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对乡村基层治理做出了详细部署,在规划的第八篇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中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夯实基层政权。202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力争5年内建立完善的基层治理体系、基层治理机制、基层服务平台。多主体治理,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力争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充分展现。这充分表明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如今比较重要的研究方向,它将推进农村的发展,推动农村的富强。如今,农村发展相对落后,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全国乡村发展程度不均,存在很多现实问题。例如: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不完备、农村发展动力不足、村民文化水平、整体素质较低。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探讨出一条清晰、有效的农村治理现代化道路。本篇论文将以M旗的农村为例。M旗位于偏远地区,是一个发展相对落后的地方,研究发展落后的旗县在现阶段对于如何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是比较有意义的。
2价值意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现代化联系起来,着眼于现代化,并以现代化为落脚点,揭示了现代化与国家治理有着密切的内在关系。而农村治理现代化就是将治理现代化应用于农村,运用现代化方式手段来进行治理。农村治理现代化将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利于人民充分参与治理;有利于规范治理手段。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尺度应该包括国家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建立现代化的“法治国家”体系应该作为最重要的尺度标准。这些价值尺度在农村治理现代化中依然适用。笔者认为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意蕴为依法治理;多元主体共治;管理人员精英化;基层组织体系完备。
2.1依法治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目标。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对法治建设给出了具体指导。这要求广大行政人员要依法治理国家公共事务,确保人民群众得到公平公正的服务,对于行政人员来说可以起到约束作用,把权力更好地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2.2多元主体共治。治理现代化是从“政府垄断”向“多元协调”转变]。治理现代化不是由政府垄断管理公共事务,而是号召市场、社会与政府一同治理。各行各业、广大群众都要参与到公共治理中来,表达自己合理的诉求,明确国家主人身份,为社会建设出谋划策,并对行政人员进行监督。政府也要理清自己的角色,树立“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念。
2.3管理人员精英化。管理人员精英化是农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可以确保农村快速的发展。精英化管理者可以带来积极的致富态度、开拓的思维和先进的方式方法,可以带动农村改变落后的境况,通过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农村实践出来,带动农村百姓发家致富。
2.4基层组织体系完备。基层组织包括基层政府和村支部。在农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基层政府与村支部是推动农村发展最前线的组织,基层组织体系的完备,将会有利于各项国家战略的实现,只有其体系完备,能够准确、有序地开展工作,才能确保农村发展的每一阶段目标可以按部就班的达成。因此,基层组织体系完备是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必要保障。
3农村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
通过在该旗县的部分乡镇进行研究,对照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意蕴,可以发现乡村中普遍面临一些困境。
3.1法律知识欠缺。在治理现代化中,我们强调依法治理。目前相关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知识不完备,大多没有法学背景,法律知识只是在日常的工作中积累或者在政策的学习中吸收,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这可能会导致在治理过程中政府工作人员无法把握法律要求的尺度。大部分农民的法律知识匮乏。因文化水平受限,大部分农民未受过专业法律教育;并且农民精力有限,把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耕作、劳务,对于法律相关知识不愿、不想去过多了解,对法律一知半解,这就会存在一种老百姓“恶意告状”行为。认为只要自己的诉求没实现就可以上访,因此出现了自己的要求并不合规合法,却仍将行政人员举报,由此对行政人员的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3.2治理主体单一。目前,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未实现,以基层政府为主导、村干部辅助、农村自治、社会协同治理的共治格局尚未搭建。大部分村民不关注农村治理,习惯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不能、不敢、不愿相信自己拥有治理社会的权力。当前,农村企业发展较快,各乡镇都存在几个小型企业。但是各产业主要集中精力在经营企业方面,较少甚至没有参加过农村治理,没有积极主动地去思考如何以企业家的身份去助力农村现代化建设。仍是传统地按照政府的部署开展社会性工作,缺乏主动发声的动力。
3.3人才匮乏。通过采访及调查问卷的形式,对X镇及W镇进行调查,得知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中大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为本科学历,平均每个乡镇政府有1~2人为研究生学历。但由于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大多刚毕业,并未开始重用,且乡镇领导班子平均年龄约40岁,这个年龄段工作在基层的人员学历都处在大专以上本科居多,所以党政领导班子中研究生学历约占该政府的1%。在各村村支部中,在竞选时,由于各村的空心化现象较严重,留村人口学历普遍较低,并且选举规定村支部中有一个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即可。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在思维、价值观、工作态度等方面都更容易出现错误和偏差,会阻碍农村的发展。并且M旗是偏远旗县,因为该旗县交通、经济等发展相对落后,很少有人愿意回乡奉献基层,导致人才匮乏现象。
3.4基层组织懈怠。基层组织是推动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但基层组织存在着工作懈怠的现象。在乡镇政府中,有一些年龄较大,但未处在领导级别的公务人员,就会“倚老卖老”,存在“吃空饷”的嫌疑。虽然对此类人员有处理规定,但乡镇领导碍于情面大多都采取得过且过的处理方式。这样的现象不仅对年轻的工作人员来说较不公平且打消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而且“老赖”会影响乡镇领导的威信。村支部也存在着懈怠的问题。村支部中缺乏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只完成政府的工作,却不能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开展相关活动。甚至还有村支部对于政府下派的工作敷衍了事,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推诿扯皮,影响工作开展。
3.5缺乏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阶段虽已在农村开展文化建设,但大多都停留在表面,设施使用未完全对外开放,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农村还缺乏精神文化建设,村民没有集体意识,眼界狭窄,无大局观,缺少集体致富的观念。精神文明建设都只是停留在几个条幅、标语中,过于追求形式,缺乏实际效果。M旗是民族自治旗县,拥有民族乡、民族村,它应充分体现少数民族文化特色,但是目前除了在基础设施及房屋外观上体现了民族风情外,并没有很好地将民族风情表现出来,缺乏民族传承精神。
4农村治理现代化实现路径
该旗县在农村治理现代化实现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足,需要我们用科学有效的路径去推进其实现。我们要找到问题之根,用易操作、可实行的路径来解决问题。
4.1推进农村法治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法律在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作用非凡,对百姓起到引导及制约作用。我们应拓展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定期展开法律培训活动。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作为一线公务人员,要积极补全自己的法律知识空白,依法执政,在法律的约束下全心全意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合理合法地解决百姓所遇到的问题。在农村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告诫百姓,尊重法律、正确用法。并开展法律培训活动,对村支部成员及优秀上进的村民进行培训,通过组织集体观影、志愿者入村教育、一对一帮扶等方式在全村展开普及活动,让每一位村民都能够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4.2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要避免治理主体单一的局面,应鼓励企业、农民共同加入到农村治理中来,多听取多方的声音,明确多方的需求,用多思维、多角度的形式去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基层。政府在工作过程中,完成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学会放手、学会倾听,推动治理主体现代化的实现。并且要消除民不参政的旧有思想,鼓励农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参与到农村治理中,运用好自己可以行使的权利。对于企业来说,也要积极参与到农村治理中,积极提出自己的需求,同时也应借助自己的企业优势,去提供一些岗位及资金资助,农村的发展和其企业之间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农村发展快速,也会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4.3制定人才培养及引进政策。目前在人才培养方面,该旗县有“雨露计划”,该计划就是为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助学金。但此类资助项目应该增加,比如设置旗级奖学金,对高考成绩中名列前茅的学生进行奖励,使其心存感激,将来回乡就业。对于享受民族优势的高考生也应签订相关协议,要求其在毕业固定年限期间回乡就业,为家乡发展带来新鲜血液。“大学生村官”项目、人才引进政策等应加强完善和积极运用,在缓解毕业生就业难的同时,也可以将人才引进,提高村支部的整体素质。对于考入到政府机关的高学历者,给予2~3年的基层历练,根据其表现情况予以重用。让这些有学识的公务人员发挥其应有的能力,可以更好地运用专业的知识推动农村现代化的实现。
4.4提高公务人员的价值认同。公务人员工作态度懈怠主要原因为价值观的偏离。随着工龄的增加,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因此,应纠正其价值观念,经常开展党史学习、思想教育,从思想上提高公务人员的觉悟,在治理过程中基于人民本位;提高基层政府的回应性;构建人民满意的治理体系。与此同时还要明确治理目标,将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分成多阶段、多层次,逐个击破重点、难点,同时也可以调动公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政府部门还要完善非人格化管理,避免基于血缘、人情等非正式规范产生的庇护关系,对于体制内“老赖”严格打击,坚决避免公务人员不作为、不奉献、不服务的现象。建立健全激励制度,提高公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加乡镇政府间的互动、交流、学习,共同进步,提高服务能力。
4.5完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应努力提高村民价值认同感,增加村民为村做贡献的信念,可以开展“文明家庭”评比,给予生活用品作为奖励,调动村民贡献乡村的积极性,培养村民集体责任感,使村民心向组织靠拢。完善基础设施,并对村民全面开放,丰富村民生活、提高村民整体素养。另外,民族村应加大对自己民族文化的弘扬与继承,可以开展民族风情体验、民族农家乐等相关的经营,这样既可以推广该民族文化,也可以帮助民族村村民致富。
5结束语
农村治理现代化道阻且长,需要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摸索的道路中寻找经验。虽然存在的问题较多,但只要我们耐心解决,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农村的发展,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指日可待,我们将带着全国人民一道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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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岩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