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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会计制度为高校控制教育成本的工作提供了落实途径,文章详细探究政府会计制度实行中的核算问题,便于政府会计制度更全面的发展。探究政府会计制度在各高校的运行状态,深入探究其中可改进的空间,加强可利用率,使其实现更好地服务于现实的功能。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探讨
随着国内高等教育行业发展的增速,教育经费不断增长,政府在财政上的预算出现不足。严格管控成本,增强教育成本核算的质量,就要求高校财务部门将合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当作工作重点。与此同时,在高校教育成本精细化核算上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又提供了保障,为高校的教育成本合理化,质量化提供可行。
一、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高校成本核算的意义
(一)高校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高校迫切需要改变现行教育成本核算方法,规范经济业务会计处理,提升教育资源的投入产出效率。近年以来,高校规模和数量的逐渐增多,高等院校教育成本不断增加,使得教育建设资金无法满足增长需要,高校大多面临资金短缺问题。而教育资金拨款是目前院校教育经费的主要动力,对资金投入效益要求不高,资金使用上缺乏监察,加上近几年来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效率有所下降,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也不够明显,使得高校实验室利用效率相对较低,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有着资源浪费的现象,无法助力高校发展。
(二)确保高等教育的经济来源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对教学经费的需求日益增加,资金筹措竞争压力越来越大。教育体制改革背景下我们的政府,政府资助的学院和大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参考的教育效果和赠款资金的使用效益的体现,学校的教育成本系统性能评估和精确的科学计算,因此,对高校成本核算的要求越来越高,直接影响到经费的多少。
(三)有利高校成本管理
教育经费和教育服务人员的数量要平均分配。这种模式不能充分反映高校资源在教育成本中的消耗情况,核算结果得不到信息使用者的认可,不能满足高校成本管理的需要。当然,目前高校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是由多个原因决定的:一是高校资金管理部门从业者对于成本管控方法没有形成系统认知,对教育成本核算工作缺乏积极性;二是成本管理复杂性高,缺乏相应的成本核算制度。由于高校人员多、部门广、流动资金量较大,形成的成本核算对比较复杂,应用的数据都来自各个部门。因此,有必要将各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信息按照合理分配原则,分配到相应的成本核算对象中[1]。然而,目前没有专业的成本核算体系来对信息形成一体化,此现象造成人为误差,数据不准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各部门数据分布部门之间信息标准不能有效融合,形成计算结果效率低、准确度不高。在政府会计制度的影响下,高校成本管理有了新的工作机制,全面细化了工作的相关职责,有利于提高高校成本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四)促进高校可持续性发展
高校的属性在当下快速发展的社会发生了转变,形态变成了产业化的发展形态,依托高校学生的培养输出,达成可持续性发展。核算学生的教育成本,有利于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满足了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也培养了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学生在使用高校资源的过程中,能够锻炼个人的工作能力、丰富个人的技术知识,从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2]。对于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之前主要是通过政府部门的决算公开予以监督,但决算公开反映的是高校资金的收支情况,不能很好地展现出高校财务的整体情况,以及教育成本核算的相关信息,无法通过对成本支出的绩效评价实现高校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工作实施过程里,使得院校精细化控制教育成本资金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有利于高校不断提升教育成本核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其可持续性发展。
二、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影响
(一)权责发生制提供了成本核算基础
长期以来,在教育成本核算的工作中,为其提供可靠依据的是权责发生制,高校一直实行现金收付制,高校不能准确计量当期应归属于高校的成本,收支比例模糊,成本核算工作受阻。政府会计制度在教育初始资金核算方面,建立了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并行的新模式,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合理划分期间的成本、收入和费用比例逐渐清晰,为提高成本信息准确性,提供教育成本核算依据。
(二)费用科目明确了成本核算项目
政府会计制度引入了财务会计制度的成本要素,充分考虑了高校费用的多样化,将成本分为经营活动成本、单位管理成本、资产处置成本、支付较高费用向下级单位补贴成本、所得税费用等费用,为教育成本支出范围的确定提供参考。成本是成本的客观化,成本项目的设置可以参照成本主体的划分[3]。根据高等学校的补充规定执行政府会计系统根据上述费用与相关教育活动和教育活动无关,可以划出大学教育成本的一部分,包括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教育的成本,科研成本,行政成本,物流管理成本。
(三)增设科目规范了资产预估价值
在实行政府会计制度之前,高等院校几近没有计入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造成了资产价值不真实,很大程度影响成本信息准确性。新政策的提出让高校对不可拆分的原有资产的折损、无形资产的分销、增加坏账准备的数量、等待摊销账目、长期限等待分摊资金和预先支取资金等账务,区分本期成本和当期成本,对租赁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进行划分,使资产真实价值得到体现,保证了账务往来的透明化、精确化,有助于更准确地计算当前的教育成本。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现状
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高校在政府会计制出台以前一直实施的是收付行为,不足以形成高质量的成本数据,很难形成一个高质量的成本数据。与此同时,财政拨款的资金导致高校员工成本核算观念不强,资源利用率不高,成本核算工作缓慢。以某医学院为例,会计体系中只有成本项目,没有成本对象,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成本核算体系。当成本信息偶尔需要计算时,只是简单地将其加到成本项目中,成本核算是不准确、不科学的。由于缺乏成本核算工作,办学经费的投入产出不够明确,经费的利用率有待提高。因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与院校教育手段的改革,高校教育投入逐渐趋向多元化,教育类所用资金来源方法缺乏多途径的局面逐渐发生改变,使教育成本核算成为高校的一项必要工作。
四、政府制度影响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成本核算观念淡薄
部分高校认识不到成本核算的重要性,意识概念仍旧薄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财政上教育类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的资金扶持,由于学校管理制度不规范,忽视财政拨款资金的投入和产出比例,学校并没有来自外部的成本核算压力,只盲目的增加投入较大的教育成本,不依赖于成本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学校财务分析师的数量和能力有限,高校经费成本核算方法比较简单,工作方式简单,然而工作内容是非常复杂的,结果往往没有实际意义。学校缺乏在成本核算中采取主动的内部和外部动力。
(二)成本核算方式不合理
鉴于我国高校成本会计研究起点晚,范畴较多,在高校教学特点不同的情况下,教育成本核算方法已不再适合高校成本会计管理,而对成本核算方法理论研究没有很好地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在实际应用上又存在很大差异,使控制教育类资金本金的工作难以有效推进[4]。现有的成本核算方法不能反映高校投入利用率,其结果不能满足成本和管理需要。
(三)核算成本系统不完善
当前阶段,政府颁布关于高校成本核算工作的相关政策,明确高校教育成本的具体要求和应遵循的原则,明确了高校教育的成本构成。实际操作中,相关人员的反映仍是非常困难。根据新规定的具体要求和基本原则,高校经费很难分配到每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上,仍然不能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学校实施教育成本核算体系与成本核算所规定的政策体系有很大的不同。我国尚未建立专门供高校使用的教育成本核算政策和制度,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教育成本核算体系。
(四)成本核算系统不专业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之前,高等院校控制教育本金资金核算系统的设立主要为满足会计人员会计核算要求,不是为了解高校的成本,而是为了解学校的经费收入和支出。现实是,成本核算需要庞大的数据和各方面的数据信息,高校的部门较多,不同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没有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要收集所有完整的数据信息只能依靠财务部门对人员成本核算问题向具体部门进行询问,这样单一繁琐的工作非常耗时,而且通过询问口头获得的信息不能保证有效性和准确性,从而大大降低了成本核算结果的可靠性。缺乏一套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对成本核算工作有很大影响。
(五)成本核算监管力度不够
国家对高校成本会计工作监管力度不够,是我国成本会计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只有完善严格的监督制度,成本核算工作就有了内在动力。政府和社会各界应是规定成本会计工作的主要群体,成本会计工作的内容应认识到作为主要群体,是公办高校成本会计工作的重要信息,公办高校财务部门的成本核算过程应作为主要的监管内容,以体现具体的预算分配。
五、政府会计制度下如何控制教育初始资金核算的应对措施
(一)清查资产情况,为后续摊销提供依据
较于各院校普遍实行收付实现制,原有资产使用“虚数”折损,业务相关体系着眼于采购期间教育本金的支出,无法关注到在后期使用时各项费用的分摊。对于不动资金监管制度不完善,所有权不明确。学校教学研究试验有关的固定损耗的控制工作困难,这就增加了资金核验工作的难度。政府会计制度融合成本要素,目的在于将固有资金和无形资金以符合常理的管控计入到核算中,使核算工作具有客观性。有必要适应各院校不同情况,与资金监管系统、财务部门共同努力,做好资产盘点工作。根据固定资产的接收部门,各部门和单位应进行彻底的清查,认真核对资产盘存情况,保证资金监管体系与账务体系信息数据的一致性。根据服务时间和进入价值,符合规范计算折损和分摊,教育成本应纳入相关性原则。
(二)合同管理明确,明确各项条款
权责发生制下,未获取发票、未收到货款的,遵循经济交易确定的时间明确营业收入,科学实验用途的资金首先看作预备收入账面款项,随后依照书面准则规定工期或项目进展分期确定各项资金收入与取用应根据规定核准付款周期,确认限制付款。院校要进行无遗漏地整理资金相关的合同,合同管理制度要明确,优化业务管理程序,将信息技术与管理融合,实现与财务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协调合同管理部门与资金管理部门的工作进度,落实职权和职责、权责发生制对于各种经济类合同的支出与取用进行了限制,为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教育成本资金核算提供了实践证明。
(三)清理分往来账务,预备坏账准备计提
工作政府会计制度还要求以审慎原则,面临确定无法进行收缴的应收账目,进行计提坏账流程。这要求高校清理应收账款,设立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记录监管工作,进行往年处理。分析资金,建立坏账进行检查。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的公司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进行收回或支取的,实时核验流动资金,纳入坏账预备量。对反复收款仍无法收回的款项,依照不同现状采用账目时限分析法或实收账目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并将其纳入相关计入账原则。
(四)人员素养提升,与要求相适应
政府会计制度建立了把将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权职短暂分离的方法,以及衔接的平行会计模式,要求采用“双基础”和“双记账”进行会计核算,即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部门预算实行的收付制度、对于现今经济往来业务,在执行预算核算工作时,同时进行财务计算,编制复式。对于其余业务,只准备单个条目,执行财务会计,不执行预算计算。会计选择哪一时间段就只编制财务会计进行分录,哪一时间段编制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工作分录,这就增加了高校成本核算难度。传统的预算会计已不能满足要求,高校账目相关记录与负责人需及时更新专业技能,领悟新准则,强化专业素养,在建设政府事业单位会计新的制度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加快适应新时代会计的需求。通过对高校成本会计理论与实践的分析,高校成本会计发展的关键是两个方面,一方面基础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程度取决于会计制度的改进过程。学历和财务会计的基本能力,在新会计制度里应完善兼职会计的处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专业判断能力确保资金核算客观性。另一方面成本计算对象的确立、院校成本计算对象,具有多维度特性,每一个学生成本、专业建设成本、内部绩效成本,特殊费用,科目费用等。现实情况需求加大及各个院校成本计算情况复杂,须使用账目计入应用输入银行业帮助其运算,直接影响财务信息化建设质量。教育成本计算复杂程度远不仅限于预设这般繁难,如何准确收集成本,以及使用什么更准确的费用分配方式,是大学发展成本会计工作的核心,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研讨。
参考文献
[1]张卉.政府会计制度下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J].财经界,2021(26):89-90.
[2]卢秉英.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1(15):78-79.
[3]王媚.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研究[J].今日财富,2021(11):179-180.
[4]王坤.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成本核算问题研究[J].财经界,2021(5):105-106.
作者:潘宇 单位: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