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防论文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安全预防论文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安全预防论文

小学预防教育安全教育论文

一、需要做到构建网络,健全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对于学校安全来说,重点是理顺关系,明确职责。通过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也让安全工作的职责得到强化。比如笔者所在学校在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时,就以一把手校长任组长,各中层正职负责分管一块,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干部以及学生家长等则具体做好落实,配合具体抓的机制。这样从校内到校外,从课堂到社区,就会形成一个全面、立体的领导管理网络,从而使学校安全工作事事有人做,事事有人抓,事事有担责,彻底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以及盲区。

2.健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

学校安全工作不是学雷锋,或者活动一阵风,而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笔者所在学校就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常态来负责,不仅列入大事记,而且还要求领导周周提,周周检查;要求教师天天讲,天天看。政教处更是细化学校安全,并且形成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从各方面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测。比如学校斜对面所处十字路口以及周边吃糖,更是重点检查对象,不仅树立显著标志,还安排人专门落实。每年年终考核,学校更是安全作为第一条件,坚决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与教师经济济利益相挂钩,从而让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对于安全始终紧绷一根弦。结合学校实际,至目前为止,笔者所在学校已经出台了《课堂师生安全条例》《上、放学校门口安全条例》《学生暑期游泳安全规范》,等等、一方面让学校安全始终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也能学校安全始终处于被监控之中,从而做到防患于末然,有效地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需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季候性预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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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疾病预防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1内容和方法

1.1资料来源

监测数据来源于2013年各监测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国家健康危害监测信息系统之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系统中,枯水期和丰水期初审上报的数据。

1.2监测指标

微生物学指标(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感官性状(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一般化学指标(包括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和消毒指标(根据饮用水消毒剂使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臭氧等)。

1.3水样评价要求

水样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执行,水样的所有检测指标全部合格,水质即为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即为水质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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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人才培养中教师的重要性

1基于“卓越计划”的人才的培养目标

1.1对安全工程(职业卫生)人才培养目标的理解

除了进一步考取研究生深造外,安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绝大多数是到各类型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安全管理及相关工作。由于各学校行业背景不同,安全工程毕业生就业方向也不尽相同,总体来说主要分布在矿山、石油开采、化工生产、建筑施工以及其它国民经济各行业,就业范围相对较广。本科教育的培养类型主要包括:学术性本科教育类型、专业性本科教育类型、职业实用本科教育类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对本科教育思想、模式、方法的再思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专业主要定位于专业性本科教育类型。这种本科教育主要作为最终学历教育进行,也考虑后续研究生教育的需要,通过对学生进行运用高深知识进行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训练,培养社会各行业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结合目前社会需求及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专业教学基础条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安全工程专业下又分设劳动安全管理、公共安全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等3个方向。其中职业卫生方向的培养目标为培养掌握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两方面基础理论,具备事故伤亡损失和健康危害预防与控制基本技能,熟悉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应用型人才。着力培养能够将职业健康危害的医学机理与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工程控制及个体防护手段有机结合的职业卫生专业人才。

1.2对安全工程(职业卫生)人才培养的阶段划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而对职业卫生的管理也逐渐纳入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部分。做好一名合格的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需扎实的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及方法,而且要具有过硬的与本企业生产过程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与技能。根据“卓越计划”的要求,学生4年的培养方案可划分为校内学习和校外企业实训2个阶段。因此,可将安全工程专业的培养方案同样设置成2个阶段。其中,校内学习阶段主要是给学生打下一个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使其学习并熟练掌握安全管理理论及方法,通过校内的学习重点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由学校负责引导学生自主进行课程的选择以满足基本的学分要求,一般通过3年时间完成;而企业实训阶段主要由企业为主导,学生以企业员工的身份进行到企业从事实际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实训过程中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制定相应的实训方案以及毕业设计等任务要求,在实训过程中使学生掌握现代企业管理方法与安全技术,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实践,促使学生将前3年所学到的理论分析方法用于解决实际管理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安全管理方式方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同时促使学生培养基本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3+1”培养方案的设想

2.1实践教学体系的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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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类本科生实践需求调查思考

摘要:目的了解公共卫生类专业本科生对专业实践的需求情况,为探索该专业学生实践教学模式提供依据。方法对某综合性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对专业实践的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公共卫生类专业学生实践教学现况及需求自行设计调查问卷,利用问卷星平台进行调查问卷收集。结果本次共调查81名公共卫生类专业本科生,其中77.78%的学生毕业实践意向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2.59%的学生认为通过专业实践可加深对职业与行业的了解,66.67%的学生希望学院安排为期4~6个月的实践,且期望实践项目涵盖公共卫生相关主要环节;70.37%的学生期望毕业实践采取实践单位和学校相结合的形式,85.19%的学生希望配备校内指导教师,66.67%的学生希望在学校完成毕业答辩,大多数学生认为目前的培养模式急需改革和完善。结论为培养适应时代需求的公共卫生人才,进行公共卫生类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具有现实意义,在实践地点选择、实践时长、实践内容、学校与实践单位合作、毕业论文撰写和答辩等方面需要调整或改革。

关键词:公共卫生类专业;实践教学;培养模式

构建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培养公共卫生人才关乎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文明和人民福扯。公共卫生体系是以医务人员、医疗机构、疾控系统为主体,以卫生和相关社会政策为导引,以医药与健康产业为支撑,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参与,在此基础上实现人群整体与长远健康效益最大化,全面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综合社会体系[1]。目前,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践教学已经成为卫生人才培养单位乃至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2]。因此,培养掌握全面的医学专业知识并具有现场组织协调能力、宣传沟通能力、应急判断及处理能力、自我学习及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的现代公共卫生人才已成为我国公共卫生教育的当务之急。本研究选择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为研究对象,了解他们对本科生专业实践教学满意情况和实践教学模式等方面建议,以全面了解我校公共卫生类专业毕业生的实践需求,探讨目前本科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为有效提升公共卫生类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提供依据。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选择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6、2017级预防医学专业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作为调查对象,共81人,年龄(23.49±1.87)岁。

1.2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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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类实习的思索

作者:汪靖 李跃平 单位:福州大学管理学院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实验室管理水平尚有欠缺开放性实验室是一种全新实验室建设模式,其管理工作涉及的范围更广,要求更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登记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以及有关文档和技术资料收集不完全等不足,导致对本科生缺乏有效的监控管理。

实验室重要性认识不足1.开放性实验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开放性实验室重要性的认识主要存在两个误区:一是认为只要让学生有场所进行相关的测试与检测就足够了;二是开放后增加了许多管理工作量和设备维护数量,大大提高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实验中心教师存抵触心理。2.学生及时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的作用认识不够充分。预防医学专业的毕业实习需要对具体样品进行检测和分析,验证课题设计所提出的问题,并根据分析和研究的结果总结出毕业论文的基本观点,这需要一个具体的研究过程。学生依据自己所选的研究方向和指导老师的具体要求选择是否进入开放性实验室。目前,在毕业实习过程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专业指导教师有时会抱怨实验中心提供的实验条件不足;另一方面是学生不良的就业心态,放松了对本科生毕业实习过程的重视,等临近提交论文时间,学生草草应付了事,甚至出现毕业论文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现象。

以开放性实验室为平台指导毕业实习的具体改进措施

(一)提高实验教师的专业水平、服务意识以及管理能力,保证实验室的开放质量实验室的开放不仅是一个时间和空间开放的问题,而是一种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4]。预防医学开放性实验室建立后,对实验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验教师能否胜任关系到开放性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是否能顺利开展。开放性实验是学生以自身兴趣和学习中的思考为出发点的自主实验,进行实验设计后再进入实验室开展具体实验。在开放性实验中,学生可能提出更广泛更复杂的问题,学生操作仪器时会出现更多问题,使用的试剂种类和用量也会相应的增加,这对指导教师和实验教师的管理能力、指导能力和知识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了提高开放性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质量,一方面需要提高实验教师的专业水平、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学院应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以调动实验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健全开放性实验室的管理制度,保证其有效运行实验室开放将会涉及许多新的管理问题,这就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对开放性实验室的日常运行提供保障。例如:实验室开放后,实验试剂和耗材消耗就会增加,试剂和耗材领用与管理的问题;学生进入实验室的治安、防火和安全检查问题;仪器设备损坏赔偿的问题;大型精密仪器的管理和使用的问题等,都需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合理规范,为实验室开放运行提供制度保障。此外,遵守开放性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是管理的重点,光有规章制度而不执行,规章制度也就只是一个幌子。这就要求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充分挖掘实验室的潜力,满足毕业实习的需求基于预防医学专业的毕业实习阶段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开放性实验室应尽力从以下两个方面配合毕业实习。1.开放性实验应与本专业毕业实习内容相结合。例如我院预防医学实验中心近年来开设了“毒理学动物实验设计———化学物对机体毒性作用评价”、“铅作业人群的健康监护”及“常见食品的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测定”等8项综合性实验项目,综合性实验项目中涉及到许多较为先进的检验方法,这些检验方法可以在毕业实习中得以运用。但并不是所有的检验方法学生通过完成一次综合性实验项目就能熟练掌握,开放性实验室的建立让学生有机会再次进入实验室,在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那些较为先进的检验方法。2.加强科学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务。预防医学专业的毕业实习阶段不但项目众多而且周期较长,学生一旦选定实验项目,就需要实验室全天候对其开放,从而给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创造自由进入实验室的条件。这就要求实验中心教师不仅要付出更多时间,而且要采取更加合理且有效的管理方式,以求达到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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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中的法学思考

 

社会发展中的金融法与环境法问题经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批准“,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复旦大学召开。此次会议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医事法中心、复旦大学民商法学科主办。来自俄罗斯莫斯科大学、德国洪堡大学、英国班戈大学、日本神奈川大学、韩国西江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知名教授以及复旦大学部分教师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收到学术论文30余篇,围绕“社会发展与法律改革”的主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沦,是一次高层次的学术研讨会。   此议题研讨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杨心宇教授、王全弟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评议。主要论文包括:   (1)俄罗斯前总理、俄罗斯联邦审计院秘书长、莫斯科大学国家审计学院院长S.M.沙赫赖(ShakhraySergey)教授作了《国家审计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的报告。他认为,国家审计是在有限的社会资源条件下国家优化解决社会经济任务的工具,它以公民监督国家效率的机制合理取代了几个世纪以来国家监督个人行为的制度。作为现代社会的监督制度之一,它提出了社会经济改造中目的与手段的关系问题,特别重视分析各种改革与战略的社会代价。国家审计制度是一项转向新经济类型和高水平社会发展的前提手段。   中国学者评论认为,俄罗斯的审计制度对于俄罗斯的反腐败有重要作用。国家审计制度从学术角度来说是宪政的视角,值得中国学者研究与借鉴。   (2)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系主任A.K.戈利琴科夫(GolichenkovAleksandrKonstantinovich)教授作了《生态立法的新的法律编纂》的报告,介绍了俄罗斯生态立法的主要任务、结构、主要途径(跨部门的法律编纂)、法律部门的区分与整合(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区分整合后形成生态法)、法典制定者必须解决的问题,认为生态立法改变了环境保护活动的法律基础,将会促进向清洁技术转化并保障国内经济在高生态标准下进一步增长,促使建立真正的国内生态安全体制。中国学者讨论认为,俄罗斯将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整合为生态法,这种跨部门的综合性的立法,即社会法的产生,值得我们研究。   (3)英国班戈大学法学院院长德莫特•卡希尔(DermotCahill)教授就其论文《欧盟内欧洲法院在公共采购领域对透明原则的运用》发表了演讲,介绍了欧盟在公共采购领域的一些最新发展,欧盟法确立了公共采购领域的透明原则及非歧视原则。欧洲法院(ECJ)的诸多判例已经对27个欧盟成员国不透明的公共采购现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强化了透明原则,产生了扩大适用非歧视和透明度一般原则的结果。英国法院遵循了欧洲法院的司法判例,以致几乎所有该论文讨论的新近案件中,公共机构都被认定为违反了欧盟法律或一般原则。中国学者结合金融危机及中国的政府采购,与克希尔教授探讨了多层次的金融监管问题。   (4)复旦大学法学院朱淑娣教授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金融规制法研究》为题作了演讲,以利益平衡为视角,探讨了中国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朱教授指出,金融规制法律规范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规制发生的正当性、规制的合理限度和规制的法律控制3个方面。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金融公法   2社会发展与侵权责任法改革   规制主要目标包括:双向兼顾性目标、利益平衡化目标和全球化贡献目标。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提交的论文《金融危机的法律思考》,俄罗斯的S.G梅德维杰夫教授提交的论文《俄罗斯联邦银行储蓄保险制度》,探讨了相关中、外金融法律问题。此议题的研讨由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高富平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匡教授评议。   主要报告有:   (1)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刘士国教授作了《中国侵权责任法制定中的争论问题》的主题发言,向中外学者介绍了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进程等基本情况,着重对以下几个立法中的争论问题及主要意见予以介绍和评述:①侵权责任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否仅规定侵犯民事权利,是否再规定侵犯利益;②关于统一死亡赔偿金的规定;③关于要不要规定国家赔偿责任;④关于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是否规定矿害等工伤事故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可否由相邻人赔偿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刘士国教授认为:①侵权法调整的就是侵犯绝对性民事权利产生的社会关系,法与法律有区别,即使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利,也可能存在于社会生活规则中,那就是法律之外的法涉及的权利,反对对利益作出特别规定。②统一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大势所趋,有利于保护受害人。③主要从性质上说,国家赔偿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关系,就此,侵权责任法应作规定。鉴于国家赔偿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侵权法仅规定一条就可以了,表明这是侵权责任的一个类型及赔偿的性质,具体条文由国家赔偿法规定。④采用责任能力规定是正确的和必要的,这涉及侵权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的改革。监护人责任应以被监护人无责任能力为条件,如被监护人有责任能力,被监护人应承担责任,不能赔偿的,由监护人承担补充责任。前者,是直接责任。侵权法以救济受害人为主要目的,也有教育、预防的功能,未成年人有过错,应予批评教育,甚至责令赔礼道歉。⑤侵权法应规定矿害事故的使用人因违反对被用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而且不限矿害,凡使用人对被使用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均应承担民事责任。⑥楼上抛掷物伤人找不到加害人不应由相邻人赔偿,法院不宜以共同危险行为或公平责任加以判决。加害人不明,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侦查。   如仍不能确定加害人,公安部门可会同民政部门,对严重受害者实行社会救济。此外,受害人仍可依医疗保险减轻所支付的医疗支出,保险制度已对此具有救济功能。   对于中国侵权法的制定,外国专家饶有兴趣,就诸多问题与刘士国教授进行了探讨。#p#分页标题#e#   (2)韩国西江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长严东燮教   授以《韩国制造物责任法》为题,介绍了韩国制造物责任法的概要内容、制定该法以后韩国案例的动向,指出了该法的缺陷,提出了如下修改完善的建议:应对“缺陷推定”作明文规定;《制造物责任法》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预售公寓的缺陷责任;应明确规定免责事由“法令制定的标准的遵守”中的“法令”局限为强制性的;法规条文应更明确。   (3)华东政法大学张礼洪教授就其论文《对侵权行为过错认定标准的新认识》作了报告。他以《阿奎利亚法》中关于过失的原始文献为基础,对完善现有的过失判断标准提出了建议:侵权过失的判断标准以客观过错为基本原则,即过失是对行为人没有尽一个理性善良的人的义务,预见或者预防自己行为的后果进行的。过失的存在以存在不法行为、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过失概念本身就蕴含了因果关系。过失的存在以行为人是否尽一般人应采取的谨慎义务为标准,但是,还应根据社会的一般认识,以造成损害的危险是否由行为人所知或者被害人是否根据自己的意志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应处于的危险区域来判断行为人的过失。   (4)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淑华作了《未登记过户之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的发言,她认为我国《物权法》对机动车的物权变动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机动车所有权自买卖交付时发生移转,登记过户仅是买受人据以获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属于物权变动不得对抗的“第三人”范畴。转让交付但未办理登记过户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对机动车享有运营支配权和运营利益的机动车实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的所有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其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构成侵权行为。会议还收到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王康提交的论文《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同侵权损害赔偿中的保险责任研究》。   3社会发展中的医事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韩长印教授主持,复旦大学王全弟教授评议。主要报告有:   (1)日本神奈川大学法科大学院森田明教授作了《日本医疗诉讼与医疗的法制度的动向》的报告。   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介绍了日本国内患者权利运动的发展、重大医疗事故诉讼持续增加的特点以及最新的法律制度的施行:产科医疗补偿制度、对因出生时的原因造成的脑性麻痹患儿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医药品副作用受害人的无过失补偿制度及预防接种被害人的补偿制度。   (2)复旦大学法学院姚军副教授作了《医疗事故侵权责任范围的正确确定》的演讲,他提出,作为法治社会核心价值的社会公平的核心内容,要求行为(或责任)人对己方行为及其不良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即法律上对己不利的后果)。在具体承担法律责任时,它又意味着责任人仅对由自己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而不应对超出该不良后果部分负责;同理,基于该核心价值(也是诸法的基本原则),医疗事故的责任人也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立法即司法上不应强迫其承担超出该后果的责任。   (3)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满洪杰从比较法的角度进行了《人体试验侵权责任研究》的发言,建议我国应当构建独立于医疗过失责任的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制度。人体试验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可以在对过错的举证上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倒置。在因果关系问题上,应当采取相当因果关系、疫学原理因果关系以及因果关系推定理论来进行综合判断。   (4)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李燕以《双性儿童性别确定的法律问题探究》为题,提出双性儿童并不是不正常的,当前医学界普遍施行的、经父母知情同意而为双性儿童确定性别的性别再造手术,并不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性别确定应是儿童自己的宪法权利,父母对子女性别再造手术的知情同意权与双性儿童自己的宪法基本权利相冲突。法律应承认男女二元性别体系外的第三种性别,双性儿童的性别确定应待其长大后自己决定。   韩长印教授评议认为,医事法的研究提醒学者注意到平时不为大众所关注的处于弱势群体的少数人的权利,也提醒学者们思考我们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法论问题。由于医事法内容的中外共同性,中外学者就医疗过失认定、损害赔偿、医疗诉讼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4社会发展中的其他民商法律问题   此议题的研讨由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段匡教授评议。主要论文有:   (1)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莱因哈德•辛格(ReinhardSinger)教授作了《变迁中的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报告,介绍了社会模型的概念和它作为法律发展因素的功能、在19世纪私法秩序的社会模型的发展以及德国民法典的社会模型的变迁,提出了现代私法中的民主化和社会国家化、告别契约法中形式自由伦理模式,强调程序的和实质的合同正义,强调了民法的社会责任。   (2)复旦大学法学院王全弟教授所作报告《两岸担保物权比较研究论纲》,就如何确立保证债权获得完全清偿的制度,比较了2007年3月中国大陆《物权法》与台湾地区在2007年3月经立法院审议通过的担保物权修正草案,在担保物权的追及力、担保物权的实行期间、抵押权顺位、动产抵押、最高限额抵押、权利质权和商事留置权7个方面对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的物权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有利于两岸发展及法律相互借鉴与完善的建议。   (3)复旦大学法学院胡鸿高教授作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律改革》的报告,介绍了中国企业并购及其法治演进历程与特点、中国企业并购的模式、企业并购突出问题与法律改革。胡教授呼吁,企业并购,不仅应当有利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而且要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信息披露法制,增加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特别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企业并购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发展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建设和谐社区与社会。目前当务之急,在于通过法律改革,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和实现机制,倡导和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p#分页标题#e#   (4)复旦大学法学院何力教授作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的演讲,指出中国的资源特需改变了世界资源供求格局,阐述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进展,分析了经济主权和资源主权成为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障碍,分析了中国海外资源投资的环境法和政治动乱问题,最后就中国海外资源投资保护的法律对策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5)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盖威作了《社会组织在我国协商治理模式中的地位与功能》的论文发言,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修定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尽快制定社团法、修改现行特别法增加法律责任的规定,进一步扶持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淡化一些社会组织的行政色彩,转变政府中心主义治国理念,确立以民为本、以市民社会和市民组织活动为导向的治国之策,进一步完善协商治理机制。   (6)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托马斯•莱塞尔(ThomasRaiser)教授作了《合同与合同法》的报告,俄罗斯A.Sherstobitov教授向会议提交了《关于俄罗斯联邦民事立法修订的构想》的论文,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生韩伟、王森波分别提交了论文《斯多葛派的伦理哲学与罗马法的转型》、《必亦正名乎?———美国加州同性婚姻立法风波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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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论文

一、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的诞生期

综观整个80年代,我国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研究从对苏联相关文献的翻译,开始有了初步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继续深入介绍研究国外青少年法制教育举措,重点反映国外(主要是苏联)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视,希望我国也予以重视。第二,研究领域进一步拓展,从单纯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拓展到法制教育与预防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研究,并提出要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协调好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之间的关系,强调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的责任。此外,除了研究领域的拓展外,也有人提出拓展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场所与方式。第三,明确提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客观地说,20世纪80年代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起步期和诞生期,出现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相关研究成果涉及的面比较广泛,有突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要性的,有域外借鉴的,有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场所和方式的。这个时期的研究基本上奠定了未来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研究基础和发展方向,是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的诞生期。不过由于当时整个国家尚处于法制的初创阶段,相关研究还比较少,研究的水平深度还不足,有待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的发展期

进入90年代,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相关研究有了进一步发展,其中明显的表现就是研究成果比80年代有了一定的增加。当然这只是表面的,深入的分析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笔者发现围绕青少年法制教育这一主题的研究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方面是理论水平的进一步加深,呈现出从多维度、多视角研究这一问题的趋势;另一方面表现在实证研究的出现,开始出现了以某一地区为代表的研究成果。具体来说,在理论研究方面的深入主要表现在:第一,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发现象进行了反思,认为学校教育存在失衡,学校之外大环境恶劣,家庭教育不当是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障碍。提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对策,用立法的形式保障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实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加强综合治理。第二,法制教育是青少年行为规范教育的必然选择,而法制教育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最主要的问题在政府,并提出了政府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对策性建议,即以学校为中心,依托社区,包括边缘青少年,进行规范性教育,构筑法制教育的管理体系。第三,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法制教育目的偏差、流于形式化、过分依赖学校、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后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第四,首次出现了对邓小平法制教育思想的研究,认为加强法制根本在于教育人,重点是领导干部思想觉悟,目标是使全体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和护法。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切实培养青少年的公民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培养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校园秩序的观念;学习市场经济的法律知识。第五,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思路方面也出现了专门的文章讨论。在实证研究方面表现在:第一,结合具体地区的案例型研究。青少年法制教育伴随着上海社区化的过程,上海市通过积极探索社区化的过程,努力开展针对青少年进行社区化法制教育的实践,利用华东政法大学等研究优势资源,推进这一工作的开展。第二,结合具体地区的调查型研究。共青团河北省委的工作人员赴沧州、衡水等地进行了专门调研,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分析,认为一方面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另一方面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尚处于探索阶段,还有一些问题,有待完善。并分析了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剖析了相关原因。最后结合法制教育的相关特点,提出了一些建议。这些实证研究在当时应当说是有一定的进步意义,许多问题与建议都是建立在调查的基础之上,比较有说服力。不过对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整体判断不甚准确。此外,媒体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报道与宣传在这一时期开始出现,报道内容简单通俗,易于理解,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走进普通人的视野中、引起大家的重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其中,采访相关专业的专家也成为一种凸显青少年法制教育重要性的形式。

三、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的繁荣期

进入21世纪,青少年法制教育相关研究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研究呈现出多层次,多视角,研究方法也更加多元,研究成果丰硕,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有体现。这一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进入繁荣期,表现是多方面的。

(一)专门以青少年、青年群体为研究中心的学术期刊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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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教学改善论述

作者:杜宁 崔刚 刘芳 侯玉龙 牛莹莹 肖艳 单位:佳木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以2009级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为例,选取1~6班共359人,每30人为一组,每组推选3~4名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实验活动,改变过去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采取“组长责任制”,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设计性实验课中要求各组成员利用课余时间查阅文献资料,并根据理论课的知识点和实验室所提供的仪器设计本节课的实验方案,包括实验目的及实验意义、实验原理和实验方法,实验步骤,实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教学过程中请学生介绍国内外的研究进展,并要求学生根据方案实施实验,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及评价。综合性实验要求学生能结合预防医学和相关课程的知识进行案例讨论,并能利用实验室所提供试剂及仪器,判断疾病的病因,并提出预防方案,查阅并修改学生的实验方案,完成实验报告。实验结束后,教师安排固定时间进行辅导答疑,并记录在册;对实验过程出现问题进行相应的指导,对于高质量的实验报告鼓励形成。

教学效果评价

每学期实验课教学内容结束后,对学生进行教学评价抽样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开设设计性实验和综合性实验的必要性、实验内容的合理性、对任课老师的满意度、学生的个人收获等方面。65.39%的同学认为实验内容合理;91.65%的同学对指导老师表示满意(表1);36.76%的同学很喜欢开设综合性实验;49.02%的同学认为理论课和实验课联系紧密(表2)。在学生收获方面,大多数同学认为学会了用统计学的思维和方法进行实验设计和实验数据统计分析,用卫生学方法和临床医学知识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快速诊断和三级预防,以及如何撰写和。通过五年的实验教学改革,非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发表了两篇省级期刊论文:《三种不同类型教室采光及照明的状况分析》和《新居装修后不同时期室内空气中TOVC含量的卫生学评价》[1,2],取得比较满意的教学成果。

存在问题

调查发现,学生实验过程中过于依赖参考文献的信息,没有独立思考问题,对知识点的运用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不能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还有部分学生预防医学知识和临床医学知识相互结合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3]。有不少同学在实验过程中表现为死板的照搬老师提供的信息完成设计性实验方案,更有甚者上交的作业将网上参考文献的内容抄写了一遍。还发现有些学生不独立完成实验内容,而且仿照他人的实验报告,少数个别同学既不查阅参考文献,也不亲自动手做实验,只等着同组的其他同学完成,坐享其成。纵观其他医学院校发现,实验教学资源缺乏,实验教学经费紧张也是实施预防医学实验教学的困难之一。

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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