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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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2020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以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县发〔2018〕13号)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强力推进依法治安,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工作目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2次,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每两年至少检查1次;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指导、督查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监管执法工作;按时完成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本机关共有行政、事业编制(参公)20人,在册20人;其中,退居二线4人,本机关实有行政执法人员16人。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要求。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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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省、九江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强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履职尽责,以强力执法保障,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执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寓服务于执法之中。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思想,把为企业服务贯穿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始终,用好相关政策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惩教结合。按照“惩教并重、预防为主”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查处范围从单纯的事故查处,扩大延伸到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的追究,通过严查严处等手段,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提高执法效果。

4.日常执法与集中执法相结合。在落实常态监管执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强化对重要时段、重点行业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监管检查,通过集中治理和执法,实现监管执法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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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保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结合建筑行业特点,特制定2021年度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事故为中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监管和检查执法为主线,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扎实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计划在全县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确保建筑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力促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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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及监督检查

摘要:文章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及监督检查一体化改革提出了新的标准,并通过实施验证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全面提升标准化质量,大力增强执法效能。

关键词: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督检查一体化

0引言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为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依据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采取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机构考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安全监管执法,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生产经营单位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进行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一体化”是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及监督检查一体化工作,是指应急部门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与监督检查同步推进。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目前存在的问题

1.1创建走偏了路

(1)重牌子、轻实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是装点门面的需要,是参与市场竞争的“烫金名片”,创建形式千篇一律、不接地气、形式达标、突击达标、为达标而达标等现象突出。标准化成了安全生产的装饰品、花架子,有名无实。(2)重软件、轻硬件。花小钱,请别人帮忙,写几十个制度、编上百个档案,挂墙上,装盒子。标准化是写出来的、编出来的软包装,站不稳,走不远。(3)重依赖、轻自主。企业自建、中介支持、政府督导的创建原则变了样。企业依托中介支持变成了依赖中介总包办,配角越位,主角缺位,千篇一律,不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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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一、依法执政,强化党的建设

(一)全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改进和加强党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党组书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建立完善依法治理工作党组统筹揽总、部门各司其职、条块紧密结合、纵横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制定落实局党组会、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专家论证制度、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并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建立完善党内各项制度,继续推进党务公开。

(三)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内审组、纪检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相关规定,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紧盯惠农政策落实中克扣群众、贪污挪用等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的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重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纪律审查方式转变,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二、依法行政,强化履职尽责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完善行政权力目录。清理、废除、核查、整改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完善以市场定价为主、政府定价为辅的价格形成机制。

(二)推进依法行政决策。建立政府和局名义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制定现行有效文件目录、文本台账,并动态调整。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建立局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和专业性、技术性决策长效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常态化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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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乡安全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号文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有关要求,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抓基层、打基础,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城乡安全监管盲区多、城乡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覆盖率低、村居社区机构不健全和人员不到位、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专业人员缺乏等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问题,加强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业四个层面安全管理网络建设以及安全社区创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实现安全生产年度目标。

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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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工作主要目标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对接省市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八个十”(十佳示范企业、十佳执法标兵、十佳应急卫士、十佳灾情信息员、十佳企业安全员、十佳应急预案、十大示范应急预案、十佳培训课程)、“两个百”(百企服务、百场讲座)活动,着力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力应对自然灾害, 实现“五大提升”(风险防控、监管执法、救援救助、科技支撑、社会动员等五大能力提升)、“三下降”(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就业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两杜绝”(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森林火灾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坚持每季度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修改完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暂行规定》,推动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三个必须”监管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双15天”和“双签字、一报告”制度,推动落实高新园区企业网格化管理责任,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应急部门与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关于“防”与“救”、“统”与“分”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会商研判机制,督促有关行业部门落实森林防火乡村干部包片包山制度和重要江河流域、重点工程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公布制度,完善灾害信息员等群策群防体系,层层压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

3.严格落实考核督导责任追究。以省、市安全生产巡查为动力,继续实行政府综合督查和专委会专项督查制度,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发挥考核督导促进作用。组织开展2018年和2019年度事故评估工作,推动落实“卡、单、函、令”工作制度(及时发放提示卡、告知单、督办函、整改令),继续落实通报、警示、约谈、“一票否决”、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救责任。

二、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4.强化源头风险预防。全面推动产业布局规划与安全规划相结合,合理疏导安全风险,把好安全准入关。全面厘清、规范应急管理系统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严格审批,把好行政许可关。建立分级分类的安全风险评估排查体系,强化高风险等级化工园区(集聚区)风险管控,启动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绘制全县安全生产风险图工作,实行在线动态监管,把好风险管控关。贯彻落实《“三治理一注重”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吉安市进一步深化“两张表”作用发挥的实施意见》,把好终端治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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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探讨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推动全省上下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同步部署与推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了一大批重大安全风险,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出台《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省应急厅,相继建立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明确14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省级部门,设置18个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内设机构。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实现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得到提升。

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出台《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活动。制定《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苏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构建全新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细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20条。党政领导按单履责、部门监管以单定责、企业主体照单尽责的局面初步形成。

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十三五”时期,累计依法关闭退出低端落后化工生产企业4454家,化工生产企业数量下降64.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数量下降42.1%,化工园区(集中区)数量下降46.3%。全面推动矿山企业退出,煤矿矿井数量下降72.2%,非煤矿山企业数量下降30.7%。加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运输等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和隐患处置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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