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会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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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类别

(一)上级会议。

包括省市县级层面、跨部门协调会与会办会。

(二)系统内部会议。

包括全系统会议、全局干部大会、科室(单位)负责人会议、各项业务工作会议和会办会。

二、上级会议

接到上级会议通知后,办公室及时报告主要领导,确定参会人员。办公室根据主要领导安排做好会议通知、会议材料、车辆安排、请假备案等协调工作。

三、系统内部会议

(一)会议安排

围绕全县商务中心工作和年度商务主要工作,办公室会同监察室对各条线各科室提交的会议计划进行审核,形成局机关年度会议计划,报研究同意后执行。系统会议和全局干部大会,由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方可召开。科室(单位)负责人会议、各项业务工作会议以及会办会,由局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向局长提出,经同意后安排召开,会议后要向局长汇报。

(二)会议准备

会议负责人根据领导班子研究意见筹划会议方案。办公室根据会议方案安排布置会场工作,会场安排布置要符合规定、细致规范,不能有疏漏和错误。否则,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办公室协助会议负责人做好会议通知、会议材料、请假备案等协调工作。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安排,提前准备好发言材料,做到言简意赅,开短会、高效率会,不开无准备会议。

(三)会议费用

加强会议活动经费管理,实行预算控制。召开会议前须提交会议方案和经费预算。办公室负责协调会期、审核会议相关安排,会同财务科审核会议预算。会议地点应首选局机关会议室,确需在外召开会议的,要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会议场所。会场布置要简洁朴素,不摆鲜花,不制作背景板,减少纸质会议交流材料。会议一律不安排就餐。

四、会议纪律

(一)遵守会议纪律。

凡参加县组织的各项会议、观摩、学习等活动,出现违反纪律被通报批评的,依规定接受处理。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督查系统内部会议纪律情况,适时通报,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二)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

把通讯工具关闭或开到振动状态,会场内不得随意接听通讯工具,不准频繁离开座位或久出未归,严禁吸烟、交头接耳、打瞌睡、发短信、看与会议无关的任何材料(报刊)或做其他小动作。

(三)做好会议纪录。

会后要及时主动传达会议精神,落实会议要求;学习性会议,需要做笔记的,要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学习笔记。会议期间如进行讨论,参会人员要畅所欲言,积极参与。在领导发表讲话时,不得当场顶撞、讥笑、谩骂或采取肢体动作等,如有看法,会后进行交流沟通。否则,要做出检讨或予以追究责任。

(四)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凡参会人员都应按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公、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前请假。本规定自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