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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为全面客观评价各村(居)的工作实绩,促进全镇各村(居)深入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圆满完成今年县下达给我镇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及市、县、镇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各村(居)争先创优,全面推进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考评依据
镇党委、政府下达给各村(居)的工作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
三、考评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建设目标任务,突出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改善民生、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
(二)注重实效原则。着重考核各村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注重工作实效。
(三)鼓励竞争原则。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为主线,突出可比性,强化竞争性,切实做到考评办法公开、考评过程公平、考评结果公正。
四、考评方式
镇成立村级综合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康淑贤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和相关站、所、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考评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阶段性和业务性的工作由相关站、所、办和分管领导考核,考评汇总后由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五、考评项目、计分办法
考评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各项目实现目标的计满分,未实现目标的依照计分办法扣分,直至扣完该项分数为止。各项目累计得分加上加减分项目,最终为各村综合考评得分。
(一)脱贫攻坚工作(30分)
(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10分)
1、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工作(2分)
2、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提升工作(2分)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分)
4、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2分)
5、城乡综治平安保险工作(1分)
(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3分)
(四)安居工程(2分)
(五)农业产业化工作(1分)
(六)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工作(3分)
(七)计划生育工作(2分)
(八)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分)
(九)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分)
(十)民政工作(2分)
(十一)村级规范化管理工作(5分)
1、村级三资管理工作(1分)
2、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工作(1分)
3、村级收支管理工作(1分)
4、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分)
(十二)交通工作(2分)
(十三)林业工作(3分)
(十四)党建工作(6分)
1、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2分)
2、“”活动开展情况(2分)
3、党员发展工作(1分)
4、支部开展“庆七一”活动(1分)
(十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分)
(十六)宣传文化工作(6分)
(十七)党管武装工作(2分)
(十八)水利工作(2分)
(十九)统战工作(2分)
(二十)退役事务事务工作(1分)
(二十一)加减分项目(10分封顶)
六、单项工作考评细则
(一)脱贫攻坚工作(30分)
1、精准识别到位计6分。其中贫困户人员增减、退出程序到位得4分,贫困户发生率、错退率、满意率控制在计划内得2分。
2、基层基础工作计10分,其中扶贫整改台帐齐全得2分,一户一档资料线上线下一致得2分,扶贫工作室工作室规范到位得2分,一证两册填写规范得2分,帮扶措施精准得2分。
3、扶贫政策落实计8分,其中产业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交通补贴发放、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安居扶贫、饮水安全工作每落实到位一项得1分。
4、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计6分。按时完成2019年扶贫项目事项计4分,未完成每户扣2分,建好项目档案资料2分。
(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10分)
1、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工作计2分。按照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建设要求,综治中心要有“四室一窗口”(综治工作室、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警务室、公共服务窗口),室内制度规范上墙,配备办公桌椅和电脑且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正常的得1分,每少一项扣0.25分。按标准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网建设得0.5分,未达成标准不得分。按时上报综治、信访月报表得0.5分,每少报1次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2、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提升工作计2分。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提升宣传走访工作得1分。镇综治办定期模拟测评得1分,根据模拟测评排名依次计分。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计3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治乱”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得1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成效明显的,并且按时上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得2分。
4、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计2分。(1)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1分,按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得1分,由镇、县化解的纠纷每一起扣0.2分,扣完1分为止。(2)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计1分,每出现一例赴市、省、京非访不得分。其中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得0.5分,信访事件及时处理,及时稳控、化解得0.5分。
5、城乡综治平安保险工作计1分。推进城乡综治平安保险工作情况得1分。根据完成目标任务数折算得分,未达到任务数的40%不得分。
(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4分)
以专项检查打分为准。
(四)安居工程(2分)
1、对象上报准确率100%正确得0.5分;
2、工程进度达到验收要求得1分;
3、“一户一档”及时完成得0.5分;
(五)农业产业化工作(1分)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有新完成井冈蜜柚30亩以上种植基地;有新种植连片30亩以上特色品种;有新增国家标准的蔬菜钢架大棚2个以上的),或在巩固原有特色产业的基础上规模增加了30%以上的得1分,没有特色产业的不计分。
(六)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工作(3分)
1、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工作资料和报表得1分。
2、对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见台账和记录)得1分。
3、对有隐患的公路、桥梁、河流设立警示牌或标语得1分。
(七)计划生育工作(2分)
1、完成镇优生检测指标数得0.5分;
2、人口发生上报及时率达到镇平均目标值得0.5分;
3、计生工作软件资料完成及时规范完整得1分;
(八)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分)
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县里下达的相关文件确定时间节点),按完成任务数的百分比得分,即满分2分与完成百分比相乘,得出分值。
(九)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分)
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县里下达的相关文件确定时间节点),按完成任务数的百分比得分,即满分2分与完成百分比相乘,得出分值。
民政工作(2分)
1、救灾救助资金使用规范,相关工作报表上报及时得0.5分;
2、优抚资金项目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杜绝因优抚资金而产生上访事件,做好维稳工作得0.5分。
3、村红白理事会信息上报,计1分,发现少报、迟报、瞒报死亡、火化信息的发现一次扣0.5分。
(十一)村级规范化管理工作(4分)
1、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计1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得0.5分;项目、资产管理规范得0.5分。
2、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工作得1分。按照《公共资源管理交易站实施方案》,各村(居)的建设工程项目、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必须统一在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交易得1分,发现一起未进行招投标,该项不得分。
3、村级收支管理工作计1分。严格落实村级零招待,自办伙食严格按规定办理,没有出现挤占、挪用公款等违纪现象得0.5分,及时按镇要求进行村务、财务公开得0.5分。没有公开的不得分,每少一次扣0.25分。由镇纪委、农经站审核。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计1分。及时上交资料得0.5分,资料信息准确完善得0.5分。
(十二)交通工作(2分)
1、完成农村道路建设任务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2、按要求对辖区内道路进行管养到位得1分,差欠扣0.5分。
(十三)林业工作(3分)
1、森林防火工作计1分。有一名以上专职巡防员,森林防火重点期村主要负责人要轮流值班,有值班日志得0.2分,组建了15人以上专职扑火队,并明确了防火责任区域得0.2分;与村小组、村办林场签订了防火责任状得0.2分;有一条以上永久性醒目宣传标语得0.2分,配齐配全防火工具得0.2分。全年发生了森林火警未及时报告和未及时组织扑救的或发生森林火警失火面积15亩以上的整项工作不得分。平时检查或群众举报发现有违规野外用火的每一次扣0.2分,扣完1分为止,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发展林业和林下经济工作计1分。每年新造林地面积30亩以上得0.5分,发展林下经济项目1个以上得0.5分。没有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3、林长制工作计1分。每个村(居)要成立“林长制”工作机构,落实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工作制度规范上墙,制作林长、护林员宣传牌,明确工作职责。
(十四)党建工作(6分)
1、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计2分。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计1分。村部设有党员活动室、党建工作室,上墙制度规范、照片张贴到位,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1分,扣完为止。村部综合环境卫生计1分。村部内外环境卫生差的,由考评组组长酌情减分。
2、“”开展情况计2分。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和组织生活会等党建制度。察看《党支部会议手册》,记录完整规范得2分,每少一次记录扣0.2分,每发现一处错误扣0.05分,扣完为止。
3、党员发展工作计1分。做好发展党员宣传动员工作,每年至少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按时按程序做好发展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工作,材料完备,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4、支部开展“庆七一”活动计1分。精心组织开展了“庆七一”活动的村,有方案、有照片、有活动记录得1分。
(十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分)
1、按要求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有廉政文化长廊和廉政文化示范点,积极创建“星级廉洁村”得1分。
2、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没有出现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得2分。
3、及时按要求上报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档案等工作资料得1分。
(十六)宣传文化工作(6分)
1、指导、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的宣传教育,开展各类宣传工作,按要求张贴各类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得2分。
2、完成党委下发的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得0.5分。
3、抓好村级文化场所建设,定期开放“农家书屋”得0.5分。
4、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重视农村文体活动队伍建设得2分。
5、创建文明乡镇参与度得1分。
(十七)党管武装工作(2分)
1、征兵工作计1.4分。宣传发动计0.4分:按要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得0.2分;召开动员会议得0.2分;进站体检计1分:镇政府将根据各村(居)人口、经济发展状况等确定初检任务数和初检合格(以最终进县站体检人员为准)任务数,本项考核以扣分形式计分值,基本分为1分,每少一人扣0.2分,扣完为止。
2、民兵调整改革计0.6分:做好各项数据统计上报和民兵点验等调查工作得0.4分;做好适龄青年和应征青年的登记工作得0.2分。
(十八)水利工作(2分)
有防汛工作预案、发放了地质灾害明白卡得0.5分;暴雨期间及时通知、组织村民转移,未发生灾害性事件得0.5分;及时维修水利设施不影响农业用水得1分。
(十九)统战工作(2分)
有专职统战工作有人员,有办公场地,并规范化布置得0.5分;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管理和培养,积极配合商会筹建工作得0.5分;加强民族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点的管理得0.5分;正确引导宗教人士爱国爱党信念,杜绝天主教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得0.5分。
(二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1分)
规范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服务专干得0.5分,完善工作台帐,及时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得0.5分。
(二十一)加减分项目(10分封顶)
1、村(居)作为主要引资方,凡引进一个当年在工业园落户的企业,加2分;积极鼓励向外争取税收,每增加20万元加1分(以县财政认定抵我镇任务为准)。由分管领导及镇招商财税组审核。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企业用工招聘,每差欠一次任务扣1分,扣完为止。上报经镇主要领导确认具有价值的招商信息加1分。
2、村级自行争取无偿资金并为村民和村集体办实事。项目资金由考评小组认定(不含新农村建设补偿资金和上级计划内项目资金,以及帮扶单位的扶持资金)5-10万元(含)加1分,10-20万元(含)加1.5分,20-30万元(含)加2分,30万元(含)以上加3分。
3、村(居)每输送一名兵员加0.5分。
4、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代表镇通过了县级以工作考评考核并获得较好成绩的村(居)考核加分,最高分别可加2分;完成新建并投入使用的村级场所加0.5分。
5、完成县、镇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加1分。
6、新农村建设村点被推荐到县级评先进的加0.5分。
7、村(居)未及时排查、调处纠纷导致引发全镇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每发生一起扣5分。每发生一起赴县集体上访和赴市、省、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分别扣2分、2分、3分、4分;发生恶劣影响的,视情况加倍扣分。
8、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不迟到、早退、不缺席,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种材料上报工作。每迟到、早退或缺席1次扣0.5分,最高扣2分;每少报一次资料扣0.5分,最高扣2分,由镇分管领导和党政办公室审核。
七、奖励与处罚
1、设立特别贡献奖。具体奖项等有关事宜由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2、设立综合先进奖。综合评审总分排前三名的村获综合奖,由镇党委、政府通报表彰,并给村“两委”班子成员颁发奖金。奖金为: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3、综合评审总分排名本年度比上年度前移4位以上的获进步奖,奖金额为500元,获得综合奖的不再给予进步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获综合奖、进步奖资格。
(1)社会稳定工作,如出现影响全镇在县以上综治考评中评先或达标的情况,或出现重大群体事件,非正常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或出现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安全事故;
5、综合得分在后三名,并且得分低于80分的村,按倒数第一、二、三名,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的处罚。村书记、主任不得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并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谈以后的工作打算和措施。
6、机动分值5分,在年终时经党政联席会决定。(各村特色工作迎接县级以上现场会表现良好的加3分)
八、几点说明
1、同样的项目,不重复计分。
2、各村的年终得分与村干部工资相挂钩,以一定的基础分作为计算工资基数(基础分由党政联席会另行确定),分别予以增加或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