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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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在机关工作人员队伍中旗帜鲜明地树立“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工作导向,进一步激发全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镇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巩固脱贫成效、决胜全面小康”两大战略任务,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办事效率,引导全镇干部职工在推进峡江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凝心聚力、担当实干、开拓奋进,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考核对象

镇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他参与乡镇中心工作的人员

三、考核原则及方式

坚持“突出实绩、公平公开、奖优罚劣、简便易行”的原则,采取月月评、年中考、年终定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考核,细化量化考核内容,通过自我述职评议、民主监督评议、组织审定核定的考核步骤,分层分级实施考核。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委委员、组织员;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考核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具体负责全镇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考核内容

(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年终考核总分取全体镇党政班子成员的平均数。

(二)党政班子成员

党政班子成员根据所分管从事的工作实绩排名、民主测评情况、日常考勤及加减分情况得出年终绩效考核排名。

1.工作实绩(75分)

(1)分管工作(50分):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以及所分管工作在年终县级考核任务中占比情况,分管工作占1-3分的设基础系数1,占4-6分的系数为1.025,占7-9分的系数为1.05,占10-12分的系数为1.075,占13分以上(含13分)的系数为1.1。分管工作县里排名得分折算方式为:以分管工作列全县考核第4名为基准,得第4名即得50分满分,每往前进1名加1分,每往后退1名减1分。多个分管工作的取平均分。每多一项不参加年终县级考核的分管工作,在总得分基础上增加0.01的系数。

(2)驻村工作及“一岗双责”(25分):根据实际情况,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部分中心工作需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共同沟通承担,需班子成员切实肩负起“一岗双责”职责。同时,根据全镇各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总数和工作强度等因素,将村委划分为难易不同的Ⅰ、Ⅱ、Ⅲ类,分别赋予1.1、1.05、1的考核系数。其中Ⅰ类村为:步溪村、灼岭村、灼溪村;Ⅱ类村为:砚溪村、鹏溪村、虹桥村、觉溪村、金坊村;Ⅲ类村为:坪头村、因山村。根据年终村级目标考核得分折算驻村领导最终得分,具体折算公式为:所驻村第一名得分25分,第二名24.7分,第三名24.4分,依次类推。驻村领导此项工作的最终得分为所驻村得分乘以该村相应的考核系数,按比例折算计入考核总分。

2.民主测评(15分)

年终召开镇村干部大会,根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并根据比例折算为最终得分。民主测评分A票、B票,A票由党政班子成员填写,测评分值权重占60%;B票由其他镇村干部填写,测评分值权重占40%。

3.作风建设考核(10分)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考勤制度以及住夜值班制度,坚持打卡签到制。根据上级单位规定的上下班及值班时间,及时更新领导干部去向栏。每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无故缺勤半天扣1分、缺勤一天扣2分。每次学习无故缺席扣0.5分。双休日因工作需要照常上班时,参照执行。

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5天,该项考核计0分,外出开会学外,病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外出开会、学习以文件或办公室通知为准,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请假,请假以请假条为准,病假销假还需附医院诊断证明。镇纪委和党政办负责做好签到和请销假情况的统计工作,每月一公示,并存档。

(三)机关、站所干部职工

机关、站所干部职工根据工作实际考核、作风建设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及加减分情况得出年终绩效考核排名。

1.工作实绩(60分)

(1)业务分管领导评价(10分):主要考核干部职工年度总体业务工作及分管领导交办工作完成情况,由分管领导进行评价。(多部门管理的干部职工取平均分)

(2)业务工作得分(30分):主要考核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所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各业务口考核排名计分,业务考核在全县排名第一的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1分。(多业务部门的干部职工按各部门工作排名计分再取平均分)

(3)驻村工作考核(20分):根据干部职工所驻村工作完成情况(12分)和年终村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8分)进行综合考量。驻村干部职工工作完成情况由驻村领导及村干部进行打分;未驻村的干部职工取总平均分。年终村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计分办法为:前3名8分,中间4名6分,后3名4分。

2.民主测评(30分)

(1)组织测评(18分):班子成员根据干部职工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为民办事热情、遵章守纪、服从大局维护团结等方面综合对考核对象进行打分。

(2)干部测评(12分):干部测评由镇村干部参加。主要从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考核干部满意度情况。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并根据比例折算为最终得分。

3.作风建设考核(10分)

主要考核干部职工上下班制度执行、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采取倒扣分制,直到扣完为止。

(1)打卡签到制及外出报告制(5分)。根据上级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及值班时间进行考核,及时更新干部去向栏。每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无故缺勤半天扣1分、缺勤一天扣2分。双休日因工作需要照常上班时,参照执行。下村或外出办事应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告知考核办,否则作缺勤处理。

(2)坚持值班制(5分)。按值班安排进行值班,值班期间必须确保办公室电话有人接听,并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和登记、上传下达、卫生打扫等工作。结束后,与接班领导做好交接事宜。每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无故缺勤半天扣1分、缺勤一天扣2分。如遇外出学习、开会、出差等,要主动换好班,并及时向带班领导书面请假,确保值班不脱岗,带班领导负责镇机关、站所干部职工当天的考勤督查,并及时向考核办反馈情况。

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5天,该项考核计0分,外出开会学外,病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外出开会、学习以文件或办公室通知为准,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请假,请假以请假条为准,病假销假还需附医院诊断证明。镇纪委和党政办负责做好签到和请销假情况的统计工作,每月一公示,并存档。

六、其它加减分项目

1.在工作中敢于担当,业绩突出,经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可以适当加分,加分不超过10分。

2.年度考核内,业务工作受到国家级、省级及市级表彰的,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干部分别加8分、6分、4分。个人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县级表彰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和1分。

3.日常工作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干部一次扣1分;年终考核工作被上级单位评为不达标或挂黄牌的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干部扣4分。(通报批评以上级文件为准)

4.因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管理不到位、作风漂浮,在社会和群众当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县局级、市厅级、省部级通报批评,经核查属实,每书面通报批评一次分别扣1分、2分、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同一工作(事件)受到各级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按最高层次一次性扣分。

5.被县级及以上效能督查通报或媒体曝光的干部每次扣10分,被镇效能督查通报的干部每次扣2分。

6.因工作作风、会风等受到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等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每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单位或科室受通报批评的,每名干部均扣1分。

7.领导交办工作任务推诿拖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拒不执行的扣3分。遇到重要工作、紧急事务、关键时期需加班加点工作,凡未经批准缺席的每次扣2分。

8.干部职工被查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按照县委、县纪委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绩效考核。

七、绩效考核成果的运用

1.设立绩效考核奖金,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分成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评为一级等次的比例不超过30%,评为三级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0%。绩效考核奖金根据等次及得分情况具体量化,最高与最低之间级差不低于1万元,3个等次奖金基数根据奖金总量确定。

2干部年终绩效考核排名,作为提拔使用、确定科级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并根据排名情况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

3.对于年度考核排名全镇倒数3名内的干部职工,由镇纪委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并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4.调入、调离工作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参与绩效考核时间(以每月15日为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