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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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烟叶生产工作意见

为巩固提升我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持续推进产业扶贫,扎实做好烟叶生产工作,保持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县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20年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烟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责任

(一)落实责任。成立镇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烟叶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烟叶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烟叶生产负总责;镇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具体抓好烟叶生产收购工作;其他挂村领导为副组长,带领镇村两级干部,分村抓好烟叶生产工作;、岩岭烟草站具体开展各责任村的烟叶生产业务工作,相关合作社带动烟农特别是贫困户烟农大力发展烟叶产业。

(二)明确目标。全镇种植烟叶面积4400亩(按1100株/亩的标准计算),收购烟叶1188000斤,亩均单产270斤以上,下低等烟和上桔四比例总和控制在5%以下,各村要严格按照镇下达的面积、收购量任务抓好落实,未经批准不得减面积种植(各村种植面积任务见附表)。鼓励、扶持贫困户参与烟叶种植,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中的机耕、烘烤、分级等实际问题,进行产业奖补,确保全镇贫困户种植烟叶不少于180户。

二、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

(一)县优惠扶持政策

(1)县财政统筹资金,给予种植K326的烟农中上等烟2.50元/斤的奖励。

(2)给予烟农中上等烟叶0.50元/斤的奖励。

(3)全面实行烟叶种植保险,根据与烟农签订的合同面积,购买烟叶种植保险(保费60元/亩、最高赔率20倍即1200元/亩)予以保障扶持。

(4)计划筹措100万元,对职业烟农予以培育扶持,凡连续种烟两年以上,且2020年种植15亩(含)—30亩(不含)的,补贴40元/亩;30亩(含)—80亩(含)的,补贴60元/亩;补贴对象不包括并户或拆户种烟对象、不按技术标准落实对象。

(5)优先对与县烟草局签订种植意向合同的烟农,凭烟叶生产专项账户(卡)办理烟叶生产贷款的信贷扶持。

(二)扶持烤烟设备维修。实施烤烟设备修缮工程,对将用于烤烟的已损坏密集型烤房,由村级申报,烟草站审核后,镇级统筹资金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修缮,并签定合同延续使用5年以上。

(三)推进合作社服务和利益联结。由各烟草合作社免费为烟农提供深翻旋耕服务,对自行深翻,达到标准要求的,按县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对贫困户烟农种植烟草的,按县级奖补标准进行产业奖补。

(四)着力抓好科技兴烟示范点建设。湖坑村抓好一个500亩以上高标准示范点、田心村抓好1个200亩以上高标准示范点,其他150亩以上任务村各抓好1个50亩以上高标准示范点。示范点要集中连片,并严格按照烟草部门制订的生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各项技术措施。

(五)切实抓好烟叶关键技术落实。合作社和烟草站要全面抓好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尤其要服务指导好贫困户烟叶生产。全面种植k326品种,全面实行专业化商品化育苗,重点抓好苗床温度湿度管理、剪叶炼苗等措施的落实,适当缩短苗龄,培育适龄壮苗;抓好测土配方,做到“因地制宜、因户制宜”落实平衡施肥技术,确保烟株营养平衡,烟草部门要做好主要烟用农资的统一采购、供应服务工作;适时早栽,实行深栽,着力推广营养土移栽,促进烟苗在大田早生快发,提高烟株均匀度。全面落实“三沟”技术,确保烟田排水通畅;抓好烟草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做到统一测报,统一药剂,统一防治,提高烟叶病虫害综合水平;继续推广“一烤一方案”提高烟叶采收成熟度和烤后烟叶质量;及时指导烟农对下烤烟叶初分打捆、保管工作,防止烟叶回潮,确保烟叶质量。

三、严格奖惩考核,强化过程调度

(一)明确目标任务及奖惩措施。根据2019年度各村实际收购量及2020年度烟农申请种植情况相结合,将目标任务4400亩分配到村,设立必保考核和增收考核。

1.必保考核。必保面积考核。各村在12月30日前落实分配种植面积(以合同签订为准),落实面积全部定位录入烟草行业“生态浓香甘甜低焦”小程序内,奖励5000元/村;必保产量考核。各村在完成必保面积前提下,完成收购量达到规定产量,即任务面积×270斤/亩,奖励10000元/村。

2.增收考核。将村划分四个档次,从上到下分别为:一档(500亩以上村),湖坑村、田心村;二档(200-500亩村),郑里村、上柏村、村、祠江村、琴生村;三档(100-200亩村),遥岭村、胜江村、新坪村、大秀村、桂竹村;四档(100亩以下村),岩岭村、朱家村、堂下村、礼地村、黄柏村。亩产增收考核,各村完成收购量达到一定产量,即任务面积×280斤/亩,按档次从上到下,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4000元,对按280斤/亩计算烟叶种植面积超过原划分档次的可按达到档次奖励。较比增收考核,各村总收购量高于2019年收购量的,按档次从上到下,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

3.收购量考核。对各村烟叶收购量按0.05元/斤奖励。

4.上台阶考核。对各村烟叶收购总量设立“上台阶”奖,湖坑村、田心村分别达到增产收购量各奖励50000元;其他村达到3万斤的村奖励3000元,达到5万斤的村奖励5000元,达到10万斤的村奖励50000元,不重复奖励。

(二)严格阶段过程调度考核。

1.深翻面积落实考核。分三次进行调度,分别为:12月9日要完成考核面积的80%;12月16日调度完成考核面积90%;12月31日调度完成考核面积100%。12月31日前全部定位录入烟草行业“生态浓香甘甜低焦”小程序内。每次调度完成考核前三名的村书记或主任、责任镇村干部作经验介绍;未如期完成调度任务的,第一次由村主任及全镇排名后三名责任镇村干部作表态发言,第二次由村书记、驻村干部及全镇后三名责任镇村干部作表态发言,第三次由驻村领导及全镇后三名责任镇村干部表态发言。前两次调度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分别给予相应责任镇村干部每人每次100元的奖罚;第三次调度根据完成任务情况给予相应责任镇村干部每人200元奖罚;12月31日未完成考核任务的村同时扣除村级烟草税收返还奖励1000元。

2.起垄整地调度考核。分三次进行调度,分别为:12月30日调度完成考核60%;2020年1月6日调度完成考核80%;2020年1月15日全面完成调度完成考核任务。每次调度完成考核前三名的村书记或主任、责任镇村干部作经验介绍;未如期完成调度任务的,第一次村书记及全镇排名后三名责任镇村干部作表态发言,第二次由驻村干部及全镇排名后三名责任镇村干部作表态发言,第三次驻村领导及全镇排名后三名责任镇村干部作表态发言。第一次调度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分别给予相应责任镇村干部每人每次100元的奖罚;第二次调度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分别给予相应责任镇村干部每人每次200元的奖罚;第三次调度根据完成任务情况给予相应责任镇村干部每人300元奖罚;1月15日未完成考核任务的村同时扣除村级烟草税收返还奖励2000元。考虑郑里村、祠江村、湖坑村正在高标准农田改造,可适当推迟起垄整地考核,但不能影响移栽。如因天气原因可由镇党政联席会“一事一议”决定。

3.烟苗及购肥环节考核。根据上级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必须全面完成购肥及订苗任务,严格按照烟草部门配方施肥供应肥料及上交订苗款,对未按时全面完成任务的村,并按差欠部分每亩扣村100元,在2020年村级烟草税收返还奖励中予以扣除。

4.镇村干部责任考核。各村责任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每人缴纳保证金1000元,于12月31日下午下班前上交镇纪委,由同志负责做好上交登记工作。如各村收购量能达到考核任务90%,则全部退回;如果不能达到考核任务90%,则按照阶段调度正常扣罚,并延伸至原来相应考核阶段。

(三)奖励发展烟叶生产先进。

1.先进村综合奖。按照全面收购比例考评排名,评选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3500元;三等奖2名,奖金1500元。

2.先进个人奖。全镇评烟叶生产优秀镇干部3名,每村优秀村干部1人,优秀烟技员6人,每人奖励500元,评选的基础条件是必须全面完成2020年收购量的90%。

(四)奖励科技示范户。各阶段技术落实到位,且亩产达270斤以上的,由各村推荐1-3名,奖励500元/户。由责任烟技员负责核实,如弄虚作假,责任烟技员承担相应奖励资金。对个别种烟大户(50亩以上)奖励,可由镇党政联席会“一事一议”。

(五)奖励烟技员。对烟技员进行量化考核,所联系村完成必保面积奖励1000元/人,完成必保产量奖励500元/人,完成亩产增收考核,奖励1000元/人。

(六)奖励烟草站。按收购量进行奖励0.03元/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