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文化强县建设实施意见,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文化强省、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县加快建设文化强县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等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文化的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自觉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继承与创新、改革与发展、事业与产业的关系,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红色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体育等融合发展,努力开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新局面,为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纵深推进“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能源活县”主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到2020年,文化强县基础性工作显著加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到2025年,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等文化综合实力更加彰显,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新期待得到更大满足,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力更为强劲,建设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强县。
文化凝聚力显著提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广泛弘扬,思想道德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巩固、精神风貌昂扬向上。
文化服务力显著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实现,文化产品供给力、公共文化服务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文艺创作力显著提升。文艺创作的扶持和激励机制不断健全,文艺原创力进一步提高,各艺术门类创作更加活跃,文艺精品不断呈现。基层文化队伍更加壮大,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加快并造就一批拔尖人才。
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特色明显,文化市场运行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文化消费较快增长,文化产业成为全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
文化影响力显著提升。文化资源得到充分挖掘、保护和利用,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传承体系有效形成,文化生产力进一步解放,文化的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培根铸魂工程
1.纵深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好干部和群众理论学习教育,积极创新基层宣传宣讲方式,推广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充分利用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开展学习,积极发挥县委党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阵地作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场〕
2.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加快推进县融媒体中心建设,有序推动“中央厨房”建设,大力引进专业人才,依托上级力量,打通与中央、省级、市级等重要媒体的对接渠道,形成多级联动传播机制。加强新闻网站的建设管理,做强移动传播平台。〔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
3.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修订《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巡察、问责等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和预防处置。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阵地的管理。强化对文化市场、文化工作室、对外交流文化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强改进出版管理、版权监管、出版物进出口监管、印刷复制行业风险防控等工作。规范宗教文化建设和管理,深化非法宗教整治工作。加强文化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能力建设。实施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依法加强网络管理,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场〕
(二)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
4.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对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等研究阐释,整理保护革命文献、遗迹、实物、故事、口述史料等,加强对暴动、原中央苏区斗争等红色革命历史的深度挖掘,推出一批红色文化研究成果,诠释红色文化的丰富内涵,加大红色教育培训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在红色教育中汲取强大的信仰力量。加强红色资源统筹规划,充分用好“暴动”旧址等红色遗存,打造红色教育基地,策划推出一批红色主题展览。实施红色经典出版文化工程,系统整理发生在红土地上的革命先烈事迹及籍将军事迹,抓紧编纂《暴动》等本土红色教材。通过微电影拍摄、微视频制作、采茶小戏编排、H5创作等方式,大力宣传革命历史。持续深入开展诵读红色家书和红色经典故事宣介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社联、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史档案局,各乡镇场〕
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星级文明信用户等主题实践活动,定期“诚信红黑榜”,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打造“小城大爱•德耀”品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各乡镇场〕
6.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公民道德建设,持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党员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青少年学生、军人等各个群体中,培养推出一批时代新人。组织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推出一批重大典型。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关爱帮扶机制。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行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感动”典型宣传。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在乡镇场、村(社区)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场〕
7.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坚持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并大力推荐参加全国、省、市评选。到2025年,力争实现创评为省级文明城市,2个以上乡镇、村创评为全国文明村镇,每个乡镇都有不少于1个江西省文明村镇,70%以上的村镇创评为县级以上(含县级)文明村镇,窗口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文明校园创建覆盖率达到100%。挖掘优秀的家规家训,推动一大批党员干部家庭、普通群众家庭成为文明家庭。〔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教体局,各乡镇场〕
(三)实施文化传承创新工程
8.深化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传承。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时代价值的研究阐释,深化红色文化、农民画文化、十八滩文化、儿郎文化、乡贤文化、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研究,推出一批研究成果。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调动民间组织的积极性,有效组织开展系列学术研讨和活化、利用、展示等工作。大力传承和发展民间传统手工艺,建立传统手工民间艺人档案库,举办传统手工艺大赛。加强历史文献整理和档案资源建设,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丛书编辑出版,建立历史文化资源大数据库。〔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文广新旅局、县文史档案局、县文联、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
9.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各级别文保单位的保护利用,争取未维修的省保单位项目经费用于本体维修,尤其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源保护和展示利用,按轻重缓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县级文保单位进行本体维修保护,加强文物周边环境的保护整治,充分利用已维修、好管理、有布展条件的红色文化遗存进行陈列展示,提高县级文保单位保护水平。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县财政每年投入10万元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经费。支持村史馆的建设,重点打造枧头兰田肖氏宗祠(红军独立第五师驻地旧址)和罗塘村背曾氏宗祠(村背会议旧址)。推进红色标语保护利用,对现有普查登记的标语进行分类定级,争取上级资金对标语字体进行修复,同时对书写标语的濒危建筑实施抢救性保护。抓好百嘉下源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将古村落和周边文保单位融为一体进行保护,保护百嘉古街,积极争取维保项目资金,引进相关业态。建立健全革命遗址产权保护机制,将文物遗存逐步收归乡、村两级管理。县财政每年投入5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完善非遗数据库,深入挖掘非遗项目内涵,开展非遗理论研究工作。设立一批传统工艺工作站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开展好传习、培训等活动。抓好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城市商业圈、进景区等工作,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小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四)实施文艺繁荣发展工程
10.大力推动文艺精品创作。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引领,策划组织创作一批小戏小品、文学作品、农民画等精品力作,向主流创作阵地进军。加强革命历史题材和传统文化题材创作,大力推动现实题材创作。着力在景区打造有一定影响的红色文化、民俗文化表演。建立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项目库,坚持储备一批、扶持一批、生产一批。健全网络文艺创作引导机制,创作更多健康优质的网络文艺作品。深入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文学和文艺工作者赴农村集中采风,深入基层寻访民间老艺人,挖掘整理山歌民间小调、传统技艺等,巩固拓展一批文艺创作采风基地和文艺家协会基层联系点,建设一批文艺名家工作室。支持少儿文艺、群众文艺工作。扶持采茶剧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骨干文艺院团,鼓励支持民间文艺团队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教体局,各乡镇场〕
11.丰富文艺作品的传播渠道。分类整合全县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资源,探索与周边市县建立展演联盟、展览联盟。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特别是要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运用微博、微信、抖音、移动客户端等载体,同时利用好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服务中心终端设备,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播、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每3年定期举办一届艺术节,精心组织优秀文艺作品专题推介、展演、展示、展播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
12.保护传承传统戏种。制定支持采茶戏保护传承的措施,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加挂采茶戏传承保护中心牌子,定编定岗,推进传承创新。推进戏曲进校园、进乡村(社区)、进园区、进景区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文艺赛事、调演、汇演、交流活动。由财政出资,在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一批采茶戏优秀演员苗子,采取定向委培的方式到吉安、赣州等大中专院校采茶戏专业学习,定向培养采茶戏传承人,制定定向培养采茶戏表演专业学生的管理办法,优秀毕业生以招录、聘用等方式回从事采茶戏表演。〔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各乡镇场〕
13.健全文艺评价激励机制。政府加大对文艺作品创作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标准,对获奖作品分等级设立经费奖励,设立县政府文艺奖,出台文艺创作与繁荣工程专项扶持基金管理办法,优化文艺作品创作环境,支持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向社会广泛征集优秀的文艺作品,并设置奖项。建立健全文艺作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各乡镇场〕
(五)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14.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重新布局建设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设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加大县中心城区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力度,整合幸福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扫黄打非、农家书屋等功能,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确保2020年实现全覆盖。支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设施进行常态化更新,保障文化服务功能持续性。逐步建设室内放映场所,将室外放映转入室内放映。建设县、乡、村三级现代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打造“15分钟城市文化圈”、“30分钟农村文化圈”。扶持文艺协会等民间文艺组织的发展壮大,鼓励民间组织开展文艺创作和群体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15.优化文化产品供给。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每个乡镇场至少打造一个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扶持一支本土文艺队伍,做强做优本地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农家书屋延伸惠民服务。广泛开展“书香”全民阅读活动和“百姓大舞台·大家一起来”系列公益活动,唱响主旋律,传播好声音,弘扬正能量。大力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传统工艺展示和儿郎灯会、元宵唱船民俗表演活动,常态化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下基层等公益性文化活动。推动群众文化活动村(社区)全覆盖。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应急广播村村通。〔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16.提升文化服务效能。探索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导文化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投资建设、提升改造、运营管理。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标准、公共文化机构考核评估标准和公共文化服务清单。坚持建管用并举,推动基层文化阵地互通融合。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群众文化需求征集、供给目录和服务反馈评价等机制。建设公共文化云,打造“一站式”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财政局、县科协,各乡镇场〕
(六)实施文化产业振兴工程
17.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充分挖掘我县农民画文化底蕴,推动我县农民画产业发展升级,加大农民画服装、工艺品等衍生产品开发力度,提升农民画附加值。实施“文化+”战略,促进文化与科技、互联网、旅游等深度融合,扶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文化创意企业,加大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营销力度,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建立重点项目库,着力引进扶持一批骨干文化企业。〔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18.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推动以田北农民画村为主体和基础的农民画产业园建设。利用儿郎文化展示馆、鱼文化主题公园、生态鱼美食园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街区,转型兴办文化产业街区。积极参与全省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县(市、区)评选。〔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19.打造文化旅游品牌。着力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积极探索我县“智慧旅游”精心规划建设一批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大力发展以暴动行动委员会旧址、康克清故居、康克清展厅等为代表的红色文化旅游,以赣江十八滩、古城墙、博物馆、城南历史文化街区等为代表的古色文化旅游,以湖等为代表的绿色文化旅游,以田北画村、花花世界观光园、趣村夏木塘、高岭银杏村、红豆杉养生谷等为代表的乡村旅游。切实办好全国农民画创作展、湖生态鱼烹饪大赛、油菜花节、“儿郎文化”艺术节等特色文化旅游节庆品牌活动。加大“文化、花海、美食”文化旅游品牌宣传推介力度。〔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史档案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场〕
20.促进大众文化消费。策划推出文化惠民消费活动,发放“文化惠民卡”“消费券”“文旅体一卡通”等,扶持景区、影剧院、书店等提供优惠文化服务。组织广大青少年到县内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参观体验等社会实践活动和研学游活动。鼓励银行推出文化消费金融产品。鼓励文创产品进入公共文化场馆、商场、景区等公共场所。支持实体书店升级发展、连锁经营。支持本土优秀剧目开展经营性巡演。〔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委宣传部、县金融办、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团县委,各乡镇场〕
21.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培育文化产业发展的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扶持特色文化产业、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发展。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完善土地、建设、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创新文化金融服务方式,完善“补、贷、投、保”联动机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完善文化资产和知识产权评估及担保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债券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融资,解决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各乡镇场〕
(七)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
22.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以优秀的本土文化艺术、文创产品和旅游项目为载体,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对外交流活动,不断拓展对外文化交流的平台和渠道。鼓励文化企业参加重要国际性文化节(展),积极组织我县优秀农民画作品外出参加各类赛事及展览,要创造条件找准渠道外出举办农民画专题展览,以农民画为媒向外积极推介文化。推进农民画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政府侨务办、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23.加大红色文化走出去力度。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现实题材和革命历史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积极挖掘革命历史,编写《暴动》红色教材。围绕红色文化及革命老区的生动实践,主动向国(境)外讲好故事。大力扶持体现红色文化特色的文艺节目、图书、影视产品、文创产品、动漫、工艺美术等走向世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政府侨务办、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八)实施文化人才培育工程
24.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对接省内外高校和高水平艺术院团,举办各类文化专业人才培训班,为文化单位、文化企业定向培养人才。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邀请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专家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者授课培训,分批次安排人员外出培训学习。发挥文化名家传帮带作用,重点培养中青年专业人才,加强文化人才梯队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暨实施“英才计划”的工作意见》和《引进人才办法(试行)》,创新引进人才特殊政策,鼓励通过签约、项目合作、技术入股、公开招聘等多种渠道柔性引进一批高端创意人才、文化艺术名家、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和文化紧缺人才。〔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各乡镇场〕
25.建强基层文化队伍。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完善机构编制、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依托文化乡贤、民间文化能人等,建立一支扎根群众的基层文化队伍。加强县级文艺群团建设。按规定配齐配强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加快解决乡镇文化专业人员不足、专业能力缺乏的问题,通过招聘逐步实现每个乡镇都有一名专业人员。在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各乡镇场〕
26.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县级文化人才荣誉制度,积极向上推荐申报“四个一批”人才、文化名家等人才,组织“最美基层文化人”和“最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评选工作,定期表彰各类优秀文化人才和工作者。建立优秀文化人才保障机制,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文化骨干人才,在编制、待遇上予以保障。保障各种所有制文化单位人员在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方面同等对待。强化文化人才服务保障,落实好《人才奖励办法(试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文联、县社联,各乡镇场〕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党委(党组)和政府机关要把文化强县建设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落实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举全县之力共同推进。县委将把文化强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评价各乡镇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考核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场〕
(二)深化改革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健全改革工作推进机制,着力推动一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三馆建设。深化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深化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和干部作风转变,优化文化市场营商环境。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完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将文化产业发展经济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科协,各乡镇场〕
(三)法治保障
把依法推进文化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配合上级开展执法检查,推进红色遗存保护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落实落地,提高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水平。加强对文化领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县人大法制委、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旅局、县司法局)
(四)政策支持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文化投入水平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设立专项资金,保证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和开展文化服务活动经费投入,为公共文化事业提供资金保障。从2020年起设立县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35万元,并按不低于我县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逐年提高,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建设。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确保每年不低于10万元相关经费保障。设立县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200万元,用于解决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扶持各类文化实体提供优质低价的文化消费。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文化岗位或劳务用工等方式配备人员。切实解决人员紧缺、老龄化等问题,优化员工结构比例,充分发挥基层文化服务效能。加大对免费开放经费的投入。落实税收减免、捐赠等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公共文化事业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文广新旅局)
各乡镇场、各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和推进机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