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乡贤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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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乡贤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意见

乡村振兴离不开人才振兴。指出,要发挥乡贤在乡村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凝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从乡村走出来的有品行、有才学、有成就、有威望、有情怀的乡贤群体,是助力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力量,是新时代统战工作大有可为的新领域。为认真贯彻落实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凝聚乡贤力量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吉办字〔2019〕124号)精神,现就我县凝聚乡贤智慧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着力发挥乡贤在助力产业发展、参与社会治理、引领乡风文明、投身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延伸统战服务手臂,拓展基层服务平台,扩大同心圆,打造同心牌,为我县实现可持续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汇聚新的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6月,全县所有乡镇实现乡贤联谊组织全覆盖,有条件的村(社区)也要建立乡贤联谊组织。依托乡贤联谊组织这一重要载体,凝聚乡贤智慧和力量,发挥乡贤作用,探索出基层统一战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新路径,实现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在乡镇和村(社区)有效延伸和落地。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乡贤概念及范围。乡贤是指户籍、原籍在当地,或者在当地长期工作、投资创业,品行好、有声望、有影响、有能力、热心社会工作的各类贤达人士。主要包括:

1.有一定经济实力、创业创新带动力较强,热心家乡发展的非公经济人士。

2.在专业技术知识领域有一定造诣和影响力的各类人才,如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医生、人民教师、农技专家和文艺工作者等。

3.有一定威望、当地群众认可度较高、身体状况较好、有热情有意愿的“五老”(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人员。

4.自身专长优势明显,有一定号召力,乐于为家乡建设出力的社会名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如基层工会、团委、妇联、志愿者协会、专业合作社、乡镇教育基金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负责人。

5.心系家乡发展的港澳台侨及其眷属中的代表人士。

6.在本地工作创业,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外来人才。

7.其他道德品行端正、工作积极进取、能起到模范榜样作用的人士。

(二)成立乡镇乡贤联谊会。乡镇乡贤联谊会的筹备、成立和运行,要始终坚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按程序分步骤进行。

1.开展摸底调查。按照确定的乡贤对象范围,在乡镇党委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村(社区)党组织收集掌握各类乡贤信息,填写《乡贤人士登记表》(见附件1)。根据乡贤人士的个人意愿、工作动态、特色专长以及回报家乡的需求,分门别类,建立各乡镇乡贤资源动态信息库。

2.从严审核把关。各村(社区)党组织召开会议,对符合填表登记条件的乡贤人选进行民主评议,然后将评议结果上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召开会议审核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示,确保人选质量经得起检验,在群众中反映良好,公认度高。

3.启动筹建工作。各乡镇党委根据公示的情况选择政治原则性强、有社会威望、热心服务家乡发展、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代表性人士作为会长提名候选人,牵头组建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应从各方面代表人士中产生,负责组织成立相关事宜。乡镇乡贤联谊会会员应坚持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规模以不超过80人为宜,人口较多的、乡贤资源丰富的乡镇最多不超过100人。为加强党对乡贤联谊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便于今后联谊会与乡镇党委的沟通联系,乡镇统战委员应兼任联谊会秘书长,参与联谊会的筹建工作。

4.召开成立大会。筹备组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召开乡镇联谊会成立大会,通过《乡贤联谊组织筹备工作报告》、《章程》和《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乡贤联谊会领导班子。乡镇党委要将选举结果及时报送县委统战部备案,指导乡贤联谊会向民政部门进行社团登记。

(三)保障组织运行通畅。各乡镇党委要按照“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工作经费)标准,对乡贤联谊会加强指导,给予支持,搭建起乡镇党委、政府为乡贤服务,乡贤助推家乡乡村振兴的双向平台。

1.搭建组织架构。联谊会要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根据本乡镇的乡贤人士资源情况,在联谊组织内可分设建言献策“智囊组”、产业扶持“致富组”、纠纷调解“和事组”、乡风文明“督导组”、公益慈善“志愿组”、助学兴教“助学组”、送医便民“医卫组”等,组长原则上由副会长兼任。

2.明确有人管事。联谊会会长是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领头雁”和“排头兵”,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示范带动作用,会同领导班子成员一道认真谋划、扎实工作,起到模范表率作用。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联谊会应设立秘书处,聘请专职人员,或由乡贤人士兼任负责秘书处的对外联络、会内协调、工作统筹等日常事务,使每项工作有安排部署,有督促落实,有跟踪问效。

3.确保有章理事。乡镇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联谊会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促其规范运行。要根据联谊会《章程》规定,建立会员管理制度,允许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对政治素质高、作用发挥大、群众公认度高的人士予以增补,对履职不到位,群众满意度差、涉嫌违法违纪的乡贤予以劝退或除名,增补和退出结果须报乡镇党委备案确认。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通报财务状况,接受财务监督。建立年会制度,每年年初召开乡贤大会,总结部署工作,表彰先进。

4.落实办公场所。各乡镇要落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充分利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商会办公室、礼堂、宗祠等现有场所,或者利用圩镇上的公有房屋、企业厂房、空置门面等闲置资产,帮助联谊会解决办公用房问题。

5.筹措工作经费。乡贤联谊会成立后,要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好工作活动经费问题。主要渠道有三:根据《章程》规定,允许收取乡贤会费;接受乡贤捐赠;创办便民服务实体,实现合理营收。

(四)引导发挥优势作用。各乡镇要引导乡贤当好时事政策的宣讲员、勤劳致富的领头雁、社会和谐的“稳定器”、乡风文明的排头兵、优秀文化的传承人、热心公益的志愿者,有效发挥乡贤的优势作用,深入开展四大行动。

1.开展助力乡村发展行动。引导在家乡贤依托“组建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等方式,采取举办农技专家种养技术培训班、开设扶贫车间、培育农业产业项目等办法,激发农村产业集群效应,建设农业产业特色乡村;发挥在外乡贤信息资源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每年最少招引1-2个项目;举办“在外乡贤家乡行”等主题活动、专题论坛以及传统节日交流联谊活动,助推我县“三请三回”“三企入吉”深入开展,招引乡贤智力回乡、资金回流、信息回传、技术回援、文化回哺、公益回扶、人气回聚,把广大乡友、校友、战友对家乡深厚朴实的感情,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项目,发展兴县富民产业。

2.开展参与乡村治理行动。继承发扬“枫桥经验”,探索建立“村两委+乡贤”乡村治理议事制度和乡贤顾问制度,在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下,提供决策咨询、民情反馈、监督评议等服务,构建基层协商民主新途径,助力乡村善治。通过乡情恳谈会、专题议事会、座谈交流会等形式,通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鼓励乡贤积极建言献策。以乡贤“和事组”为平台,帮助调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以乡村振兴讲习所、“五老”讲堂等为平台,发挥乡贤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宣讲道德风尚、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增强村民德治、法治、自治意识。

3.开展引领乡风文明行动。挖掘、提炼、弘扬新时代乡贤文化精神,发挥乡贤正能量,积极引导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摒弃聚众赌博、封建迷信、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组织开展乡村最美家庭、教师、医生等评选表彰活动,引导群众开展百姓春晚、广场红歌会、群众大舞台、趣味运动会、手工技艺表演等活动,弘扬文明乡风。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大力开展脱贫攻坚“感恩行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贫困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4.开展投身公益事业行动。以乡贤联谊会为主阵地,建立公益慈善基金,广泛开展助老、助残、助医、助学、助贫等慈善事业,坚持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活动。组织乡贤认领微心愿,参与结对帮扶、孝老爱亲、扶贫就业等活动,温暖需要帮扶的群众。

(五)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贤联谊会的思想、政治、组织领导,依据乡贤党员数量,在联谊会内及时成立党支部。要把乡贤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凝聚乡贤的智慧和力量,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1.加强密切联系。乡镇党政领导应主动联系乡贤代表人士,加强沟通,建立交友联谊关系。针对在外乡贤人士,积极开展外出“走亲”活动,宣传推介家乡政策和环境,引导其返乡创业;利用清明、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乡贤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运用QQ群、微信、手机短信等各种平台,定期向乡贤宣传家乡发展变化,加强乡贤与家乡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并协调解决乡贤的合理诉求,让在乡乡贤有责任感、离乡乡贤有归属感、外来乡贤有认同感,引导乡贤为社会发展做贡献。

2.开展教育培训。大力加强乡贤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建立发现储备、教育培养、安排使用等工作机制。强化对乡贤的思想政治引导,增进其政治认同,增强其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把握能力。支持乡贤依法参与村“两委”选举,积极推荐贡献突出的乡贤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注重把一批优秀非公乡贤人士吸纳到工商联、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中来。

3.营造浓厚氛围。加强阵地建设,整合宗祠、礼堂、宣传栏(廊、窗)等现有资源,支持建设乡贤馆、乡贤廊、乡贤墙、乡贤窗等,展示乡贤公德、乡贤事迹,讲好乡贤故事。开展优秀乡贤表彰活动,颁发荣誉证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乡贤进行宣传报道,选树一批“模范乡贤”“优秀乡贤”“优秀乡贤回归工程”,按一定比例选派优秀乡贤列席县、乡镇“两会”,努力营造知乡贤、学乡贤、颂乡贤、敬乡贤、当乡贤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县级推进、乡镇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和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乡贤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各乡镇也要成立乡贤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将乡贤统战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乡贤统战工作机制,进行组织实施,压实压细主体责任。

(二)形成工作合力。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意识,加强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互助共赢。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政策支持、要素保障和制度供给,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梳理完善项目用地、财政资金、融资支持等政策保障措施,吸引市民下乡、能人回乡、退休干部返乡,全面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加强“五型”政府建设,为乡贤回乡创业、回馈家乡创造最优条件,带动城市资金人才流向农村,推动城乡均衡发展。

(三)注重统筹推进。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推动形成“党委统领、党员带头、乡贤出力、群众参与”的乡贤统战工作模式。今年年底前所有乡镇要全面铺开,并选择部分村(居)委会重点推进示范点建设,确保到2020年6月前实现所有乡镇乡贤联谊会全覆盖,有条件的村(居)委会建立乡贤联谊组织。

(四)强化考核督查。县委县政府将乡贤统战工作纳入对乡镇高质量发展考核以及对乡镇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由县委统战部具体负责。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推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