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灾后生产重建意见

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全市灾后生产重建意见,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全市灾后生产重建意见

 

为切实做好“6.15”洪灾灾后生产重建工作,把洪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灾后重建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保障广大群众生产生活不受较大影响,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三个重点”,充分发动群众,多方筹措资金,全面加大投入,全力以赴开展灾后生产重建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根本出发点,按照先生命、再生活、后生产的要求,逐步解决。   2.坚持多方投入。广泛动员受灾群众积极开展抗灾自救,自力更生。各相关部门加大对上资金争取,推动灾后恢复重建迅速开展。   3.坚持基础先行。重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应急交通抢修、应急水源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恢复重建要与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校舍安全工程、地质灾害点搬迁等工作相结合,保障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4.坚持民生保障。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房住、有水喝,有病能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较大影响。   二、工作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要把生产自救、恢复重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信心,不等不靠,及早谋划,迅速推进生产自救,切实做到“六个确保”。   (一)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确保社会稳定。市政府紧急下拨救灾应急资金,主要用于灾民的生活妥善安置等。各乡、镇、街道要把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吃、穿、住、医作为当前第一要务。乡、镇村组干部包户包人,采取亲帮亲、邻帮邻、就近转移安置等方式,对辖区内倒房户、危房户进行妥善安置,尽快做好毁损住房的认定和鉴定工作,摸清住房受损情况,搞好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和新建住房规划选址并加快建设。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重建质量。对搬迁恢复重建的,要加强农村旧宅基地复垦工作。   (二)加快乡村道路恢复,确保群众正常出行。按照“先通后畅”的原则,全力组织抢修受损中断的公路及通乡公路。同时,积极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做好水毁村道的抢修,确保道路畅通。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水毁“村村通”路基、桥涵、护坡等工程,采取以奖代补政策,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机械施工,清除悬空水泥路面,并对塌方处回填砂砾石。对大型桥梁、护坡等单项工程,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林业部门重点做好林区道路恢复重建。   (三)加快水毁水利恢复,确保农田灌溉需要。各乡、镇要积极发动群众采取一事一议、投资投劳、群众会战和专业施工相结合的办法,积极修复水毁水利工程。重点要抓好水毁沟渠河堤、安全饮水工程、农业灌溉设施等水利设施抢修工作,为防汛保安及抗击可能出现的高温伏旱做好准备。水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险塘险库及洪水易发地段的监控和管护,制定抢修加固方案,确保安全度汛。   (四)抓好农业生产自救,确保农民持续增收。农业部门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快沟渠排灌水系的清淤除障工作,对受淹稻田尽快排水,努力缩短浸渍时间。对成灾农田作物,要及时清洗泥沙,倒伏秧苗要及时扶正护苗。要抓好改种补种,因水淹、冲毁造成绝收的早稻和中稻田以及水毁的秧田,要因地制宜,选择旱中熟品种及时补播种、育壮秧,安排晚稻生产。因沙土冲压一时难以恢复种水稻的,要指导改种玉米、大豆等旱粮,做到不空田、不荒田。同时,要利用山坡地、边杂地等扩种、套种,弥补因灾损失。加强动物防疫,促进畜牧业稳步发展。林业部门要加大林业技术指导及服务工作。   (五)加强地质灾害排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国土部门要尽快完成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评估,特别要查明全市交通干线、校舍、集镇和人口集聚地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要及时治理,切实防止地质灾害造成事故发生。加强对切坡建房及强降雨诱发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强化预警预报、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确保受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主要隐患点居住的农户和受灾户,因村制宜地重新规划选址,实施房屋整体搬迁,脱离灾害隐患点,以此达到防灾治本目的。   (六)加强社会公共服务,确保市场保持稳定。加强市场巡查,保障食品安全。突出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日常巡查,重点防范淹死家禽、变质产品等各类不合格食品上市交易,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商务、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蔬菜、猪肉及日用食品等必需生活物资的调度与管理,严防哄抬物价,确保市场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6.15”洪灾灾后生产重建工作领导组,下设生产重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及市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构,保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积极筹措资金。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一是市、乡镇两级财政安排一部分资金。二是各级各部门积极对上争取财政救灾、地质灾害治理专项、基础设施项目、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等方面的投入。三是要深入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迅速投入到生产自救当中来。四是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有效缓解市财政恢复重建的压力,保障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实施。#p#分页标题#e#   (三)创新重建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实行市领导包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包村(社区),乡、镇、街道包社,干部包户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资金统筹机制。市财政局要将市级财政救灾资金、各部门向上级争取的项目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统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三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恢复重建项目要坚持质量第一,坚持进度服从质量。重大工程项目要实行公示制度、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和项目业主制度,严把项目设计关、施工准入关、日常监管关,确保工程优质高效推进。各乡、镇、街道对救助对象的受灾情况和补助情况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督查考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要加强恢复重建进度及质量的督查督办工作,确保恢复重建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对恢复重建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进度缓慢、工作被动的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文广新局牵头,电视台、信息中心要开辟专栏,深入广泛宣传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推广恢复重建的先进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