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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部署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之期的决胜之年、“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为确保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一)全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行业社会治理制度创新,促使专项斗争成果始终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满意度再提高,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再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三)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各成员单位工作排位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力争打造一批在省市行业系统有影响的“长效常治”“样本”,不断增强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竞争力、影响力。
二、主要措施
(一)持续发力深挖根治,拓展专项斗争实效成果
始终坚持“稳、准、狠”不动摇,坚决把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扫除干净,全面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
一是黑恶案件打深打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依法打击的力度,公安机关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研判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新规律、新特点,牢牢把握专项斗争的主动权。二是举报线索清仓见底。一方面,各乡镇、各单位要持续在本辖区、本行业摸排、深挖线索,力争再摸排出一批可查性强的线索。另一方面,对于已收集的线索各有关核查单位进一步配强核查力量,加大核查攻坚力度,确保在6月底前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三是打伞破网坚决彻底。县纪委监委要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一案双专班”及联点包案督办制度,健全落实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办案会商机制,提升“打伞”精准度,确保查深查透,决不让“关系网”漏网、“保护伞”受保护。四是打财断血扩大成果。加强政法机关与人民银行、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完善黑恶财产查控平台,提高涉黑涉恶财产查控效率。公安机关通过依法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进一步扩大“打财断血”成果。对已办案件财产清查情况再进行梳理,进一步强化收缴“漏财”、深挖隐性“黑财”精确性和彻查力,要依法规范涉恶财产处置,在彻查“黑财”的同时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五是案件办理提升质效。政法各单位严把办案质量关,要在“精准”办案上下功夫,严格依法依规办案,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低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要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完善案件提前介入等机制,发挥好“捕诉一体”等办案优势,强化办案单位协作配合,确保在侦查阶段就要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及时跟上级机关请示汇报,采取召开政法部门联席会、专家组会商研判会等形式,进行集中研判,提升办案质效。要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办案时限,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案件办理时效。
(二)整体推进综合治理,力求专项斗争标本兼治
当前,专项斗争已进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整体阶段,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边打边治、标本兼治、固本强基,确保黑恶势力“打而又生”“死灰复燃”的怪圈不再重演。一加强治安乱点整治。今年要继续开展治安乱点挂牌整治行动,选取几个“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重点人群“灰色地区”进行重点整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突出问题和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涉枪涉暴”“林业秩序”等治安问题为主线,有效开展集中打击和清查整顿行动,强化高压震慑效应。二突出重点行业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林业秩序等行业纵深推动整治,从源头上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各乡镇、各重点整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责任,既要挂帅又要亲征,担任各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取得成效,亮点频现。要建立落实“四书一函两办”机制,对于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县纪委监委对查处到保护伞或发现行业管理漏洞的涉黑涉恶案件,必须向有关单位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在1个月内相应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县扫黑办将对各行业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行业乱象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监管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三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以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为契入点,加强全要素网格化服务管理,强化政治、法治、德治、自治和智治有机结合。加快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作用,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防范控制能力。要健全完善特殊人群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控。完善青少年教育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避免青少年被教唆、拉拢成黑恶势力。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把强基层、打基础作为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既要对今年的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又要对去年集中整顿的31个软弱涣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县乡领导干部要经常下沉到村,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机制,健全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县级联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要选优配强村“两委”(社区)班子,选举农村致富带头人、优秀退役军人来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同时,大力发展农村青年党员,切实解决村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真正将村(社区)“两委”打造成基层战斗堡垒。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力促专项斗争常态开展
把握专项斗争规律,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一健全长效打击机制。要立足长远,着眼长效,制定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常态化制度,从集中清除打击向持续有效的常态打击整治转变。建立健全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问题通报等制度。创新对黑恶犯罪的发现预警制度,探索“人力+科技”“传统+现代”的预警模式,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决不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二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加强排查整治、动态管控、行业监管和协调联动,最大限度地压缩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空间。创新治理模式,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推广我县“映山红”第三方居中调处模式,积极探索以党建统领,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健全长效评价机制。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专业与群众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建立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确保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群众认可。
(四)全面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专项斗争顺利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推动职能,健全机制、明确措施、强化保障,确保专项斗争实战实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力量。专项斗争是场硬仗,必须配强攻坚力量。一升格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为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二配足扫黑办专职力量。按照省、市要求,县(市、区)级扫黑办不少于8人的专职人员的硬性要求,在前期已抽调6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配齐配足力量。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扫黑办至少要配备2名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三配强案件办理专班力量。各专项工作组,尤其是直接办理案件的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整合现有力量,配齐配强专班团队,确保尽锐出战,满足办案需要。四配强行业整治专门力量。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是今年工作的重点,各整治行业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精干力量,组建专班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调度推进,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五充分保障工作经费。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保障,将专项斗争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县扫黑办的年度运转经费不少于10万元。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二是督导调度压实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以强有力的督导调度推动工作落实落地。一定期督导。今年将选派一批正科级干部担任组长,一些业务较精、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成员,组建督导队伍,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两次集中督导。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目标,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上级督导、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等进行督查。二统筹调度。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调度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要召开扫黑除恶研究调度会。各乡镇、各单位扫黑办每月要召开1次扫黑除恶会议。县扫黑办进一步健全落实“7+X”履职清单、线索战果、专项整治效果、建章立制成果等通报机制,统筹调度、跟踪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三整体推进。各乡镇、各单位要定期进行总结,查找差距,找准短板、漏洞,进一步研究完善方法,找准举措补齐短板,扬优成势,促进专项斗争均衡发展。
三是舆论宣传弘扬正气。各乡镇、各单位要制定年度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一加大正面宣传。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制度,动员引导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县融媒体中心、县电视台、《今日》、新闻网等县内主流媒体要开设“平安”“扫黑除恶在行动”等专栏、专版,持续宣传扫黑除恶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展示县委、县政府对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报道一批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先进典型,生动展现专项斗争感人事迹,树立政法队伍正面形象。县公安局要精心制作扫黑除恶警示教育片,报道一批典型案例,并组织到各乡镇巡回播映,进一步发挥教育干部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效果。二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政法”和各乡镇、各单位新媒体平台,组织文艺汇演,送法下乡、斗争成果及法制宣传图片展、制作扫黑除恶视频汇报片、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画册、年画挂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新路径。三注重舆论引导。要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强化扫黑除恶工作舆情监测制度,及时发现、科学应对、稳妥处置专项斗争有关舆情。四要坚持模拟测评。结合全县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模拟测评,继续委托第三方对各乡镇各单位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进行电话测评。发现问题,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和模拟测评结果将作为扫黑除恶考评的分重要依据。对年度综合模拟测评排位后3名的乡镇和后10名的县直单位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先评优资格,对年度综合模拟测评排位末位的乡镇且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低于90%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四是考核表彰激发动力。充分发挥表彰激励效应,树立工作导向。综合考虑线索摸排、宣传发动、上级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成果和群众评价等因素,对各乡镇、各单位专项斗争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综合考虑行业重点整治成效、长效常治机制建立情况及在全市行业系统内的排位等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单位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克难,乘势而上,取得全面胜利,为加快实现“老区振兴看”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单位“一把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任务到人、责任清晰。对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进度滞后的乡镇及成员单位将通报批评、约谈,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年度综治考评先进,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提请相关部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三)强化争先创优。各乡镇、各单位在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更高标准落实各项工作举措,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思路,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打造可供复制推广的特色品牌,全力提升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力促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先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