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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直接融资水平,充分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全市实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加快实体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到2020年末,全市直接融资水平显著提高,社会融资结构明显优化,全市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不低于35%,在全省的排名超过地区生产总值(GDP)排名,国民资产证券化率达到30%,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交易,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50%以上规上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新增主板或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1户,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户,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数累计达到80户。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全力推动股权融资。
1.推动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大力实施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四年行动计划”,自2017年起,每年改制比例不低于10%,努力做到应改尽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改制企业“一户一策”给予指导,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改制企业提供财务、投资及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服务,或根据地方财力给予完成改制的企业适当费用补助,积极推动企业加快改制步伐。
2.做大做实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依托省上“五千四百计划”和“创业板行动计划”,健全充实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筛选推荐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强、龙头引领作用明显、运行机制健全、财务管理规范的重点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和支持。同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每年对重点培育企业进行补充、调整和更新,实行一年一报、动态筛选、重点跟踪、动态管理,确保全市重点培育企业数量长期保持在150家以上。
3.鼓励重点培育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融资。支持重点培育企业选择合适上市途径,引导其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对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实行“一户一策”精准帮助,力争更多企业纳入全省“五千四百”计划。鼓励和支持资产规模大、盈利水平高的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小板上市;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公开转让股份,开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并购重组,促进股权与资本对接;支持有意拓展海外市场、吸引国际资本的企业境外上市。
4.支持上市企业做优做强。鼓励上市企业充分依托资本市场,通过公司债、可转债、定向增发、配股和优先股等多种方式实现再融资,扩大企业融资规模、投资规模和生产规模,提高上市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并购重组海外产业链核心资产以及研发、品牌与技术资源。
5.着力提升资产证券化率。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市属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积极推进有条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全力推进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整体上市,利用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
(二)大力推动债券融资。实施债券优先战略,扩大债券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改善我市直接融资结构,力争到2020年末,50%以上市县两级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上市企业及其大股东实施债券发行计划,发行规模累计达150亿元以上。鼓励企业综合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推动优质企业发行公司债、可转债、集合债、私募债等。各区市县、园区要加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债券承销机构与发债企业无缝对接,为企业发债创造有利条件。鼓励驻市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各自法定经营范围内开展债券发行、承销和结算业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
(三)加快推动基金组建。鼓励和支持小平故里发展基金采取“1+N”模式做大做强,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实做大小平故里发展基金,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动我市基金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力争2017年底基金授信总规模达50亿元、提款达12亿元,2018年底基金授信总规模达100亿元。加大与央企、省属国企合作力度,积极对接系列基金等省级基金,合作设立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基金。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对接,积极引入保险、银行理财等资金投入到全市经济发展建设。市本级设立3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参照设立。鼓励重点产业园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型和创新型企业的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着力优化我市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环境,鼓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到我市设立产业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各类基金,开展各类投资合作,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托上市公司与产业引导基金发展工作组,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直接融资协调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级相关部门要主动与重点培育企业沟通对接,优化行政服务,特别是在重点培育企业实施改制、资产重组、上市挂牌、发债等过程中,要建立“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制度,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府金融办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培育和提升直接融资水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直接融资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中介服务体系。优先吸引行业排名靠前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驻我市,帮助开展企业规划、实施境内外首发上市、债券发行和兼并重组等业务。积极引进和大力发展会计、审计、律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金融资讯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努力建设机构较为齐备、功能完善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支持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整合,提升行业整体实力。支持驻市证券营业部拓展业务领域,增设业务网点,创新服务产品,提升服务能力。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并积极为全市重点企业依托资本市场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加强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加快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评价体系和诚信档案,引导中介机构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履行行业责任与社会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奖补政策,扎实做好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类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税务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出台的鼓励企业直接融资相关税费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