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区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培养金城名校长6名、区级名校长30名,形成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懂教育、善管理、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校(园)长队伍;引进骨干教师100名,培养省级名师4名、市级名师10名、区级名师100名、区级名班主任30名,省级骨干教师60—80人、市级骨干教师350名,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分别达到95%、85%和50%,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实行走进学校、走进教师、走进学生、走进课堂、走进家庭、走进社区“六进活动”制度,落实新教师岗前师德师风培训制度和入职上岗宣誓制度,定期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加强师德师风正面宣传,以先进典型引领师德师风建设。
2.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考察,探索在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考试中增加心理测试。加大教师业务指导和人文关怀力度,及时疏解个别教师心理失衡行为,及时纠正教师教育教学中的失范行为。制定实施《城关区师德考核评价指标》,建立“以德为首、注重能力、业绩优先”的校(园)长、教师专业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对师德优秀教师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中给予优先,将师德师风作为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选拔、考核的重要考核内容和聘任标准。
3.实行教师失德违纪行为“零容忍”。制定实施《城关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档案制度》,建立师德失范“灰名单”和“黑名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舆论监督,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在城关教育门户网开设“师德师风局长直通车信箱”,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二)加快推动管理队伍专业化发展
1.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下放校(园)长选拔聘用和归口管理权限,全面实施校(园)长聘任制,探索校(园)长职级制,在区教育局设置科级后备干部库,制定实施教育系统机关及直属机构优秀干部定期选派任职计划。推进干部有序交流,严格落实区委关于“同一校(园)内,校(园)长担任正职满5年或担任正、副校(园)长累计满7年进行交流,担任正职满8年或担任正、副校(园)长累计满10年必须交流”的规定。
2.提高校长专业化水平。优化校(园)长分类分层分岗全员培训制度,积极推进校(园)长、科级后备干部到国内外教育发达地区挂职培训,联合华东师范大学等师范类名校建立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学历进修班,到2018年,校(园)长挂职培训率达到100%。推进名校长队伍建设,实行名校长动态评价和管理机制,建立影子校长结对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校际交流活动。
(三)促进教师队伍优化发展
1.改进教师引进制度。做好教育部直属院校免费师范生选聘工作,制定出台《城关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实施急需紧缺及高层次实用人才引进计划,从全国范围引进一批省特级、省市骨干、省市级名师,选聘国家“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或其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充实教师队伍。
2.建立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由区编办会同区教育局科学核定教职工编制数,根据教学需要,每2—3年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量,实行编制动态管理。
3.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制定实行同一学校任教满6年以上教师有序交流计划。建立职称晋升、评先评优与教师交流挂钩机制,评聘高级职称时,教师应有农村学校1年以上或薄弱学校2年以上任教经历,“教育联盟、教育集团”教师应有3年以上内部交流经历;评选特级教师、陇原名师、金城名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教师,应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4.优化教师培训机制。制定统一培训计划,整合规范教师培训工作。选择优质学校建立教师岗前培训基地,形成集中培训、培训基地培训和聘用学校培训的全方位培训模式;完善教研员分学科跟踪培养、定点包片制度,定期开展校本培训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组建优秀教师讲师团,定期开展教育教学巡讲交流活动;按照1:2的比例实行名师、骨干教师影子培训计划,形成千名教师发展共同体;建立职称优先晋升等奖励引导机制;在国内外教育发达地区设立教师继续教育实训基地,每年选派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跟班培训,到2018年,中青年骨干教师赴教育发达地区学校跟班培训率达到100%。
5.规范教师评价机制。围绕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评选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机制。清理和规范教学评比活动,严格实行教学新锐(3年教龄以下教师)—教学新秀(35岁以下教师)—骨干教师(50岁以下教师)教学评比和省级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各级名师教学展示管理制度,实行国家、省市教学评比参赛资格申报制度和比赛成果认定制度。
(四)完善奖励激励机制
1.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稳步提高名师名校长津贴、农村边远地区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水平。增设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奖和班主任工作奖,按教师年均工资的5%、10%的标准考核发放。管理人员与教师同等对待,管理岗位人员退休时与教师同等享受10%工资待遇。每年按同比例、同标准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师德标兵表彰奖励活动。
2.提高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各学校实际情况设置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数,并按照实际情况设置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由区教育局牵头,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于2014年8月底前提出工作推进计划,逐一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抓好落实。区教育局负责牵头抓好组织实施、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定期开展任务落实专项督查活动,将督查结果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同时,根据职责分工具体做好教师培养、培训、交流等工作。区编办负责配合做好编制核定、编制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区人社局负责配合做好教育人才引进、中小学职称改革、岗位设置、提升教师待遇等工作;区财政局应按教师年度工资总额2.5%的标准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学校应按照年度公用经费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二)加强督导考核。由区教育局负责,建立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年终绩效考核成绩,作为学校、校(园)长及教师队伍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