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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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知

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镇(街道)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局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预防和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生命安全,随着中秋、国庆节日到来,农产品消费集中、需求旺盛,农产品安全监管任务将更加繁重。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明确一把手负责制,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制定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做到提前部署、及时行动,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生产质量控制技能。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同时,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科学的消费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三、突出重点,深化整治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在做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指导同时,要突出重点,强化对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本辖区内种养殖企业(基地、规模大户)做好农产品生产台账,投入品使用台账等台账记录,加强基地果蔬检测和畜禽产地检疫,确保地产农产品安全;市农检中心、水产站要加大蔬菜果品和水产品日常例行检测力度,确保蔬菜果品和水产品安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加强生猪瘦肉精监测,除抓好生猪屠宰检疫检验外,秋冬季是牛羊宰杀高峰期,要加强牛羊检疫,切实加强动物防疫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监管,督促生鲜乳收购站切实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乳品质量安全;各镇(街道)、市农林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加大农业投入品抽检力度,严查生产销售禁用农(兽)药、高毒农药的行为,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局相关各科站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当前形势,继续开展农资打假、生鲜乳、瘦肉精等六项专项整治,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消除,对涉农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对不属于农业部门管辖的违规行为及时抄告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严格制度,应急处置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两节期间值班制度,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责任,提前安排值班工作,落实“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确保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都要按照《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进行报告、处置、调查等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农林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