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全区商贸服务业统计通知,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区商贸服务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发展状况,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商贸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社会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保持经济长期平衡增长的主要保证。但从目前统计数据看,我区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企业比重偏低,影响到全区商贸服务业各项重要指标的增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速现代国际旅游区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实事求是地做好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既要全面反映商贸服务业发展总量规模、结构状况,又要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严格执行《统计法》、国家统计局《贸易业统计报表制度》等统计法规制度,认真做好商贸服务企业统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一是对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企业实施全面调查。将批发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零售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住宿和餐营业年经营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全面纳入统计范畴。对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企业,每年6月份申报一次;对不属于当年新建的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企业,每年1月份纳入当年统计范围,不允许年中增加。二是对限额以下商贸服务法人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实施抽样调查。抽样调查以乡镇和部门为主体,根据调查结果推算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零售额。 三、切实加强商贸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商贸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制度,做好商贸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工作,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商贸服务业源头数据质量。一要加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指标与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商品支出、财政公共支出、商业增值税、餐饮业营业税等相关数据的对比分析,保持关联指标的协调一致和匹配衔接。二要抓好宣传培训,引导企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加大对商贸服务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广大统计人员准确掌握贸易业统计报表制度和填报方法,保证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加强商贸服务业统计数据管理,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严格保守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保障其合法权益。四要建立健全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巡查制度,加强业务管理、指导和检查,推动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四、完善商贸服务业统计联动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区统计、商务部门开展商贸服务业调查;要增配力量,安排专人从事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区统计、商务部门要共同组织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企业摸底清查工作,经济普查年度由区统计部门牵头开展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摸底工作,非普查年度由商务部门牵头开展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摸底工作。区工商、税务、公安、旅游、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部门要根据统计制度规定和职能分工,建立、完善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名录库,每年11月底前向区统计、商务部门提供名录库增减变动数据;加强名录库维护和更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