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检查通知

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民政局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检查通知,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民政局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检查通知

一、年检对象及时间

年检对象:2019年6月30日以前,经我县民政局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

年检时间:2020年5月10日至6月30日止。

二、年检内容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三)开展党建工作情况;

(四)社会组织收入和支出情况报告,财务管理情况;

(五)2019年财务审计情况;

(六)负责人(含法人代表)、办公场所和章程等应登记或备案内容的变化情况,分支机构设置和创办实体情况;

(七)其它有关情况。

三、年检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

(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三)经业务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检”意见的《年检报告书》(一式3份);

(四)行业协会(商会)财务审计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审计报告书;

(五)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检查评分表。

四、其它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接到通知后,可在“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民政局—公示公告下载年检报告书等材料,同时可在“民间组织管理QQ群”下载,或直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领取年检报告书。

(二)本次年检应使用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报检。

(三)《年检报告书》统一由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受理。县民政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工作,年检结果将在年检结束后,统一在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四)我局根据年检情况分别做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结论,并在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加盖年检结论印鉴,逾期未参加年检的,不再出具年检结论。

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和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且不接受监督管理的,县民政局将视情节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