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星级考评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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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星级考评工作通知

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9年度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暨村(社区)“星级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全乡所有的村(社区)。

二、考评依据

1.县委《关于进一步完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遂字〔2016〕94号);

2.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村(社区)“星级考评”工作的通知》(遂组字〔2020〕1号);

3.乡党委、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度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的通知》(南发〔2019〕9号)。

4.乡党委、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度圩镇社区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的通知》(南发〔2019〕1号)。

三、考评方式

采取听、看、查、评、访等多种方式综合进行。“听”,即听取村“两委”班子年度工作汇报及考评对象年度工作述职;“看”,即现场察看所办实事等相关场景;“查”即查阅有关资料;“评”,即进行民主测评;“访”,即走访了解有关情况。

四、考评评分标准和方法步骤

第一块:村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严格按照考评文件进行评分,由各村先自评,再由党委、政府组织工作组对村进行考核,经各站所办初审及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各村得分。居委会单独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整个考评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工作组考评(2020年1月13-14日)

乡党委、政府制定考评方案,组成由科级领导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若干个考评工作组进行考评。考核组分工详见附件1。具体进村(居)考评时间由各工作组自行确定。

(二)站所办打分(2019年1月15日前)

由相关站所办对各村所涉的目标考评项目,分村打出相关分数,并将评分结果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党建办汇总。

(三)党政班子会评定(2019年1月17日前)。乡里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初步确定每个村(居)的“实绩分”和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得分。

第二块:星级考评评分标准

与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同步进行。实行量化考评,考评分由民意分、实绩分两部分组成。

(一)实绩分(90分)

1.党建工作(20分)

(1)严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要求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4分);

(2)配齐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居)委委员中有党员,有2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有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2分);

(3)按要求完成阵地标准化建设,有便民服务大厅,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制度,村(社区)干部统一到便民服务大厅办公,且办公痕迹明显,规范建立“八类台账资料”(2分);

(4)规范运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记录、有牌子、有印章、有场所(1分);

(5)按要求落实“”、党员“主题活动日”、党员“政治生日”等组织制度(2分);

(6)2019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标,有《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统计明细表》,有资金收入凭证等佐证资料。是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村,落实“四议两公开”要求。(2分);

(7)全面推进党建工作智慧化,及时做好组织活动资料上传和动态管理、平台维护等工作(1分);

(8)建立党员学习微信群并组织开展学习讨论(0.5分);

(9)按要求开展了党费收缴检查工作,及时、足额上缴党费(1分);

(10)完成发展党员年度计划,程序规范,记录完整计(2分);培养1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1分);

(11)有“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建设点的村,按要求推进实施(0.5分)

(12)村(社区)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1分);

2.脱贫攻坚等各项中心工作(70分)

“实绩分”的认定由乡党委、政府根据村(社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分别按20%、60%、20%、的比例确定“好”“一般”“差”三个档次,并按“好”65.01-70分,“一般”55.01-65分,“差”55分以下的标准进行计分。

(二)民意分(10分)

由乡组成考评工作组,对村(社区)“两委”班子一年来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见附件2),根据测评结果计算“民意分”(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分别按1、0.7、0.3、0.1的权数计算得分)。

测评会由乡考评组主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代表“两委”班子进行年度工作述职。

村参评人员应包括:①全体村干部;②60%以上的村民小组长;③50%以上的党员;④10名以上非党员和村组干部的村民代表;⑤驻村工作队。原则上,1000人以下的村不得少于30人,1000人以上的村不得少于35人。

社区参评人员应包括:①全体社区干部;②50%以上的党员;③10名以上非社区干部和党员的居民代表。社区参评人数不得少于30人。

(三)“星级”评定比例及划分标准

1.“三星级”控制在20%以内(按四舍五入计算,下同),且得分须达到85分以上。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社区),不得评为“三星级”。

2.“二星级”占比不高于60%,且得分必须达到75分以上。

3.“一星级”及不评星占比不少于20%,其中“一星级”须达到70分以上。

4.村(社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能评星级:

(1)未按时完成脱贫任务的村;

(2)党建、脱贫攻坚、农村清洁工程等重点工作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村(社区);

(3)在防汛、防火、防疫、安全生产等方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村(社区);

(4)受到计生、综治一票否决的村(社区);

(5)因村(社区)工作失职,出现群众赴京、赴省非正常上访或发生重大群体事件的村(社区);

(6)未按时完成征地拆迁任务或因群众阻工等影响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的村(社区);

(7)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村(社区)。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考评组和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周密安排,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考核考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把握政策,坚持客观公正。这两项考评工作,直接关系到对各村(居)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认定,关系到所有村(居)干部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考评组及相关站所办要严格按政策办事,最大限度确保该项工作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认可,使考评的过程和结果,真正起到激发和保护村(居)干部工作积极性的目的。

(三)搞好公示,充分发扬民主。考评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个环节应充分发扬民主,考评结果在县、乡镇、村(居)都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村(居)的公示以反映工作实绩为主(如做了哪些实事和民意测评结果等),乡镇一级的公示以乡镇初评得分和档次排名为主,县一级的公示以县委组织部审定得分和“星级”评定结果为主。

(四)运用成果,健全激励机制。要根据“星级管理”考评结果,全面落实好各项报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