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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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总理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系列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系统各单位、各水陆运输企业同时开展。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

(一)开展安全主题宣讲活动。系统各单位要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紧密围绕宣传贯彻《意见》和《实施意见》,立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同时要充分利用安全主题宣讲活动这个平台和宣讲团讲师集中授课时机,突出抓好《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实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系统各单位要在6月16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充分利用标语、散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教育片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做好新《安全生产法》、《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宣传和咨询。

(三)积极配合参与市、区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知识考试。系统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意见》、《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了解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发展观念,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并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知识竞赛和考试。

(四)积极配合参与市安全监管局和市妇联组织开展的“安全贤内助”主题评选活动。系统各单位、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庭要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带动广大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实现每个家庭“共担安全责,共操安全心、共把安全关”的良好局面。

(五)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系统各单位要利用“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在管辖范围内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有效推动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六)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是按照国家、省、市、区各级的要求,认真开展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汛期安全”等专项工作,对行业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动员交通运输系统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并上传网络,打一场隐患排查的人民战争,对职工群众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我局安办将对整改情况组织专项督查。二是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针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企业开展暗查暗访活动,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严厉处罚,并邀请记者进行曝光。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系统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将演练活动与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灾、逃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要注重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八)开展好行业性、社会性活动。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水陆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宣传栏、显示屏的作用,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特别要宣传贯彻《意见》和《实施意见》,将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向基层末端延伸,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同时,“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督促各水陆运输企业要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检查在设备、技术、质量、工作环境、员工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将具有安全责任的各个部门联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真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负责。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的相关活动,确保做到上下互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周密策划,确保实效。系统各单位要加强策划,创新形式和载体,在保证活动开展的数量的同时,要在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沉入”企业,充分调动各水陆运输企业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将“安全生产月”做深、做实、做细。

(三)努力创新,营造氛围。要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四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操作手),突出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安全宣教形式,丰富安全宣教内容,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活动的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系统各单位要发挥好微博、微信、手机信息等新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营造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扩大宣传影响,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努力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四)统筹协调,沟通信息。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分别于6月3日前将活动方案、6月17日上午12时前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6月28日前将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含图像资料)、6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总结材料(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局安全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