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卫生革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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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卫生革新与发展

作者:高开焰     单位:安徽省卫生厅

农村卫生是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农民身体健康、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对于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高度重视,2007年将农村卫生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村卫生事业取得新的发展。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农村卫生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为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带来新机遇。因此,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新形势下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

1农村卫生事业新进展

1.1农村卫生新体系正在形成为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省卫生厅制定与实施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03-2006年,利用国债项目、国外援助和世行贷款等项目,大力改善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其中:投入2.8亿元改扩建777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投入2亿元为1108所乡镇卫生院添置医疗设备。从2007年开始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用4年时间,投资12亿元,在全省建设1230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1000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到目前为止,630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355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中。在标准化建设的同时,深化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与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大医疗市场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探索建立农村卫生逐级指导与转诊体系。一个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布局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完善、运行比较高效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正在形成。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按照国家部署,2003年下半年我省在肥西等10个县(市)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5年试点县(市)增加到16个,2006年试点县(市、区)增加到30个。2007年加快发展,81个县(市、区)建立新农合制度,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省覆盖”的目标。随着覆盖面的扩大,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也从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06年的45元,2007年上升到50元,2008年达到100元,新农合保障水平得到提高,抗风险能力逐年增强,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从2003年的23%上升到2008年的44%,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新农合制度运行平稳,参合率逐年上升,2003年全省平均参合率为75.66%,2005年上升到81.34%,2006年上升到83.85%,2007年达到了85.72%,2008年达到90.12%。2008年我省逐步取消家庭账户,稳妥推进门诊统筹,新农合受益面逐步扩大。新农合制度的建立确实让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事业得发展。

1.3农村卫生服务得到比较有效的利用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我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计划免疫成果,加强农村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三大疾病”防治,加强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全面推行住院分娩,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灭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疾病预防控制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并取得显著成效。在农村医疗服务方面,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条件,采取招募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农村居民初步实现了小病与常见病在乡村,大病重病在县城,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农村三级卫生网的医疗服务得到比较有效的利用。

2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新情况

2.1乡村撤并与推进城镇化进程带来的新变化5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2007年底,我省原有1574个建制乡镇撤并为1272个建制乡镇,原有23750个行政村撤并为15911个行政村,乡村行政区划变化以及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带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与农民参合的变化,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规划、建设以及卫生服务必须进一步调整完善,并且与之相适应。

2.2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带来医疗需求新变化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农民的医疗保健需求得到迅速释放,一些农村医疗机构特别是县级医院开始超负荷运转,出现“加床”现象,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与农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的矛盾比较突出。

2.3农村卫生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农民健康需求农村卫生人员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不到30%,大多数是执业助理医师,农村卫生人才缺乏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人才培养投入不足,培养与稳定农村卫生人才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约有30%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弱,信任度低,农民患病仍须往返县城医院或城市医院就诊,既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又增加了城市医院的诊疗压力,出现新的看病难。

2.4新农合制度完善与发展的任务很艰巨在筹资方面,目前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标准仅为100元,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比较,筹资标准明显偏低,保障能力十分有限。由于缺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规,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未建立,不能保证新农合保障能力逐年提高。在运行方面,新农合实施方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管理经办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少数医疗机构存在不规范服务行为,监管难度大,新农合健康、持续运行存在潜在风险,新农合制度完善与发展的任务很艰巨。

3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新机遇

3.1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来的新机遇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既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各级政府将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与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面临新的契机。

3.2进一步扩大内需带来的新机遇国务院近期作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部署,今后2年中央新增投资1.18万亿拉动内需,带动4万亿元的经济增长,其中包括增加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村卫生三级网络建设是投入的重点。按照国务院部署,省委、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卫生民生工程建设力度,扩大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与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范围,实现全面覆盖,加强县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前完成卫生建设规划,实行儿童计划免疫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p#分页标题#e#

3.3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机遇国家即将进行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的基本点是要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医改方案将会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中的责任和职能,强调政府对农村卫生的投入。这次医改方案中,对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的支持力度将是空前的,必将推动我省农村卫生事业新一轮大发展。

4加快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新对策

面对农村卫生事业出现的新情况、新机遇,我省今后一段时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安徽实际出发,紧密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卫生工作新目标,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与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着力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与质优价廉的农村卫生服务。

4.1加快建立农村卫生服务新体系未来几年,根据乡村撤并与推进城镇化进程带来的新变化,合理调整与规划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面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发挥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整体功能,坚持政府举办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中心任务与业务指导任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为主,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村卫生室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重点加强县医院及中心卫生院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与完善三级医疗卫生网间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逐级指导与转诊制度。按照县乡医疗服务集团化、乡村卫生组织建设标准化、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化的总体构想,建立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4.2逐步健全农村卫生管理新体制在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等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基础上,将乡镇卫生院纳入事业单位管理,按照服务人口与服务范围,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建设规模和编制标准。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院长负责制、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职工聘用制。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政府投资新建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所有权归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从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从业人员进入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在财务管理上实行收支两条线,在机构设置、房屋建设、人员准入、药品购销、制度规范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4.3培养与稳定农村卫生服务新队伍进一步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加快农村卫生队伍建设。一是在已经招募1890名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基础上,继续为乡镇卫生院招募农村卫生人才,未来2年计划为乡镇卫生院招募不少于1000名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及执业医师。二是继续鼓励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对取得大专、本科学历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三是继续组织实施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双千工程”,每年从乡镇卫生院选派100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人员到省、市级医院进修提高,每年从城市医院下派1000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开展技术帮扶。四是建立农村卫生队伍经费保障机制与稳定机制,保障乡镇卫生院职工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改善农村卫生机构工作条件,采取地方政府支持、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办法,逐步为农村卫生人员建立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

4.4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新机制积极争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立法,建立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得到稳步、持续提高。强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检查与指导。继续完善全省新农合实施方案,稳妥推进门诊统筹,方便农民补偿,提高受益水平,兼顾受益面,各县(市、区)调整方案实行审批制。加强新农合管理经办能力建设,规范管理经办机构名称、编制标准和工作经费标准,加快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业务培训,改善经办条件和管理手段,提高新农合管理经办能力。完善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开展法制教育,组织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药费用控制新机制,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4.5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新任务建立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重点保障一类疫苗免疫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控制处理、妇幼保健和爱国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规范疫苗接种,实行儿童计划免疫免费。全面落实农村结核病、肝炎、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措施和防控任务。依法规范妇幼保健服务,全面推行住院分娩,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继续加强农村卫生环境整治,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农村地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进一步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广大农民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4.6强化农村卫生事业管理新举措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农村卫生建设、服务与管理关系到农民利益,是民生重点工程。把农村卫生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经费投入等情况纳入对县、乡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建立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强化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强化对农村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执法监督,严格农村卫生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三是组织开展创建“示范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示范标准化村卫生室”活动,推动乡村卫生组织标准化建设、规范化服务与科学化管理。四是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配送,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价格低廉的药品。五是强化医疗质量管理,重点加强急诊室、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的功能建设和规范管理,重点落实急诊急救和转诊、病历处方管理、院内感染管理、合理用药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