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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袁建华 单位: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
广东省水产养殖业的发展现状及风险分析
广东省水产养殖面临较大风险,一旦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养殖户将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风险主要来自于自然灾害风险、社会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台风灾害。广东省面临台风登陆的风险,平均每年登陆广东省台风达7个。每年5—11月为台风季节,其中7—9月为盛期。据2008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统计,2008年9月强台风“黑格比”使阳江渔业受灾损失17.59亿元,其中水产养殖损失就超过了10亿元;阳江市80%的网箱严重损毁,网箱养殖的鱼90%逃逸或死亡,经济损失达67亿元。牡蛎养殖基地损毁严重,浮筏式吊养蚝全部被打散,蚝串80%散落到海底,直接经济损失61亿元。池塘严重受淹,受灾池塘面积达181527亩,经济损失95亿元①。低温霜冻灾害。广东省受北方寒潮南下影响,每年有1~2次气温急剧大幅度下降,水产养殖暖水性鱼类面临被冻死的危险。2008年1月下旬,罕见的持续低温冰冻灾害使阳江各地水产养殖业受灾严重,海陵岛试验区420户网箱养殖户中90%遭遇了全部冻死的惨况,阳江全市渔业经济总损失达62亿元。
同年到2月15日止,湛江市水产养殖受灾面积37.4万亩,损失产量达到7万吨,直接经济损失8.36亿元,涉及百万养殖户,渔业生产、流通、加工、出口各个环节均受到严重影响。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统计,2008年受雨雪冰冻灾害袭击、持续极端的低温天气的影响,罗非鱼、鲮鱼、淡水白鲳鱼、南美白对虾等鱼产品养殖遭到毁灭性打击,全省受灾面积179万亩,损失水产品产量29万吨,渔业经济损失达28亿元。洪涝灾害。广东省由于特定的地理环境和自然环境,暴雨天气频繁发生,特别是沿海地区,形成暴雨的水气、热力、动力条件大于其他沿海省份,狂风骤雨给水产养殖业带来了巨大风险。2007年受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影响,潮州市饶平县连降暴雨,发生洪涝灾害,使广东最大的网箱养殖基地-饶平遭受重创,渔业生产受灾面积达9.9万亩,咸水鱼、淡水鱼和贝类等水产品损失8万吨,直接经济损失达8.4亿元。有养殖户在海面放养的1200多格价值达5000多万元网箱被洪水迅速冲淡海水咸度,导致损失近6000万元②。赤潮灾害。广东省沿海地处热带、亚热带,是我国赤潮的多发海区之一。随着现代化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沿海地区人口都市化,大量的工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人海洋,海水养殖业的扩大、沿海开发程度的提高导致沿海富营养化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由于国际海运的发展导致有害藻类的引入,赤潮发生频繁。1994—2006年广东省沿海发生的赤潮事件103起,而2002—2009年广东省沿海发生的赤潮事件有上升趋势。这些赤潮造成对海水网箱养鱼业的损害引发海水网箱养殖鱼类的大量死亡。
海水污染。海水污染是指在海上作业或航行过程中发生的石油泄露事件。广东省境内的南海水域有多条海运航线通过,运输船只和渔船来往穿梭,碰撞事故时有发生,大量泄油给海洋环境、网箱养鱼造成破坏,招致经济损失。如2004年12月7日巴拿马籍集装箱船和德国籍集装箱船在珠江口发生碰撞,其中德国籍船舶的燃油舱破损,约1200吨燃油溢漏,在海上形成了长9海里、宽200米的油带,污染了近海的养殖业。淡水污染。淡水污染主要是指养殖场附近农田含农药成分的水质流入养殖鱼塘造成养殖企业的经济损失。据广东卫视报道,2012年3月初,广东省东莞松木山水库出现大面积福寿鱼死亡,使渔民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调查发现,附近不少工厂在雨天趁机向湖里偷排废水,导致水体质量下降,鱼类染病而死亡。渔业养殖风险。渔业养殖技术涉及人工繁殖、饲料加工和疾病预防等方面。渔业养殖技术颇为复杂,面对不同的养殖水体、养殖品种以及养殖季节都有不同的养殖技术。由于养殖技术不同,孵化率、生长率、成活率就不一样。如果单位面积内放养密度太大、底层鱼类与上层鱼类搭配不当则导致鱼类营养不良、抵抗力下降。如果饲养管理不当,投喂的饲料不清洁或腐烂变质会导致鱼类正常生理机能消耗,鱼体瘦弱,引发疾病。这些养殖技术和方法彼此关联、相互影响,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鱼类生长变慢甚至造成鱼类死亡。外来物种养殖风险。随着广东省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一些外来物种由国外被移居到广东沿海地区并在沿海地区新的栖息地繁殖与生长。有针对性地从国外引进优良品种丰富了生物多样性,也能带来一些经济效益,但是如果盲目引进就会产生不良后果。例如鲍鱼、牡蛎、扇贝、对虾、鱼类、藻类等大量从国外进入广东沿海海域,就会与当地土著生物争夺生存空间、争夺生态位,甚至与当地土著生物交配、传播疾病,降低本地生物的生存能力,造成本地生物群体下降,个别土著生物面临灭绝的风险。这些风险与当地养殖业决策部门的政策导向有一定的关联。
广东省水产养殖保险供需市场分析
保险是一种无形商品,水产养殖保险通过供给方与需求方达成商品交易。如果政府参与水产养殖保险,这个市场则有保险公司、水产养殖企业和政府三个市场主体。供应与需求各市场主体行为如下:需求方:水产养殖户。广东省水产养殖生产经营中主要以个体经济为主,对水产养殖灾害的抗击能力薄弱,抵御风险能力不强。无论规模养殖场还是个体养殖者都对水产养殖保险充满了渴求,主动要求参加保险,保险需求大,其投保积极性和需求数量受到收入水平和费率的制约。养殖户收入高、支付能力强,对保险需求大;保险费率高、投保成本大,养殖户对保险的需求小,即收入与投保成正比。供给方: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对养殖保险的供给受到保险费率和业务成本的制约。费率高则供给多。但是如果保险成本高,保险供给受到限制。保险公司在广东省特定的区域经营水产养殖保险时,固定成本和单位保单变动成本都是既定的。此时,商业保险公司是否做出承保的决定,完全直接取决于保险费率。水产养殖保险在广东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水产养殖保险企业风险过于集中,赔付率高,运营成本高,面临亏损的局面。为了减少亏损,商业保险公司采取提高保险费率的办法,导致保险公司面临逆向选择的风险,即发生灾害损失概率小的养殖户退出保险市场,留在市场上的都是发生灾害损失概率高的养殖户,导致高风险、高赔付、高亏损的恶性循环。保险市场供给方的积极性受到打击,被迫退出水产养殖保险市场,导致保险供给主体越来越少。#p#分页标题#e#
需求方与供给方之间的博弈。水产养殖户是一个与农民相近的对自然资源、社会化生产有鲜明依赖的弱势群体,随着港口建设、滩涂围垦等占用征用、填埋渔业水域、滩涂及近海海洋环境污染加剧,给传统渔业带来严重冲击,导致广大渔民生产空间受到影响,导致不少渔民返贫。近年来广东省水产养殖自然灾害不断,但风险保障主体缺失,养殖风险不能转移,造成养殖户灾后重建变得非常困难。灾难的不断发生使水产养殖户缴纳保险费的能力不断下降,严重抑制了水产养殖保险的需求水平,水产养殖户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投保比率下降。由于风险过于集中,保险公司赔付率平均达到120%,水产养殖保险业务严重亏损,抑制了水产养殖保险的有效供给,广东省水产养殖保险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矛盾,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没有交点或者是交点反映的交易量太小。政府的作用。根据大数法则,保险公司经营养殖业保险需要足够的保险标的。保险标的越少,保险公司聚积的风险域高,迫使保险公司提高费率。而费率的提高减少养殖户的投保需求,达不到“薄利多销”的目的,水产养殖保险市场停滞不前,供求关系失衡。如果政府参与水产养殖保险市场,就能解决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政府介入市场后,水产养殖保险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改变。需求方得到政府的保费补贴(比如40%),增加了可支配收入,需求曲线向上平移。供给方得到政府的补贴(比如30%)以及税收减免,减少其经营成本,增强其运营能力,保险供给曲线向下平移。移动后的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产生新的交点,保险交易量增加。保险交易量增加意味着保险保障范围扩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得到进一步分散,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①。保险公司在此基础上对保险费率下调,费率下调刺激了水产养殖户投保需求,促进了水产养殖保险市场的良性循环。
保险人承保水产养殖保险面临的问题
相关法律不健全。2004年8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没有提及水产养殖保险,地方政府也没有单独制定渔业水产养殖保险的相关规定。相比之下,2002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已经写入了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扶持对农业的保险事业的发展。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②。因此,水产养殖保险的准公益产品性质还没有被各级政府充分认识,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偏小。由于水产养殖业本身的特点,商业性和互助性的水产养殖保险单靠保费收入无法支持其自身的良性循环发展。水产养殖保险费率难以确定。与其他险种相比,水产养殖保险有一定的特殊性,水产养殖的损失额在年际之间差异很大、变化很快。纯费率的计算以长期平均损失率为基础,但有关水产养殖业生产、销售、利润、损失等原始记录和历年统计数据极不完整,10~20年准确可靠的鱼类收获量和损失数量难以搜集和整理。水产养殖险保险标的是活的鱼类,鱼类价格随其逐渐生长而不断变化,因此,难以准确核定损失程度,造成水产养殖保险费率难以精确厘定。水产养殖保险的道德风险难以控制。水产养殖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一种确定的预期利益,其标的是有生命的鱼类,它们的生长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养殖者的精心管理与照料。水产养殖风险不仅包括自然灾害风险、道德风险、技术风险等,还包括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多种风险因素交织在一起。
广东省发展水产养殖保险的建议
水产养殖保险和农业保险一样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应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政府是水产养殖保险市场中的一个重要主体,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准公共产品属性不能依靠单一市场机制配置,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要求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的职责。水产养殖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相互保险是目前国外保险市场主流形式,公司数量和市场份额比重较高。相互保险组织成本较低,为经济条件较差的养殖户提供了保险保障的机会。鉴于水产养殖相互保险公司是水产养殖企业、养殖户根据自愿、互助原则组织起来的群众性保险合作组织,因此很容易建立起来。广东省可组建由政府支持的水产养殖相互保险公司。根据广东省经济发展环境、养殖产业化等特点,可建立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股份公司专门从事水产养殖保险的经营。由当地政府财政进行补贴,首先补贴保险股份公司的经营成本,并给予免除营业税和免除利润所得税的政策,以便积累股份公司的总准备金。如《美国的农作物保险法》规定: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准备金、盈余、收入和财产免除所有国家、地方属地或领地,或州、县、市政府或当地税务部门课征的税负③。其次提供保费补贴。为了鼓励农户参加农作物保险,美国法律规定联邦政府给参加农业保计划的农户提供30%的保险费补贴,在联邦提供保费补贴的同时,各州还可以给投保农户额外的保费补贴。
广东省政府与商业保险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政府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水产养殖保险业务,政府承诺为商业保险企业提供一部分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业务管理费用和应对水产养殖保险巨灾损失。依据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原则,在广东省开办商业养殖保险。如果政府对经营水产养殖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就能鼓励众多的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从而调动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的积极性,市场供给方增多,给养殖企业带来实惠。目前广东省还没有制定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的相关条例和法规,我国《保险法》中的一些规定并不适用于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要改变这种状况,广东省应加快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条例的制定步伐,在国家水产养殖保险相关法规出台之前,可以推出地方性的水产养殖保险条例,改变水产养殖保险无法可依的现象,为广东省水产养殖保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一些发达国家在水产养殖保险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日本制订了较为完备的渔业保险法律法规,要求对于非盈利性的险种如“渔民保险”和“渔船保险”采取义务加入制,由政府出资补贴事业运营经费,并给予免税优待①。为了鼓励水产养殖企业、养殖户参加水产养殖保险,金融监管机构和保险监管机构可制定一些“游戏规则”,即对购买水产养殖保险的水产养殖户给予贷款优惠,被保险人凭水产养殖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就可以得到银行的优惠贷款。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不定期地组织养殖户投保人座谈,开展保险知识的普及与宣传,要求投保人树立正确的保险观念,避免产生逆向选择。#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