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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物质保证,粮食生产事关改革发展、政治社会稳定大局。绥化作为全国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一直位于全省前列,粮食产量多年来保持全省1/4比重。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整合各方面优势,深入挖掘增产潜力,不断提高粮食产量,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全省实现“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影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素分析 粮食生产是社会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的有机结合,受到社会、经济和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利用的资源包括光照、降水和土地资源;所投入的劳动资源包括机械、畜力等固定资产,也包括种子、肥料、饲料、农药、农膜、电力等流动资产。除上述投入外,还有劳动者和技术等社会投入,并且受到社会大环境等许多方面的影响。总体看,影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因素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耕地因素。土地是粮食生产之母,优质的耕地是提高粮食产能的根基。提高粮食产能不仅需要稳定并扩大耕地数量,更需要提高耕地质量。2000年世界谷物产量比20世纪80年代增长90%以上,来源于扩大耕地面积的部分只占4%,96%是通过提高耕地质量进而提高粮食单产而实现的。优质的耕地资源对提高粮食产能至关重要。 (二)基础设施因素。持续不断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抵御自然灾害提高粮食产能的根本保证。主要包括农田水利、道路、商品粮棉生产基地、防护林、农业教育、科研、技术推广和气象基础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是否健全完善对农业生产具有显著而持续的影响。 (三)科技因素。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提高粮食产能的不竭动力,在粮食生产中一大批先进适用技术的普及和优良品种的推广,对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绥化市科技对粮食生产贡献率在50%左右,如果达到发达国家的60—70%,粮食产能的提高还有很大的潜力。 (四)劳动力因素。劳动力要素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影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劳动力的劳动技能、管理技能、配置资源技能对劳动生产率有决定性作用,劳动力质量高低以劳动者受教育程度为衡量基准,劳动者受教育程度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不同文化程度的劳力粮食生产成本不一,文化程度越高,成本越低,收入越高,利润越多。 (五)环境因素。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为粮食产能的提高提供持续的支撑,包括气候条件、生态污染、病虫害防治等。环境因素作用主要体现在对资源的消耗和对污染的整治。良好的生态环境对提高粮食产能、生产安全优质的粮食意义重大,如果不注重环境因素,对农业生产条件及持续提高粮食产能将产生长远的危害。 (六)政策因素。政策因素提高粮食产能的外在保障因素,政策因素包括价格、投入、风险补偿、市场管理等诸多方面,科学合理、务实高效的政策对提高粮食产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绥化市粮食生产现状 绥化市幅员面积3.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86万,其中农业人口425万。全市耕地面积2500万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始终保持在2200万亩以上。2011年全市粮食产量达到305亿斤,增长13.3%,有5个县被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肇东多次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殊荣。 (一)高产创建拉动作用明显。2008年以来,全市深入实施“三百工程”(即百万亩玉米高产攻关工程、百万亩大豆模式化栽培工程、百万亩水稻提档升级工程)、“庆北绥”水田高产攻关、“肇兰青”玉米吨田、“海绥北”大豆高产田等粮食高产创建重点项目,以玉米、水稻、大豆三大作物为主体,突出31个核心示范区建设,落实高产创建总面积1652万亩,占粮食播种面积的62%,核心区1000万亩粮食总产达140亿斤以上。 (二)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全面落实新技术推广项目、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加大农民培训了力度等有效措施,农业标准化技术覆盖面达到93%以上,科技对农业贡献率实现52.8%;积极推广玉米、水稻、大豆三大作物标准化种植模式,三大作物优良品种率达到98%以上。 (三)农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2009年以来,全市共引进涉农项目90多个,合同资金80多亿元,大部分都用在农业强基固本工程上。全市已建成大中型水库16座,小型水库79座,总库容7.6亿立方米;打抗旱水源井9万多眼,修塘坝564座,江河堤防1385公里,水田控制灌溉面积110多万亩,旱田节水灌溉面积90多万亩;全市大、中、小型拖拉机已发展到10万多台,农业机械总动力已达348万千瓦,农机总值达22.3亿元,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了82%。特别加大了千万元农机合作社建设力度,已建千万元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105个,总投入资金13.49亿元。 (四)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全市农防林网有效庇护农田达175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0%;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97万亩;治理小流域266处;治理大、小侵蚀沟6000多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面积506万亩,生态修复面积119万亩;全市森林覆被率达13.6%,测土配方平衡施肥面积1200万亩,化肥利用率达到35%以上。尽管在粮食生产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从绥化市粮食生产发展轨迹和长远趋势看,仍存在着很多急需改进的制约性问题。 (五)土壤肥力逐年下降。由于有机肥投放锐减,化肥使用量过大,导致土壤肥力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引以自豪的黑土地逐渐变得“薄、瘦、硬”。黑土层厚度由开垦初期的80—100厘米锐减到20—30厘米,部分耕地犁底层仅为10—15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由建国初期的7—11%下降到现在的3%左右。特别是有机质含量下降甚为严重,造成土壤板结、团粒结构差,耕作层浅薄,蓄水保肥能力差、不耐旱、不耐寒,病虫害发生频繁,亩产量难以提高,耕地可持续生产能力受到影响。#p#分页标题#e# (六)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比较低。2011年,全市共流转土地近500万亩,占农户承包面积的19.6%,参与流转的农户23.4万户,占土地承包户数的24.5%,土地规模经营的面积还远不能适应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要求,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农业劳动生产率等都难以大幅度提升。 (七)粮食生产效益不够高。虽然国家采取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增加国家粮食储备收购等措施,但由于量小面窄以及操作环节不规范等原因,并没有全面带动粮食市场价格的提升。另一方面农资价格大幅上涨,抵消了粮食价格上涨带给农民的收入,尽管粮价普遍上涨为农民增加了收入,但种子、化肥、农药、人工、柴油等农用生产物资也随之全面上涨,农民收入仍然没有实现大幅增加,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 (八)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尽合理。直接用于流通环节的补贴过高,用于建设性的支出比重不高、用于农民可以直接收益的中小型基础建设的比重较小,一些关系农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缺乏足够的投入保障。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投向受到严格限制,也不可能为直接粮食生产提供很多资金支持,真正为粮食生产提供直接金融服务的只有农村信用社,但信用社同样存在严重的“离农”倾向,其结果是农户特别是种田大户资金短缺。农业保险在农村基本是空白,粮食生产风险基本由农户自己承担。 三、提高绥化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途径和办法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制定粮食产能发展规划对于科学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提高农业的投入产出效益、促进粮食生产区域化、专业化、商品化和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立足资源开发制定规划,从当地社会经济条件和资源比较优势出发,根据不同区域的地质、地貌和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确定适合本区域粮食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如绥化东部县(市)应重点规划发展水稻,中西部县市应重点规划发展玉米,北部县市应重点规划发展大豆,形成区域发展布局。制定和实施规划既要保持一贯性、持续性,不能朝令夕改,维护规划对一个地区粮食发展与农业资源开发项目设置的纲领性地位,又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年度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趋势,适当调整种植面积、品种、技术、布局及主导产业与辅导产业的配置等,使规划在发展中滚动补充和不断完善。2011年,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战略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绥化市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示范区实施意见》、《绥化市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十年规划》、《绥化市新农村建设五十年规划》、《绥化市千公里科技示范带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这些宏观谋划将对加快全市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加快农业高产示范园区建设,提高辐射带动力。实施粮食高产创建,对粮食生产具有显著的提升效应、技术推广的示范效应、促进了人才培育的传带效应、工作指导的扩散效应。在高产创建上,应重点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坚持生产标准,加强技术管理。重点实施“三项工程”:一方面是实施技术组装工程。以推广模式化技术为主攻,应用水稻大棚育秧、玉米通透栽培、大豆小垄密植、病虫草害生物防治等一批高效性、适用性技术,并以粮食高产创建核心区为前沿阵地,实现新技术点上试验与面上推广的对接、引进和创新的对接、省内专家指导与区内科技人员自我开发的对接,促进了粮食生产新技术向大范围、高层次迈进。另一方面是实施科技节本工程。大范围采取水田池埂塑化、渠系硬质化、旱田喷灌、水田控灌、测土配方施肥等节地、节水、节肥等措施,降低投入,提高产出。三是实施园区样板工程。重点是按照《绥化市现代化大农业千里示范带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粮食高产创建、新品种试验示范、特色经济作物、高效设施蔬菜、高科技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新农村建设、现代农机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示范区,力求在园区内实现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加工产业化、经营管理企业化、农产品流通市场化、农业环境生态化,把示范园区打造成样板园区、精品园区。二是坚持建设标准,加强投入管理。以发展项目农业为突破口,全面提高高产创建区域的生产环境和设施水平。围绕项目对上争取支持。利用好、发挥好国家和省对高产创建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提升粮食高产创建区域的农田水利、农机应用、品种繁育、生态建设等工程建设标准,使高产创建地块尽快实现田林路渠综合配套、桥涵闸槽全面升级,并抓好标志牌、田间档案、农民培训、物化投入、检查验收等软硬件的建设和管理;围绕项目多方引资开发。大力发挥粮食生产政策环境大好和市场空间广阔的优势,广泛吸引各方力量和广大农民在粮食高产创建领域投资立项;围绕项目财力重点倾斜。对待粮食高产创建,市县两级要不惜财力,该匹配的确保到位,该支持的绝不含糊,特别针对重点建设项目,要整合多方资金实行重点投入。三是坚持效率标准,加强服务管理。依托技术专家力量,在全市范围门构建指导有力、培训广泛、直接到位的技术服务网络,实现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同时,充分发挥部门作用,按照职责进行分工,密切合作,加强指导和协调,加大对高产创建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抗灾保丰产能力。基础设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性保障,要以农机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为重点,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小流域综合治理,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和产出能力。一是强化水利设施建设。要以促进水田提档升级、地面小型蓄水工程和开发地下水源为重点,搞好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科学合理使用中小河流和地表水源;加快农田水源井建设,搞好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提高抗旱水源利用率;加大节水灌溉推进力度,着力建设农业综合节水示范区;加强黑土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提高高产稳产田比重和抗旱减灾能力。二是大力发展农机化。在巩固现有农机合作社基础上,积极向国家、省争取农机合作社建设和农机具补贴资金,稳定增加大型拖拉机、大中型配套农具、联合收割数量;扩大农机作业规模,重点搞好以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为主体的深松整地、播种收获,尤其要加快提高玉米机械收获和水稻机插秧水平,力争使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三是集中搞好中低产田改造。重点抓好土地平整连片、灌溉设施配套和盐碱地治理,通过旱田灌溉、节水、农机化技术应用等措施,提高中低产田的单位产出水平,力争在3-5年内中低产田改造率达到60%以上。#p#分页标题#e# (四)提升科技成果应用转化水平,提高农技人员及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大力推广以良种良法为重点的先进农业科研技术,深入开展院市、院校共建,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在品种选育、作物栽培、节水灌溉、科学施肥、病虫防治等方面联合攻关,提升现有技术水平;完善、推广肇东、绥棱农技服务体系改革经验,在全市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林业技术服务、农业机械管理等公共服务机构,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技术服务。支持民营科技力量开展经营性技术服务;按照培育新型农民的要求,充分发挥院校共建、就业培训基地、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粮食高产创建等载体作用,实施好“阳光工程”、“转移就业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提高文化水平搞好素质培训,围绕宣传政策法规搞好政策培训;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认证制度,充实完善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需求项目库和成果库;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教育培训网络,着力培养复合型中青年农村实用人才;采取集中办班、专家讲座、网络技术服务等形式,广泛开展不同层面的培训活动,提高基层干部的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使农民群众成为具有较强市场意识、较高生产技能、较高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五)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步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整合农业生产要素、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的现实选择,要积极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探索规模经营新机制新途径。一是要不断扩大土地流转规模。在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改变土地性质用途、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赋予农民更大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使土地向种粮大户流转、向产业化生产基地流转、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向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流转,实现连片流转、规模流转,推动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单一经营模式向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大农业经营模式转变,力争在3-5年内使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40%以上。二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着力培育区、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中介服务组织在土地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之间的媒介和桥梁作用。依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纠纷机构,合理配备人财物资源,确保土地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正常运转,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抓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流转土地信息库,为土地流转搭建畅通的交易信息平台。建立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申请、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落实专人负责土地流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对每块土地进行“身份”管理,防止土地在流转过程中遗漏、流失,促进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发展。三是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保障机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采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农民自愿”的原则,加强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大病救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障功能,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建立农村劳动力向非农稳定转移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的二、三产业项目,以产业的集聚带动人口的集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向小城镇转移,为土地流转拓展新的空间。 (六)鼓励扶持农合组织发展壮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和产品开发,大力提倡、积极引导、放手发展、逐步规范,积极培育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是稳步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量。继续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发展原则,采取宣传、引导和扶持的办法,调动各方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积极性。重点是围绕主导产业、资源特色、龙头企业、知名品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动种养大户带建、引导经纪人创建、鼓励村干部领建、协调企业与农户合建,不断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特别是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养致富领军人物、带富典型群体,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提高农户购销行为的可预测性和有序性,以集体的力量和规模化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层次。鼓励引导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优化整合,推动专业合作组织提档升级。在横向上鼓励引导跨区域联合,同类的实现跨村、跨乡、跨县联合,扩大规模,增强合作组织吸纳、带动、辐射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在纵向上延长产业链条,产前、产中、产后衔接,种、养、加联动,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力。要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典型,力争每个乡(镇)培育2-3个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整体规范发展。三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加大规范力度,确保农民专业协会在相关政策范围内运行。对新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完善以合作社章程、组织机构、民主管理、盈余分配和财务管理制度为重点内容的规范化建设标准,使合作社有合法的市场地位,明晰的财产权利关系,民主的组织管理体制,健全的经营服务体系,合理的利益分配联结机制。要落实好有关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财政扶持、产业政策倾斜、用地用电、技术人才等方面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在登记注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负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宽松空间和良好的环境。 (七)强化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粮食生产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把资源节约放在优先地位,逐步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实现农业的生态持续与社会持续发展。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黑土地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立健全森林、草原和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落实草畜平衡制度,推进退牧还草,发展牧区水利,兴建人工草场;继续搞好重点流域、区域水土保持工作,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加强湿地保护,促进生态自我修复;加强农村节能减排工作,鼓励发展循环农业,推进以非粮油作物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对节水农业技术与设施、防灾减灾技术、栽培管理技术、加快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为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和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提供科技支撑。二要加大农村环境管理和执法力度。加强农村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管理,违反规定的禁止施工建设,并依法处理,从源头控制农村生态环境破坏和增加新污染,防止城市污染源向农村转移。对现有的污染源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污染严重的要限期整改,治理无望的要依法实施关、停。对“三废”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偷排污染物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国家禁用农药和禁用于蔬菜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出售和使用。加强对农业生产中使用农药、化肥和类激素物质等化学制品情况的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禁止污染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三要增加生态保护投入。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生态农业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重点加大对生态农业技术研究、监测检验体系、质量认证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示范基地建设的投入,在贷款、出口、税收政策等方面为从事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财政每年应增加生态农业建设专项经费,并逐步建立生产者自筹、政府投入和金融机构贷款三大投资支柱,积极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的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生态农业投资体系。#p#分页标题#e# 四、保障措施 (一)探索建立鼓励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体系。充分利用好国家、省、市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规模经营、示范园区建设、科技创新、专业合作组织、环境保护等方面研究制定健全配套的政策体系,调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的积极性,为粮食生产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保障粮食生产资金投入。抓住中央、省重视农业、支持农业的有利时机,特别要抓住我省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金融资本,不断加大粮食主产区、高产示范园区的资金投入;鼓励支持社会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各类园区建设,加快形成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体系;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事业,大幅度扩大政策性保险的范畴,拓宽保险品种,提高保险额度,建立灾害风险补偿基金,最大限度减少农民群众因自然灾害和市场动荡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大力提高粮食生产信息化水平。按照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要求,构建粮食生产信息平台,在品种选择、技术推广、粮价波动、气象预报、地质灾害预报等方面提供全范围的信息服务。建立农村信息收集制度,建好“三电合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病虫害监测防治和防洪抗旱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四)强化农资市场建设和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依托大型生资集团,发展生资连锁经营,形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销到户的现代流通网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提高检测水平;建立例行监测制度,强化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市场准入、产品标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惩处坑农害农行为。